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声音不仅粗矿,其声音主人也极为粗矿。来人正是那位拥有聚气一重天的包揽整个百宝阁体力活的大叔。
只见这位大叔手里捧着一块材质上佳,通体泛着幽黑青色的天外寒铁,只一眼望去仿佛能感受到其间充斥着宇宙之间的浩瀚无穷。
粗矿大叔瞬间立正,不好意思地挠头笑道:“对不住!老板,这块才是天外寒铁,刚才那块是马车车辕上滚落下来的,我琢磨着应该是咱们的运货马车在外面跑不小心连同泥巴带进来的,搬货的时候也给我整蒙了,不好意思,嘿嘿。”
粗矿大叔不仅卖相粗矿,而且诚实憨厚,看起来就像长得比较老成的胖虎……
“呃,这真让平岚小兄弟见笑了哈哈,胖虎他平时粗心大意毛手毛脚惯了,还真让他给弄错了。”
钱三万转头臭骂道:“下次做事长点心吧,也难怪你媳妇儿静香三天两头要跟你闹离婚回娘家,就你这粗心大意的模样,跟你不是遭罪受?”
钱三万从胖虎手里接过天外寒铁,将那块锈迹斑斑的黑铁丢给胖虎说道:“把这块就扔后院茅厕里垫脚。”
“您教训的是,老板!好嘞!老板。”
胖虎虎头虎脑的离开。
胖虎?静香?什么鬼名字?大雄呢?平岚被这俩名字惊呆,一时间竞忘了废铁一事。
等胖虎跑远他才赶忙追上去,大喊道:“胖虎!胖虎!我丢,你别跑啊!”
钱三万见突然跑出去追胖虎的平岚,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心想难道胖虎还有个失散多年的弟弟?
……
平岚忍不住骂道:“我丢,聚气一重天跑的就是快,就算我用上三条腿也追不上啊。”
终于,在胖虎要将那块废铁丢进茅厕时,平岚及时赶到,大喊道:“哥!哥哥!您别扔!”
胖虎差点没收住手,转身看向平岚,憨笑道:“平岚小公子,老板说了你是我们百宝阁的贵客,你别叫我哥哥,我会内疚的,你叫我胖虎就行。因为我虎头虎脑的,他们都这么叫我。”
平岚捏着鼻子憋气道:“你先过来,过来我有话要与你说。”
摆脱了茅厕的晦暗阴影,他才松开捏着鼻子的手,长吁一口气说道:“胖虎,你把这块废铁给我,我有用。”
胖虎憨憨道:“哦,平岚小公子也要拿这东西回去垫脚吗?既然你想要就拿去吧,我们百宝阁不缺垫脚石的,我从外面搬了好多备用的。”
“……”
平岚接过那块废铁,待灵兮确认无误后才收起来。
他拿出一百金币交予胖虎说道:“给,胖虎,就当我买你的,你千万别跟你老板说,不然他要骂你……骂你藏私!”
胖虎有些受宠若惊地捧着金币不敢收,问道:“藏私什么意思啊,平岚小公子。还有,一块垫脚石用不了这么多钱,我从外面搬的时候,老大一块老板才给我一个金币。”
当真是虎头虎脑,平岚笑着说道:“没事,你就收下吧,回去拿给你媳妇儿,你媳妇儿保准夸你能干。”
“哦对了胖虎,你认不认识大雄?”
他不知为什么心里会突然冒出一个疑问,难道是因为有种机器猫的熟悉感?
旋即胖虎憨笑答道:“平岚小公子,大雄是俺儿子,今年十岁大了,长得可壮实了。当时俺们本日村接生的产婆说还说,大雄灵根不错,是个修行的好苗子,可把俺和静香高兴坏了。”
本日村???
平岚似乎今年的笑点被胖虎给戳漏气了,捂着肚子笑的前仰后合,心想这都是些什么名字?怎么会这么巧?
……
再次回到二层楼。
“你确定?”钱三万诧异的看着平岚。
平岚就等同于一个小财主是毋庸置疑的,钱三万也心知肚明,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他还要续什么……续费,还要签约苟士奇往后三年的雇用期。
要知道从他百宝阁雇人并不是他说的算,此前平岚雇苟士奇的时候还好上边儿默许过,不然他可不敢将人雇出去。
“钱老板,反正小苟在你们百宝阁除了打杂也没什么事做,他一个纳灵九重天的人给你们扫地拖地擦门窗难免有些屈才,跟着我不说能帮我打打架,最起码也活的自在些不是?”
平岚双手环胸,看向苟士奇说道:“你觉得你值几个钱?要不开个价?”
苟士奇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说道:“你的意思是往后三年里,你就是我老板了?平岚?我告诉你,我不是那种人!我对钱老板可是死心塌地的!你休想把我从百宝阁里带走!我可不是玉米地里的玉米棒子,是你想掰就能随便掰的!”
平岚嘴角抽搐,他没想到苟士奇还有这么鬼畜的一面,还玉米地里的玉米棒子,不是自己想掰就能掰的?拜托,我是直的好不好。
他丢给苟士奇一颗晋灵果,说道:“这是定金。”
“好的,小岚老板!”
对付这种“贱”钱眼开的人,平岚认为自己颇有一番手段,能用钱堵住嘴,就不用多费口舌。
随后平岚对钱三万说道:“钱老板,他在你这儿的工资是一天八十金币,一个月两千四,一年两万九千两百,三年……我给你凑个整,九万。钱老板,人我带走了,往后三年他就是我的人了,你绝对不亏。你也不用担心上边儿怪罪,既然你上边儿的人能信任你让你做老板,自然是因为你有些赚钱的手段,再说,你这将小苟租给我不也相当于赚钱吗?”
钱三万被他一套接一套的说辞给折服,心想也确实是这么个理。旋即收下九万金币,纳入囊中。
既然上面默许苟士奇能出百宝阁,他总归算暂时脱了这个坑,对他来说也是件好事。
……
“虽说在百宝阁的生活比较安逸,但却不够刺激,的确不比跟着你,三天两头就能见到一些城里的大人物,又是范家公子,又是柳家家主,柳家千金之类的,就跟见寻常人一样,家常便饭。”
苟士奇感叹道:“且不说还能喝喝花酒,估计两个月后可能还有一场架要打,这样紧张而刺激的生活,的确要比整天打杂强。可真不得不让人羡慕嫉妒,有些人生来便能与处于上层的人相处,而有些人只能一辈子在下层摸打滚爬,伤痕累累。”
平岚突然发现苟士奇从百宝阁出来像变了个人似得:“你不是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内有游手好闲败家妻?过得不也挺幸福的?你就别酸了,我哪算什么上层人,只是有幸结识范飞鸿柳如絮而已,再说,我怎么感觉你这次从百宝阁出来有种从监狱出来的重新做人感呢?”
苟士奇摆手道:“其实都是骗你的,我在这浔阳城里哪有什么家人,不说浔阳城,我在这个世上也没有什么家人。我是孤儿出身,从小在乱葬岗偷别人祭拜逝亲的食物才得以生存下来。”
他突然有些感伤:“其实我是被老板捡来的,在他的照顾下,我才得以有机缘修行,而后加入百宝阁这个让人参不透的地方。整整二十多年,老板虽然表面上相待我如下人,其实私下却将我以子侄相待。而且在他的熏陶下,我也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一个财迷。尽管跟着你或许比在百宝阁拿的报酬要丰厚许多,但怎么说总归还是有些不舍的。”
见他眼中逐渐浮现出晶莹的泪花,平岚也觉得心酸,他在这个世界也没什么亲人,总体来说多少也与苟士奇的命运有些相似,都是一叶浮萍,无扎根处。
相比之下,至少苟士奇无处可去时还能回到百宝阁这个避风港湾,但他呢?又有何处可去?
苟士奇突然安慰道:“其实你也不用觉得内疚,毕竟也是我自愿跟随你的,也就是三年,眨眼便过去了。如果你真觉得内疚的话,每个月多给我几百金币,你也会好受些。”
“嗯?”
平岚越听越不对劲,而后伸手一巴掌拍在苟士奇的后脑勺,笑骂道:“我丢,我差点就哭了,然而你演我?”
……
回到客栈后,平岚躺在软绵绵的床上,从灵兮里取出那块锈迹斑斑里里外外透着一股陈旧古老气息的废铁,他左思右想怎么也看不懂这块废铁到底有什么用。
这块通体黑色的废铁仿佛就是樵夫砍柴时被震碎裂的斧子,而且碎的非常没有规则,边缘棱棱角角凹凸不平,从薄厚不均匀的两端来看,这块应处于斧身,单以这一块根本看不出整个斧子有多大,有多锋利。
可为什么身为至宝的灵兮会对这一块普普通通的废铁会有感应?
且去百宝阁时,那么多稀罕的宝贝也没见灵兮有过什么骚动,为什么偏偏是这一块废铁?
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玄妙之处?
平岚尝试着向其中注入灵气,甚至水浸火烧,更是想到滴血等等各种法子,可却没有任何异常。
最后他用刀砍,奋力摔,甚至用尽全力用拳头砸过去,却依旧如此,丝毫模样不变。
以他现在的境界,按理说寻常铁石早该变形或是碎散,但这块黑铁却纹丝不变,硬的可怕。
纵使他再怎么研究鼓捣,那块废铁依旧没有任何反应,冷不丁的躺在他手心,只是废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