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王金才驱车赶到了卫东所住的公寓楼下,专程过来请他吃午饭,顺便跟他讲讲自己这些年来的经历。
原来,当年金才和招娣两人离开新新电子厂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两个人的学历都不是很高,没有卫东他们那么多的选择机会。
最惨的时候,两人租住在一个十平方米的破旧农民房里,靠吃方便面度日。夫妻关系也一度很紧张,经常动手干仗,但是东北女人有一样好的,打架归打架,打完之后还是不离不弃的。
后来,日子实在过不下去,招娣就跑到一家夜总会去做起了坐台小姐。金才事先也知道,虽然郁闷,可也没有因此歧视招娣,后来仗着自己身高马大,干脆也去夜场上班,当起了保安队长。
两人在那家夜总会干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KTV生意很火,来钱很快,就动了自己也开一家的念头。
王金才胆子很大,借了一笔高利贷,在东莞的一个偏僻乡镇租下了一栋旧办公楼,把它改造成了一个小型的歌舞厅。接着,他又从东北老家招募了一大批下岗的年轻女工,带到东莞来充当陪侍小姐,招娣则升级成为妈咪,负责把这群姑娘们培训出来。
干了几年之后,王金才逐步还清了从黑老财那里借来的钱,又因为能打,在当地那个圈子里慢慢有了一点名气,也没有地痞流氓敢来惹他们,连工商、税务也对他们网开一面,不敢过份刁难。
唯一遗憾的是,他们的自有资金还是不足,一直想把歌厅装修翻新一下,可是因为钱不够无法实施。所以,这次见到卫东,金才就有这个拉他入伙的意思。
“哥,你一直是我最佩服的人,不知道你能否看得上小弟这点小生意?”
金才一开始还有点犹豫,怕卫东清高,看不起他们混夜场的人。可他不知道,卫东这时候正好处于心灰意冷的状态,对正经办厂提不起兴趣来,反而对夜场这类偏门生意更能接受一些。也许,在内心深处,卫东也想用声色犬马来麻醉一下自己,好忘却美国之行带来的痛苦记忆。
“哪里话,我看你们做得很不错啊!只是当地执法机关不查你们吗?”
“这个你放心,这个镇上的方方面面关系我都搞定了,本地派出所的所长是我的铁杆哥们,我和他是不打不成交,我在这地方上打架出名的时候,几进宫都是在他的手里,后来就成了朋友了。”
“那看来又是一番故事,有空的时候可以给我讲讲!”
卫东笑呵呵地说。
所以,两人一拍即合,卫东把自己的三百万现金全部投入了金才的歌厅,成为了这家娱乐公司的最大股东。
有了钱就好办事,他们换了一栋大厦,把这家名叫“好运来”的歌厅装修得焕然一新,成为了当地最大、最豪华的夜总会,除了歌厅,还有餐饮和桑拿,为高端客人提供一条龙服务。
重新开张之后,歌厅的生意好得出乎意料,连楼下的车位都要提前预订,招娣手下的小姐队伍也超过了三百人。
卫东这时候已经搬到了这个名叫樟木头的小镇上来住,他一般是晚上会到歌厅来转转,歌厅的日常运作还是交给了金才夫妇,卫东自己并不插手,也算是甩手掌柜了。
这一天晚上,卫东照例是到了大厅的一个吧台上坐了下来,要了一瓶啤酒拿在手里喝,一边欣赏着大厅中央高台上的歌舞表演。
别看是在东莞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夜场的歌舞表演水平越来越高,据说是请了专业人士指导过的。
舞台上正在表演钢管舞,卫东很快发现,钢管舞的表演者正是小金。小金是不属于招娣管的几个特殊女孩子之一,她们只表演节目,从来不陪客人。而且,大部份时间她们都在大厅里表演,身上穿着也比较正常,而不像那天在卫东他们包房里那样。
卫东始终还记得那天小金跳艳舞的模样,事实上他有几次在梦里还梦到了那样的场景,居然身体还有了反应。
一段劲舞结束以后,小金看到了卫东,就径直走了过来。卫东有点不敢往小金身上看,仿佛害怕自己的本能反应被她发现了。
小金却很大方地坐到了卫东的身边,也要了一瓶和卫东一样的瓶装啤酒,对着啤酒瓶子就喝了起来,性感的嘴唇和瓶口接触的地方,一片殷红。
“哥,有火吗?”
小金掏出一支三五烟,问道。
“有,有!”
卫东忙不迭地回答。
在卫东帮她点着香烟以后,小金深吸了一口,又撮圆了樱桃小口,吐出了一个O形的烟圈。
“你还记得我吗?我不是指我进房跳舞那次。”
“怎么不记得,我还记得你手头那本《百年孤独》。”
“哥,你真是好记性!”
小金特意抬起头来,仔细地看了卫东一眼。
“你怎么爱看这类书?”
“嗯,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是岭大外语系毕业的,本来应该看英文原版的,可惜现在看不懂了。”
小金不无遗憾地说。
岭大?岭南大学,外语系?那不是自己的小学妹吗,还和柳泉是一个系的,这下卫东更是惊奇了,这样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沦落到东莞这个镇上来的呢?
“……”
卫东有点张口结舌,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他对这个年龄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小学妹,忽然生出了一种怜悯之心。能够读懂《百年孤独》的,那该是怎么样一个心灵呢?像蕾梅黛丝一般?
小金仿佛看出了卫东的心思,她淡淡一笑,说:
“我现在很好,靠自己的身体吃饭,没什么问题,况且我也不卖!”
小金又悠悠地吐了一口烟,妩媚地一笑,对卫东说:
“正式自我介绍一下,金胜男,满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