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去年在敦促国会尽早批准中美入世双边协议时大声疾呼:“不让中国入世,你们将后悔20年!”WTO几任总干事都先后在不同场合表达过同样的意愿:WTO亟需中国带来新的生机和平衡,历史交付了中国这一使命。2000年2月18日下午,在北京中国大饭店一个套间,现任WTO总干事迈克·穆尔在接受我的采访时坦言:“中国20年前就该加入我们了,我和我的办公室愿为此提供最大帮助。”紧接着,他专门飞了一趟华盛顿,游说国会山的议员们。2001年11月10日晚,当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在会议通过中国入世决定后向穆尔致谢时,这位即将卸任的老人眼中分明泪光闪动。我想起他对我讲的一句话:“退休后回忆为中国入世做过的事情,我会感到骄傲。”
为什么是“复关”而不是“入关”?半个世纪前台湾退出关贸总协定的原因,一直是个谜。
中国复关和入世谈判大致可分为三大阶段:
第一阶段从80年代初到1986年7月,主要是酝酿、准备复关事宜;
第二阶段从1987年2月到1992年10月,主要是审议中国经贸体制,中方要回答的中心题目是到底要搞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
第三阶段从1992年10月到2001年9月,中方进入实质性谈判,即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和围绕起草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多边谈判。
事实上,中国与关贸总协定有着深久的渊源。
在入世谈判之前,中国称谈判是“复关”而不是“入关”,即恢复中国在GATT中缔约国地位。那么,所谓的“恢复”从何谈起呢?
GATT是从1948年开始临时适用的,当年4月21日,彼时的蒋介石政府签署了GATT《临时适用议定书》,成为GATT23个创始成员之一。
此后不久,政局天翻地覆,新中国成立。
毛泽东政府宣布,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蒋介石集团根本无权代表中国。旧中国签署的一切国际协定均需要重新审议,然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认。但在美国支持下,中国在联合国和很多国际机构包括关贸总协定中的合法席位仍然被台湾当局非法占据着。
但是,1950年3月6日,台湾当局由其“联合国常驻代表”以“中华民国”的名义照会联合国秘书长,决定按《临时适用议定书》第5款的规定退出GATT。次日,联合国函告GATT执行秘书(1965年3月改称“总干事”),称已答复台湾“外交部长”退出并自1950年5月5日起生效,并用电报形式向其他缔约国政府作了通报。
台湾为什么要退出关贸总协定,始终是个众说纷纭的谜。
旅居美国的关贸老专家时钟策生前曾道出原委:新中国成立后,世界上半数以上的国家疏远台湾,与其承受被驱之结局,倒不如主动退出在面子上更好看;同时由于台湾对大陆失去控制,无法履行总协定规定的义务,而且台湾当时尚无大量工业品出口,总协定降税对台无实际意义。但关键的原因是美国施加了压力,美国担心新中国利用台湾留在总协定中的席位,获取其他国家关税减让的好处。这纯属杞人忧天,当时新中国的贸易额微不足道,而且主要是与苏东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不管怎样,台湾是秉承了美国的旨意,退出了关贸总协定。
台湾退出后不久,GATT在拟定《托奎议定书草案》的缔约方名单中删掉了中国。捷克等与新中国友好的国家立即表示怀疑台湾退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这一除名表示异议,并建议询问北京对总协定的态度。在第五届缔约方大会上,捷克代表同意把前言部分中的缔约方名单全部删除,但认为可以补充一个注解,说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尚未确定其对总协定的立场。英国当时对这一退出的有效性也有保留,在其正式出版的总协定文本中也有一条上述内容的脚注。1951年7月27日捷克就美国撤销与中国政府的减让一事在总协定内散发了一份通函,声明捷克不承认中国退出总协定的通知有效,美国撤销同中国的减让是非法的。
1965年1月21日,台湾提出观察总协定缔约方大会的申请,同年3月召开的第22届缔约大会讨论了这一问题。捷克、瑞典、英国、荷兰、丹麦、挪威、南斯拉夫、埃及、波兰、印尼和巴基斯坦的代表声明,他们的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法国和古巴反对台湾派观察员。会议主席指出,签署哈瓦那会议最后文件的缔约方在退出之后又希望派观察员参加总协定会议的有黎巴嫩、叙利亚和利比里亚三国为先例。此外,全体缔约方一直遵循《哈瓦那宪章》第86条所体现的政策,即在根本性政治问题上,避免以任何方式作出裁决,而是根据联合国关于这些问题的决定行事。全体缔约方允许台湾作为缔约方大会观察员并不损害各缔约方或个别缔约方对承认该政府的立场。执行秘书还根据联合国法律司的意见指出,在一个国际组织的代表权问题与该组织其他成员对该政府的承认问题是截然不同的。他还引述了联合国秘书长1950年3月9日提交安理会的一份备忘录中提到的一种得以遵守的惯例,即成员国可以投票接纳一个它没有承认或没有外交关系的政府,而这种投票并不意味着承认或准备建立外交关系。虽然有一些国家反对和表示异议,但全体缔约方依照议事规定和总协定以及联合国在这些问题上的惯例,同意台湾当局派观察员列席缔约方大会。1968年3月29日台湾还出席了选举GATT总干事奥利弗·朗的国际贸易组织筹委会执行委员会会议。
假设2758号决议通过后中国就申请复关,会否比以后少一点阻碍?“你是资本家,我是共产党,怎么可以合作呢?”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通过著名的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外交部长乔冠华在会场开怀大笑的镜头成为新闻摄影史上的经典。接着,中国在其它国际组织的席位很快被恢复了。
然而,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席位仍然空缺着。
20多年后,当中国复关谈判进入异常艰苦的阶段,人们一度感到困惑:假设2758号决议通过后不久,中国马上就提出复关申请,借助当时的形势,是否会比以后少一点阻碍和波折?
历史是不容假设的。七十年代初的中国面对西方的经济封锁和变幻莫测的冷战态势,仍在实行封闭的中央计划经济,对外贸易高度垄断,外商投资更是零。而关贸总协定要求开放市场,让外国产品最大限度地进入。双方的距离差之千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季崇威对我讲述过这么一件事:七十年代中期中国政府一个代表团访问美国,在参观福特公司时,对方提出愿意与中国合资办企业。中方官员却吓出一身冷汗:你是资本家,我是共产党,怎么可以合作呢?
观念和体制上的南辕北辙,使中国与GATT第一次失之交臂。
1971年11月16日GATT举行的第27届缔约方大会做出决定,“中华民国”不再享有缔约方大会的观察员地位。随后,台湾代表声明对其观察员地位的任何否认是不公正的、非法的、不道德的,对全体缔约方就中国代表权问题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提出强烈抗议。但已于事无补。
虽然复关时机并不成熟,但中国的最高领导层并未完全忽视这个机构的存在。
1971年11月18日,周恩来指示外交部研究3个问题:1、对关贸总协定的看法;2、对这个组织我们持什么态度;3、中方如何表态。
同年11月底,外交部和外贸部向国务院提出了“暂缓参加”的建议。
长久的闭关锁国,使中国各阶层对开放问题讳莫如深,在七十年代末以前这几乎是个严禁涉足的“雷区”。对关贸总协定的认识也不例外,1959年中国政府的一份内部报告的题目赫然写着:“《关贸总协定是帝国主义压榨发展中国家的工具》”!很多中国人对于开放持有一种叶公好龙式的观点:赞成抽象的对外开放,反对具体的对外开放;赞成长远的对外开放,反对眼前的对外开放;赞成别的部门的对外开放,反对自己部门的对外开放,甚至将开放与国家经济安全对立起来。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的发展使中国越来越多地接触到世界,对外贸易不再仅仅是调剂余缺换取外汇的手段,而成为国民经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际通行惯例和游戏规则,是中国在与世界打交道时必须要考虑的因素。GATT似乎不再是事不关己和遥不可及了,参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话题逐渐提到了中国高层领导人的议事日程。
1980年8月4日,中国应邀出席了国际贸易组织临委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并参加选举了总干事邓克尔。这是因为当年中国是监督国际贸易组织建立临委会的18个成员国之一。国际贸易组织虽然夭折,但这个临委会执委会在法律上并未消失,选举临时适用的关贸总协定总干事就是其职责之一。后来选举下一任GATT总干事萨瑟兰和WTO首任总干事鲁杰罗时中国也都参加了。
1982年11月,中国政府代表团首次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了GATT第38届缔约国大会。代表团团长卜昭敏会见了总干事邓克尔。这是中国与关贸总协定的第一次对话。同年12月,国务院批准经贸部《关于参加关贸总协定的请示》。坚冰,总算开始消融了。
考察匈、南、巴,得出结论“利大于弊”。陈文定说:“越往后拖,解决中国席位问题难度越大。议定书一定要一劳永逸。”
1983年8月,经贸部、外交部、海关总署联合组成了一个GATT考察组,考察对象经过精心选择:正在实现改革的计划经济国家匈牙利、南斯拉夫,以及与中国同属发展中国家的巴基斯坦。
这三国对于加入GATT有两点相同的体会:第一、尽管需要承担开放市场的义务,但可以从非歧视待遇中得到更多的好处;第二、尽管要受到多边规则的约束,但与单方面的贸易限制相比,显然前者更具公正性。
考察的结论令人振奋:复关利大于弊。
由于预计到复关的艰难,中方采取了先入外围的策略。《国际纺织品协议》是在GATT主持下由纺织品主要进出口国家和地区就国际纺织品问题达成的一个单独协议。1983年下半年,经过多方磋商,完成了中国加入《国际纺织品协议》的工作,并于次年1月18日,成为该协议的正式成员。
1984年2月,经贸部部长陈慕华主持部长办公会,会议决定:
1 GATT是个非常特殊的多边国际协定,要对它的条款进行深入调查研究;
2 在正式参加前,要较长时间地以观察员身份参加GATT的活动,了解情况;
3 参加GATT要有一大批适应此项工作的干部,国内基本上没有这方面人才,要有计划地加速培训。
事实证明,这些准备十分必要,因为中国所面临的主要对手,不仅依仗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同时拥有一批在多边体系中摸爬滚打几十年的谈判老手和法律专家。
1984年11月6日,GATT理事会一致通过中国的申请,决定给予中国观察员地位。
中国接近GATT的动作,引起了世界的注意。西方国家智囊机构认为,中国如何与GATT的贸易体系结合起来的问题太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他们的依据是,GATT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其作用是限制缔约方干预市场的行动。但中国决定生产和供应的不是价格,而是国家的计划指令。
1985年10月3日,中美在日内瓦举行第一次非正式磋商。美国贸易副代表史密斯说,自1950年以来,中国与关贸总协定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中国是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美国需要全面研究这些因素对中美经贸关系和对国际贸易体制的总体影响,因此,谈判将是非常艰难的。
欧共体驻GATT大使陈文定是一位越南裔的法国人,熟知东方文化及中国。他说,中国块头这么大,轻纺产品的出口增势这么猛,都令中国的贸易伙伴感到害怕,而多边贸易体制则会确保中国所得到的利益,越往后拖,解决中国席位问题的难度越大。两年后他在宴请中国代表团团长沈觉人时,说出了真实的想法:“缔约方要吸取日本的教训。议定书一定要一劳永逸。”他是指五十年代日本入关时,美国单方面放日本一马,未能有效约束,现在终成经济劲敌。言下之意,对中国不会轻易放过。
香港先于中国内地成为GATT缔约方。“一国四席”体现了中国历史的特殊与复杂。钱嘉东向邓克尔递交了申请照会。
1986年1月4日至11日,GATT总干事邓克尔首次访华。作为中国与缔约方之间的中间人,他带来了缔约方对中国复关的一些看法:
一 担心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快,增长潜力大,可能会对世界市场造成冲击,威胁缔约方利益;
二 怀疑中国经济体制能否适用于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和规定;
三 关注中国的价格体系,因为这与中国的关税是否起作用有直接关系;
四 认为中国的经济政策是一种变相的出口补贴;
五 不了解中国的外贸体制,特别是外汇管理体制和进口许可制度。
中方对上述问题作了原则性解释,但这些解释对消除缔约方疑虑的作用是有限的。在以后长时间的中国外贸制度答疑过程中,缔约方曾反复地提出其疑虑。耐人寻味的是,香港在此期间成为GATT缔约方。
1984年,中英就香港1997回归中国的问题达成协议后,香港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地位问题多次被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讨论。作为英殖民地,香港在关贸总协定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直由英国政府代其处理。许多其他原西方的殖民地在脱离宗主国独立后,是根据GATT第26条5款C项申请,并不经谈判获得了GATT的缔约方的地位。
但香港与其他殖民地有所不同:
一 香港不是独立,而是回归中国;
二 1997年将收回香港的中国本身尚滞留在GATT之外;
三 中国收回香港后将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将在对外贸易方面享受完全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