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治邦午睡时做了一个梦,梦见他一边吃着虎家酱牛肉,一边品着上等小茅台,像活神仙一样,甭提有多么受用了。醒来以后,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好多年没有品尝过那种美味了。不想起来不说,这一想起来就放不下了,跟害了馋痨病似的,满脑子都是那种鲜嫩的牛肉味,赶也赶不走。他决定立刻就去买,一分钟都不再等了,等下去简直就是折磨和煎熬。拉开抽屉看看,里面有一张五十元的钞票,还有一些零碎的角币。他把五十块钱揣进口袋里,心想:五十块钱虽说买不上小茅台,牛肉还是可以买到一些的。虎家酱牛肉,那可真是难得的好东西哩。
算一算,他已经八年没有上街买过东西了。不,严格说来应该是将近二十年。先是在副市长的位置上当了十二年的领导,然后又坐了八年的牢。当市长时他根本无需亲自上街购物。一切吃的用的、穿的戴的,甚至房子和轿车都有人专门送到手上,哪里需要他亲自出面买东西呢?在牢里的八年,他倒是想上街购物,但没有那个自由。他的一举一动都受着严格的管制,撒泡尿都有人盯着,不要说逛街了。如今,他终于刑满释放,获得了自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了。这是他在坐牢的八年中,每一天都望眼欲穿地盼着的事情。可是,出狱后整整半年的时间,他却一次都不曾迈出过家门,这倒是他自己也始料不及的。从高高在上的市长,变成一个最底层的平头草民,他一时还适应不了这个巨大的落差。
世事沧桑,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数百万的存款被没收,临近湖边的豪华别墅被没收,位于市中心将近三百平方的复式公寓也被没收。他此刻蜗居的是一套不足六十平的旧房子,而且这房子还是他前妻的。如果不是前妻收留他,他真不知道出狱后到哪里去落脚呢。他入狱以后,他年轻漂亮的后妻没过多久就带着孩子嫁人了。他不怪她。是他先在外面有了情人,伤透了她的心。他知道,即使他不坐牢,他们的婚姻也维系不下去了。情人就更不用说了。自己还没有被正式批捕,只是在“双规”期间,她就望风而逃,远远地躲开了。这他也能理解。树倒猢狲散,这年月,谁都怕惹火烧身。
他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最终会沦落到前妻的屋檐下,靠前妻的怜悯讨生存。这世界上,他最对不住的,就是这个女人了。一想到前妻,他心里就堵得慌,像塞着一团乱麻似的。跟前妻结婚时,他才二十多岁,还是个连国家正式编制都没有的民办教师。以他那时的家境和条件,也只能娶老实、木讷、粗笨的前妻做老婆了。结婚后,在他的意识深处,始终是心不甘、意难平。后来,他转了公办,一步一个脚印地进步着。做到交通局长以后,他就毫不犹豫地办了离婚。前妻跟他结婚后,生下了一个患有严重癫痫病的女儿。后来,女儿虽然勉强成了家,过得也不如意。前妻为了照顾患病的女儿,离婚后就没有再嫁人。他在位时,手头宽裕,每年都要拿出一些钱来给她们母女俩作生活补贴。前妻是个勤俭惯了的女人,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来花。自己出事以后,她居然一笔拿出了五万块来替他填窟窿,那是她多年积蓄的全部,都是从牙缝里头省下来的。虽然五万块对他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但好歹还是派了一些用场的。他估计,往少里说,他后妻和情人手里都能积攒下一百万的私房钱。然而,他出事以后,她们居然连一分都没有拿出来,一个比一个撇得清、躲得远,仿佛与他之间比陌路还要陌路。如果她们各自拿出一百万来替自己填补,他兴许根本坐不了八年的牢。然而,她们都太精明了。哪怕舍出他去被杀头,她们也要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
所幸,他没有被杀头。他活着出来了。
活着就得生存,而他已经身无分文,又不愿意去挣钱。不是他懒,是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在市委做了十二年的“官”,使他完全变成了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废人。现在,虽然“落地为民”了,仍然是高不成、低不就,什么营生都做不来,暂时只能依靠前妻微薄的收入过活了。
前妻劝说过他许多次,让他出去走走、看看,寻找一个谋生的门道。前妻倒也不是怕他闲吃饭,担心的是他这样会闷出病来。他毕竟才五十多岁,后面的路还长着呢,不能就这么一直在家里猫着。他懂得这个道理,可是,却总也没有勇气走出去。
想当年,作为堂堂的一市之长,那是何等的风光和荣耀啊。电视和报纸上几乎每一天都有他的镜头和消息,他哪一次出现不是前呼后拥、镁光闪烁?无论谁见了他都要前倨后恭、点头哈腰,张罗出满脸甜腻而又巴结的笑容。那笑容如同一条湿漉漉的热毛巾,丰沛温润得能拧得出水来。此一时,彼一时,仿佛一场梦一样,红灯绿酒、富贵荣华在转瞬之间就都成为过去式了。
他不能想象,经历了八年的牢狱生活,在他从云端坠落尘埃以后的今天,别人将拿怎样的目光看待他。因为畏惧这目光,出狱后他把自己关在小屋里整整半年,过着连耗子都不如的生活。他觉得,这半年的日子比坐牢还要倍受煎熬。坐在牢里是被别人看管着,想出却出不去。知道出不去也就死心踏地、处之若泰了。坐在家里却是被自己看管着,于是,那煎熬和挣扎便是双重的。他渴望外面暖融融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也向往外面烈火烹油般的热闹和喧嚣。然而,在小屋里呆得愈久,他愈没有勇气走出去。于是,就那么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地在屋子里憋闷着,除了抽烟还是抽烟、除了发呆还是发呆。他觉得,自己的每一个细胞仿佛都长了毛、发了霉,快要生出蘑菇来了。
可是现在,就在一觉睡醒之际,在小屋里百无聊赖、如坐针毡地憋闷了整整一百八十天以后的此时此刻,他却是突然呆不下去、也忍耐不了了。他要出去。不管不顾地走出家门,去为自己买几斤虎家酱牛肉来吃。
虎家酱牛肉是他们这城里有名的特产,也是他最爱吃的肉食品。以前几天不吃上一回,他就活不下去了似的。他在位时,家里总是随时存放着整箱的货,都是真空包装的上等品。薄薄地用刀片上一盘,淋上麻油和米醋,再撒一些细碎的葱花和芫荽,便色香俱佳了。先夹一片牛肉嚼嚼,然后再喝一口小茅台,那滋味可真叫一个爽啊。就像一个嗜毒如命的人被引出了毒瘾似的。他必须马上吃到那东西,已经等不及前妻回来去替他买了。
他要亲自出门去买牛肉。这对他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决定和举措。做出这个决定以后,他兴奋得面颊发烫,心脏砰砰直跳,仿佛要去幽会情人,或是要去出席一个隆重的会议一样:他认真地换上一套出门时才穿的衣服。这衣服虽然有八成新,但显然已经过时落伍了,使他看上去像一个不曾见过什么世面的乡下人。但除此以外,他已经没有更合适的衣服了。仔仔细细地刮干净脸上的胡子,再把鞋子小心地擦拭一番。站在镜子前照照,感觉虽不如以前英气逼人、踌躇满志,也还算差强人意,至少不像一条灰溜溜的丧家犬那般落魄。他原本想要戴上一副墨镜或是一只大白口罩的,想一想,青天白日的,那样反倒是一种欲盖弥彰的招摇,就作罢了。把自己整装好了以后,他打开门,四下里张望了一圈,这才逡逡巡巡、试试探探地走下楼来,仿佛一个小偷要去出门作案一样。到了楼下以后,他才忽然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自己没有车坐了。
在升任副市长以前好多年,他已经习惯了以车代步。他拥有自己的专车和司机。他要到哪里去,车就把他送到哪里。每一次,只要他走出屋门,车就分秒不爽地等候在那里了。他从来不需要为出行的事情操心,更不需要多费一步腿脚。甚至在出狱的那一天,也是前妻让她弟弟开车把他接回家的。虽然是一辆破旧不堪的昌河,好歹也是辆车。在他的意识里,出门就有专车等着他,早已成为天经地义的事情了。现在,冷不丁地站在大街上,他有些茫然无措。他在此时此刻才忽然心酸地意识到,小民百姓的日子原来处处都是破绽,时时捉襟见肘。以前他对此竟是毫无知觉。
他住的地方十分偏僻,离集贸市场很远,他不知道要怎样才能到达那里。他像个白痴一样,就那么傻呆呆地望着街上来往的行人和车辆,仿佛是个外星人一般。他原以为,只要自己一出现在街上,众人复杂的目光就会箭簇一样向他纷至沓来,令他无处躲藏、难以招架。然而,事实是,大家各忙各的,没有一个人向他多看一眼。他有些失落又有些庆幸地想:八年过去,大家已经把他彻底遗忘了。即使记得的,也认不出他来了。狱中的八年,使他衰老了十六岁还要多。他禁不住地感慨:时间真是个神气的妙物啊,它能够改变一切。
虽然是远郊一个偏僻的陋巷,大街上依然车水马龙、熙熙攘攘,有开小轿车的,有骑摩托车、电动车或是自行车的,也有那么一部分人什么车子都没有,就靠两条腿或急或缓地步行。不过,大部分人还是在挤公交车。一辆又一辆装满人的公交车从他的眼前驶过,里面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他感觉,那不像是载人的车,而像是移动的人肉罐头。他不能想象,自己置身于那个罐头里面将是怎样的情形。犹豫了十几分钟以后,他决计步行去集贸市场。
集贸市场的位置他知道得不太确切,记忆中还是在十多年前他曾经去过一回,那时他的身份是副市长。他不是去买农副产品,而是去实地关心市民的“菜篮子工程”,有大批的记者和随行人员跟着。不过,大致的方位他还是晓得的。他没有走正街,而是穿胡同、钻小巷,像一只耗子一样,偷偷地悄然前行。
庆幸的是,他所在的地方位于城市的大西郊,居住在这里的绝大部分都是最下层的平民,与他以前生活的圈子相距甚远,根本不属于同一个阶层,一路上他都不曾遇到以前的同事或熟人。不过,他不认识别人,并不代表别人不认识他,他在这城里毕竟曾经是个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有几次,他似乎被人认了出来,对方诧异地紧盯着他,目光好奇、表情怪异,仿佛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爬上竿头的红屁股猴子。他急忙装作不经意的样子,侧转过脸去,疾速地走开了。
走了一个多时辰以后,他终于摸到了集贸市场。不过,找到卖虎家牛肉的店铺里,又费了许多的周折,浪费了他差不多半个时辰的工夫。对这样的场合他实在是太陌生了,他以前的生活中是完全没有这项内容的。虎家酱牛肉已经卖到了三十块钱一斤,也是他不曾料到的。二十年前做教师时,他亲自买过,大概也就是三四块钱一斤的样子,如今却翻了十倍,时代的发展真正是突飞猛进啊。他身上只带了五十块钱,他以为可以买上至少五斤牛肉的,结果,连二斤都买不到。买一斤又太丢人,于是他只好买了一斤半。
由于长期不购物,他对于东西的斤两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能力。他原以为一斤半牛肉会是好大一个块头的,结果拿到手上的却是比拳头稍大一点的一块肉。一个一米八的大男人,手里拿着拳头大的一点肉食,这让他觉得非常地没有面子。他疑心那肉的份量不足,但自尊心又不允许他开口提出置疑。于是,他满面羞红地拿着那块肉迅疾地离开了,走出了几步以后,他把那块肉连同塑料袋一起塞进了衣兜里,脸上这才稍稍地坦然了一些,此刻,他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赶快回家去。千万不要在这里遇见熟人。
他像一个刚刚作了案的小偷一样,紧赶慢赶地往外走着。他觉得:集贸市场实在是个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地方,不仅人多嘴杂,而且每走上三五步就会遇到一个障碍物:或是一辆拉菜的车,或是一堆被丢弃在路边的散发出腐败气息的烂菜叶子,有时候干脆就是一条活鲜鲜的鱼横躺在地上,使人简直无法下脚。宰鸡杀鹅的惨叫声又使人不忍耳闻。这般嘈杂拥挤的地方,想要离开得快一些根本是不可能的。
就在他一边小心翼翼地挪脚、一边择路而逃的时候,忽然间一抬头,发现不远处一张熟悉的面孔,他一下子就被定格在了那里。他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于是,侧过脸,又认真仔细地打量了一番。不错,是一个熟人。这熟人不是一般的熟人,而是他过去最宠爱的情人。他浑身的血液在刹那间凝固,又在刹那间迸流起来,像遭了电击一样,整个人都变得恍恍惚惚、迷迷登登的。他本能地朝着那女人走去,刚走出两步,忽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冒昧和唐突,于是,又急忙地折返回来。
凭良心说,他对那女人是动了情的,不然的话不会在她身上花费那么多的心血和金钱。那女人也曾经对他悱恻缠绵、信誓旦旦。然而,自己犯事以后,她就突然人间蒸发,再也没有了一点信息。
在狱中的八年,他想过这女人不下八百次。许许多多的夜晚,他都是在对这女人的怀念和回忆中度过的。这份怀恋成为他活下去的最大精神支撑。他始终幻想着:在某一个探访日里,当他走向探视窗口时,会看到这张熟悉的面孔。然而,八年过去了,直到他出狱,这女人始终没有出现过。他也终于死了心、绝了念。万万不曾料到的是:他会在今天这种场合下猝不及防地看到她,而且在内心引起如此这般的狂涛巨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