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纯属虚构。
这话是作者刚说的。他热衷于写作,关于写作,他在这十余年间与我谈论过三次。
第一次是在某个小巷尽头的酒馆里,我印象深刻。那天下着小雨,他没打伞,浑身湿漉漉地进了酒馆,径直坐在我面前,双手在旧木桌面上胡乱一抹,神色兴奋地问我:“什么是小说?”
是什么呢?我哪里知道,我只是来喝酒的。
他见我没回答,从怀里掏出几本书来,摊开在桌面上,我隐约瞧见老舍、王小波以及阿城的名字。
我依旧没说话,依旧在喝酒。
他却愈发兴奋,直至手舞足蹈起来。他说他已经掌握写作的关键了,其实也没啥好琢磨的,白话文已经让这些人写尽,按图索骥就能抵达终点。等到语感、文风、笔力都有了,写什么还重要吗?不重要,不重要。
他说完这些话(其实远不止这些,可时间久远,我早记不清具体的那些了),把桌上摊开的几本书重新收回怀中,转身走出酒馆,身影隐入雨中。
我只是看了一眼门外的雨,还是没说话,还是在喝酒。
第二次是在某个游乐园的迷宫里。当时我已在其中兜了许久的圈子,由于实在寻不到出口,决定朝着一个大致方向不停地翻墙出逃,毕竟这种劣质迷宫,围墙并不算太高。
也记不清是在第几堵围墙后面,我又遇见了他。他还是那么兴奋,把我从墙头上拽了下来,再一次问道:“什么是小说?”
我没说话,只恨迷宫里没有酒喝。
他哈哈大笑,拍着我的肩膀说道:“太没意思了,以前写的那些太没意思了,也是刚刚才琢磨明白的,小说其实就是这个。”他用手指了指周围的墙面,“迷宫。”
我没理他,重新爬上墙头。
他抬头说:“此刻,正在发生,作者与读者共处,像迷宫,困在其中。多有趣啊。”
我看到远处迷宫管理员正用手指着我,我也朝那边挥了挥手。
他接着说:“确实有难度,可博尔赫斯能写,我为何写不得?”
来不及和他解释了,我看到管理员越走越近,急忙从墙头翻了过去。
第三次就在几天前,他来我家,给我送这本书。
他还是一样的兴奋,这种兴奋他竟然能保持这么多年,这太让人惊讶了。
他依然提出了那个老问题,什么是小说?
出于礼貌,我当时没理他,认真地翻看着这本他送的书。
他又问我,发没发现一件怪事儿,在城市里,每栋高层住宅楼里都会有扇窗户,不管白天黑夜,永远亮着灯。
“发现了,发现了”,这是我十余年来第一次回答他的问题,紧接着又问,“为什么会这样?”
他笑着说,“这就是小说了。驱动你想要知道,这部分就是。”
说完这句话他就离开了,我硬着头皮读完了这本书。
书里的故事,内容题材相去甚远,风格内核却还算得统一。可以说是荒诞,可以说是黑色幽默,甚至可以说只是一些毫无意义、走向不明的事件。
关于这本书,他写得并不好,起码不符合世俗标准的好。虽然仍在努力,但看得出,这方向不会是那个“好”的方向。
我个人觉得,创作者创作的过程或许大多雷同,纠结,否定,自我怀疑等等,但最终所抵达的土地应是千差万别的。冰川荒漠亦或是绿洲,都会有,视蛰伏于创作者体内的基因而定,没有标准,也不该有标准。不“好”,未尝不是件好事。
文学创作不见得多严肃,阅读过程也说不上多轻松。都是过程,交手的过程。这是一切精彩发生的前提。过程里有探索,有孤独,有私密,只是没必要“好”。
他自称“孤岛作者”,也算是能够理解了。
嗨,得了,我当然能理解他,毕竟我就是他。书里的故事,还是希望你们能花时间去读,此前所有自嘲与批评全都作不得数,反正开头我可是说过了,一切纯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