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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源:《延河》2011年第07期

栏目:小说榜

那当然是十分久远的事情了,那时候,光绪年间的风,忽撩忽撩地吹动着中国男人的猪尾巴似的恶心辫子。有一天,一个年轻的赶车人在路边喊:“哎——!老李家!”我的一个祖先便在田畔上拄着锄头应声了:“听见了!你说,什么事?”赶车人说:“我二舅叫我问你们一声,明儿个能不能把你们的骡子借用一下?”我的祖先便慷慨应承:“行!叫你二舅明儿一早就来拉吧!”

这一幅情景,现在自是已然变得极为模糊了,有如一张早已发黄了的斑斑驳驳的照片,被珍贵地藏在包了两三层印花布的小木匣里边。不过可以完全肯定地说,那时候,我家是地地道道的庄户人家,家境还比较殷实,据说有三孔窑洞,一匹骡子,两头牛,还有十几亩坡地和川地。可是当我爷爷由一个毛孩子变成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的时候,忽然遇到一个大旱年,从夏季到秋季,庄稼颗粒无收,家里再也揭不开锅了,谷糠、玉米杆,树皮,观音土,弄到什么吃什么,甚至到野外捡了多年前就撂在那儿的狗骨狼骨,熬了汤喝;我爷爷不忍心教我爸和我伯这两个小伙子被活活饿死,先是宰了骡子和牛,后来终于抛出一句悲壮得让周遭山河猛烈震颤的话来:“卖地!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可是当我爷爷领着我爸和我伯把卖地换来的二斗半包谷背回来的时候,他老人家却一头栽倒在脚地,再也没能起来。我爸和我伯就用二斗半包谷中的一斗换了一口棺材,草草地安葬了我爷爷。后来眼看剩下的一斗半包谷吃得只有少一半了,为了能保住我爸的性命,我伯悄悄地背了一卷破铺盖,不知去了哪里;兄弟二人从此再未相见。我爸吃完了那些包谷之后,在村里再也无法活下去了,就也背了一卷破铺盖,眼里转着泪花,回头望了一眼家里的那孔窑洞,就一路讨着饭,到城里去了。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不久,我爸竟在城里的一个叫做郭加寸的人家找到一份当伙计的差事。郭家的十几间铺面房都是祖上传下来的。郭加寸不像有的富人,总是为富不仁,惹得人人眼黑。他首先不贪,不狠。据说郭加寸这个名字就是他自己给自己起下的,其意是说,他的家业到了他的手里,只要稍稍有点发展就可以了。而我爸呢,为人诚实,从不使奸溜猾,很快就得到郭加寸的赏识。到了每年年底,郭加寸除了付清全年的工钱外,往往还额外地给我爸塞一个红包。几年下来,我爸居然攒下了一点儿银钱,并且娶了我妈。我外爷是外卖烧鸡的,他做的烧鸡在附近几个县都是很有名气的。这时我外爷刚死,家里再没任何人了。我妈原先跟着我外爷常做烧鸡,也会那门手艺,就撺掇着让我爸辞了郭家的差事,把她家的这个小买卖继续撑持起来。我爸虽然很不好意思向郭家开口,但是最后还是心存忐忑地硬着头皮向郭加寸说了,不料郭加寸先是百般挽留,后来还是满口答应下来。郭加寸说:“成人一事,胜吃三年长斋!后生!你去吧!好好把那烧鸡摊子撑起来——那是咱县上的一绝呢——让它发扬光大,也算你后生和我们郭氏门第的一件功劳!”

就这样,一首新鲜的烧鸡奏鸣曲,便在我家响起。我爸和我妈都是其中忙碌的音符。我妈当然是美丽的主旋律了,我爸紧密配合,副旋律也够得上是锦上添花。这之后,上街叫卖的舞蹈当然是我爸一人来进行了。生意还不错。大获食客们的青睐。青睐青青喜人心。吉星高照。财源广进。为了报答郭家对我爸的天大恩典,这年的腊月初二,郭加寸他爸郭老先生过寿的日子,我爸还用筐筐提了两只包了红纸的又肥又大的特制烧鸡,送进了郭家门楼。

我爸和我妈的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我爸每天从街上卖完烧鸡回来,大多已经是夜里十一二点钟了,但还总见我妈把百年老汤烧得咕嘟嘟的,里面卤着由白变成酱红色的烧鸡和鸡蛋;旁边则还放着几只刚杀下的连毛鸡。我爸心疼我妈,又赶紧上去帮上一手,烧水,褪鸡,然后清洗。待一切事情干完之后,虽然都累得骨头架子都快要散了,但他们毕竟是年轻夫妻,上炕熄灯之后,总还要干几千年来年轻夫妻都要干的那号事情。第二天,他们又精神焕发地做着或卖着烧鸡。

刚刚两年过去,我就成了这小日子里的重要一员了。

可以说,我出生后的第一眼,看见的是我妈;第二眼,看见的是我爸;第三眼,看见的就是公鸡母鸡和烧鸡了。那阶段我实际上与小猫小狗没有多少差异。当我初步脱离了小猫小狗状态而进了人的状态的时候,我就总喜欢在大人的怀里伸出嫩胳膊小手手,指着要去院子看鸡。我不明白我家的鸡为什么总是被绳子绑着,不是绑着翅膀就是绑着腿,反正是不让它自由行走。我喜欢从大人的手里接过一些小米或玉米糁糁,给鸡撒些吃食。有一天,我看见我爸又从乡下收回一笼子被绑着的鸡。我对其中的一只大红公鸡情有独钟,因为它有火红的鸡冠和火红的羽毛,有绿绿的长长的尾巴。后来,我不知道我爸为什么要把磨得亮闪闪的刀子,对准那鸡脖子了。那时我妈抱着我,我惊讶地望着我爸手里的刀。忽然,我看见我爸一刀下去就把鸡脖子拉开了,鸡的鲜血一滴一滴地滴在预先准备下的一个小碗里,而鸡还在我爸手里扑腾着。我立时没命地大哭起来。我爸我妈便明白了:我心疼鸡,不愿意让我爸把鸡杀死。我妈于是拍着我说:“我娃的心好善呐!”我爸说:“如今这社会恶人太多了,要是再不生出些善的来,这世道恐怕就没救了!”

我长到刚一岁的时候,我爸要是出去办什么时情,比方打个酱油呀,买个花椒大茴呀,总喜欢让我骑在他的脖子上。我们那里把这叫做“坐架架楼”。我爸用右手拽着我的右手,我便很自然地用左手抱着他的脖子了。我爸便转脸望着我说:“看他谁能生下这么聪明的娃娃!”他是一脸的骄傲。一次买上东西刚要出商店门,街上的一个胖老汉看着我对我爸说:“你好福气!”我爸得意极了,当着众人的面对胖老汉说:“反正,我是不愁我家的烧鸡生意后继无人了!”他正说着,我想尿了,我那时候才不管正处于何种场合呢;我说尿就尿,热尿水子就像一条河流,顺着我爸的脖颈全流到他的衫子里了。我爸顿时成了一道站立着的河床了,还冒着气。众人便呵呵大笑。我爸却以唱歌似的声调说道:“得仙草,拾元宝,久旱逢雨小子的尿——好事好事!”他的惬意骄傲之情,溢于言表。

自从我出世的那天起,我爸和我妈就开始张罗着给我起名字了。起个什么好呢?他们想了总有十七八个之多,却一个个后来都被他们否定了。一天正踟蹰间,忽听天上一阵雷声隆隆滚过,房梁上挂着的一顶花豹皮帽子掉下来了,端端地掉在我爸的身上,抖下一肩膀的尘土,我爸感到很晦气,一把抓住那花豹皮帽子就扔到脚底去,我妈却双手捡起帽子,笑吟吟地说:“这是老天为咱娃起名哩!咱就把娃叫帽子吧!”我爸虽然觉得我妈说得太在理了,却又觉得叫帽子不理想,遂加以认真修改,说道:“我看叫上个花豹吧!”我妈听了笑道:“这名字好!这名字好!”于是,我的名字就被他们这样定下来了。

从此,这个我爷爷手里留下、我爸戴过多年的花豹皮帽子,在他们眼里,就变得越看越好看了,毛色柔韧鲜亮,花纹典雅高贵;它便成了我生命的象征。我爸我妈自在上面灌注了无限的感情,金贵得不舍再戴它了。左近的邻人哪里知道这些,他们有的冬里进山收山货时往往跑来想要借用一下,我爸我妈当然是绝对不会再借给他们的了,我爸我妈总会编出一些理由,将其支走。如果支走后又过意不去,他们宁可事后帮这些邻人干些力气活,以做人情上的补偿。

不独如此。我爸我妈给那顶帽子做了个玻璃纸罩子,罩了搁到桌上最显眼的地方。在我不在家的时候,他们一转脸看见它,就像看见我了,心里便有一股热流涌动。每过一月两月,他们还总要把它取出来晾晒晾晒,总是让它不潮不蛀,清清爽爽,总是怕它受了委屈。花豹皮帽子当然跟着我走了鸿运啦。

也从此,“花豹”二字,便成了我家这屋子里被呼唤得最多的字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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