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卢新华《森林之梦》
新华兄:
《森林之梦》(注:《森林之梦》,卢新华著,长篇小说,浙江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放在我的书桌上,我是花了一个星期天,一口气读完了它。它吸引我的,并非是一些人物沉沦的故事,而是透过这沉沦过程,你所展示的人物十分复杂,交织着挣扎与绝望的心灵世界。我觉得你的创作道路表现出这样的趋向:从对外部世界的观照转向对心灵世界的开掘。其实,这种趋向不代表你个别的意志,而是反映了新时期文学发展的某种无意识的趋向。在《森林之梦》中,你写了一个被认为是“郎才女貌”的家庭如何走向毁灭。与王晓华的家庭悲剧不一样,导致白娴的家庭毁灭的,是深深埋藏在男女主人公心灵王国里的种种虚荣、懦弱、纵欲以及犯罪的本能。你写出了人面对自身的无能为力。
贾海才是这部小说中写得最好的人物。他从奋斗到沉沦,从挣扎到绝望的生活道路与心灵历程都证明了他不是一个简单的反面人物。即使从犯罪学的角度去理解这个人物的沉沦,他的悲剧性命运也不同于前几年《救救她》《在社会档案里》一类作品,可以把责任往社会方面推诿而了事。这是一个灵魂堕落的故事。以贾海才的处境,唯一给他带来某种压迫的是负朋友的一千元债,这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不会带来根本性的威胁。真正使他毁灭的,是他本性中潜藏着的,时时挣脱他理性控制而狂奔的犯罪本能——淫欲与物欲。前者使他在生活上接受了李娜娜的摆布,后者使他成为一个杀人抢劫犯而丧生。每一次犯罪都给他心理上带来沉重的忏悔,使他不得不发出一种无能为力的悲鸣:“人啊,你真是一个顶顶矛盾、复杂、虚伪的怪物。”这虽是自嘲,却道出了现代人对自身的痛苦认识。你在小说扉页上引用了《神曲》中的名句,恐怕深意亦在其中:“当我人生的途中,我迷失在一个黑暗的森林之中……”它使我想起了贪婪的母狼、淫荡的豹与骄横的狮子。这三大野兽不正是在贾海才的本能中时隐时现,伴随他走完了人生之路吗?
我佩服你把这个人物堕落过程中的心灵挣扎写得那么自然。贾海才不是蔡小伟那一帮人,他是戴着眼镜清楚地看着自己堕落的。你把这种堕落的起点置于贾海才的个人才能与社会意志的不和谐的冲突之中,更显示你思考的深度。作为一个因发表过几篇小说而小有名气的青年编辑,贾海才每日都能感受到日新月异的文学发展,这对他是一种刺激,也是一种压力,刺激能激起他的虚荣心理与强者意志,他清醒地认识到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知识分子的使命是什么,压力则在于他个人的才力不足,使他像一个体质欠佳的运动员,一次次努力都归于失败。他每一次挣扎都是企望重新拿起笔来创作,可是无情的“江郎才尽”又加重了精神上的危机。起先写作是为了事业,接着是为了自尊,再后是为了赚钱——失败与挣扎的每一次循环,都使他的精神追求目标降低一个层次。写作从目的转化为手段,最后又被当作失效的手段而抛弃。他终于迷失了本性。你似乎在这个人物的命运中渗透着一种哲理:这个人有较高的审美感觉与艺术感觉(这包括他对女性的趣味上),对编辑事业也有相当的责任感(这表现在他对林一鸣的稿子处理上),他本来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成为一个出色的强者,可是他企望超越自己能力时,他就变得无所适从,失去了自己的真实存在。
白娴也是一个悲剧性格。她的懦弱,以及世俗蒙在她心灵上难以摆脱的尘土,都使她做出了毁灭性的选择。但我不满足的也在这里,我觉得你在处理这个人物时,就像在《伤痕》中处理王晓华一样,心太软了。你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为你的女主人公开脱,并强调她们的无辜。在这部小说里,你还利用了许多偶然性来解释女主人公的悲剧。譬如,李娜娜扣压了白娴寄给林一鸣的信。虽然,偶然性有时在生活中确实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你在这方面的解释没有说服力,假如白娴真的那么爱着林一鸣,她难道就不会写出第二封信吗?因此真正的答案,只能是从白娴内心去寻找。事实上,她也确实受到世俗观念的束缚,她在挚爱着林一鸣的同时,也不无功利地把未来生活押宝似的押在林一鸣的“提干”上,而缺乏与他共患难的精神准备。你在小说中写到了这一点,但没有深掘下去,挺可惜的。
如果允许我越俎代庖的话,我将会劝你不要写林一鸣的成功(顺便说一句,林一鸣与曾海平的终成眷属也使我有些失望,仿佛这是命运对白娴的错误选择的嘲弄,太俗气了)。在生活中有大量林一鸣式的农村青年,或命运多舛,或怀才不遇,或性高才薄而终生默默无闻。如果林一鸣不是当作贾海才的对立物出现,那么,白娴的错误选择就会带有更复杂的意蕴。从世俗的眼光看,白娴弃林从贾是明智的,必然的,然而恰恰是这样的选择造成了白娴日后的不幸命运。这样,就可能使白娴的悲剧与贾海才的悲剧之间达成更为和谐的统一。
陈思和
(发表时未注明时间)
(初刊《文汇报》198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