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半年前搬到这间房子里来的。在此之前,我和妻子一直住在我们餐馆附近的另一条胡同里。那也是个大杂院,我们租的那间房子很简陋,而且是个倒座子房,光线很暗,即使白天也得用电灯照明。但就是这么一间房子,我们一住就是两年。作为外地人,我们知道眼前的一切都是临时的,不安定的,我们只是从一种相对的角度,希望生活能够安定一点,不愿意折腾。无奈的是,有一天,房东来告诉我们,说那条胡同要拆迁,让我们有个准备,最好提前找房。当时有两个居委会老太太常到我们餐馆来发鼠药,检查婚育证,或者组织集体杀蟑螂什么的,跟我妻子混得很熟。听说我们想在餐馆附近租一间住房,便热心地表示替我们去打听打听。结果没过两天,就打听到在我们餐馆前边的一条胡同里有一家的房子空着,并从院里的邻居那里抄来了房主的电话号码。
房主就是方长贵。
我第一次给他打电话,就觉得这是个既认真而又啰嗦的人。我问他是不是有房子要出租,他先说没有,接着又问我听谁说他有房子要出租。我告诉他是居委会的两个老太太。他警觉地说,“居委会的?那院里也没有什么居委会的老太太呀。”
我想跟他解释一下,又觉得解释起来很麻烦,也没必要,便直奔主题地说,“方师傅,咱长话短说,我只想是问一下,你的房子出租还是不出租?”他说,“不租了。”
我心想,不租我还跟你磨叽个啥?我叭地放了电话。刚转过身去,电话响了。我以为是订盒饭的呢,却还是那个浑厚的京腔儿。
“丫怎么断线了呢……您贵姓?”
我告诉他。
他问,“北京的‘京’?”
我说,“不是,是荆州的‘荆’。”
他说,“明白了,刘备大意失荆州啊……这姓儿好!”
接着,他又问我是哪里人,多大年龄,做什么工作的,租房子是一个人住还是夫妻两个人住等等,问得比人口普查还详细!但我还是不厌其烦地作了回答。从对方不断插话的口气上,我听出他对我的“自然情况”还是比较满意的。他告诉我,他再考虑一下,然后给我个信儿。
等了两天,一直没信儿。我妻子有些着急,她说,“出租个破房子都这么磨叽,好像往外嫁女似的……你再打个电话问问,他不租拉倒,总不能在他这一棵树上吊死!”我打了好几个电话,家里一直没人接听。到了中午,才终于打通了。这次对方倒是挺痛快,不再问这问那了,他让我定个时间地点,见了面再说。
下午,方长贵准时来到我们餐馆。
小平头,大个子,身材魁梧,长得随便,甚至有点粗糙。不过,倒是蛮和善的一个人,至少要比在电话里给我的感觉好得多。我们聊了一会儿家常,他又考察了一下我们的基本情况,才切入正题。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那间房子原来出租过几次,都闹得挺不愉快,本来不想出租了,麻烦!但看我们是踏踏实实做生意的人,还成,靠谱儿,他可以把房子租给我们。问到租金,他说,“这个不忙,先看了房子再说。”
房子还行。比我们原来住的那间要大一点,有十五六平米的样子。关键是房正,朝阳,窗子也大,一进屋便给人一种阳光明媚的感觉,和以前租的那间房作对比,我和妻子一眼就看中了。一问租金,对方开出的条件是每月600元,两个月一付。我和妻子交换了一下意见,觉得还可以,没超出事先的预测,也就没还价。回到餐馆,我按照上次的租房合同,扒了一份协议,用复写纸誊好。双方签了字。我又预付了两个月的房租。方长贵点了点头说,“没错,成,这就齐活了!”
我告诉厨师做几个菜。既然成了房东与房客的关系,总得喝点酒,聊聊天,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第一次喝酒,我就看出方长贵是个喜欢喝酒的人,人往桌前一坐,便满脸快活。他原先在一个高低压开关厂工作,前几年厂子破产时买断了工龄,现在是赋闲在家。平时养养鸽子,钓钓鱼,也是闲不着。有时候,还和一些鸽友参加一些赛鸽活动。他说,“对啦,去年夏天我还去过你们赤峰。”
我问他感觉怎么样。
“一个干净的城市,挺凉快!草原上的达理湖也好,没污染,我们在那里吃过一次鱼宴,嘿,那叫一个鲜!”
酒席间,方长贵不断地夸奖我餐馆的菜做得棒,好吃。作为一种回报,他给我讲了许多艰苦创业的道理,说既然到北京来发展,就得多吃苦,踏踏实实地奋斗,往好了整,往大了干。他还试图引用拿破仑那句名言,但没有成功。最后说成了“不想当大老板的人,做小生意也绝对是马马虎虎,不灵!”
接着,他还举了个例子。说几年前他住的那条胡同来了一对温州夫妻,本来是拿着5000块钱想到北京来做生意的,可在火车上被人割了包,分文没剩。到了北京没地方落脚,就在他们那条胡同的一个墙角住了好几天。后来两口子给一家商店打工,卖皮鞋。方长贵停了停,说,“现在怎么着?人家是自己开鞋店,哪是小啊,两层楼!”说到这里,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似乎是想检验一下这个例子在我的脸上有没有产生一种“震惊”的效果。
我只好用“震惊”的表情看他,“是吗?”
坦率地说,即使我对他的话题兴趣不大,也必须保持一种“兴味盎然”的样子,至少也是对这位老兄苦口婆心的一种尊重。只有他的话题告一段落的时候,我才赶紧端起酒杯说,“方大哥,咱们再整一口?”
“什么叫整一口呀,干了它!”
说完,半两酒,一饮而尽。
当时,一瓶二锅头已经下去了,方长贵还依然沉浸在一种酒犹未尽、兴犹未尽、言犹未尽的状态之中……说实话,我真是有点陪不起了。但陪不起我也得陪着——毕竟,我是餐馆的主人,他是我的房东,我总不能说“行了行了,差不多了,别喝啦,我餐馆的伙计们该休息了”。初次见面,有这么说话的吗?
我妻子看出我有些支撑不住的样子,她几次凑过来,给方长贵敬上一杯酒,并就此搭讪几句,问他住在什么地方,回家坐几路车,末班车是几点……言外之意我都听出来了,而方长贵却浑然不觉,他说,“爱他妈几点几点,我不坐丫的啦,我打车回去!”结果,一直熬到夜里12点,方长贵终于觉得“差不多了”,他看着我说,“兄弟,时候不早了,今儿就这么着吧。”
谢天谢地。送走了方长贵,我长长地松了口气。我妻子则唠唠叨叨地说,“酒腻子!你还叫他有时间就过来喝点呢,烦死……”话未说完,她突然盯着窗子一怔,说,“可毁了,他怎么又回来啦?”
我回头一看,方长贵果然摇摇晃晃地走进了餐馆。我赶紧迎过去,问他是不是忘掉了什么东西。方长贵呵呵一笑,嗔怪地说,“我忘了,您怎么也不跟我要哇!”他举起手来——这时候,我发现他的手指上捏着一把光秃秃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