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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源:《阳光》2013年第05期

栏目:特别推荐

关于明天的事,我们后天就知道了。

——题记

一九八八年的夏天雨水丰沛,我的青春像饱胀的花骨朵儿,扑一声就绽开了。只是这绽放有些落寞,更像是无人处的一次谢幕——怎么说呢?呃,我高考落榜了。我心情郁悒,认为这是命运对我的玩命狙击。那时我的唇上刚刚冒出一些细软的茸毛,还没有经历过恋爱和死亡,所以把落榜看成是一件比落水更可怕的事。之前我一直心怀高远,企图离开这座小城,步入心目中的理想生活。如今这个梦想败落了,从高处跌下,粉身碎骨。对此,我家里人倒并不显得特别难受,我爸丁善水说,好大事啊,小子来顶职就是了。这时我才知道,家里人从未对我抱有任何远大希望,在此之前我还一直以为自己在这个家庭中具有特殊分量,怎么说呢,呃,作为老丁家唯一的儿子,我得有点儿担当什么的。但,显然,我的分数证明我高估了自己的智商,而与此相关的,我对于自我的描绘也就十分可疑。事实上我们家人早已为他们眼里的二小子描绘了一幅妥帖的生活图景:我将在C城,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安营扎寨,按图索骥地操持他们为我精打细算好的安稳营生。这让我尤其难过。

我姐为此愤愤不平。她不平不是因为她觉得弟弟这个大好青年的后半生将浪费在老头老太太的包办代替里,而是她待业在家已经有小一年了,老头愣没对她的安置问题放过一个算数的屁,显然没把她的着落当回事儿。这是我亲爹办的事儿吗?我姐在家里大呼小叫,捶胸顿足说自己怎么就是个女的。然而没人搭理她。很多年后,我姐嫁给一个新加坡老头,她跟着老头下南洋之前对我说了句掏心窝子的话。她说,弟啊,姐当初不该嫉妒你。她确实不该嫉妒我,很多年后我全部家当加起来,捞不到她半只限量版的手提袋!是我关键时候挺身而出,绝了她端公家铁饭碗的念想,从此她发愤图强发扬踔厉,最终发人深省地成为新时代的宠儿。而我,我为这个顶职名额,付出了腐朽的下半生。

我爸爸丁善水从曹巷粮店主任的岗位上提前退了下来,这样我就顺理成章地成为红星粮店的一名营业员。老丁带着儿子小丁去红星粮店报到的时候,笑眯眯地递上根红塔山,跟粮店主任王洪生介绍说,这是我儿子,兄弟多关照,要是小兔崽子有什么差错,尽管替老哥哥管教。王主任笑眯眯地接了烟,叼在嘴上,擦根火柴先替老丁点着,又拢回手点上自己的,轻皱眉头吐个烟圈儿道,咱弟兄不说外话,当自家孩子看的。我注意到王主任有一捧俗称络腮胡子的美髯,这使他那颗略微有些发福的大脑袋显得立体生动,不太出色的眉眼也威武不少。他热情地挥了一下手,在我肩上猛拍了一巴掌。结实,他说,小伙子不错!日恁奶奶个脚,到米组发货正合适。他说的是家乡话,“脚”给念成了“掘”音,听起来抑扬顿挫,十分富有煽动性。但我不明白的是,他日哪个部位不好,偏要日人家的脚。我搔着后脑勺不尴不尬地笑了笑,有意无意瞟了我爸爸一眼。这一眼其实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但我爸爸和王主任会意地对视了一下,像是瞬间擦出的火花,在他们脸上燃出两朵莫名其妙的笑容。我觉得我爸爸很龌龊,王主任则非常龌龊。

“这新来的小丁。”王主任大拇指朝后一翘,指着身后的我,逢人就热情地介绍,“丁善水的儿子。”

于是很长一段时间我就一直叫“小丁”,备注是“丁善水的儿子”,至于我到底叫个啥,没有人知道。说起来这是一件很让人愤怒的事,但那个时候,我除了唯唯诺诺地应着别人呼来喝去的一声声“小丁、小丁”,承认“丁善水的儿子”是我唯一得到承认的社会身份外,别无选择。

我跟着王主任来到米组。

“这新来的小丁。”王主任腆着肚子走在前面,大拇指朝后一翘,把我指给一个身材矮小、面目粗糙的男子,“丁善水的儿子。”

“这袁世明。”王主任又灵活地转向我,以不变的角度翘着大拇指,把那糙米似的男子指给我看,“小丁你以后就跟着袁师傅好好干。”

我谦卑讨好地朝袁世明笑了笑,说袁师傅好。袁世明也朝我笑了笑,他没说话,却不惜耗费力气大幅度地点了点头。就凭这个到位的点头动作,我想,这师傅还行。

整整一个夏天,我都在跟袁世明学习如何分辨大米小米糯米粳米。这当然不会比求X加Y的立方根更难,所以,每天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喝茶看报纸。粮店订了一份日报一份晚报,从王主任那里开始传阅,然后是管户的訾会计、卖牌子的小张、面组的陈群、油组的梅燕、米组的我师傅袁世明,等到我手里的时候总是残缺不全——那些排在前面有优先阅读权的人们总爱撕下一片纸头,裹个大饼油条什么的,或者擦皮鞋,没有手纸的时候也把报纸夹带进厕所,又或者拿来擤鼻涕。我后来索性不再等那几片染着油污沾着面粉的残张,我家里有成套的金庸和古龙。有顾客来买米,我就拉开手闸,哗哗地过秤,没有人的话,我就看书。扣人心弦的紧张情节往往汹涌如潮劈头盖脸把我埋没,再抬起头来看磅秤,就变得十分费劲,那细密的刻度让我恍惚,生活到底是精确的还是粗疏的?结果老是出现这种情况,我以为应该拔刀时候,老袁说你该放米了。

粮店上班“两班倒”,另一个班组的彭爱民和付华经常提出跟我换班。刚开始几次我没在意,就允了,后来觉得泼烦,因为他们上起班来老没谱,这就打乱了我的个人计划。比如原来我准备拿去洗的衣服只能堆在墙角,我妈非说我好吃懒做,要拿大脚丫子抽我。所以再有这样的无理要求,我就建议他们找袁世明或者梅燕调一下。彭爱民、付华摇头撇嘴,怏怏地说那就算了。很快我从陈群那里听到一声嗤笑,小妖精要是调了班,他们不就白调了吗?我这才恍然明白这俩小子揣着多么邪狭的心思,我毅然断然凛然地拒绝了他们。

陈群叫梅燕“小妖精”,很显然她不喜欢梅燕。我觉得她们俩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陈群之所以看梅燕不顺眼,可能因为梅燕爱化妆。梅燕在那个年代的姑娘们当中是比较时髦的,按今天的话说,就是时尚达人,她有让人眼花缭乱的连衣裙和喇叭裤,光蛤蟆镜就有三副,平时搽得香喷喷的,从你面前经过,一阵香风就能把你撂倒了。这很犯陈群的忌讳。

但彭爱民、付华他们都喜欢梅燕,我当然也不讨厌她。姑娘嘛,年轻,又不难看,我干嘛讨厌她?我注意过梅燕的手,觉得这部分比她的脸更有吸引力,除了没有倒膙皮之外,主要是,干净。我觉得梅燕的干净是不可思议的。我们每天在粮店里上班,从头到脚都是灰蒙蒙的,因为工作需要,我们统一配发白大褂,冬天涤咔,夏天的确良;头上还要戴一顶白色的小圆帽,那尺寸比医生的帽子高点儿,又比厨子的帽子矮点儿,形象不伦不类,主要的作用是,搪灰。但梅燕不,她的帽子给改小了一号,用发卡别在脑袋后面,还角度别致地歪着,更像是时装杂志上模特的配饰。她就有这个本事,整天跟露水洗过似的,干净。这也是陈群不喜欢她的直接理由——干活的人能有这么干净?但同时陈群又自相矛盾地批判梅燕,说她生就一副不干不净的妖精样儿!

我不在乎梅燕干净不干净,她给人打油,我给人称米,井水不犯河水,好男不跟女斗。我们修的不是一门功夫。

我上班,下班,读《人民日报》,看武打小说,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绝不掺和人民内部矛盾。如果排下午班,我就蒙头睡到日上三竿,吃过中饭才晃荡去粮店;要是上早班,下午两点钟就交接了,有的是时间,就骑上“飞鸽”,跟要好的哥们儿去街上转悠,捣球或者踅进哪个录像厅,一恍惚一天就过来了。日子挺惬意,没我想象的那么难挨。

当然也有不那么如意的时候。比如有一天我骑着“飞鸽”正撒着把儿欢腾呢,哥们儿李涛忽然在另一辆自行车上叫我:“哎,我今儿碰上叶薇薇了。她还问你好呢,说你怎么不再复习一下?太可惜了!”

我一抖,差点儿从“飞鸽”上摔下来。日恁奶奶个脚!我骂了一句,居然跟我们主任的水平差不离。“嘎吱”一个猛刹,我把自己叉在地上。

高三时,叶薇薇跟我前后座儿,她的语文和英语都特别棒,但数理方面严重偏科。我呢,虽说不属于拔尖人才,但各科都差不离。所以有时候遇上数理方面的问题,她就挺虚心地向我请教。她人不错,漂亮,还没那些个漂亮女生的臭毛病,我就挺爱搭理她,有一说一,倾囊相授。但也就是男女同学之间普通的“搭理”关系,我没想到这个漂亮女生还关心着我是不是“可惜”了。真他妈的,我爸我妈都没替我可惜呢!我的心尖儿一颤,脑子里浮现出叶薇薇那张不耻下问的可爱脸庞——天气有点儿热,她秀挺的鼻尖上沁出细密的汗珠,好像饱满的挂着露水的新鲜水果。阳光真好,透过课桌前的窗棂洒下来,在她高高的马尾辫上一跳一跳,把我的眼睛都闪花了,我不觉恍而惚之,追忆似水年华……妈的,最近我脑子大概有毛病了,怎么老是恍惚?

“可惜个屁啊!你他妈的少在这儿瞎叨叨。”我大声对李涛说,多少有点儿虚张声势。

李涛说你别骂我,我就给叶薇薇传个话。哥们儿可是替你长了志气的,当时我就说丁哥混得不赖啊,国营粮店正式职工,咱班主任现在见他都点头哈腰的呢,那要买个粮、兑个全国粮票什么的,不得屁颠屁颠求着他?

我扑哧笑出声来,说你倒先替我得瑟上了。

我心里确实是有点儿小得意。咱高中时候的班主任,绰号“老铁”,见谁不是横眉冷对?可自从在红星粮店见到我之后,态度那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谁叫他们家粮油关系属这片儿呢?家里人多,平价定额不够吃,老要买议价,见着我能便宜好几块!可惜叶薇薇她们家不在红星粮店买粮。我在心里小小地叹了口气。

李涛说叶薇薇考上师大了,过几天就走,咱们去送送她。我说没这个必要吧?李涛嘿嘿一笑,淫眉贱眼地说就算陪陪哥们儿。我怀疑这小子暗恋叶薇薇。

叶薇薇临走那天穿了一件小碎花的连衣裙,马尾辫梳得高高的,就差没一飞冲天了。我觉得这造型有点儿嚣张,所以就没像上学时候那样爱搭理她。当然也因为我是应李涛之邀来当电灯泡的,一件道具犯不着浪费什么表情。李涛显然比我热情多了,嘘寒问暖地对叶薇薇的未来大学生活表示着不恰当的关心。我觉得他的嘴脸也太昭然若揭了。但叶薇薇居然没表现出什么不快,她甚至像电影里那些独当一面的女同志那样,大方地伸出手来说,老同学,记得常联系!李涛受宠若惊,忙不迭地把手交出去。我笑了笑,算是回答。

回去后我就把叶薇薇抄给我的地址随手扔了。我给她写信?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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