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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那天下午,要是有人从这个南方滨海城市的某条街道走过,会看到我和我的主人,一只孱弱不堪的狗和一个壮实的中年男子,正以相依为命的姿态坐在街边的石阶上。说得更准确一些是我依他为命,因为我觉得自己瘦弱的身体已经轻得像一片枯萎的树叶,随时有可能被死亡的风吹离生命之树。我的主人显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一直用他温暖的臂膀拥住我,希望我冰冷的躯干里能稍微多保留一点活力。我们这样静静地坐着,他抽着烟,我喘着气。在这个寻常的下午,没人注意我们,也没有人知道我们正在经历着生离死别的时刻。

实话告诉你,我已经有好几天没吃饭了,尽管我的主人千方百计换着花样喂我,还给我吃开胃药,我就是什么都吃不下。看到他们心急如焚,我多想装出胃口大开的样子让他们高兴,可是我的胃不答应,多吃一点东西就会被它吐出来。我的形容迅速憔悴,神智也有点恍惚,最后主人只好找来了医生给我打针。打针的时候,我特别乖,忍着痛一声不吭。别看我是一只狗,其实我什么都懂。我知道如果不是情况危急,我的主人绝不会给我打针吃药,他这是想救我的小命呀,怎么痛我都得全力配合。不然的话,我就可能真的要死了,这意味着我将独自进入永恒的黑暗中,永远见不到我的主人了。这是我最害怕的事情。

一小瓶药水滴进去,我精神了一两天,药水一停马上就不顶事了。药水打打停停的,主人们的心情就像橡皮筋一样,随之时紧时松。有一天,我的主人终于忍不住问那个医生说,你能估计出这只狗到底多少岁了吗?医生看了看我的牙口说,看起来它起码有十多岁,是一条很老的老狗了。我的主人沉吟了片刻,决定不再给我打针,也许他看见我的两条前腿都已经打肿了,病情还没有任何实质性好转,明白药物已经不可能让我起死回生,不想让我再受罪了。

我的主人抱起我,对我说,三毛,咱们出去捡脚印吧。于是,我们来到了街上。

捡脚印是怎么回事,我一时弄不明白,但凡是主人的提议,我都会完全服从没有异议,这是我和主人之间多年来形成的默契。尽管如此,我心里还是对捡脚印这件事充满好奇,我的主人也非常善解狗意,看到我费力地仰起头来瞅着他,他马上明白了我的意图,详详细细地对我说起了捡脚印的意义。这是人类的一种传说,当一个人死后,他的灵魂会将今生走过的路再走一遍,把自己的脚印都收回去,也就此将自己的一生都回顾一遍。可是我是一只狗,一只狗是不是有灵魂还很难说,所以他得在我临终之前,亲自带我到平常走动的地方去看看,让我有机会跟他一块儿回忆我们相处的幸福时光。我用舌头尖舔舔主人的手背,表示听懂了他的话。我的舌头已经干得没有一点儿唾沫了,碰到什么都火辣辣地痛,可我还得照例行事,这是我和主人交流的重要方式,我不想让他误以为我已经糊涂得连他的话都听不懂了。

正说着,我看见对面楼里的小白狗诺诺来了。它见到我马上像往常一样,用力拉紧了拴狗绳,直把它的主人往我这儿拉。我心里顿时挺烦的,赶快闭上眼睛把头也埋了下去,我不想让另外一只狗在这个时候打搅我和主人,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们狗是不会隐瞒自己的感受的,从来没有谁见过悲伤的狗假装快乐,或者快乐的狗假装悲伤。诺诺看见我这副样子显然不高兴,连滚带爬地跑过来,还冲我直嚷嚷,难道它看不见我已经形销骨立命悬一线了吗?还是我的主人理解我,对诺诺说,今天三毛不能跟你玩了,它生病了。诺诺听了,挺不情愿地哼哼了两声,扭扭搭搭地走了。我松了一口气,又舔了舔主人的手背。我想告诉他,别让诺诺知道了咱们捡脚印的事情,这是咱们俩的秘密。

捡脚印就是要回顾自己的一生,而我这一生有很多秘密将随我生命的终结被带走了。我的身世对跟我最亲密的主人来说都是一个谜,他曾经多次盯住我的眼睛问:三毛,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我其实很想回答他的问题,可我不会说人的语言,无法将一个复杂的过程准确地表达出来,于是我的身世就成了秘密。说到这儿,你可能已经知道我是一只来历不明的流浪狗了。其实你要是读过那本《三毛流浪记》的漫画集,一听我的名字,不用我说,你也该想到这一点。

狗是有记忆的,这一点确凿无疑。我至今清楚地记得七八年前的那个晚上,我的旧主人发动了他的小货车打算出门,但他不打算带我去。他不知道对我们狗而言,再没有比不能跟主人一起外出更惨的事了。狗没有时间观念,每一分钟对于我们都是永恒,假如你独自外出,我会以为你永远离我而去,并且因此而沮丧。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如此。我叫,追着小货车跑出了主人居住的那条巷子。主人发现了我,停下车叫我回去,我假装扭头往回走,等他重新加速前进,我又跟在后边跑去。这一回,我没敢叫,主人也没发现我,等我追着汽车尾灯跑到了大街上,才知道大事不好,满大街跑着无数亮着尾灯的车,我完全分不出哪一辆是我主人的小货车了。

我慌了神,在大街上东一头西一头找不着北地乱跑,货运大卡车的强光灯把我的眼睛照得白花花一片,根本不知道家的方向在哪儿。我的身上沾满了泥巴,累得哈拉子不停地流,很快就成了一只流浪狗的怪模样。我跑呀跑呀,为了用鼻子嗅到家的气味,鼻头都碰破了。我想这下我肯定只能与街上的无主狗们为伍了,以前我坐在主人的小货车里,看见它们皮毛不整地在车缝里穿行,总会替它们悬着心,没想到我的任性在一瞬间就将自己名花有主的幸福生活给断送掉了。我这个后悔哟,连肠子都悔青了,真想嚎啕大哭一场。可是,又有谁能听到一只狗的哭泣呢。

正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一辆紫红色的旅行车停在了我的近旁,下来一男一女,大约就是人们所说的夫妇俩儿吧。黑灯瞎火的,我也看不清他们的脸,只听见女的说,这只小狗慌慌张张的,肯定是找不到家门了。男的接着说,那咱们把它带回家吧,不然它非被大卡车压死不可。女的说,咱们怎么能捉得住它呢,它会认生的。男的说,试试再说吧。他吹着口哨接近了我,手里拿了一个大塑料袋,我明白那是他见我浑身是泥,怕我把他的车弄脏喽。我站在那儿没动,只犹豫了一小会儿,就决定了不逃跑,我已经跑不动了,也不知道要往哪儿跑,而且我凭着一只狗的直觉判断出这是两个善良的人。后来发生的一切,证明我的决定是正确的,要不是我那么主动地循着口哨声跳进了袋子,说不定早就葬身车轮之下了,哪里还等得到捡脚印的这一天。我后来的主人总爱向朋友介绍说,三毛是一只并不太聪明但非常本分的狗,对这个评价我有点不满意,因为在大事上我从来不糊涂,跟错了车灯纯属意外。

就这样,我被好心人用塑料袋拎上了楼,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我担心他们只是一时冲动把我领回家,等发现养一只狗其实给自己增添不少麻烦,又会改变主意。果不其然,我的担心很快就被应验了,问题并不是出在人,而是出在一只猫。

还没进门我就闻到了一股猫咪的气味,一种叫我们狗闻着不那么舒坦的气味。照理说,狗和猫是被人类驯化得最早也最成功的动物,交往的机会也特别多,可是关系一直不怎么融洽。我觉得这个责任主要应该由猫来负,因为比起我们狗来说,猫们心眼儿小,诡谲多端,还动不动装出一副矜持的样子,让人们认为它们比我们个性独立有主见。猫对狗总怀有很强的戒心,特别是当一只猫已经获得了主人的宠爱,它拼了命也不会再让一只狗进入这个家庭,那样很容易导致它失宠。

很不幸,劫后余生惊魂未定的我,碰见的正是这样一只讨厌的猫。这只胖乎乎的白猫,其实也不是什么名贵纯种猫,只不过长得还算漂亮罢了,可是仗着它跟主人们已经一起生活了十多年,那家伙自我感觉好得就像这个家里的国王。它一看见我,立马大声嚎叫,全身的毛唰唰地竖起来,眼睛里边露出绿色的凶光,还悄悄把它身上最有威力的武器——几只尖尖的指甲给伸得长长的,一看就是个难缠的主儿。让我郁闷的是,那两个好心人没看出他们的猫对我满怀恶意,还以为是我把它吓成这样。其实你想想,以我这个不明不白的身份,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还能对它有什么威胁,想巴结它还来不及呢。可人们总是容易感情用事,以他们跟这只猫的交情,不可能不向着它心疼它。猫的女主人把它抱在怀里,一个劲儿安抚它,可它就是不依不饶,直闹到我一退再退,在墙角里把头埋双臂中间一动不动才稍稍安静了些。我知道,在这两个好心人还没决定如何安顿我之前,任何一点对这只猫不友好的表现都会不利于我自己。果然,我听见那两个人在商量,大意是先把我放在家里养两天看看,要是猫咪能接受我就再好不过,万一不接受就另找一家人家。我用眼角瞟了一眼白猫,发现它也在竖起耳朵听主人们说话,这可真是急死我了。你别以为我们不会说人话就听不懂人说话,这只猫跟他们一块混了十多年,都快成精了,它要是知道主人们打算以它的态度来决定我的去留,还能有个好?

当天晚上的安排还算叫我满意。他们给我洗了澡,又给我吃了一根火腿肠,虽然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吃火腿肠的时候还是尽可能克制自己,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以防他们觉得我不懂事。睡觉前他们做出了一个令我意外的决定,把猫咪关在凉台上,让我在卧室里呆着,免得我独自呆在陌生的地方害怕,当时我感激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赶快找了一个不碍事的角落卧下,一声不吭,连大气儿都不敢出。床上那两个人很快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说不定已经进入了梦乡,可是我一直在黑暗里睁着眼睛想心事,一整夜都没睡着,一只自己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前途未卜的狗,怎么能安心安意地入眠呢?跟我一样,那只宝贝白猫也没睡着,凭着我灵敏的听觉,我隔着两层门听见,它在凉台上一会儿挠门一会儿喵喵大叫,还在窗台上下跳来跳去。我揣摸那只猫现在一定比我痛苦多了,心里忽然对它充满歉意,本来人家跟主人一起生活得好好的,却因为我的到来打破了平衡。我决定明天再见到它时,不管它怎么凶神恶煞般对待我,我都得友善地回应它,不跟它计较。谁让我是一只狗呢?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直到我到了后来的主人家里,听他给我念过一些关于狗的书,才知道这是因为我们的天性使然。有一本书叫作《了解你的狗》,里边说:狗的真正天性是天生与他人友善接触的需要,称这种友善为“本能”并不为过,因为我们很难压抑它。书里还以一种叫灵提的赛狗为例,说明狗的天性友善。灵提是跑得最快的一种狗,时速可达到每小时六十四公里,虽然它们生性温和,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人的抚爱。因为人认为它们作为赛狗不能有情感的羁绊,所以它们除了在赛跑时被放出来外,一生都被关在狭小的笼子里,当短暂的比赛生涯结束后,它们没有了利用价值,又不能当宠物,就全部予以销毁。有一个好心人痛心于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运动,专门救助它们,惊讶地看到这些受忽视受虐待,被利用过后就弃若敝屣的狗,仍然以充满信任和友爱的眼神注视每个接近它们的人,表现出一种几乎是超自然的宽宥能力。

还是回到我彻夜难眠的那个晚上吧。我敛声屏气地趴在黑暗里,等待着黎明的到来,这时候我多么想念我的主人和他那辆破烂的小货车呀。我常常跟他一块去拉货,陪他一起走过漫长无聊的旅途。虽然他的生活很艰难,但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对我的责任,每次有点肉荤,他都会省下一些来留给我吃,跟朋友们聚会也从来不会忘记把餐桌上的骨头和肉皮包起来带给我。有的人说,只有富人才会善待自己的宠物,穷人根本不懂感情,甚至不配养宠物,这完全是一种偏见。以我一生的经历完全可以证明,人能不能善待动物,跟他们有没有钱根本没关系,关键在于他们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可是,我一不留神与我贫穷而善良的主人失散了,我真的恨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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