十字街口第一个拐弯处,中心医院与两家银行大楼之间,有一个终日弥漫着甜香的水果行,那是我开的。那里集中了全市品种最齐全的时鲜水果,如果有人想要买个体面的果篮去探望病人,或者哪个单位要布置会场接待贵宾,非去我的水果行不可。这里面有些奥秘。任何生意都有它的奥秘,哪怕只是简单地卖卖水果。
最开始它是一个摆在三轮车上的流动水果摊,那时我十九岁,刚刚摘下县一中的校徽。三年过去了,流动水果摊变成了有两个门脸的水果行,人人都羡慕我行运早,做事顺,我笑嘻嘻地回赠一句:“托您的福啊!”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尖利的外壳包着一颗柔软的心,一种是柔软的外壳包着一颗尖利的心,我大概是后一种人。我这种人适合做生意。这是我的中学同学易清说的,他没做过生意,他现在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他可是个相当了不得的家伙,当年曾是我们这里的高考状元,远近闻名的好学生,从初中开始,“向易清同学学习”的巨大横幅,就一直挂在一中校门口。
毕业那天,拍完合影后,我和易清一起往回走,多年来,我们一直住在同一个院子里。我说:“从明天开始,我就要去学做生意了。”谁都看准我升学无望,我自己更是早有准备。易清说:“从此你就海阔天空了。”他没有替我伤感,反而有点神往,他看上去不像是装出来的。我说:“不管你走到哪里,不要忘了你这个没出息的哥们。”他狠狠捶了一下我的肩。
我们的朋友关系从初一那年就建立起来了。易清的弟弟易澈,那个外表俊秀的弱智儿,在放学路上被几个小家伙死死扭住胳膊腿,另一个捉住一只活蹦乱跳的青蛙,大笑着要往他嘴里塞。我最见不得这种以多欺少的把戏,更别说易澈是个有问题的孩子,便冲过去,三拳两脚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事后易清知道了这事,他找到我,只说了声谢谢,就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从那以后,我们这两个花名册上一头一尾的名字,就越过全班四十三个学生的脑袋,不由分说靠在了一起。易清曾经想要帮我补习功课,他说我其实很聪明,但我谢绝了,我那时就知道,我志不在此,我对考卷和分数根本不感兴趣,我宁肯去钻研自行车轮为什么跑着跑着会偏向,宁肯去大街上观看那些吵架打架的场面,也不愿一个人闷声不响地钻研书本,我一看见书本就昏昏欲睡,再坚持一会就头疼欲裂。
易清上了省城的一所重点大学,他本来可以去上北京的大学的,但他说:“我走那么远,家里怎么办?”他家的确情况特殊,除了弱智儿弟弟,还有一个正在劳改农场服刑的父亲,这是我最敬佩他的地方,自私自利没良心的儿子多了,而且他有理由先去奔自己的前程,再回过头来眷顾家人,但他没有那样做。
我以为易清上了大学,我们的关系会慢慢淡下来,最终不知不觉地断掉,事实上正好相反。第一学期他给我写了一封信,介绍了他的学校,还有他的专业。第二学期又写了一封,说他同学中有人家景特别好,“阔绰得让人生厌”。还说大学老师不如中学老师负责,课一讲完,管你听没听懂,夹着教案,一溜烟不见了踪影。第三学期的暑假,他多数时间蹲在我的店里,津津有味地观察我跟男人吹牛,跟漂亮女人调情,跟街混子打架斗狠,向穿制服的大拍马屁,他说他其实很羡慕我,我过的日子他一天也没过过。我反过来说:“将来你的日子才是我想都想不到的。”到了大三,易清有了手机,我们的书信就变成了短信。作为对这份友情的回馈,我有时未经他允许,给他的手机充点值,他知道后大声嚷嚷,我说:“别忘了我现在大小是个老板。等你将来毕了业,赚了大钱,就由你来付电话费。”
前两天,我在短信里告诉他,我要到省城来一趟,为一点生意上的事。他回我说:“能不能让易澈跟着你来一趟?”当然可以。我们挑了个周末,带着两瓶矿泉水上路了。一路上,易澈无比兴奋,不时从座位上站起来,指着窗外大呼小叫:“好长的桥啊!好高的楼房啊!”别看他外表已是个俊美的小伙子,言谈举止却是个十足的小孩,可惜啊,如果不是五岁时跌了那一跤,我相信他现在又是一个当年的易清。
我们在易清的校园里见了面,易清上来拍了我一下,就搂着易澈不放手了。易清这人就是这点好,不仅不嫌弃这个弟弟,还宠得跟心肝宝贝似的,谁都别想欺负他,当年他妈妈为了不影响他的高考,偷偷把易澈送到福利院去了,仅仅在那里呆了一天,就被他哭着吼着接了回来。这又是我敬佩他的地方。我不知道他这副好品行是从哪里来的,他父亲不见得有他这么好,否则他不会去坐牢,他妈妈也不见得有他这么好,我曾亲眼看见她从人家的自行车筐里拿走了几条忘在那里的黄瓜,人家追上来,她反倒问:“这黄瓜上写了你的名字的?”唯独他,我不得不相信,一个人的品行是天生的,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也许还没等你生出来,上天就给你分配好了。
易清把我们带到学生食堂,四楼是专为学生设立的宴客厅,比大食堂稍贵,但比外面的小餐馆便宜多了。易澈傻乎乎地说:“这里真好,我不想回去了,我想在这里跟你一起上学。”易清笑着捋了一把他的脑袋,耐心地说:“那你就得回去好好读书,老看动画片可不行。”易澈倒是喜欢上学,而且有股子锲而不舍的劲头,他本来上学就迟,先后读了两个二年级,三个三年级,本该上初中的年纪,却还呆在小学四年级的课堂上,据说学校为此十分伤脑筋,他个子太大了,坐在教室里,像个篮球明星,还常常做些傻里傻气的动作,惹得学生们没法听课。他母亲已经决定,好歹把这学期混到底,死活不让他再上学了。
菜刚刚上齐,有同学过来跟易清打招呼,是一男一女,那女生还挺漂亮。因为是周末,餐厅里人很多,已经没有多余的席位了,女生说:“易清,跟你们挤一挤可以吗?”我们的餐桌很大,三个人的确有点空空荡荡的。我赶紧站起来替易清说:“没问题,坐下来一块儿吃吧。”我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些大学生,并不仅仅因为他们是易清的同学,人们对自己可望不可及的东西总是充满了一厢情愿的善意与好感,我想我大概也是这样。易清看了看满满当当的大厅,没说什么。女生紧靠着易清坐下来,看得出来,她跟易清关系不错。
我假称要去洗手间,又去加了几个菜。回来时,发现桌上的气氛有点怪,易清挪了一下位置,紧靠着易澈,女生坐在易清和那个男生中间,与两个人保持着同样的距离。
那个男生很快就发现了易澈的问题,毫不掩饰地问易清:“他真是你弟弟?你亲弟弟?”
“是啊,怎么啦?”易清像照顾小朋友似的给易澈搛了一筷子菜,语气有点硬梆梆的。
“真帅,比哥哥还帅。是吧,古铜?”女生笑嘻嘻地说。我相信她在桌子底下踩了那个叫古铜的家伙一脚。这样的小动作我见得多了。
我开始跟那个叫古铜的男生碰杯,喝啤酒,问他老家哪里,他说是山西。看看他脖子上那根狗圈似的金链子,还有他的衣着,心想,西部也不像外面讲的那么穷嘛。他也问我:“易清老家来的吧?我请客。”
“不,我请,怎么能让你一个学生来请客呢?”
“学生怎么啦?穷学生是有,但不见得个个穷。”
这小子冲头冲脑的,一副欠揍的相,搁在平时,我就要拉下脸来教育教育他了,可今天不行,这里是易清的地盘,我不能破坏易清的环境。
我又去跟马悦碰杯,马悦满面笑容地说:“我听易清说起过你,他说我一个同学,天生就是干实业的料,小小年纪就当上了老板。”
古铜一听,马上转过头来问:“请问是做哪一行的老板?”
我笑了笑:“别听他瞎吹,不过是个水果行而已。”
“哦,卖水果的……”古铜不以为然地转过头去,端起啤酒杯一饮而尽。我还是笑,心里却在说,臭小子,即便现在我不揍你,将来也会有人揍你的,错不了。
易清却有点憋不住了。“其实,你们俩真该好好喝一杯,一个是卖水果的,一个是挖煤的,刚好形成一个极端的对比,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地下,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
“操,这是什么话?什么明处暗处?再说,我们家怎么成挖煤的啦,我爸那是煤矿主,是企业家,三个热火朝天的煤矿呀,可比一个水果摊子难盘多了。”
易清还要说什么,马悦轻轻推了推他,他看了她一眼,好歹咽下去了。那小子吃醋了,猛地往自己这边拉了一把马悦的椅子,马悦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
大家低头吃饭,气氛有点沉闷,我开始后悔不该把这两个人留下来。易澈倒是不受影响,专心一意地剥着龙虾,浓浓的汤汁顺着手腕一直流进袖口,当他发现时,就低下头来滋滋作响地吮,顺着手指往上吮,手心、手背、手腕、夹克衫的罗纹袖口,一粒虾仁不小心掉在地上,赶紧弯腰去捡,油腻腻的小手指沾上了一小块掉在地上的餐巾纸,纸上还有一根头发。
古铜突然碰了碰马悦,站起来说:“别吃了,走!”
“干嘛?我还没吃完呢。”
古铜飞快地朝易澈瞟了一眼。“你还吃得下去?真是服了你了。”
易清叭地一声将筷子拍在桌上,脸红红的瞪着古铜。“有本事你再说一遍。”
幸亏有我和马悦在场,我哄着古铜,马悦哄着易清,好不容易才熄灭了这场一触即发的战事。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对易清说:“这就是你不对了,一个成熟的男人不应该太敏感,更不该这么冲动。”
“你不知道,这家伙跟我犯贱不是一回两回了,我早就想教训教训他了。”
“猪喂壮了自然有人来杀,你要是真看不惯,就给他添一瓢食,让他长得更肥更壮,而不是今天一棍子,明天一棒子,打又打不死,倒惹得自己不痛快。”
易澈倒是丝毫不受影响,还在专心致志地剥他的龙虾。“有时你真该向易澈学习。”我对闷头生气的易清说:“不见得易澈就听不懂他刚才的话,他只是懒得理睬而已,有句话你听说过吗?每个傻子背后都有一尊神,他用不着你来保护。”
“有些事你不知道啊。”
至于什么事,他不说,我也不便问。
易澈被易清领走了,我去办自己的事,说好了第二天中午在校门口碰头,我来接易澈回家。想想刚才的不快,我忍不住对易清说:“不方便的话,易澈跟我走吧,我保证让他毫发无伤。”
“什么话?他是我弟弟,有什么不方便的。”
第二天,我在约定时间赶到校门口,老远就看见两兄弟站在那里。易清似乎情绪不高,话也懒得说,只在我背上拍了一下,就把易澈交给我了。
路上,我问易澈:“昨晚是不是跟哥哥睡的上下铺?有没有掉下来?”
“开始睡的是上下铺,后来哥哥跟人吵架,我们就去了宾馆。”
“哥哥为什么跟人吵架?”
“不知道,好像是有人丢了东西,好像是什么听歌的东西。”
我有点明白了,板着脸问他:“是不是你拿了?”
“没有,我怎么会乱拿人家的东西?”易澈一脸无辜地望着我,好像受了莫大的冤枉。他这毛病易清未必知道,我却是知道的,他曾经在我家拿走过一个收藏的打火机,我喜欢收藏这玩意儿。当时问起他来,他也是十分无辜的样子,弄得我还自责过一阵。可没过多久,就见他拿着那个打火机,试图一棵一棵点燃院子里的杂草。人赃俱获的时候,他还是抵死不承认,没办法,五岁小孩的逻辑就是,喜欢的东西就要把它拿到手里,到手的东西就是自己的,谁也休想从他手里拿走任何他喜欢的东西,否则他就撒泼打滚。
他的裤腰有个内衬,是他妈妈为防同学从他口袋里抢走他的早点钱,给他缝在那里的。趁他睡着了,我悄悄翻开他那个隐秘的口袋,一个亮锃锃的MP3躺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