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2012年第02期
栏目:纪实文学
第1节 2011·秋:多余或驳杂
急性阑尾炎发作的那天正好是个周日。在此之前,我对急性阑尾炎一无所知,我被疼痛折磨得死去活来,实在无法忍受才去了医院。检查完毕,大夫说,割掉吧。我说,割掉什么?大夫说,阑尾。我说,已经不疼了,还割吗?大夫说,那就输液吧。我说,只吃药,不输液行不?大夫说,不行。就这样,我在第二天去了社区诊所,开始生平的第一次输液。社区诊所周日刚乔迁,诊所安静整洁,大夫和护士客客气气,与印象中乱糟糟的、脸孔像针管一样冰冷的大医院截然不同。小有小的好处,草虽然卑微却总是温暖的。生平第一次输液就做了他们乔迁后的第一批病人,这也算缘分吧,何况这天还是立秋。想到又一个秋天到了,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人生早已走进秋天,甚至,我的心态已有了冬天的意味。
窗外的光线晃了几晃掉在地下,立秋了
护士把针扎进血管,我疼了一下
立秋了
雨水会慢慢冷下来的,树叶会慢慢落尽的
人体内有些器官是多余的
可也不能想割就割。比如阑尾
比如老年人的生殖器。衰老的物件
尤其在意象征的意义
躺在病床上,脑子里流水一般闪过这几行诗,我感受到了闹中取静的好处。液体通过透明的管道进入我的体内,我清楚地看到了它的滴答,但没有听到它的声音。这场景有些像时光,只要想象力足够丰富,什么东西都可以变得具象,什么东西都会遭遇第一次。当然,我说的所有东西是介于生与死之间的,生只能有一次,死也只能有一次,但在死亡真正来临之前,我们会邂逅某个偶然的机会观摩或预演死亡。观摩是雾里看花,预演不过一场虚惊,这一切只能让我们面对真正的死亡时尽量从容一些,尽量不会惊慌失措。除了上火、咳嗽、流鼻涕、打喷嚏,我很少得病,我对第一次走进医院准备不足,我后悔那天没有割掉阑尾。我并不在意“衰老的物件”的“象征的意义”,我只是不知道阑尾是多余的。多余的东西随时应该割掉,何况它可能已经坏死,可那天我并不知道阑尾是多余的。
简单常识的缺失让我第一次面对“病”时做了一个草率的决定。我有些后悔,而最让我后悔的,就是保守治疗之后,大夫反复强调说,不能喝酒。大夫先是说半个月不要喝酒,后来说一个月不要喝酒,最后说最好以后不要喝酒。我几乎崩溃,笑一笑对大夫说,你干脆杀了我吧。
不管如何讨厌大夫的戒律,大夫的最低标准我还是恪守了。不是怕死,是怕穿孔,一想到身体的某个物件被穿了孔,我的心里就像钻进一条虫子一样,特别不舒服。我是个医盲,不喜欢医院,宁肯去火葬场参加哭哭啼啼的追悼会,也不爱去遍地白衣的医院探望病人。我不喜欢看到病人被石膏、绷带裹起来,被轮椅、拐杖支撑着,更无法想象五脏六腑被穿孔的样子。不管大小,孔毕竟是个洞,体内弄出一个洞来总是令人忐忑的。
淅淅沥沥下了三天雨,周末,雨终于停了。看着窗外露出的秋阳,我给郭克打电话说,晚上喝酒吧。郭克问,什么理由?我说,天晴了。这个理由天经地义,于是,我俩便去古玩城找号称晋阳酒王的诗人兼古董商人雪野。
古玩城下有一家老三面食店,这儿是雪野经常光顾的地方。坐在面食店外面,马路上人来车往难免有些嘈杂,不过,空气还是相对清爽的。我试探着喝了一口雪野用10余种药材泡制的花酒,感觉阑尾没有出现异常,至少没有马上发作。都说病人是被大夫吓死的,我觉得这话不无道理。事物与事物之间总有些东西是看不清楚的,因为这些看不清的东西我们常常会犯错误,这些错误就是我们活着的理由。
我说,我想写一个东西,叫虫洞。
雪野说,冲动?
我说,虫洞。
郭克说,写篇小说吧。
我说,我喜欢散文。
雪野说,写小说,小说自由。
我说,我不喜欢讲故事。
前天傍晚。雨后。输了一周液体之后,我继续步行上下班,继续穿越迎泽公园,不过迈动双腿的频率比平时慢了一些。放慢速度并非什么羞赧的事,虽然20多年前骑自行车时,我是绝对不能容忍别人超过我的。慢时代的人做梦都想快起来,快时代的人天天怀念慢时光,高铁飞一样冲出轨道之后终于懂得减速了,我让一堆出了故障的肉体慢下来没什么可难为情的;何况,水泥路上还遍地水洼。是的,城市被水泥路全部贯通之后,虽少见泥泞,可雨后的水洼宛如一地碎裂的镜片,行人只得小鸟一样跳来跳去。想起乡村泥泞的土路,想起只有最低洼的地方才有积水的乡间小径,我体味到了苏东坡中秋之夜半圆半缺的心事:古往今来,世上的事多是难以两全的。
公园几无行人,树木花草安静得有些虚脱,有些寂寥——当然,这种虚脱和寂寥是一种错觉,游人鸟兽散去,树木花草便空旷起来,石板路也比平时干净许多,凉爽许多。我喜欢这样的凉爽,尤其是秋凉,雨后的公园是澄明的,好比五脏六腑都被里里外外洗过一遍似的。记得在城市生活了很多年之后,有一次回故乡,沿着故乡早晨的河边散步,我感觉我的胃被凉爽的空气彻底洗过了,喉咙中的痰仿佛水中的石头一般凸显出来,清晰可感,它与水一般的空气是那样的格格不入,我恨不得伸手把它掏出来,扔到草丛里去。小时候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空气里,并无特别的感觉,只有贫穷、饥饿,还有太阳底下或冰天雪地里的劳作令人难以释怀。乡村的艰辛像冬天的旷野一样一览无余,无处躲避,我在这样的地方长大,曾经觉得那些歌唱乡村的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是虚伪的。直到那天重返故乡的河边,我才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乡村的清澈,从那以后,我牵挂乡村的文字才变得亲切起来,不再忸怩作态。我对秋凉的喜欢不是无缘无故的,我想与故乡是有瓜葛的,在城市的四季里,只有在秋天还能找到一些故乡的影子,虽然城市的秋天与乡村的秋天有着巨大的落差。在寂静的秋凉中行走,思维格外清晰,我觉得四季之中唯有秋天的形态是最接近水状的。这潭秋水刚刚从岩石间奔涌出来,它的沁凉是压缩过的、坚韧的,可以穿越灵魂的。我喜欢这种彻底刺穿的感觉,寂寞中带着一丝快感,好像暗恋的女子被自己钟爱的男子回首瞥了一眼——爱不需要声音,只需要眼神,透明的接近死亡的眼神。秋天先天具有这样的特质,蝉翼般薄而凉,仿佛女子和田玉一样的肌肤。对,有弹性的、白皙到几乎透明的肌肤,轻轻碰一下,就会充满欲望。这肌肤还是凉的,每次接触都不会产生汗渍。或许童年艰辛劳作的记忆一直挥之不去,我讨厌汗流浃背的感觉,虽然每次汗流浃背之后,身体显得格外轻松。我觉得发热的东西都会产生距离,只有凉是紧密的、永恒的,不被时光蒸发的。喜欢秋天只是一种中年情怀,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秋天的凉,如果凉中再夹杂一缕凄清,这种味道就越发迷人了,就像玉一样的女子安睡在臂弯里的呼吸。凄凉最是迷人的、真实的、可触摸的,所谓的热烈和繁华都是烟云,手指一戳就破。
这一天,在公园的秋凉里,我脑子里第一次清晰地跳出一个词——虫洞。
由爱因斯坦相对论孕育而出的虫洞是一个碰不得、看不见、穿越了时空的概念:虫洞是连接黑洞和白洞的时空隧道,这条特殊的时空细管十分娇气,好像风一吹就会破裂;虫洞在敞开的出口布满暗物质,这群神秘的“暗哨”轻易不被发现。虫洞幽灵一样飘忽,天体物理学家为它设想了三种可能的存在状态:其一、虫洞是空间的隧道。它就像一个球,你如果沿着球面行走就远了,如果从球的中间穿过就近了,穿球而过的直径就是虫洞。其二、虫洞是时间隧道。爱因斯坦说,人如能进入时间隧道就可以进行时间旅行。遗憾的是,这条隧道只能欣赏,无法进入,就像看电影一样,你可以跟着故事感动却无法改变电影中的情节。时间是线形的,事件是一颗颗穿好的珠子,你无法改变珠子的大小,也无法调整珠子的顺序。其三、虫洞是黑洞与白洞之间的桥梁。黑洞产生势阱,白洞产生反势阱,宇宙、势阱、反势阱和虫洞构成的图像,就像一只无定向性平面的克莱因瓶——瓶口是黑洞,瓶身和瓶颈的交界处是白洞,瓶颈是虫洞。
黑洞好比宇宙中的无底洞,具有超强的吸附力,物质一旦掉进去就别想逃出来。白洞则与黑洞相反,它不但不吸收物体,还不断向外释放物质。黑洞只进不出,是一个贪婪的家伙,或许因为贪婪,它曾被天文学家捕捉;白洞只出不进,大公无私,它逍遥在宇宙之外,至今未被人类发现;黑洞一直在吸,白洞一直在吐,虫洞存在于吸吐之间,它是架在黑洞与白洞之间的一座桥。
据天文学家测算,时光隧道的最大直径只有10万公里,这个直径恰恰小于宇宙飞船飞行必需的最小直径。世上许多事就绝妙在“恰恰”二字上,否则的话,我们就可以搭乘宇宙飞船穿过时间隧道,去找庄子说说蝴蝶,或与阮籍竹林里喝几杯老酒了。
第3节 1981-2011:熵或殇
我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坐在山西大学中校区的阶梯教室里,凡体肉胎“静如处子”。我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说悄悄话,不搞小动作,不写纸条,听课目不斜视,而不安分的思维却“动若脱兔”。我一贯让我的肉体木头一样循规蹈矩,而人却坐在课桌后面“走神”。我的“走神”不算离谱,我不会无缘无故地让自己走回故乡的泥土,或者纠缠于某个具体的人、某件具体的事、某条具体的藤,患得患失。我的目光基本上是正视着黑板的,思维也基本上聚焦在黑板这个平面上的,可黑板上的一些字词总会让我烦躁不安。因为一个字、一个词而“走神”的事件在我的大学生涯中屡有发生,久而久之,我便养成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习惯。不过,大多的“走神”事件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一眨眼就风一样飘忽而过,未能在我的记忆里留下太多印迹。但有一个词或曰一个概念一出现,就令我神魂颠倒,不能自己,这个词或曰概念就是熵。大学四年,我在课本上涂写过许多呓语一般的文字,包括大大的问号或叹号,这些文字或符合大多是课堂内容的衍生物,是我聚焦黑板之上又神游八极之外的“灵光一现”,这些“灵光”神龙见首不见尾,来也迅疾,去也迅疾。可当熵这个概念第一次出现在黑板上时,我就着魔一般迷上了它,我觉得熵就是我一生苦苦等待的一个禅机,就像情痴们一生苦苦等待的一次邂逅。我觉得我与熵的邂逅是一种缘分,而熵的概念却与我的人生经验格格不入,它像一个贵族,彻底颠覆了我在少年生活经验之上建立起来的乡村价值体系。这个概念让我痴迷,让我惊奇,又让我恐惧,我觉得,不是我出了毛病,就是这个世界出了毛病。
很显然,世界是轻易不会出毛病的,那肯定是我出了毛病。
又很显然,截止熵出现的那一刻为止,我的生理表现和心理表现一直属于正常范畴,甚至比大多数正常人更正常,那么,难道是世界出了毛病?
无论是我出了毛病,还是世界出了毛病,在那一刻我都是无能为力的。我不是自己的救世主,也不是世界的救世主,我还得一日三餐,像一个人一样活着。天生一介凡夫,我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但从那一天起,我变得越来越容易“走神”了,直至逃离课堂,躲在宿舍里写诗。说起与诗结缘,也有一段故事。写诗之前,我所知道的诗歌仅仅是初高中课本上的几首五言七律,那些平平仄仄我根本搞不懂,我的老师也搞不懂,我对诗歌了无兴趣,更不知现代诗为何物。偶然一天,我在舍友处看到一本诗歌普及读本,我信手翻了翻,明白了所谓的诗歌就是大胆想象,也就是我常说的胡思乱想,而胡思乱想恰是我的长项,因为胡思乱想我正为熵纠结着。于是,从那一天开始,我走上了诗歌的不归路,直到本世纪初突然发现自己不再胡思乱想了,才悻悻然告别文学。我想,我开始写诗是因为我总在课堂上“走神”,我离开诗歌是因为我开始像正常人一样活着,不再“走神”。现在,我又坐在会场里“走神”、坐在车上“走神”、走路时候“走神”了,于是,我又加入了文学归来者的行列。我一直觉得,我的文学之路一直与“走神”有关,与胡思乱想有关,文学于我而言,只不过勾魂之物而已。
那段时间,我为熵所困,被熵折磨,心里十分挣扎,正是这份挣扎让我决定弃理从文,逃离化学。行文至此,我暂且把熵放下,说一说另一个字——殇。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看到殇这个字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我没有把它和死亡联系起来,我就是莫名地喜欢。我说不清什么原因,但我觉得这个字造得很美,是美不胜收的汉字体系中最美的汉字之一。难道是因为这个字的笔画中包含了太多曲线,而这些曲线看上去既方正又曲折?我说不清楚。在上世纪80年代,我曾查遍各种汉语字典,得到的结论都是殇只是一个多义汉字,多与死亡、悲伤有关。死亡也罢,死亡引起的悲伤也罢,这些东西总归是恐怖的、凄惨的,这些特质与年轻显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我知道,我喜欢这个字并非因为它的视觉之美,更与年轻无任何关联,我那时找不到喜欢的确切理由,但我就是打心底喜欢。
有人说,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我信。
若干年之后,我在一份资料中,偶然发现世界上有一种咖啡叫殇,有一种音乐也叫殇,这让我十分惊奇。
为了体验咖啡殇的特别之处,我特意约了一位喜欢咖啡的朋友聊天。坐在咖啡屋,我在不经意之间把话题引到咖啡殇上来。我说,有一种咖啡叫殇,它的英文名称为Sentimental,意为多情的、感伤的、多愁善感的。这种咖啡的名字很特别,做法也很特别。通常以热咖啡100毫升、白葡萄酒30毫升、新鲜葡萄2—3颗为原料,经过浸泡、冲煮、混合方可制成。葡萄以白葡萄为好,白酒以不甜为好,咖啡的热度也要适度,只要将葡萄酒的香气和葡萄的酸涩释放出来就好。葡萄酒的香+葡萄的酸+咖啡的苦,这便是咖啡殇了,或者说,咖啡殇就是可以啜饮的Sentimental一样的伤感了。我喜欢伤感,它像一层湿漉漉的雾,挥之不去,令人迷醉。我的这番话几乎把朋友的眼泪都说出来了,朋友说,一定要亲自制作一次咖啡殇,不如此,就是枉喜欢了一辈子咖啡。朋友的话让我突然悟到了咖啡殇的绝妙之处,事实上,世界上的确有一些莫名的东西,它极致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美妙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欣赏。这种美妙是一种气息,它的魔力宛如毒品,总是令人不由自主,总会令人自我陶醉。这不是自恋,这是品位,想到这里,我的嘴角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我低声问道:你说,发明咖啡殇的人是天才呢,还是情种?或者是一个天才的情种?朋友也微微一笑,算是回答了。
这时候,咖啡屋里漾起极轻柔的音乐,遗憾的是,它不是杰奎琳·杜普蕾演奏的大提琴曲——《殇》。
英国女大提琴家杰奎琳·杜普蕾创作过一首大提琴曲,名字就叫《殇》。说到杰奎琳·杜普蕾,我觉得她应该算得上“天才的情种”了,起码于音乐而言,她至死无悔的钟情和投入是不容置疑的。杰奎琳·杜普蕾出生于1945年,病逝于1987年,她的生命长度仅有42年。她极致的生命像极了咖啡殇,葡萄酒的香、葡萄的酸、咖啡的苦和多情的、感伤的、多愁善感的人生体验杂陈一起,这样的生命堪称人类的极品。《殇》是杰奎琳·杜普蕾生命的结晶,某一天,匈牙利大提琴家史塔克乘车时听见广播里正在播放这首大提琴曲,他十分吃惊。史塔克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问身边的人:此曲是何人演奏的?答曰:杰奎琳·杜普蕾。或许惺惺相惜,或许心有灵犀,史塔克完全被如此伤感、如此投入的演奏折服了,他不禁黯然叹道:“像这样演奏,她肯定活不长久。”史塔克并非一语成谶,史塔克听得出,杰奎琳·杜普蕾在倾其一生演绎音乐的完美,呕心沥血这样的词语就是专为杰奎琳·杜普蕾这样“天才的情种”造的。
咖啡殇也罢,音乐殇也罢,显然并非一个单纯的词汇,而是一个廊桥遗梦般的故事,一个在心里藏着许多曲线的故事。有人说,殇是“一段没有开始就注定结束的爱情”,这种说法颇有一些悲剧意味,但终归不如那杯咖啡耐人咂摸,不如那首大提琴曲令人断肠。我不喜欢喝咖啡,但我喜欢咖啡殇伤感的味道;我不懂得大提琴,但我喜欢咳出血的曲子;我不会煮咖啡,不会谱曲,但我可以写一首叫《殇》的诗:
这杯咖啡的名字叫殇。我只见过她的背影
见过她隐匿于曲线里的味道
我设想遇到她时应是午后,或者凌晨
这段时间是慵懒的,有点伤感
也有点深刻。就像她曲线流畅的背影
是婀娜的,也是凸凹的
就像杰奎琳·杜普蕾的大提琴曲
哀婉的旋律可以咳出一捧血来
也可以咳出一颗心来
我闻到了葡萄的酸涩,闻到了白葡萄酒的香气
还闻到了咖啡的苦。我莫名地喜欢
这样的味道,就像喜欢殇这个汉字
喜欢这个汉字曲径通幽的韵律
她仿佛女子高挑的背影,清晰的线条上
挂满葡萄,也挂满露珠
我知道,她的味道远比音符饱满
也远比光影摇曳。我想
她如果可以筑成一个鸟窝
我愿意在这里住一辈子,做一只小鸟
可我只见过她的背影
至今仍未尝到她介于午后和凌晨之间
黄昏一样漫出来的味道
80年代初,我看见殇这个字时虽满心喜欢,但那只是一种直觉,一种莫名的偏好。那时候,最让我“走神”的还是熵。
熵(entropy)是德国物理学家克劳修斯创造的一个术语,克劳修斯称熵为“物体的转变含量”,他阐释自己创造“entropy”这个术语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我故意把字Entropie(熵,德文)构造得尽可能与字Energie(能,德文)相似,因为这两个量在物理意义上彼此如此接近,在名称上有相同性,我认为是恰当的。”从这段文字不难看出,克劳修斯不仅是一位极具想象力的物理学家,还是一位酷爱咬文嚼字的语言学家。我一直以为,伟大的物理学家必定是半个哲学家、半个文学家,物理学家与哲学家、文学家是同出一脉的,是可以华山论剑的,物理学家与哲学家、文学家的不同只是观照世界的方法不同,道则是一致的。不同国度的物理学家因语言不同,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种差异仅仅体现在符号方面。我国著名物理学家胡刚复教授在翻译Entropie的时候,就模仿克劳修斯的想象力创造了一个新的汉字——熵。这样的翻译堪称天才之作:热量与温度之比为“商”,而偏旁“火”则意味着热学量,不仅字形与物理含义极其吻合,而且还与克劳修斯造Entropie的思路遥相呼应。克劳修斯用熵表示任何一种能量在空间分布的均匀程度,亦即混乱程度,能量分布越均匀,熵越大。对于我们考虑的系统而言,如果能量能够完全均匀分布,那么这个系统的熵就将达到最大值。在一个系统中,如任其自然发展,其能量差总是倾向于消除的。鉴于这种描述,克劳修斯认为在热力学第二定律中引进“熵”这个概念与在热力学第一定律中引进“能”这一概念有某种相似之处。而事实上,能这一概念正是从正面来表征运动转化能力的,能越大,运动转化的能力也越大;而熵这一概念却从反面量度着运动转化的能力,表征着转化已经完成的程度,熵越大,系统越接近寂灭。
在没有外界作用的情况下,一个系统的熵越大,就愈接近于平衡状态,就愈不易转化。克劳修斯的描述让我惶恐,按照他的说法,一个人越成熟就越没有创造力,一个社会越稳定,就越没有前进的动力。或者说,一个人成熟的时候,就是走向死亡的时候,一个社会和谐的时候,就是系统接近崩溃的时候。我在不经意间把熵引入到社会学中,我不知道这是一种很伟大的思路,或曰发现。我只是被这些疑问困惑着,克劳修斯推断的结论和我之前的人生经验截然不同,令我无所适从。1982年冬天的那堂化学课,我就一直纠缠在这样的困惑里,老师后面是怎样用方程式推导出这些结论的,我忘记了。我完全陷入挣扎之中,不知道该相信哪种说法,毕竟这些说法都源自教科书,教科书上的东西应该是不会错的。那时我只是个半瓶子醋,晃晃荡荡,自顾烦恼,却忽略了一个前提,即:熵描述的状态仅适合一个完全独立的体系,而每个人、每个社会是不可能完全独立的,或者说,一个人、一个社会完全独立之时,也就是毁灭之日。由此看来,完全的自由是没有的,完全理想化的社会是不存在的。
那已是1982年的事情,而在1981年,美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里夫金和霍华德刚刚出版了一本书——《熵:一种新的世界观》。里夫金和霍华德从热力学第二定律出发,对熵这一物理概念作了哲学阐释,回答了政治、经济、教育、宗教等领域的诸多曾被我胡思乱想过的重大问题,在西方学术界引起震动。遗憾的是,当时我并不知道里夫金和霍华德是何许人也,也没有渠道获取他们的任何信息。更遗憾的是,我被熵所困时,不仅没有觉得自己关于熵的胡思乱想有多么了不起,更没有想过,如果沿着那些疑问“一条道跑到黑”的话,我极有可能发现一门新的学科。所谓的发明家都是“一条道跑到黑”的人,我不具备这样的特质,只好远离化学“熵”,投靠文学“殇”,我的这一决定,让我与伟大的里夫金和霍华德擦肩而过,我轻易放弃对熵的困惑,又让我错过了在中国率先传播“一种新的世界观”的机会。
俗话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在那些年,我一再错失机会,错失时很“熵”,错失后很“殇”,我与伟大擦肩而过,至今碌碌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