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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风花白酒石

劣币驱逐良币在任何年代,任何市场,任何行业里都是普遍现象。

不过人是活的,如果只想在一棵树上吊死,那就真的会死了。风花白酒坊完全可以顺应形势,也推出一年或者二年陈的酒,用性价比和别的酒坊竞争。

与此同时,继续做好五年陈的酒。这样两头都顾着,也不至于混到如此落魄的地步。

所以说到底还是经营者自己的观念问题。

而且这万永年一副听天由命,破罐子破摔的样子,即便客人上了门也都爱理不理的。这哪里是什么买卖人,这纯粹就是个混混儿嘛。

但洪喆只是来品尝美酒的,其它的话多说无益,于是便顺着汪三儿的话头道:“的确,如今这做酒的都没了耐性,恨不能今天做的酒明天就当那几年陈的好酒卖出去。像万掌柜这样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品质的人不多了。”

一听这话,万永年的眼睛就亮了起来。他把手里的酒壶放到脚下,然后将那水烟袋递向洪喆,意思是你也抽一口。

洪喆连忙摆摆手说:“不会!”

“洪少爷的话倒是有几分见地。”万永年把手缩了回去,深吸了一口烟,吐出一口浓浓的烟雾,“这人呢最怕浮躁,酿酒也是一样。明明要五年才能给人喝的酒,你刚刚才一年就拿出来卖,那不是坑人是什么?”

“是是,万掌柜说的极是。”洪喆连连点头。

“所以,即便那陈记酒庄,姜氏酒坊还有老白干做的风生水起,赚得盆满钵满,我一点都不羡慕。相反,我鄙视他们。这些都是败类,是咱们酿酒这一行的耻辱!”

“对对,耻辱,的确是耻辱!”洪喆继续点头。

咳咳咳!

心情一激动,万永年便剧烈咳嗽起来。

看他面色潮红,身体非常虚弱的样子,洪喆估计多半是得了肺结核,这应该是和抽烟有关。

“不过呢,我现在的身子骨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所以即便还有雄心壮志,但却无法守住风花白的百年招牌了。你看,我这里都快有好些年没开过酒池了。坐吃山空,自然瞧着就有几分凄凉。”

“汪小哥不是你外甥么,难不成万掌柜的手艺传内不传外?”洪喆问道。

呵呵!

万永年苦笑一声,说道:“原本是传内不传外的,但是后来我想通了,既然膝下无子,不如就传了三儿手艺,也免得风花白断在我手中。可是你知道吗?这小子宁愿去陈记酒庄当伙计,也不愿意接过我的衣钵。”

“有这回事?”洪喆倒是惊讶了,目光转向汪三儿,却见他非常认真地点点头,然后说了一句:“我跟我舅说了,传我手艺可以,但是规矩必须得改,要不然传我了也是饿死的命,不如不传。”

洪喆不禁笑了起来。

汪三儿显然是看到了风花白酒坊的命门所在,所以他要接手的话必定要改掉现在的做法。但万永年肯定没有答应,所以才去了陈记酒庄当了伙计。

“改规矩就是砸风花白的招牌,你让我死了之后有何颜面去见祖宗?”万永年又激动起来,一阵剧烈地咳嗽之后,忽然摆了摆手,“罢了……今天客人在,咱们不说这个……你……去里边拿一坛风花白出来。”

汪三儿点点头,转身去了屋里。

不一会儿手上捧着一个五斤装的酒坛子走了出来,说道:“舅,你这儿只剩下半坛子酒了?”

“哎呦,我都忘了前些日子有个老主顾一下子买走了十几坛子酒,这下连我自己喝的都快没了。”万永年一边说,一边挥挥手示意汪三儿再去拿个酒碗出来,然后扭头对洪喆道:“本想送你一坛的,但是现在……”

“万掌柜莫要客气,对我来说能尝一口风花白便是幸事了。”洪喆微笑着说道。

“一口怎么够。”这时,汪三儿拿来了酒碗,万永年便倒满了一碗酒递给洪喆,“至少也得一碗。不过这酒后劲足,你切莫喝得太急。”

酒碗刚接到手里,一股甘洌清醇的酒香扑鼻而来。

借着从树影之间落下的斑驳阳光,就见酒色清亮,隐隐带着一丝金黄。

轻轻啜了一口,入口甘甜绵软,绝对是酒中上品。而且这酒应该陈了至少有七八年了,早已不留丝毫烟火气,所以打喉咙口经过时也是如丝般滑爽。

到了腹中,隐隐约约地便有一股暖意升起,然后顺着血脉走通四肢百骸。不一会儿工夫,全身就暖洋洋的特别舒服。

“怎么样?这酒称得上是龙安镇最好的美酒吧?”打量洪喆的表情,万永年带着几分期待之色问道。

“的确。”洪喆微微点头,不过心里想的却是这话我说了不算,得系统说了算。

这个念头刚刚冒起,耳边就传来系统的声音:“特殊奖励任务,品尝美酒,完成!奖励经验值40,金币3。获得特殊奖励物品——风花白酒石。”

洪喆查看这个风花白酒石的作用,不觉倒吸一口冷气。

只需要把这块拇指大小的白色石头放到酒里稍稍浸泡一下,就可以让最普通的烧酒变成最纯正的五年陈风花白。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洪喆买的一千五百斤便宜烧酒可以当成佳酿卖了,价格至少翻十倍!然后再如法炮制,短时间内就可以发一笔横财!

心里激动,手便有些发抖,碗里的酒稍稍有些洒出去。

万永年看在眼里不觉笑了起来,道:“洪少爷,看来你的酒量很浅呐。”

呃……

洪喆咧咧嘴,笑道:“是啊,我一向不善饮酒,让万掌柜见笑了。”

“哦,那你为何还要寻找龙安镇上最好的酒呢?”

“其实是替我们家洪记老铺找的,要知道以前我爹只卖姜氏酒坊的桂花酿。到了我这里就想看看还有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这不机缘巧合就找到风花白酒坊来了么。”

“原来如此。”万永年点点头,然后又问:“那现在你觉得到底是风花白好还是桂花酿更佳呢?”

“这……”洪喆心想自己也不能说瞎话,毕竟桂花酿只是以前那个洪喆喝过,记忆里的东西说不清楚,万一不比风花白差呢?

于是站起身道:“实不相瞒,我车上放着一坛桂花酿,是刚才姜老板亲自送我的。我现在就去打开尝一尝,然后再来告诉万掌柜到底谁优谁劣。”

“你别在外面喝,拿进来我也尝尝。”万永年显然是来了兴致,又道:“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老姜家的桂花酿改良了没有,其实我也一直想尝尝呢。”

“那行,我这就去拿。”洪喆抬脚就要往外走,汪三儿却一把拦住他说:“我去吧。”

小伙子真有眼力见,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非常清楚,也不等洪喆客气,飞奔着出去了。旋即把那坛桂花酿抱了进来,拍掉坛口的封泥,分别倒了两碗递给洪喆和万永年。

万永年只用鼻子吸了吸,便随手倒掉了,“毫无长进,却更劣几分,姜茂才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洪喆端起酒碗闻了闻,一股清新的桂花香气扑面而来,气味并不恶。

喝了一口,虽不如风花白绵软醇厚,但也醇香回甜。相比之下,只是多了几分烟火气,少了一点时间的沉淀而已。

平心而论,如果没喝过风花白,单单只喝桂花酿的话,那么任谁都会以为这是一种好酒。

而且因为产量大,价格肯定也比较适中。所以桂花酿能一直畅销,并且成为以前洪记老铺专卖的一种白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当然,如果只从口感上来评论,风花白绝对胜出,而且还不是一点半点。

于是放下酒碗,点点头道:“果然,这桂花酿比风花白差远了!”

啪!

万永年用力一拍大腿,面朝汪三儿道:“听见没有?洪记老铺的大少爷都说风花白比桂花酿好得多!你以后可得把这话传出去,让镇上所有的人都知道!”

汪三儿眉尖微微拧了拧,没有吭声。

“洪少爷,能有你这句话,咱们风花白酒坊的招牌算是又被擦亮了一次。来,我敬你一碗风花白!”直到这个时候,万永年才算真正站了起来,拿过洪喆手里的酒碗倒掉重新斟满风花白,双手捧了递过来。

洪喆接过酒碗,心说你的酒是不错,但是你做生意和做人的态度都有很大的问题。既然你不肯改变,那就让我来帮你改变吧。

于是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双手抱拳:“万掌柜,我还有事不能久留,告辞!”

呃……

万永年没想到洪喆说走就走,倒是有些懵了,端着酒碗在那儿发愣。

汪三儿见状便也跟着跑了,只丢下一句:“舅,我改天再来看你!”

万永年伸了伸脖子,明显想问改天是哪天,但是话到嘴边又顿住了。

然后缓缓坐回到藤椅上面,看着手里的酒,微微摇了摇头道:“又是我哪里错了吗?可……可明明不是说我的酒比桂花酿好么?怎么忽然间就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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