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六八年
在盖斯特女士的舞蹈教室,即将成为我们未来外曾祖父的男孩,首次伸手揽住我们未来外曾祖母的腰。他俩成为搭档的理由很自然:九岁的兰兹·亚特是班上最小的男生,七岁的艾莉丝·埃玛奴是班上最小的女生;但即便如此,两人面对面谈话,他还是得抬头看她。此外,面对面说话是强制、必需的。边跳舞边闲聊(最好讲法文)与熟记舞步一样重要,谈话是社交舞的一部分。
再者,谈话必须由男方起头。兰兹已备好开场白,随时可用Bonjour(法文:日安),他说:“我讨厌这堂蠢舞蹈课。”
一般大多鼓励女方对男方提问。“您偏好quelle danse(法文:哪种舞蹈)?”艾莉丝问。
“没一样喜欢。”
“连波卡舞曲也讨厌?”
“波卡可能不算在内吧。”
“男生都喜欢波卡,还有马厝卡。”
“En fran?ais(法文:说法文)!”盖斯特女士以歌唱般的口吻说道。
“全都无聊死了。”兰兹带她转圈,再转一圈。“Ennui(法文:无聊)。”
“我会假装我们是地球。”艾莉丝说,“我是西半球,你是东半球。我们边自转绕圈圈边绕着整个教室转。”
兰兹瞄了瞄大圆圈中央。“这样盖斯特女士不就是太阳了。”他说。要是各位见过盖斯特女士本人,一定会觉得非常好笑。他们俩就这么偷笑了好几圈。
这支舞结束前,兰兹提出两项要求:第一,下次他们搭档时,他要当西半球;第二,他要艾莉丝嫁给他。班上所有男生都这么做(求婚),只不过他并不太确定,订婚接下来要做什么。
艾莉丝似乎完全不懂这游戏。“我年纪还太小。”她皱眉,满脸疑惑。
兰兹翻了翻白眼(虽然他也很困惑)。于是他急中生智,“不是现在啦,以后。”
“什么时候?”
他加减算了一下。“一八八六年。”他说。到时他就十七岁了,正好从文理中学毕业。
“可是大学怎么办?”
“我不念大学。我要继承我爸的事业。”
她说:“我是说moi(法文:我)。要是我想念呢?”
他不太委婉地表示:女生不能上大学。她摇头。这些她都知道,她说,不过她爸爸说,等到她十六岁时,这些规定都会改变,假如到时候还没变,她爸说,那么他和上帝,他们俩会改变一切。
“好吧。”兰兹说,“我们可以等你念完大学再结婚。”
“?a va(法文:好吧)。”她说。
音乐停了,他们走回地板上标示的起点。他弯腰行礼,她欠身回礼。盖斯特女士拍拍手。兰兹凑向离他俩最近的一对(班上第二矮的男生与第二矮的女生),“艾莉丝跟我订婚了。”他告诉他们。
“干得好。”男生回答。
当天艾莉丝回到家,在晚餐桌上宣布她已文定。“够了,”她父亲说,“你不用再去上舞蹈课了。”
一八七九—一八八一年
以下段落节选自德国史学教授、极保守派的德意志帝国议会副议长——特来屈克的论文《一个字描述犹太人》:
年复一年,帝国东界源源不绝地涌入大量的年轻人,他们喧嚣纷扰、四处游荡;总有一天,这群人的孩子、孙子将主宰德意志的股票交易与新闻媒介……对于这些希伯来同伴们,我们的要求很简单:他们应该成为德国人。他们应该发自内心、谦卑且正确地承认自己是德国人。
德国法学教授、学者暨诺贝尔得奖者与极端自由主义者蒙森的《另一个字概述犹太人》小册中,他写道:
自外于基督教、却同时保有德国国籍,这不是不可能,但有困难、也存在风险……犹太人的良心不容许他们放弃犹太教、接受基督教,因此仍照犹太教准则行事,但如此他必须做好准备,承受后果。
……要成为大国国民必须付出代价。犹太人有责任抛弃其特殊身份……必须下定决心,推倒他们与德国同胞之间的障碍。
年方十二的兰兹·亚特心想:到底问题在哪里?大家似乎各有各的立场,特来屈克和蒙森看似立场不同,但兰兹认为,这两个人说的是同一件事。没错,特来屈克讨厌犹太人是事实,而蒙森只是怀疑犹太人的忠诚,不过他们俩都提倡同样的解决方案:假如犹太人真真正正、完全变成德国人,那么所有憎恶或(以及)怀疑将随之烟消云散。既然如此,有啥好吵的?两者意见分歧,两者的冲突点到底在哪儿?
再者,鉴于这两位都是受人景仰、博学多闻、忠心爱国的德国人,两者都认为,犹太人如果想变成真正的德国人,单单只要放弃犹太信仰即可。兰兹认为,好啊,他不明白这事为什么拖到现在还没个影儿?全部的犹太人可以采取庆祝、庆典的方式,集体归化成德国人。这份要求很沉重吗?他或他父亲、叔叔,或任何他认识的犹太人,有谁本着犹太信仰做了什么事吗?
餐室布帏落下,海因里奇和兰兹,就着光可鉴人的胡桃木餐桌对坐,一如往常在沉默中用餐。新管家(她才十七岁!)滑进滑出,双手捧着汤碗、低垂腰际,活像刚从牛栏回来的挤牛奶女工。她握着过长、弧度也有些危险的汤勺,将肉汤徐徐舀入碗里,海因里奇静静细瞧。他在想,他是否能修正她的姿势,这时兰兹意外开口了。
“我有个与哲学、行为有关的疑问。”他说。
“哦,是吗?”海因里奇说。
“噢,拜托。”管家说。
“我一直在想,就普遍的共识来看,我的三位‘父亲’中,有两位无法和平共处,那么,我该讨哪一位的欢心呢?是宰相俾斯麦,还是上帝?”
“我认为俾斯麦就是上帝。”管家说。海因里奇原本还颇欣赏这小妮子,她安静、不多话,但当她提到俾斯麦时,他下定决心稍晚请她走路。但结果是,晚餐结束他重读蒙森的见解后,海因里奇压根忘了这回事。前因牵出后果,不出一年,他会娶这管家进门,而兰兹会有位顶多比他年长五岁的继母;然后兰兹必须彻底修整打从管家进门那一刻起,他便持续玩味至今的绮思美梦。
“这不是二选一的选择题,”海因里奇说,“在这间屋子里,我们忠于自己的记号。你是普鲁士犹太人,我说了算。所以,让你的两位父亲和平共处。”
但一直要到隔天傍晚,海恩里奇突然放下刀叉,就像兰兹才刚提出他的疑问,朗声说道:“我只有这个答案,而且我只说一次:修改信仰。往后你不再拥有上帝这位父亲。”他重拾餐具,专心攻击晚餐(这也是他此生唯一容许的暴力行为)。
但这位不曾实践信仰的人,却仍紧抓信仰不放:兰兹认为这毫无道理,怎么都说不通。不过眼前他选择让步。“我又没说我要改信仰。”他咕哝。但他想说却不能(或还不能)说出口的是,如果他改信,那么他也许会失去海因里奇。还有,虽然他经常听闻这位犹太上主(Yahweh),却不曾有人好好引介他认识这位上主,他也可能因此终止对他的信仰。但兰兹不会因此成为无父弃儿,他依旧得天独厚,握有一手好牌。
我们偶尔会看见有人在树干刻下这行字:
奥图·冯·俾斯麦+兰兹·亚特=永世真爱
一八九○年
舞蹈大师亚伦·朵兹沃斯在《新纽约式华尔兹之合宜服饰》一文中写道:
许多女士常着圆裙参加晚宴舞会,有些人则坚守长而厚重的拖裙。跳圆舞的女士,建议挽起裙裾跳舞……其理由是,拖着长长的裙摆绕圈跳舞,不仅可能破坏整件礼服,更可能危及其他舞者的生命安全。
跳圆舞意外死亡。艾莉丝·埃玛奴可不想成为其中一员。总而言之,各位只消看她一眼,就知道她是那种会穿圆裙参加舞会的女孩。缩短裙摆,露出靴子,让她看起来比实际高一点、苗条一点。倒不是说她有多在意外表。她真正在意的是,穿短裙让她在盖斯特女士的舞蹈教室练习新舞步时,可以看着自己的脚。她也喜欢利用新潮与流行,激怒执着于长裙的守旧派人士(例如盖斯特女士)。
“再迷人一点!优雅一点!”年迈且体态臃肿的盖斯特女士,仍穿着过分耀眼的黄衣衫,拐杖用力敲地板。“姿势!注意姿势!现在请滑步!”
“现在请新郎进场……”艾莉丝的舞伴(她姐姐丽丽·埃玛奴)低语。
艾莉丝低头看地板。兰兹·亚特穿着他普鲁士蓝的军人服,抬头挺胸,精神抖擞。艾莉丝放开丽丽的腰,好让自己凌波徐步摆向他。三年前,他离家上大学,从那时起,她就没再见过他了。兰兹·亚特自文理中学毕业后,他去染料工厂工作了一段时间(就像他俩小时候,他告诉她的那样),但他导入的某种高明创新,却导致工厂损失一整天的结晶紫成品,父亲一气之下开除他,送他去柏林——他最想去的地方。他在柏林修读化学,但只念了一学期;后来到海德堡,也只待了一个夏天。现在,他终于在夏洛腾堡理工学院,找到自己的一片天。
其实,早在他还没离家读书前,她也鲜少遇见他。他们偶尔在派对或音乐会相遇,在双方共同友人家的小客厅眉来眼去;或靠在剧院大厅衬着天鹅绒的柔软壁面上,低声讨论政治与科学。他喜欢聊歌德,而她早就腻了歌德,但仍乐意听他说,并适时提问。不过最后他总会过度彬彬有礼地(几乎逗人发笑)吻她手背,回头去找他原来的同伴,他每次都带不同的女伴来,但每一位都比艾莉丝漂亮,也总是站在角落对她心生怨怼,嫉妒不已。
今天他独自前来,不满的也只有丽丽;丽丽牢牢扣着她,带着她激烈地满场转圈飞舞。艾莉丝专注于保持平衡,因此一次也不曾移开视线、寻找兰兹。一曲结束,丽丽架着艾莉丝的胳膊,护着她走向兰兹,企图控制妹妹行进的速度。但丽丽能做的,也仅止于此。“亚特中士。”丽丽点头致意,示范打招呼的规矩,但艾莉丝大喊“兰兹”,冲破所有礼俗与约束。
他绽放灿烂的微笑,亲吻她的脸颊。他比她记忆中要长高了些,不过以男人来说,他仍是小个子。不管怎么说,这会儿必须抬起下巴迎视他的人是她,迎视那双深棕色、带金斑的眼眸;这双眼睛美丽得足以令她忽视其他较不相称的容貌:淡棕色的发丝已见稀薄,但残存的毛发却卷得像灌木丛一样;鼻梁过宽,也太凸出(十足犹太),导致他的夹鼻眼镜相较之下过于窄小,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夹不住鼻梁,弹向空中。
但她不在意他长相平凡。他热切、满心欢喜的反应,令她倾心不已。“我完全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他说,“我以为你好几年前,就被禁止跳舞了。只能参加像天主教的圣周五舞会。”
“家父在意的不是跳舞。”丽丽说,“他只是不喜欢当年才六岁的她,一从舞蹈课下课回家,就滔滔不绝地讲结婚的事。”
“那时我七岁了。”艾莉丝说完才转头看兰兹。“你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我?”她说,“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还以为,你在夏洛腾堡呢!”
“是呀!”他说,视线从丽丽身上转回艾莉丝身上。是的,他在夏洛腾堡读书。他觉得夏洛腾堡颇具启发性,不论在智识或社交上皆然。当然,早年他在海德堡跟随本生教授学习的经验,着实更令他开心,他等不及想再跟着这位老先生做研究了。现在,他为了兵役休学一年;事实上,他加入的是,当年俾斯麦所属的后备军人部。进入后备军人部是非常美好的经验,他可以随团旅行、听歌剧、看戏。德国实在是个叫人赞叹的国家,几乎没有其他国度能与之匹敌。
“Quelle chance(法文:真幸运)!”丽丽说,“我们碰巧都生在这个国度。”
这回他会在弗罗茨瓦夫待几个星期,他说,因此他决定来盖斯特女士的舞蹈教室,学几套新舞步,带回柏林。
“真的?”艾莉丝说,“你觉得所有的新舞步都源自这里?”他微微一笑,她脸一红。“噢,原来你是在寻我开心。”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逗你开心。”他说,“这会儿咱们不也挺开心?”
“Quelle coincidence(法文:真巧)。”丽丽又说。她走开了去,找张靠墙的椅子坐下来,双手交叠抱胸,放空脑袋,因她真的没什么好想的。她交叠双腿。
“别理她,”艾莉丝说,“她原本想学‘新纽约华尔兹’,不过她知道,我宁可与你共舞。”
“你确定?”他说,“我连什么是‘旧纽约’都不知道。”
结果这并不是真的。
兰兹·亚特,二十一岁,伸手握住年方十九的艾莉丝·埃玛奴的纤纤细腰。接下来整晚,他俩不停旋转,持续以年老、发福的太阳(也就是盖斯特女士)为中心,满场飞舞,其间偶尔瞄瞄遥远冰冷的行星(也就是丽丽);她的闹脾气,令他俩觉得好像行为不检点,却也因此乐不可支。
长了年纪,兰兹也学会耐心。这一次,他等了一星期才开口求婚。
艾莉丝又开心又痛苦!她早已爱上他,她如此对丽丽说。他是如此迷人、风趣,而且两人还有许多共同点:他俩都是近视眼,不是典型教徒,但都是出身弗罗茨瓦夫的聪慧犹太人(那当然),两人都热衷科学,也都不太会跳舞(他俩加起来一共有四只左脚),但时机不对。
“Bien s?r(法文:那还用说)。”丽丽说,“你才认识他七天呢。”
“我认识他一辈子了。”
“你这辈子也只是偶尔在街上瞥见他,讲几句话,每次不超过十分钟,然后,他会把注意力转回原本就受他青睐的女孩。除此之外,你根本不认识他。现在他回来了,成天把本生的名字挂在嘴边,拿出来炫耀;假如他当真和对方这么熟,那为何要离开海德堡?因为他没有你以为的那么聪明。还有,难道你没发现,他已经开始秃头了吗?听我一句劝:像你这样的女孩,应该嫁给头发丰厚、脑筋好的家伙才对。”
其实,她也确实拒绝他了,不过并非因丽丽说的那些理由。“你还要一年才能拿到博士学位,”他俩沿着河边散步时,她这么说,“取得学位前,你不该结婚。我肯定也是。没拿到学位我不会结婚,因我没办法养活自己。”
“虽然我认为,女人根本不该进大学,”他说,“我是否该假设,这是你想表示你不会嫁给我——除非地狱结冰——的礼貌说辞?”一旁的奥得河犹如例证,封在一层龟裂的厚冰之下。
她摇摇头,宣称她生性乐观,也是站在时代前端的改革者。“现在僵化的大学制度,才是真正的地狱,且从现在开始,这个地狱随时都会结冰,然后破冰。等着瞧吧!”他面带怀疑。她蹙眉,“对于这个议题,你不倾向采取开放立场吗?”
“其实我一直不太认同,”他承认,“但我再怎么样也还是德国人,因此,我对自己的价值有足够的自信,犯不着惧怕受过教育的女性。”下一秒他旋即站定,朗声说道,“女士们,听好这句忠告:各位永远不可能强过堂堂德国男子汉。”她问他这话是不是临时胡诌的,他承认确实如此,就在那瞬间,他不假思索地冒出这些英雄主义式的说辞(这是他的小习惯)。她闻言大笑,甚至必须咬住颊肉,克制自己不至扑向他、抵着他、要求他带她到最近一处不合礼教、能满足激情与性欲的地方,直到这股冲动消退为止。
虽然难为情,但她不得不承认:在提到性、联想到性、想要甚至需要性这方面,她反倒比较像男生,而不是女孩。
快乐的十九世纪九○年代
一年后,兰兹·亚特完成学业。关于这件事,他在给朋友的信上写道:“那实在是段糟糕的时光,但因为他们都受够我了,所以我们围着大桌而坐,喝香槟庆祝,假装我成就了一桩了不起的工作。”
他获颁化学博士学位。时值一八九一年五月,他二十二岁。
同一时间,艾莉丝进了当地一所培育教师的神学院,心情哀怨;两年后,她嫌恶地接过学位证明书。时值一八九四年五月,她二十三岁。
朋友在街上拦住她。“你那位亚特博士,最近有什么新消息吗?”她表示自己不清楚也不在乎,横竖她们会告诉她。
他在柏林,但找不到大学教职(真丢脸),所以他回到弗罗茨瓦夫,却再一次被他老爸赶出染料工厂(真无能);他回到柏林,但士官学校拒绝收他(因他是犹太人),最后进了山上的疗养院(精神彻底崩溃)。
“你一定要去看他。”她们说,甚至丽丽也这么说,连丽丽都同情他的处境。
艾莉丝独自在寒冷的街上,走了好长一段路。她喝了老爸的酒,挑了本歌德的旧作;不知怎么着,她又能和他对话了。他尽情倾吐,因此当她把两件事结合在一起(边喝酒边读歌德),她哭得不能自已。她退却了:每次少年维特自杀,她就跟着绝望一次。她想成为女作家,透过文学,自编自导几回自杀事件;但她半个字也没写,甚至不曾写信给兰兹。她害怕他会误解她的文字,以为她鼓励他再次求婚。她不想又一次冒险让人心碎,让他心碎,让她心碎。我是斯多噶派,我只能默默承受,她心想,并因此养成咬紧牙关的习惯,进而导致习惯性偏头痛。
最后,丽丽终于把消息带回来了。兰兹改信基督教,而且,quelle coincidence!(法文:真巧!)他改信后就立刻拿到卡尔斯鲁尔大学的教职了。噢,还有,他在那边认识了一个女孩,订婚了。
“Quel Soulagement!(法文:真叫人松了口气!)”艾莉丝说。
她睡了一个星期,然后再次拿起德文版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来读(大概第十五或十六遍吧),试验结果是:这一次,她没哭。“Quel Soulagement!”她又喊了一次,这回是对着房间墙壁说的。“我终于摆脱浪漫主义了!”她朝最靠近梳妆台的那面墙壁说。“从今以后,我只要有精神生活就够了。”精神生活。她一咬牙,头一抽疼,自我解嘲、龇牙咧嘴地笑了。她可是现代女性啊。
几星期后,说也真巧,弗罗茨瓦夫大学开始收女学生。
学校没开出条件?当然有条件。女性只能以非正式生的身份进课堂听课。但有总比没有好,艾莉丝马上报名,并通过专为女性设计的严苛入学考试。她年年申请审计类学科旁听,从一八九六年至一八九八年,她也从二十五岁变成二十六岁、二十七岁……
一八九八年,二十七岁的她,仍旧是黄花大闺女。她取得教育学位,但她对教学没兴趣;她确实有份家庭教师的工作,但不喜欢它微薄的薪水。她申请弗罗茨瓦夫大学的旁听课程,却得坐在教室最后一排。“是不是可以拜托你不要太常发言?”教授说,“是不是能请你多听听其他正式学生的意见?”
她的房间在阁楼,但她的雇主几乎没花心思打理装饰,不过这倒是很适合好吃苦的斯多噶派,她写信这么告诉丽丽。她过着近似斯巴达式的生活,她在床上喝酒;她学会兑水冲淡苏格兰威士忌,也学会用早餐咖啡掩饰英国琴酒的把戏。
她逼自己绝不能大声说出他的名字,但偶尔还是会说漏嘴。“最近有没有咱们老朋友亚特的新消息?”某个春日,她问了双方都认识的一名熟人。他结婚了没?有小孩了吗?
“谁?兰兹?”朋友说,“你没听说啊?他那婚约好一阵子前吹了。”
女人准备诱惑男人时,有些会买新衣或改变发型,艾莉丝·埃玛奴则是改信基督教。横竖她总有一天要处理这件事。现在她有理由写信给兰兹了。
他回信,大肆赞扬百分之百效忠德国的犹太人,同时巨细靡遗地描述他最新一任未婚妻。
“这是段旋风式恋情,”他写道,“你也知道,这完全是我的风格。我看见我想要的女人,于是我想,为什么要等呢?我很确定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在她纵身跃入奥得河之前——又或者剪短头发、换上西装、易名“海因兹”并再次以男人的身份申请大学——艾莉丝得知,结冰的地狱可以开始溜冰了:弗罗茨瓦夫决定让女性接受更新、更严苛、同样专为女性申请者设计的入学试验。往后不再有纯旁听生,她们也能取得正式学位。艾莉丝是首位报名考试、首位通过考试、首位录取化学系博士学程的女性。报纸撰文报道她的成就,旁边还配了张照片:艾莉丝低头看脚,一副在盖斯特夫人舞蹈班上课的模样;而辛德·埃玛奴则直视镜头,咧嘴笑开怀。辛德把报道剪下来,照片裱框,再把这灰扑扑、画质粗糙的相片摆在壁炉上,就放在若丝与丽丽的结婚照之间。
“父与子。”丽丽这么说。
艾莉丝的母亲于十年前离世,因此,她和兰兹都只剩爸爸。同时,艾莉丝也像兰兹一样,不止一个生物学上的父亲要尽孝。以艾莉丝的情况来说,此人既不是俾斯麦,亦非上帝;她的另一位父亲,比较合适的说法是博士论文指导教授,是化学家理论学家理查德·雷勒教授。
雷勒教授和俾斯麦完全不同。如果俾斯麦是铁血宰相,那么雷勒就是丝绒教授,温柔和蔼。学生之所以对他言听计从,并非惧于他的权威,而是他会让你觉得,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独立完成的。
雷勒教授也是名美男子。虽是犹太人,但高瘦的身材加上十足雅利安人的外貌,即使不改信也无妨。他头发理得很短,梳得整整齐齐,厚厚的八字胡不仅抹油上蜡,末端还微微翘起;从左耳垂到嘴角八字胡末端,有道决斗留下的粉红色疤痕。他只比她虚长一岁半,然而在各方面却远远超前她好几年——事业、名声、出版著作、婚姻、子嗣。
两人初次见面时,他执起她的双手说:“答应我,你永远不会嫁人。”
她吓了一跳。在那一刻前,艾莉丝始终认为自己会结婚。首先,先拿到博士学位,然后在柏林或夏洛腾堡或甚至在这里、在雷勒门下,取得教职,然后,也是最后:结婚生子,建立家庭,拥有完整的人生。就像雷勒一样。虽然她可能只生一个。毕竟她在家庭外还有工作要做。
但现在,她的手包在他手里,她为自己的狭隘思想、为她始终不曾明了却一味屈从的传统观念红了脸。还有他握着她的手、看进她双眼、提出要她承诺一辈子的衷心请求,这个举动本身就像在求婚。
“我不会的。”她誓言,“我等了一辈子才来到这里。成为科学家是我此生最大的心愿。”
她真心诚挚,但他仍不相信她。“或者,”他继续,就像她刚才不曾回答半个字,“要是有一天,你彻底、迫切地想嫁人,请答应我,你绝对不会让这个决定变得更糟,嫁给一个天分不如你的科学家。”
“这个简单。”她说,“我永远不会觉得这种人有趣,足以吸引我。”
他微笑,她的手还嵌在他手里。“你和我还有一名共同的朋友。”他说,“兰兹·亚特和我在柏林曾短暂同班过。”
她感觉自己再度脸红。“兰兹·亚特吗?”她说,“至少免除了一场灾难。”
直到这时他才放开她。他邀请她到他家晚餐。她和他妻子变成朋友。她不嫉妒玛蒂,也无意勾引理查德·雷勒。她一心只想成为他最钟爱的学生、可独当一面的实验室助理、迷人可爱的同事、论文的共同作者、偶尔的酒伴及畅谈至深夜的对象:谈他的价理论,聊她对可溶性盐类的独到见解。
还有,假如命运当真如此安排,她心里有一部分(她也非常清楚是哪一部分)其实并不介意成为她的第二任妻子。但是从道德上来看,她怎能如此奢望?首先,她向他承诺过,她不会结婚。其次,这个愿望无异于希望玛蒂死去,因为在她容许自己幻想他的唇压向她、幻想他的手探进她蜜月的睡裳底下,她得先想象玛蒂死亡。然而,这种想象一点都不好。如果她必须想象他不忠、离婚或打从一开始就没娶玛蒂进门,她压根不喜欢这种感觉。
不对。假如她必须对理查德·雷勒有所幻想(看来多半在晚上),首先她必须想象玛蒂不幸罹患某种疾病,迅速夺走她的性命,未令她多受折磨。唯有如此,在玛蒂不幸但没有痛苦地离世后,艾莉丝才能继续她的幻想:其次是雷勒求婚。“那天,我请求你永远不要嫁人,纯粹只是因为,从我看见你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要你,我不能把你让给别人。”接着守丧并等待一年,然后才是两人温馨的婚礼及最后的最后——上床。
简言之,她得躺在床上,精心策划一场葬礼,并且想象理查德守丧整整一年,如此才不会有人,甚至包括出现在她私密幻想里的所有人物,指责她太快嫁给玛蒂的鳏夫。有时候,撑到两人终于结婚、展开蜜月旅行的幻想太过漫长,导致她还没搭上想象中的火车(开往意大利或西班牙)就先睡着了。隔天早上醒来,她会数落自己,究竟是哪门子自由思想人士,不仅现实生活不经世事,就连春梦也做不成?
一九○○年十二月
在理论上是十九世纪最后一年(不过通常被视为二十世纪的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艾莉丝·埃玛奴取得化学博士学位。她是母校首位获颁此学位的女性,也是荣誉毕业生。当地报纸再度撰文报道。在搭配报道的相片中,她与理查德·雷勒握手。
“父与女。”丽丽这么说。
艾莉丝忍不住抗议:“现在雷勒和我学位相当,我们在同一个领域工作,研究相同的物质,年纪也差不多,我根本没想过他是父亲。他也没把我当女儿看。”
“你当然没想过。”丽丽说,“但他肯定有。”
另一个姐姐若丝没说什么。“Fr?ulein Doktor?(德文:博士小姐)”她摇摇头,“可以喊你‘夫人’时,记得通知我。”
一九○一年
次年夏天,她搭上前往弗莱贝格的火车,参加一场电化学研讨会。研讨会举办的讲座场场有趣,但她对其中一场尤其感兴趣。她试过以普通方式取得大学教职。现在她决定诉诸另一种手段——性。
“听你这么说,我真是太高兴了。”丽丽在弗罗茨瓦夫火车站如此说道。
“我不知道你有这么容易受惊吓。”
“我没有吓到。”丽丽驳斥,“但这件事最好别让爸爸或若丝知道。”
艾莉丝笑了。几天前她刚满三十一岁。“如果他们知道了,”她说,“就跟他们说,把这当作一种前卫的面试方式就好啦。”
艾莉丝在火车上写了好几封信给理查德·雷勒。“我之所以接受亚特的邀请,理由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她说,“不是我要打破对你的承诺,只是,我已厌倦不断在仕女俱乐部讲授教用清洁剂的化学性质了。我是个有博士头衔的人,却依然困在她们令人窒息的小客厅里,装模作样地喝茶吃点心。”
其实她还想再加几句(但她不敢)“这也是我为什么决定用身体交换卡尔斯鲁尔讲师职位的原因。”
茶点、仕女俱乐部及她矜持已久的童贞。她想一次解决。还有那头飘扬的秀发(以前都随便梳个髻盘在头上),她也悉心编成发辫固定。还买了新洋装。凭着她经常从别人的置物柜顺手牵羊几瓶酒的高超技巧,她摸走丽丽的一罐百合香水。若她开口问,丽丽不会不愿意借她,只是太难为情、太不好意思开口了,抗拒和难堪令她饱受折磨。
她在沿途停靠的火车站,逐一把信寄出。站在站台上,她注视搭乘反向列车的乘客们,朝她来时的方向前进;当站长的哨音响起,她返回自己的车厢,往身上又喷了些香水。
来到旅馆大厅,疲倦、蓬头垢面但全身随着脉搏跳动而散发香气的她,一眼便瞧见兰兹。他跷着二郎腿,坐在一张罩着午夜蓝天鹅绒座套的沙发上。他假装专心读报、假装未察觉她的到来;直到她以手指敲敲他的报纸,他才放低纸张抬头看,佯装惊讶,这才起身拥抱她,往她发红的双颊分别印下一吻,再度吐出一堆她认定是他随口说说的英雄主义打油诗。
稍晚,两人躺在他的床上,艾莉丝绞尽脑汁思索,该如何开启工作机会这方面的话题;兰兹第三度求婚。这出乎她意料。真的,完全没料到。事前他没露出半点端倪。当她说她想看看他的房间,胡乱瞎扯想瞧瞧研讨会讲者的视野有何不同时,他似乎吓了一跳且有些慌张。
现在,她的脑袋枕着他赤裸的胸膛,他牵起她的纤纤柔荑,她听见自己笑了。“应该不用多此一举吧?”她说,“我都自己送上门了。”
“艾莉丝……”他于心不忍。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是你平常会带去参加派对舞会的那种女孩。”她说。
“我知道。你不是派对上的那种女孩。我明白。”
“我甚至不能算是女孩。”
她没说出口的是,她根本不可能嫁给他。她已对另一个人起过誓言了。她不会有丈夫,不会嫁给不如她的科学家。
“纯粹只是我不相信婚姻。”她说,“虽然我不反对,嗯。”她搜寻适当的字眼,“誓约。”最后挤出这个词。
但他难掩受伤和羞辱的神色,她惊讶万分。他涨红了脸,双眼噙泪。他痛苦心碎,甚至必须别过头整理情绪。不过当他再次面对她时,他笑了;虽然浅浅的,称不上开心,但笑容很甜,仿佛他俩整个下午除了绕着太阳跳舞,其他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但是为什么,”他说,“为什么每一次我抬头,你就在那里?”
她摸不透他,这个有过多名未婚妻、多次精神崩溃的平庸化学家。“是你邀我来的啊?”
他猛点头,一副她会错意的样子(她确实会错意了),于是他改变话题,“我们起床穿衣,下楼吃晚餐好吗?”
她表示她累坏了。“舟车劳顿。”她叹气。
“我知道。”
“火车烧煤令我不舒服,很刺激。我的眼睛痛。”
“煤烟可能害你头痛好几个钟头。”
两人达成共识:今晚好好休息。分开休息。明天早上第一场讲座开始前,两人再相约喝咖啡、吃蛋糕。
“晚安,博士小姐。”他说。
于是她向下几个楼层,来到自己的房间;空间比楼上小,光线也暗得多。她锁门,用小毛巾抹抹脸,洗去旅途的疲惫、手腕的香水及兰兹留在她大腿上的渍迹。刚才是怎么回事?她思忖。下一步又该如何行动?
门僮将她向丽丽借的厚呢旅行袋,搁在一张椅子上。艾莉丝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坐在床沿。她喝光床头柜水晶酒瓶里的一小份免费白兰地,然后拎着酒瓶和精致的酒杯,来到仿大理石桌面旁的水槽边,将酒瓶酒杯冲干净,再放回床头柜。她打电话到楼下柜台,要了份熏鲑鱼色拉和一瓶丽丝玲葡萄酒。一名身着制服(比俾斯麦阅兵的制服花俏上百倍)的男孩端着餐盘上来,她指指水晶酒瓶。
“我进房时,酒瓶是空的。”她说,“上回我来住时,你们都会提供好喝的白兰地呢。”
她担心男孩会严正表示,他很清楚她不曾在此投宿过;但他想当然不会这么说。他为同僚的疏忽致歉自责,然后带着水晶酒瓶离开。再回来时,酒瓶半满。
“再次欢迎您造访,并致上我们最深的歉意。”他说。
“噢,你们太慷慨了。”她说,“我决定与同事们一起分享。我只住两晚。只是想在睡前小酌一杯罢了。”
她给他一笔丰厚的小费。她之所以只点一瓶酒,可不是因为生性节俭哦。
隔天她睡到中午才醒。酒瓶空空如也,白兰地几乎一滴不剩。她的太阳穴和后脑勺隐隐抽痛、舌头麻木。有人从门底缝塞了字条进来。兰兹留言,表示她既未现身共饮咖啡,也未参与早上任何一堂讲座,希望她身体无恙,并问她是否愿意共进午餐。她沐浴更衣,但这会儿连午餐也来不及了。于是她在房里的书桌前坐下,就着仿灰色大理石的桌子写字条。
“亲爱的理查德……”她这么起头,最后几句则是,“照这个逻辑,我以看待科学实验的态度面对婚姻。我打算从内而外了解这个体制,理智、客观、不带偏见地分析。我计划以主观、冷静客观的双重身份进行观察,既是实验鼠也是科学家。我会大量笔记,最后如实发表。”
这封信压根没提到爱,而这封信目前连同其他艾莉丝写给雷勒的信,全部收在“亡者之室”,我妈床底下的盒子里。我们相信艾莉丝一度真心爱过兰兹,然而待两人订婚之后,她便不再爱他了。不过,她母亲一向建议女儿们,应该投资男人的智商而非情爱。“爱与热情会随时间消逝。”在她母亲年纪轻轻离世前,曾如此交代,“然而喜欢与你斗智、分享想法的人,会一辈子支持你。”
艾莉丝明了母亲此番建言的智慧。她也明白,对于像她这样的女性而言,她和兰兹应该能合作愉快。她将成为他不可或缺的实验助手、迷人可爱的同事、论文的共同作者、偶尔的酒伴,以及畅谈至深夜的对象:谈他对固氮的美梦,聊她对可溶性盐类的独到见解。
后来,这应该是两人幸福结局或充满希望的开始,他俩在晚宴上相遇,她说好,他问:“你是认真的吗?”她说是。于是他拿起汤匙,敲敲酒杯杯缘,在场的四十位男性化学家顿时安静下来。然后大家举杯、祝酒,红酒一轮轮送上,没人知道到底喝了多少,最后,这四十名醉醺醺的化学家,全都知道她的名字了。
“博士夫人。”她姐姐若丝终于能这么喊她了。
研讨会结束,她与兰兹吻别,朝他逐渐走远的马车挥手,然后回到她的房间,把行李装进向丽丽借的旅行袋,直至再也没有理由蹉跎不去。她盯着空空如也的酒瓶,从旅行袋里捞出丽丽的香水,将金色液体倒进水晶容器。“好啦,”她大声宣布,“还你一盎司。”她把空香水瓶塞回行李袋,一会儿后,她出发前往火车站。
一年后,亚特与埃玛奴的独子诞生。理查德·奥图·亚特。这个名字承袭自父母双方的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