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闻,知道、了解。知,深切了解之意。全句的意思如曹操注所言:“同闻五者,将知其变极,即胜也。”
[11]主孰有道:指哪一方国君为政清明,拥有广大民众的支持。主,君主、统治者。孰,疑问代词,谁,这里指哪一方。道,有道,政治清明。
[12]将孰有能:哪一方的将领更有才能。
[13]天地孰得:哪一方拥有天时、地利。张预注:“观两军所举,谁得天时、地利。”
[14]法令孰行:哪一方能对法令规章加以认真执行。曹操注:“设而不犯,犯而必诛。”
[15]兵众孰强:哪一方兵械铦利,士卒众多,军队强大。兵,在这里是指兵械。但也有注家认为,“兵”为军队。
[16]士卒孰练:哪一方的军队训练有素。张预注:“离合聚散之法,坐作进退之令,谁素闲习。”练,娴熟。《战国策·楚一》:“练士厉兵,在大王之所用之。”
[17]赏罚孰明:哪一方的奖惩能做到公正无私。《孙膑兵法·威王问》:“夫赏者,所以喜众,令士忘死也。罚者,所以正乱。” “明主施赏不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 (《韩非子·五蠹》)
将听吾计[1],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2]。
【注释】
[1]将听吾计:将,助动词,读作“江”(jiāng),表示假设,意为假如、如果。《左传·昭公二十七年》:“令尹将必来辱,为惠已甚。”如此,则本句意为:如果能听从、采纳我的计谋。十家注多作此解。又一说,“将”在这里当作名词解,读作“匠”(jiàng),即将领。两说相较,当以前说为善。听,依从、遵从的意思。
[2]去之:去、离开。
计利以听[1],乃为之势[2],以佐其外[3]。势者,因利而制权[4]也。
【注释】
[1]计利以听:计利、计算、衡量敌我双方的有利或不利条件。以,通“已”,《礼记·檀弓》郑玄注:“以与已字本同。”已然、业已的意思。听,听从、采纳。
[2]乃为之势:意思是指造成一种积极有利的军事态势。乃,于是、就的意思。为,创造、造就。之,语助词,无义。势,态势。
[3]以佐其外:作为辅佐以争取战争的胜利。佐,辅佐、辅助。外,曹操注:“常法之外也。”一说,外指国境之外(参见李零《吴孙子发微》)。
[4]因利而制权:意谓根据利害得失情况而灵活采取恰当的对策。张预注:“所谓势者,须因事之利,制为权谋以胜敌耳。”因,根据、凭依。《孟子·离娄上》:“为高必因丘陵。”制,从、随从。《淮南子·氾论训》:“圣人作法,而万物制焉。”高诱注:“制,犹从也。”这里是决定、采取的意思。权,本义是秤砣,用作动词,即掂量轻重,权衡利弊,此处引申为权变,灵活处置之意。
兵者,诡道也[1]。故能而示之不能[2],用而示之不用[3],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4],利而诱之[5],乱而取之[6],实而备之[7],强而避之,怒而挠之[8],卑而骄之[9],佚而劳之[10],亲而离之[11]。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12],不可先传[13]也。
【注释】
[1]兵者,诡道也:兵,用兵打仗。诡道,诡诈、谲变的行为或方式。曹操注:“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诡,欺诈,诡诈。《管子·法禁》:“行辟而坚,言诡而辩。”道,行为、方式、原则。
[2]能而示之不能:能,有能力,能够。示,显示、假装。言能战却装作不能战的样子。此句至“亲而离之”等十二条作战原则,即著名的“诡道十二法”。
[3]用而示之不用:实际要打,却假装不想打。用,用兵。
[4]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实际要进攻近处,却装作要进攻远处;实际要进攻远处,却显示要进攻近处,致使敌人无从防备。按,历史上,韩信灭魏一役中“木罂渡河”可谓“远而示之近”的典范;吴越笠泽之战中,越王勾践左右翼佯动,中路突破大败吴师之举,可谓“近而示之远”的例证。
[5]利而诱之:利,此处作动词用,贪利的意思。诱,引诱,诱使。意为敌人贪利,则用小利加以引诱,伺机进行打击。
[6]乱而取之:乱,混乱。取,乘机进攻,夺取胜利。梅尧臣注:“彼乱,则乘而取之。”一说“取”指伏兵偷袭而败敌。《左传·庄公十一年》:“覆而败之曰取某师。”
[7]实而备之:备,防备,防范。言对付实力雄厚之敌,需严加防备。
[8]怒而挠之:怒,容易生气、愤怒。挠,挑逗、扰乱、骚扰的意思。《说文》:“挠,扰也。”意谓敌人暴躁易怒,就设法挑逗激怒它。又一说:敌人来势凶猛,当设法扼制其气焰。
[9]卑而骄之:卑,小、怯。《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公卑邾,不设备而御之。”杜预注:“卑,小也。”言敌人卑怯谨慎,则应设法使其变得骄傲自大,然后伺机破之。又一说,敌人鄙视我方,则将计就计,使之更骄傲麻痹,然后寻找机会加以打击。又一说:我方当主动卑辞示弱,给敌人造成错觉,令其骄傲。后两说皆不如前说义长。
[10]佚而劳之:佚,同“逸”,安逸、自在。劳,疲劳,用作使动。敌方安逸,就设法使它疲劳。
[11]亲而离之:亲,亲近、团结。离,离间。《广雅·释诂一》:“离,分也。”此句言如果敌人内部团结,则想方设法离间分化它。如《三国演义》中“曹操抹书间韩遂”,故意制造假象,分化离间马超与韩遂的关系,就是“亲而离之”的形象注脚。
[12]兵家之胜:兵家,军事家。胜,奥妙、胜券。此句意为:(上述“诡道十二法”)乃军事家用兵如神、克敌制胜的奥妙所在。
[13]不可先传:先,预先、事先。传,传授、规定。言不能够事先传授,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
夫未战而庙算[1]胜者,得算多也[2];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3]!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4]。
【注释】
[1]庙算:庙,古代祭祀祖先与商议国事的场所。算,计算、筹算。《仓颉篇》:“算,计也。”古代兴师作战之前,通常要在庙堂上商议谋划,分析战争利害得失,制定作战方略。这一作战准备程序,就叫做“庙算”。张预注:“古者兴师命将,必致斋于庙,授以成算,然后遣之,故谓之庙算。”
[2]得算多也:意为取胜的条件充分、众多。算,即“筭”,古代计数用的筹码,此处引申为胜利的条件。
[3]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而况,何况,更不必说。于,至于。言胜利条件具备多者可以获胜,反之,则无法取胜,更何况未曾具备任何取胜条件?按,孙子的庙算决胜论实质是实力决胜论。也即说,实力是基础和前提,诡道是淋漓尽致运用和发挥实力的手段与方法。只有实力与诡诈权谲两者圆满结合,相辅相成,方能在战争中稳操胜券,所向无敌。
[4]胜负见矣:胜负的结果显而易见。见,同“现”,显现。《战国策·燕策》:“(荆)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
【译文】
孙子说: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它关系到民众的生死,国家的存亡,不可不认真考察,仔细研究。
因此,要通过对敌我五个方面的分析,通过对双方七种情况的比较,来探求战争胜负的情势。一是政治,二是天时,三是地利,四是将才,五是制度。所谓政治,就是要让民众认同拥护君主的意愿,使得他们能够为君主而生,为君主而死,而不惧怕危险。所谓天时,就是指昼夜晴晦、寒冷酷热、四时节候的变化。所谓地利,就是指征途的远近、地势的险峻或平坦、作战区域的开阔或狭窄、地形对于攻守的益处或弊害。所谓将才,就是说将帅要具备足智多谋、赏罚有信、爱抚部属、勇敢坚毅、严于律己等品质。所谓制度,就是指军队组织体制的建设,各级将吏的管理,军需物资的掌管。以上五个方面,身为将帅者不能不了解,充分了解这些情况就能打胜仗,不了解这些情况,就不能打胜仗。所以必须通过对双方七种情况的比较,来求得对战争情势的认识:哪一方君主政治清明?哪一方将帅更有才能?哪一方拥有天时地利?哪一方能够贯彻法令?哪一方武器装备精良?哪一方士卒训练有素?哪一方赏罚公正严明?我们根据这一切,就可以判断谁负谁胜了。
如果能听从我的计谋,指挥作战就一定会取胜,我就留下。假如不能听从我的计谋,指挥作战就必败无疑,我就告辞离去。
在精心筹划的方略已被采纳的情况下,还要设法造成一种态势,用来辅佐战略计划的实现。所谓态势,即是依凭有利于己的条件,采取灵活机动的应变措施,以掌握战场上的主动权。
用兵打仗是一种诡诈奇谲的行为,因此必须做到:能打,却装作不能打;要打,却装作不想打。明明要向近处,却装作要向远处;实际要向远处,却装作要向近处。敌人贪利,就用小利引诱他。敌人混乱,就乘机攻取他。敌人力量充实,就注意防备他。敌人兵卒强锐,就暂时避其锋芒。敌人暴躁易怒,就设法挑逗扰乱他。敌人卑怯谨慎,就设法使他骄横。敌人休整良好,就设法使他疲劳。敌人内部和睦,就设法离间分化他。要在敌人没有防备处发动进攻,在敌人意料不到时采取行动。所有这些,正是军事家指挥艺术的奥妙精髓,是不可预先传授说明的。
凡在开战之前就预计能够取胜的,是因为筹划周密,胜利条件充分;凡在开战之前就预计到不能取胜的,是因为筹划不周,胜利条件缺乏。筹划周密、条件充分的就能取胜,筹划不周、条件缺乏的就无法取胜,更何况不能筹划、毫无条件呢?我们依据这些因素来观察分析,那么胜负的趋势也就显而易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