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大提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按照中共十七大的部署,2008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实行大部制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颁布实施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
◎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共中央一贯强调和坚持的原则。改革开放30年来,政治体制改革也是渐进而行,不曾中断。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不断推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依法行政、健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政府职能得到很大转变,行政机构和人员得到优化精简。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地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依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只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才能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才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更好地应对新时期新阶段面临的各种挑战,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强调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页。)。之所以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到这样的高度,是因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深化改革中具有影响全局、带动各方的关键性作用。
中共十七大在部署未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时特别指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页。)。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中共十七大提出“大部制”改革的思路,是对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举措,亦是一种有别于以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2008年2月25~27日,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根据中共十七大的部署,会议经过审慎研究,审议通过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
全会建议国务院将这个方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全会强调,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全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对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等工作做出重大部署。
要深刻认识深化行政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风建设,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任务艰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通盘考虑、总体谋划,在广泛征求意见中集思广益、科学论证,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我们党带领人民群众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步骤,体现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意见》立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分析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既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也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既体现了改革的前瞻性、创造性,也注重改革的连续性、系统性,表明了我们党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坚定意志,展现了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科学精神。
《意见》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作了具体规定。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今后5年,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人民日报》2008年3月5日,第1版。)
2008年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3月15日,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国务院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机构改革方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着力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根据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财政部要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体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第二,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第三,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第四,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及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保留铁道部,继续推进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五,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第六,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第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第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具体如下: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这次改革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二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按照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要求,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综合起来看,这次试行大部制,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出发,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既迈出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步伐,又保持了国务院机构相对稳定和改革的连续性,为今后的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出台农村改革纲领,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步伐
◎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中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历程,是率先在农村起步并取得突破的。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中国农村改革翻过一座座梁,跨过一道道坎,风雨兼程走过了30个年头。30年来,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和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实现了历史性巨变。30年来,我们确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农业发展越过了长期短缺阶段,呈现出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的新格局;通过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推动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促进了农产品和农村其他生产要素的流通;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路,启动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部署。
改革开放的历史性抉择和3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使中国农村成功地实现了农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迈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步伐。30年来,我国农民年均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4140多元,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479万。(新华社特约评论员:《谱写农村改革发展新篇章——写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之际》,《人民日报》2008年10月13日,第4版。)农村饮水工程和水利、公路、电网等方面的建设突飞猛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免费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接连实施,广大农民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广大农民实现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新局面。
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主题。站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起点上,两个基本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农村改革30年有哪些核心经验应该坚守?城乡一体化改革的突破点和着力点又在哪里?
梳理农村改革30年的核心经验,有“五条金线”贯穿其中:
其一,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是农村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的内在动力。
其二,经济上保障农民物质利益,政治上保障农民民主权利,是农村改革始终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
其三,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活力源泉。
其四,根据“三农”的阶段性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渐进式推动改革,是农村发展的基本要求。
其五,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的关键。
在这一过程中,农民政治上走向民主自治,经济上正在实现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134元增至2007年的4140元,增长近30倍。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以不到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约占世界1/5的人口。主要农产品供给呈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格局,用事实回击了“谁来养活中国”的质疑。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500万,贫困发生率从30%降至不足3%,成为全球减贫的“样板国”。
在这一过程中,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崛起,亿万农民变成市民,开创了中国特色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道路。2007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44.9%,比改革之初提高约30个百分点。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农民首获种粮补贴,新农村建设起步,实施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战略转变。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战略思想。给农民平等权利,给农村优先地位,给农业更多反哺——为了找到这一统筹城乡的科学发展之路,中国改革历尽艰险。
随着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看到30年农村改革发展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尚面临诸多问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城乡二元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业面临市场和资源环境等约束的形势严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求平衡压力增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仍然偏低,等等。
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项报告显示:2007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5%,为1985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同期,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至3.33∶1,绝对差距达9646元,为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宋振远、陈芳、刘健、张军:《一切为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写在中国农村改革30年之际》,新华网,
增幅最高、差距最大——两组指向相反的数据同时出现,折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深层次矛盾: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纵观世界经济发展规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劳动力、土地、资金等发展要素的“净流入”。而受二元社会结构和传统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我国农村的发展要素长期处于“净流出”状态。
劳动力净流出——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的2亿多农民进城务工,其积极作用是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城市化进程,但也使农村出现“三化”现象,即农民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业弱质化,导致农业粗放经营。
土地价值的流出——据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调查,由于土地长期计划征用,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收益分配中,政府得60%~70%,村级集体组织得5%~30%,农民只得到5%~10%。据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调查,近年来非法批地案件中,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为违法主体的案件占80%。
农村资金的流出——随着县域银行营业网点和信贷功能的收缩,在农村吸收的金融资金通过上存,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企业和大项目。农村邮政储蓄机构一度只存不贷,形成巨额资金“漏斗”。近年来实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后,邮政储蓄开始办理农贷业务,局面才有所改观。
上述“三要素”的流出,加剧了城乡社会矛盾。
正是基于对国情的清醒认识,十六大以来,中央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村改革仍然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我们必须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定不移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毫不松懈地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孙承斌:《金秋时节察农情——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南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纪实》,《人民日报》2008年9月11日,第1版。)。
正是带着发展的紧迫感,新世纪5个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的弦要始终紧绷,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要始终坚持。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是中国改革的关键环节,是中国发展的战略基础。
正是在如此关键的时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出台了农村改革纲领,加快了农村改革的步伐。
2008年10月9~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十七大代表中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部分基层同志和研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部分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
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就要更加自觉地把继续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毫不动摇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抓住时机、乘势而上,努力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广阔道路,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遵循以下重大原则: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十七届三中全会采取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举措有: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办好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参见《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671~690页。)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后,海外媒体予以积极评价,认为这是旨在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历史性决定。美国《纽约时报》2008年10月13日发表文章说,这一决定的通过启动了中国近年来最重要的一项经济改革。文章说,自1978年以来的经济改革使中国城市受益匪浅,但农村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新政策将在农村刺激由市场推动的经济增长,从而缩小城乡差距。新加坡《联合早报》10月14日发表题为《新时期的中国农村改革》的社论说,土地自由流转的政策势必推动新一轮农村改革,它是缩小城乡及贫富差距、寻求社会均衡发展的途径之一。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说,中国领导人就农村经济增长推出的政策“应该是近几年来全国最大的经济改革”。《澳大利亚人报》发表社论评论文章说,改革将会增加农业产出,农业收入的增加也会刺激国内商品需求,并可使中国经济更好规避当前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在一篇长篇报道中说,这一决定是“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转折点”。委内瑞拉《宇宙报》10月13日发表文章说,中国通过了历史性的农村改革方案,旨在改善7亿多农村人口的经济收入和提高生产力,并且在世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开拓国内市场;《国民报》题为《中国推出重要农村改革》的特约记者文章称,中国准备进行的“重要改革”将对国家发展产生“深刻影响”。蒙古国《人权报》网站10月14日发表文章说,中国领导层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中国在农业方面的新举措将为中国农民提供发展机会,并使中国农村步入小康。(《外媒积极评价十七届三中全会农村改革发展决定》,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农业农村工作,2008年12月27~2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总结了2008年的农业农村工作,分析了当前的农业农村形势,研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措施,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会议强调,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做好“三农”工作,保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对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会议对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不断开辟“三农”认识新境界,奋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一是强化农业基础,稳定农业生产;二是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发展公共事业,改善农村民生;四是深化农村改革,增添发展活力。这些举措对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农业农村发展良好势头具有重要意义。(参见车玉明、董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全面部署200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人民日报》2008年12月29日,第1版。)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重要成果,成为推进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将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谱写新的篇章。
三、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43亿亩林地却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更没有满足社会对生态的需求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集体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集体林权制度虽经数次变革,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制约了林业的发展。
当前,中国林业产出率不高,林区发展落后,林农收入低,“三林”问题突出。中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69%,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43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27%。有集体林地25.48亿亩,占全国林地面积的60%。但长期以来,我国林业发展难以满足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林业仍然是国民经济链条上的弱势产业。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43亿亩林地却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更没有满足社会对生态的需求。近年来,我国木材和林产品进口量持续增长,已经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增加木材产量、提高木材自给率迫在眉睫。随着农业税免征和各项农业补贴制度的建立,国家对粮区、粮农和粮食产业的“多予”机制不断健全,我国农业迎来“反哺时代”。与此同时,“林业弱、林区困、林农穷”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成为我国“三农”问题的新瓶颈。
山区林区是我国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2300多个县级行政区域中,1500多个在山区。农村包含了山区,山区多数是林区。山区是我国的资源宝库和大江大河的源头,全国90%的林地、84%的森林蓄积量、77%的草场、76%的湖泊、98%的水能都集中在山区。但长期以来,广大山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
目前,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有490多个分布在山区。贫困问题一定程度上就是山区问题。可以说,山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薄弱环节。山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6%,他们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即使在相同的农业省份,山区和平原、林农和粮农间的收入也有明显的差异。
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及农业税减免政策后,粮农负担得到缓解,愈发显出林农负担较重。比如江西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以前,农民出售木材仅运销环节的税费就占到木材销售额的56%。林农们形象地说,他们“砍一根竹子,得一双筷子;砍一根杉木,得一条凳子”。有关测算表明,我国18亿亩耕地的亩均产出水平约为686元,而43亿亩林地资源的亩均产出水平只有22元。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围绕集体林权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等深层问题一直束缚集体林业发展,7亿多山区人口如何脱贫增收仍是个问题。
从2003年起,国家在福建、江西等地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出台,提出加快林业体制改革,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福建、江西两省先后于2003年和2004年开始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通过折股量化、股权到户或以人口、农户为单位均分、均包等形式,把集体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明晰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
通过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江西省1.537亿亩林地已有1.51亿亩木竹税费负担由56%下降到11%。可见,将促进农民增收的突破点转向林农,逐步加大对林业、林区、林农的扶持力度,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2007年4月,中央领导在江西考察时,对江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要求很好地总结江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下决心在全国推进这项改革。
林权制度改革试点5年来,累计已将8.78亿亩林地分到农民手中,占全国集体林地的34.5%。这项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基本实现了促进林业发展、山区人口增收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在先行改革的福建、江西等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使山区林区乃至整个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林改后,农民成了山林的主人,开始敢于向山上投资,舍得向林业投入,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在福建,2005年这一年间,全省造林面积突破200万亩,比上年翻了一番。在江西,2005年冬至2006年春,全省人工造林333.5万亩,是近10年来人工造林面积最多的一年,其中个体、企业投资造林达273.3万亩,占造林总面积82%。农民“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森林案件和森林火灾大幅度下降。
林改后,江西全省共有78个县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通过抵押3378宗共74万亩林地,获得贷款23亿元。
林改后,农民收入水平上升。福建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农民的林业收入已经占其总收入的50%。2005年,江西省因林改带动全省农民的林业现金收入同比增长41%。
林改后,农民负担减轻。2003年以来,福建通过减免税费等措施,每年为农民减轻负担18亿元。2004年江西实施“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政策以来,累计为农民让利33亿元。另一方面,木材价格上涨、林地价值上升,也让农民的“钱袋子”鼓了起来。
可见,集体林权改革已成为涉农改革的结合点、突破点和推进点,成为破解7亿山区人口脱贫增收问题的重要抓手。
200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取得重大进展,全国有16个省(区、市)的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27个省(区、市)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福建、江西、辽宁、浙江4省已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正在推进配套改革;河北、云南、安徽、湖北等省主体改革全面推开;四川、湖南、陕西、吉林、海南等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即将全面推开主体改革;其他省(区)也在积极开展试点或正在进行深入调研,为林改做好前期准备。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提出2008年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前提下,承包人有权依法处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自主经营商品林。积极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公益林补偿、林权抵押、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自200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始至2008年初,全国承包到户的林地已超过7亿亩,占集体林业用地的30%以上。
2008年1月15日,14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拓展、完善和延伸,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对于促进农民兴林致富、就业增收,扩大林业发展空间,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意义十分重大。要使用好、管理好中央财政先期向14省(市)安排的林改工作经费,全面推进今年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与完善林业宏观政策、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紧密结合起来,重点试验,重点突破,加快制定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法规,辐射推动全国林权制度改革,开拓出中国特色的现代林业发展道路。
2008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认为,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承包、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会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2008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这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该《意见》认真总结了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改革最重要的内容是,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承包期为70年,期满可以继续承包,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同时,该《意见》还明确提出了要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公益林补偿制度、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及森林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等一系列重大政策。这将从根本上理顺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农民增收、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区和谐提供制度保障。该意见是指导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农村改革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30年前,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从农村发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耕地承包到户,实现了田有其主,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有效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30年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把林地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进一步调动了亿万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实现林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过去沉睡的山林变成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把森林资产变成农民的重要财产,把林业经营变成农民的创业平台,把亿万农民的巨大潜能和25亿多亩林地的巨大潜力有机结合起来,拓展了农民就业增收的新空间,开辟了农村发展的新天地。这对于促进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破解“三农”难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面激发了广大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内在动力,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有力推动了生态建设和保护,大幅度增加了农民的财产和收入,有效化解了农村长期存在的诸多矛盾,呈现出“民富林兴、生态好转、农村和谐”的可喜局面,获得了巨大的综合效益,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民心、合民意,是党和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又一生动体现。
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新阶段。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取得新成效。福建、江西、辽宁、浙江、云南5省基本完成主体改革,河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8省市全面推开主体改革,其他省(区、市)都在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全国已确权到户的林地达2.7亿亩,占集体林地的50%。亿万农民真正成为山林主人,获得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发家致富的创业平台,不少山区农民的家庭财产增加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部分农民林业收入已占到总收入的60%,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各种生产要素大量向林业流动。2008年,河南省投入林业资金1.3亿元,造林601万亩,比2007年增加337万亩;云南省投入林业资金35亿元,有效带动了林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南华县通过发展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经济,实现产值1.6亿元,比2007年增长37.1%,其中五街镇农民户均收入2万元,高的达8万多元;福建省林业贷款余额66.1亿元,有55万农民工返乡务林;江西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0亿元,0.9万农民工返乡务林,全省农民人均林业现金收入680元,同比增长15%;辽宁省有1200万农民经营林业,收入明显增长;河北省发展林下经济60多万亩,产值10多亿元,实现了农民“不离乡、能就业,不砍树、能致富”。同时,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和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也取得新进展。(参见《贾治邦局长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国家林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