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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漂泊

战役已经结束了,报捷的公文也早已送回去,作为大功臣胡菁,也早就失业了。

然后,中军帐里,胡菁与尉迟炯明又倔上了。

尉迟炯明说:“胡姑娘,你立下那么大的功劳,皇上定然有赏赐,你不拿赏赐就走人,那实在吃亏。”

胡菁说:“我不在乎那么一点赏赐,有赏赐就你拿着好了。”

尉迟炯明说:“你立下这么大的功劳,我却放你走人,皇上知道,一定会怪罪的。”

胡菁说:“水盈则溢,月满则缺,你立下这么大的功劳,本来也要犯点小错才好,现在送你一个机会,咱们各取所需,不用谢了。”

尉迟炯明说:“没有身份文碟,你走不出十里路,进不了大城池。”

胡菁说:“之前吐蕃人在松州造下这么大的罪,松州城的户籍一定会重新登记,我去找长孙参军,重新弄一份身份文碟好了,这不为难的。”

尉迟炯明微微笑起来:“伪造身份文碟,可是大罪,你会连累他的。”

胡菁说:“他是宰相儿子,将来要继承爵位的,这么一丁点事情会扛不住?我可不信。”

尉迟炯明愣了一下,胡菁又说道:“其实你不用说这么多废话,你要留我,真正原因,是因为我知道黑火药的配方,你不放心让我这么一个人离开你的视线之外,是不是?”

想不到胡菁说得如此直白,尉迟炯明一下子滞住了,一张清瘦的脸颊又青又白,片刻之后才恢复原貌,叹息说:“确实如此。”迟疑了一下,又说道:“你放心,当朝皇帝陛下雄才伟略,赏罚分明,从来不会辜负了功臣。”

胡菁说:“你的话,我信。”

尉迟炯明脸上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

胡菁又说道:“但是我不乐意。”

尉迟炯明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胡菁声音清清淡淡地,就像是一盆没盐的小菜:

“我会想办法逃走,如果你不想放我走,那么现在就可以将我杀了。你不可能将我圈养在笼子里的,至少,现在不能。”

然后,胡菁转身就出了中军帐。

门帘放下,掀起好大的一阵风。后面传来了一个微微发颤的声音:“你怎么这么倔强!”

胡菁回头,就看见长孙玄站在中军帐大门一侧,眼睛微微有些发红。

胡菁摇摇头,也没有与长孙玄解释的兴趣,当下径直往前。

后面,倒是传来了尉迟炯明的声音:“长孙参军,给她办一份身份文碟。”

胡菁又站住了。

尉迟炯明掀开了门帘看着胡菁,胸前的长髯在风中微微飘动。他的声音很轻松:“你说的也许是对的,我放你走,让皇上有理由怪罪我,也是一件好事。”

胡菁看着尉迟炯明,从后者的目光里,看到了一种类似于父亲的怜爱。片刻之后才说道:“我欠大总管一份人情。”

月明星稀,今天适合远行。没有多余送别的人,只有一个长孙玄,他那孤单寂寞的身影,在风中凝固成了一杆修竹。

胡菁不是傻瓜,她也不是真正的十二岁。她隐隐记得自己已经谈过恋爱了,有了一大堆所谓的经验。所以她心肠冷硬,不曾回头。

长孙玄是一个很优秀的男性,但是……对不起,怯懦得像一只鹌鹑一般的性子,胡菁不喜。如果没有更多的选择,胡菁宁可选择程定岳,那厮虽然头脑简单,逻辑思维能力特差,但是说杀就杀,说救就救,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再说,胡菁也听说了,程定岳与长孙玄,都是皇帝陛下的女婿。

与公主争夺丈夫,那是多么惊险刺激的事儿啊,虽然胡菁胆子够大,但是没必要的事儿何必凑热闹。穿越一场不容易,我还要到处走走看看呢。

所以就算了吧。

这一路有很多危险,但是一身武艺的胡菁,并不为自己的前途担忧。

胡菁看到了松州的地面上,白骨露野,鸡鸣已消。胡菁看见了逃难回来的百姓,衣衫褴褛,神色惴惴,生怕敌人去而复返;也看见逃难回来的百姓,扑倒在被烧成断壁残垣的土屋面前,嚎啕大哭。

胡菁终于弄明白了这个时代,这是一个走岔了路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之前的历史都是与胡菁知道的正史一样;只是隋朝末年的时候走了一个岔路。夺得天下的人,不再是李渊,而是李密;李渊父子三下五除二就被其他的反王给弄死了,而李密却招徕了各路英雄,成功建立了一个新兴的皇朝,就叫大兴。

至于李密麾下的群臣,有些名字,是胡菁所熟悉的,不过大多数名字,却是胡菁从未听说过的。

走了半个月之后,胡菁终于看见了渐渐热闹起来的集市,听到了劈劈啪啪的爆竹声音,看见过往行人,脸上洋溢着的笑容。这才恍然明白,居然是过年了。

自己将在这个陌生的时代里,孤独地渡过一个新年。

天上没有烟花,门前没有红联。所谓的爆竹是真正的竹子,将它整竿子扔进火堆里,密封的竹节受热膨胀,于是就发出爆炸的劈劈啪啪声。但是这种声音,也只是增加了一点热闹的气氛而已,与后世的烟花爆竹,根本无法相比。

佳节依旧,但是这儿不是故乡。

小客栈依然营业,但是小酒肆却是要打烊了,小酒肆的店主伙计,也忙着回家去过年呢。但是胡菁坐在小酒店里,眼睛却是越喝越亮。

大兴的三勒浆,根本没有任何酒精度。

然后,话儿来了。看着一个衣着华美的小姑娘,独自坐在酒肆里,当下就有得得的马蹄声停下来,一个穿着富贵的少年公子,带着四五个从人,也进了酒肆,扫了周围一眼,笑呵呵走近了胡菁,在胡菁的对面坐下来:“姑娘,相逢即是有缘。这小酒肆里没有多余的桌子,你我今天就合坐一张桌子如何?”说着话,那少年公子脸颊上的两块肥肉,就跟着不停抖动。边上的狗腿子,已经放开嗓子叫了:“老板娘,给我们公子一斗三勒浆……”

胡菁摸出酒钱,往桌子上一放,冷哼了一声,说道:“这桌子就让你坐吧,告辞!”

结果,手竟然被那满脸肥肉的富贵公子抓住了……

胡菁“唰”地抽出了腰间佩剑,再也不说话,就往那只肥爪子上剁过去。那肥猪还真的没有想到胡菁说动手就动手,忙缩手不迭,但是胡菁的动作有多快?哪容得下他缩手?刀锋掠过,那肥猪的一节手指已经掉落下来,就像是一个活物一般,在地上蹦跳了好几下,这才平静下来。

那富贵公子一声尖叫,随即叫道:“你敢切我的手指……”

然后那些仆人就一拥而上。

然后胡菁就以少打多,劈劈啪啪,啪啪劈劈,一个小酒肆,瞬间热闹无比。

然后,几个仆人全都躺倒在地上。

再然后,胡菁将一大块银子轻飘飘扔到呆在一边的客栈老板怀中,然后慢悠悠蹲下身子,伸手对准那个胖乎乎的富贵公子,两个手指抓住那富贵公子的前襟,用力一撕。

富贵公子血糊糊的手死死捂着自己衣服的前襟,鬼哭狼嚎:“女侠……女侠,千万不要劫色……”

胡菁嫌恶地看了看那只血糊糊的猪蹄,两个手指轻轻一钩,就将那肥猪怀中的一个钱袋勾出来了。

抓在手中,掂了掂重量,点头说:“还不错,这一架也没有白打。”然后站起身来,施施然走人。

富贵公子猛然想起自己被削掉的一个手指,尖声嚎叫起来,声音惊天动地。

胡菁走出了小酒肆的门,人蓦然站定。大街南北已经被堵上,一众衙役,手拿着水火棍与单刀,正看着自己。

胡菁脚上一钩,一根竹竿已经到手。她看着面前的一个头儿,声音冷硬:“让开,我不杀人。”

内中一个看似头领的人物,看着胡菁,面色似乎有些惧怕,但是没有后退,颤声说道:“你当街斗殴,还伤人,你不能走,你必须跟我回衙门。”

“衙门?”胡菁皱了皱眉,说道,“蛮荒时代,也有律法?”

那头领当然听不懂胡菁话语里的含义,他只是硬着头皮坚持:“你不能随意伤人。我必须将你带回衙门。”

胡菁冷笑了一声,指着身后已经出来的、畏畏缩缩躲在一个衙役身后的富贵公子,冷声说道:“他当街骚扰女子,又该何罪?”

那头领说道:“如果有人证物证,当鞭笞二十。你无缘无故伤人致残,当鞭笞八十。”

胡菁眉头微微一皱,说:“可是我伤人,不是无缘无故。”

却听见一个哭嚎的声音:“就是无缘无故,就是无缘无故!好端端的她就剁掉了我的一个手指……”

那头领说:“这位姑娘,你跟着我们走吧。”

胡菁皱眉,说:“只要没人证明我是正当防卫,那就必须被鞭子抽八十?”

那头领说:“是。”

胡菁说:“那我没有人证明,但是我不跟你走。”话音刚刚落下,就蓦然动手。

手上的竹竿轻轻一挥,竹竿从一个非常刁钻的角度,直攻那个头领的腋下。那头领急忙用手中的单刀去砸,但是胡菁手的方向微微一变,就将另一个衙役撂倒在地上。

但是撂倒了这一边的衙役,另一边的衙役已经冲上来。

胡菁虽然占了上风,却是颇为狼狈。她想要冲出去,但是自己的马却被一个衙役牵到远处去了。

却听见一个清亮的声音叫道:“住手,我能证明!”

胡菁微微一怔,手上的动作却是丝毫不慢,当下又撂倒了两个衙役;但是身上却也挨了一棍子,正打在腿上,生生的疼。

却听见呼啸声响起,一根绳索从酒肆的门口窜了出来,就像是一条灵蛇一般,直接冲向胡菁;胡菁伸手去抓,却听见那清亮的声音说道:“抓牢了,我带你出去!”

胡菁还刚刚抓住,小小的身子就腾空而起,立即脱开了一群衙役的围殴;定睛看去,却见绳索的另一头,站着的是一个约莫二十岁的少年。

那少年,白衣黑发,剑眉高挑,五官端正,肤色虽然微黑,却是非常细腻。尤其是那眼睛,明亮得就像是天上的星辰。站在小小的酒肆门口,就像是荒芜的原野上突然绽放了一缕春光。

胡菁的心蓦然顿了顿。

这少年的五官眉眼,像是一幅铺开的图画;又像是一记锤子,轻轻地砸在胡菁的心上。

脑海深处,似乎有一个罐子被掀开了,无数杂乱思绪窜了出来;无数似乎熟悉的,又似乎是陌生的念想,将胡菁的整颗心都给纠缠住。

那种熟悉的窒息感又出现了,胡菁很想要昏迷,于是她死死地将所有的念想都压下去,看着那个少年,露出安静的微笑:“多谢。”

一群衙役围着酒肆的门口。一群穿着青衣的汉子,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来,呈一个半圆形,将酒肆的门口给牢牢挡住。

那群汉子手上并无武器,但是站在那里,一个个显得沉稳安定,就像是十多块沉在那里的青石一般。

胡菁诧异地看了面前的少年一眼。

而后,听见少年的声音,清澈醇厚,如同一樽美酒:“我能证明,方才是那个胖子先行骚扰。这位姑娘,只是不堪其扰,所以动了武器,求一个清净而已。”

那衙役头领,看着面前的青衣汉子们,又看了看内里那个少年,身子蓦然打了一个哆嗦,双膝跪下,说道:“见过殿下……既然殿下说是亲眼看见,那小人就带人回去了……”

那少年微微摇头,说道:“回去告诉县令大人,他收人家多少钱多少礼我不管,但是因为收了人家的礼,将朝廷的衙役变成别人家的家丁护卫,可是不行。如果想要给别人做走狗,那就先辞了官吧,我们大兴朝的官员,可不兴给富贵人家做狗。”

那衙役头领额头上冷汗涔涔,一群衙役全都跪倒不敢吭声。

那少年笑了笑,挥手说道:“走吧,我喝酒正喝得高兴,你们来给我闹这么一出!”

一群衙役如逢大赦,急忙又磕了几个头,然后慌忙就走了。

胡菁转过头,看着那少年,隐隐觉得这少年似乎很熟悉,又似乎很陌生。

少年微微一笑,说道:“上好的三勒浆,我请你喝一盅,可否?”

胡菁凝视了少年片刻,终于说道:“我们认识吗?”

那少年脸上的笑容略滞了一滞,然后说道:“酒逢知己千杯少,相逢何必曾相识。”

胡菁说道:“既然不认识,你却突然冒出来帮我,让我想起来一句话。”

那少年弯弯的眼睛里装满了笑意:“什么话?”

胡菁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那少年脸上的笑容僵住。

胡菁又说道:“既然不认识,那我就没有陪你喝酒的必要,我先告辞,不必再见。”

大步就走向门外。原先那拴在门外旗杆上的马儿,又被衙役栓回去了,正焦躁不安地打着喷嚏。

面前人影一晃,却是那个少年,竟然拦在胡菁面前:“你这句话错了。”

胡菁的眼睛眯起来:“哪句话错了?”

那少年微微一笑:“我们是认识的。经过方才这么一出,你应该认得我的脸了,所以咱们是认得的。”

胡菁的手按在剑柄上。

那少年继续笑:“即便我们不认得,你也有陪我喝一杯的必要,因为方才你的尴尬处境,是我帮你解除的。”

胡菁的宝剑已经抽出了三寸。只是那少年脸上那既熟悉又似乎有些陌生的笑容,让她有些拿不定主意。

那少年又笑道:“但是施恩不图报与知恩不图报一般,都是难得的美德,所以你既然不愿意陪我喝这一杯酒,我也不打算纠缠。你走吧,咱们后会有期。”

说着话,人已经站到了一边,顺手就将马缰绳给解下来,递到胡菁手上。

胡菁倒是有些不知所措,当下看了看这个似乎有些精神疾病的少年,确定这个少年并没有使上坏招,当下接过缰绳,纵身上马,驰骋而去。

却听见身后传来呼喊声:“我叫李承源,喂,你叫什么名字?”

回答他的,是胡菁甩过来的一颗石子。

李承源伸手接住石子,嘿嘿笑了起来。

回头,对自己的手下说道:“叫人去告诉那个郑家肥猪公子,那个姓胡的小姑娘,往东边去了。在前面岔路口拦截,肯定能拦住,最好多带一点人。”

胡菁缓缓勒住了马匹。

这个李承源,虽然微服,但是却被一群衙役称作“殿下”,也就是说,这个李承源要么是皇子,要么是王子,是本地的地头蛇。异性不封王,这个李承源,多半是皇室子弟。

大兴朝建立才二十年,先帝与当朝皇帝陛下分封出来的王爷还真的不算多。先帝封了几个兄弟,当朝皇帝陛下分封了几个儿子。至于先帝的儿子,对不起,都被当朝皇帝陛下杀光了。

胡菁不想与皇室子弟有太多的瓜葛,再说了,那李承源的笑容,虽然温润如玉,但是胡菁看起来,怎么也有一点贼忒兮兮的味道。

但是那张脸……那张脸……

似乎是一种疼痛被撕开了,胡菁的的脑海里充溢着那张脸,再也装不下其他东西。她知道这不是所谓的一见钟情,但是胡菁心底却有一个声音告诉她,这张脸应该与自己心底的一份记忆有关,这里藏着一份非常重要的东西……

但是,我怎么会失去这么重要的记忆?

胡菁告诉自己,自己不能再想了,因为自己不能昏迷——因为,面前拦着一群人。

密密麻麻的,拿着刀枪弓箭,兵戈箭镞闪着寒光,所有的一切,都对准了胡菁。

之前被自己剁了一个手指的大肥猪,就在人群当中,正声嘶力竭地叫喊:“抓住她,抓活的,本公子要抓活的,本公子要她在本公子的胯下求饶……”

胡菁头一低,抱着马脖子,两腿一夹马肚子,就冲着那肥猪公子,直奔而去!

与此同时,腰间长剑已经出鞘!

如果那肥猪公子叫一声“死活无论”,那胡菁绝对不能从这数百人的围攻中保全性命。但是现在那肥猪一声“要活的”,就给了胡菁可趁之机。

远程弓箭不敢随便乱放,而长矛之类的武器能派用场的时候,胡菁也已经到了跟前。

只一夺,就抢到了一支长矛,甚至来不及调转矛尖,胡菁就以矛杆为武器,横扫!

被扫到的,纷纷吃痛躲避;胡菁将长矛往地上一树,调转矛尖,点、劈、刺,坐在马背上,长矛运转,更加如意。

胡菁是与正经的士兵战斗过的人。面前这一伙家丁壮汉,虽然一个个都长得五大三粗孔武有力,但是配合之间却是杂乱无章。除了与胡菁面对面的几个人能贡献几分战斗力之外,远处的人,根本派不上用场。

也就是说,胡菁每一分钟,都只要与三四个人对战即可。

但是说起来简单,实际上,有一句话叫做双拳难敌四手。

再高强的武艺,也难敌人多势众。胡菁想要杀出一条血路,但是前面却是重重叠叠的人群,虽然下狠手杀死了几个人,却没有任何威慑作用。

胡菁陷入了人海战术之中。

双臂渐渐酸软,汗水湿透重衣。胳膊上被人划伤,幸好伤口不算太大,不影响挥舞长矛。

就在胡菁思忖着怎样擒贼先擒王的时候,响起了尖利的鸣镝声!

是的,鸣镝。战场上,军营中才会出现的鸣镝!

一支箭从远处射过来,将围攻胡菁的一个家丁,钉死在马路上!

如雷霆暴雨一般的马蹄声响起,一个粗犷的声音厉声呵斥:“大军回京,执戈拦路者,杀无赦!”

只听见桄榔桄榔声响,却是那些家丁,纷纷将兵刃抛在地上,双手抱头,跪地求饶。

胡菁抬起眼睛,看着程定岳一手执弓,一手执箭,一马当先,冲将过来。

落山的夕阳,在他身后熠熠生光,于是一个粗壮的大汉,就变成了一片黒糊糊的图案。

胡菁觉得浑身酸软,再也不能稳坐马背,身子一侧,就倒下马来。

幸好,身下有肉垫。

那程定岳从马背上扑将过来,将胡菁给接住,然后……一起摔倒在地上。

整齐的马蹄声停住,尉迟炯明越众上前,目光扫过,终于落在那肥猪公子身上:“你是何人,带人攻打我前军校尉,所为何来?莫不成……”声音转向冷厉,蓦然爆发出一阵春雷:“想要谋反不成?”

“不是……”那肥猪公子双腿哆嗦发抖,声音已经不成句子了;好在边上还有一个管家模样的狗腿子,当下赔笑说道:“大元帅当面,我们是郑家的人,这位是郑家的三公子,我们不是要谋反,只是想要逮捕一下逃奴……喏,那个女子,就是我们家的逃奴……”

“那是你家逃奴?”尉迟炯明呵呵一笑,露出森森的白齿;凤目一瞪,喝道:“本元帅亲自上书皇帝陛下册封的校尉,什么时候成了你家逃奴?胡校尉身怀机密,你们围攻胡校尉,莫非是想要这些机密?”

想要谋反……

身怀机密……

想要机密……

那肥猪公子,只觉得头脑中轰隆隆作响,双腿一软,屎尿齐流。

尉迟炯明喝道:“将这些人全都拿下,吊在马后,咱们调转方向,前往郑家,为胡校尉要个公道!”

牛一进从后头上来,重重一巴掌砸在胡菁的肩膀上:“女娃子,很不错!一杆这么脆的长矛,居然能耍出老子当年在敌军之中三进三出的威风……”

胡菁瞬间半身不遂,身子一歪,差点又晕了过去。

程定岳对牛一进怒目而视。

牛一进讪讪地收回自己的巴掌,不好意思地笑:“女娃子,长矛虽然使得好,但是身子骨却是瘦儿吧唧的,这可不行,回京师之后,去老程家府邸,牛肉羊肉好好补补,总要补得像老程家的闺女那般,有两百斤重才好……”

胡菁虽然虚弱,听到这般言语,也忍不住“扑哧”一笑。

一种浅浅的感动浮上心头。

身在后军的长孙玄终于策马赶了上来。

胡菁不愿意成为囚笼中的鸟儿,但是她不是脑子一根筋的死倔人物。尉迟炯明等人在自己危难的时候救了自己,自己就不能再让尉迟炯明等人为难。皇帝要册封那就册封吧,至少自己没有生命危险。真的遇到事儿了,再走不迟。

更何况,这一群人,让自己感受到一种家庭般的温暖。

老牛说话当然算话,这回京路上,他就开始自己的养猪大计。

行军路上当然一切从简,但是作为副帅,想要从地方要点肉,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儿?这个时代的猪肉有一种腥臊味道,胡菁也不喜欢吃羊肉,于是最好的选择就是牛肉。

大兴朝虽然禁止斩杀耕牛,但是总有些牛儿,就在大军即将到来的前一天老死病死跌死,而大军对于老死病死的牛肉,一点也不挑剔。

直到胡菁看见牛肉就条件反射——呕吐。

顺口提一句,虽然郑家一口气跌死了十头耕牛,但是尉迟炯明还是没有放过郑家。人证物证俱在,何况胡菁的安危关系到军国大计,当然是不能轻轻放过。捆了那个肥猪公子,用囚车关了郑家家主和一众要紧人物,在郑家女眷的哭声中,洋洋得意地回转京师。

当然,因为郑家围攻胡菁的人群中,出现了大量的军用弓箭,所以当地的官员也难以逃脱责任。尉迟炯明联系了封地就在此地的吴王殿下,呈递了相关的人证物证,吴王殿下就一面派人飞速传送奏折进京,一边行使封国的权力,将本地的官员上上下下换了一个遍,至于原来的官员,可能与此事有关的下狱,证明与此事无关的,自个儿回家去。

吴王殿下前来送行的时候,呆在囚车里的肥猪公子蓦然发出凄厉的大喊:“李承源……瓜娃子!你坑我!你坑我!”

李承源笑微微地与尉迟炯明、牛一进还有胡菁等人寒暄,就当作没听见。

胡菁听着声音,看着面前那笑微微的李承源,深深吸了一口气。

不多日功夫,胡菁就随着众人,来到了京师。大军不得进城,已经在城外军营休整。尉迟炯明就打算带着牛一进等几个人,先进城谒见皇帝,缴还军令。

当然没有胡菁、长孙玄、程定岳等人的事儿。

程定岳就笑嘻嘻凑上来:“胡校尉,要不,你跟着我回家?我家有一个妹妹,长槊也使得极好,你与她们一定有话可说……”

胡菁的身份的确有些尴尬了,她是女子,虽然尉迟炯明给了她一个校尉的身份,但是住在全都是大老粗的士兵中间,当然是有些不妥。

“你那个妹妹,一看见人就要打架。胡菁姑娘虽然武艺高强,但是住到你家,也是非常不妥。照着我说,还是去我家吧,与我妹妹同住,我妹妹性格娴雅,肯定与你说得来。”长孙玄清清淡淡说话,与程定岳那急火火的样子形成鲜明对比。

看着两个小伙子向胡菁献殷勤,牛一进摸着胡子微笑,尉迟炯明却是忙着自己的事情,恍若不见。

胡菁还没有回答,却听见前面有得得的马蹄声响,一个尖利的声音叫道:“圣旨到!尉迟总管接旨!”

众人忙着要接旨,那太监又叫道:“皇上特旨,尉迟总管不必下跪接旨,站着就好……”

众人又忙着站好了。那太监念了一通圣旨,胡菁也听不大明白;只是看见众人都是感激涕零的神色,知道这肯定不是坏事。念完了,那太监又说道:“皇上口谕,请尉迟总管,带程定岳、长孙玄、胡菁三人进宫面圣。”

好吧,胡菁不用选择了,进宫面圣去。

与路上所见的城池相比,胡菁终于深刻地感受到了一句话。

长安天下壮。

高大巍峨的城门,甲胄鲜明的军士,还有城门口来来往往带着笑意的行人。这是一个鲜活的城市,鲜活地不像是蛮荒时代。

看着胡菁那出神的样子,程定岳得意洋洋:“你没见过这么雄壮巍峨的城池吧?告诉你,我们长安城,可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你没见过吧?”

胡菁笑着摇摇头,说道:“我见过的。”

程定岳不服气想要反驳,但是长孙玄却笑着摇摇头,程定岳就住了嘴。

长安城内不得驰骋,众人纷纷下马。又听见前面传来得得的马蹄声响,又是传旨的太监,叫道:“皇上特旨,准许松州浴血归来的将士,策马进城,让长安城的百姓,见见大兴将士的威武!”

胡菁怔了怔,往边上看去,却见身边的程定岳几个人,都露出感激涕零的神色。心中有些不解:准许在长安城内骑马——这个恩赐很大么?

不过听见街道两边百姓的发出的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胡菁也感觉到有一点血脉贲张的感觉了。

再侧转脸看身边的程定岳,一张黑色的脸已经涨得通红;长孙玄稍微好一点,但是两眼也已经冒光。

胡菁终于得到了结论,原来短时间给予臣子一个别人没有的特权,是一种惠而不费的收买人心方式。

面前是一条宽敞的街道,那是著名的朱雀大街。已经有太监等候在那里,尖声叫道:“皇上圣旨,请诸位奋战归来的将士,且驻足一会,欣赏一番歌舞,聊以洗尘!”

前面街道上,突然出现了很多人,手中各有器械;不过一会儿工夫,就搭起了一座高台;无数拿着各种乐器的乐伎,上了高台;又有穿着盔甲的乐师上前,就在高台之前,一个巨大的牛皮大鼓跟前,重重地一锤子砸下去。

似乎是开天辟地的轰隆一声巨响,巨响之后,就是短暂的寂静;寂静之中,有一声袅袅的笛音,似乎是从极远的地方响起。

悠扬之中,响起了编钟的沉重声响;然后箜篌琵琶筝和琴,各种乐器汇聚起来,从歌舞升平到惨烈异常的战场,从无悔牺牲的悲壮到最终胜利的欢乐,短短不过两支香时间的音乐,却将几十个将士的热血都燃烧起来;就连一直都将自己置身事外的胡菁,都禁不住有些热血沸腾。偷眼看周围的人,却见牛一进已经激动地浑身发抖,长孙玄的眼睛里甚至含着泪,脸色黑红的程定岳,嘴唇哆嗦,不知在喃喃自语着什么。

大约是打算粉身碎骨报君恩了。

不但是观看演出的将士们激动,就是边上围观的百姓,也是一个个脸色涨红,两眼冒光。

在他们眼中,这真的是无上的荣耀啊。

最没感觉的应该是胡菁,她只是站在音乐的角度进行鉴赏,觉得有必要知道下这支乐曲的名字,于是捅了捅身边的长孙玄,低声问道:“这是什么音乐?”

长孙玄正陶醉于音乐之中不能自拔,被胡菁以捅,颇有几分不悦,随即看到是胡菁,当下急忙低声说道:“《秦王破阵乐》。皇上亲自参与制定的乐曲,非祭祀庆典不演,非为国立下大功不演……皇上竟然用秦王破阵乐来酬答我们的功劳,此等恩遇,实难以报答……”

就这样一出音乐,就像一群将士都弄成傻子了。这位皇帝陛下的确很擅长收拢人心,胡菁想。

一曲结束,乐师下台,立即有人上前,像方才搭建高台一般,迅捷地将高台拆掉。众人再次上前,却又见迎面站着一个太监,手举着圣旨。

胡菁不觉一声哀叹,皇帝陛下,这么一点路,您少来一点花样好不好?要知道现在虽然是正月,却是实打实的冬天,外面风很冷,知道不?

有什么赏赐,咱们到皇宫再说吧,成不成?

胡菁正走神,却听见那太监高声宣旨:“皇上圣旨,胡菁胡校尉,接旨!”

胡菁怔了怔,长孙玄捅了胡菁一把,然后率先下了马背。众人齐齐下了马背,胡菁也只能下马,与众人一般,匍匐在地上。却听见那太监骈五骈六念了好大的一段话,胡菁却是一句话也听不明白;最终一句话终于听明白了,那是“特旨册封胡氏为县主,封号安国,食邑两千户,实三百户!”

一瞬之间,一条朱雀大街,瞬间沸腾!

无数声音在惊讶:“县主,县主!”

惊讶之后,无数声音在欢腾:“县主,县主!”

然后,无数声音沸腾起来:“皇上万岁,大兴万岁!皇上万岁,县主千岁!”

万万想不到自己一瞬间就成了油锅的中心,胡菁真正是猝不及防。听见那欢呼的声音,终于反应过来了,这“县主”,难道是非常了不得的玩意?

看见胡菁那呆愣的模样,边上欢呼的声音,愈加沸腾起来。

不管胡菁对这件事情有多少抗拒与疏离,她也必须加入这狂欢里了。

今天晚上,大明宫狂欢,长安城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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