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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窗帘后边渐渐亮了起来,我听见那夫妇俩在床上翻身说话,马上跑过去在床边冲他们猛摇尾巴表示问候。这是我们狗对人表示友好最常用的动作,可能是他们的宝贝猫咪从来不会这样表示,这一着居然叫他们喜出望外。那个女的说,这只狗多懂事呀,咱们就把它留下来,给它起个名叫三毛吧。男的说,能留下来当然好,就怕猫咪不接受,观察一下再说吧。以后的几天里,他们多次安排我和白猫接触,那只猫非但没有任何和解的意思,反倒因为我睡卧室它睡凉台更加敌视我了。更要命的是,它的表情还发生了变化,不再张牙舞爪,而是郁郁寡欢地远远躲着我和它的主人们,两只碧绿的圆眼睛,闪着一种哀怨的光,别说与它共处多年的主人看了心酸,连我都不忍与它对视了。人类有一种说法叫哀兵必胜,白猫就是哀兵一个。好几天它不光总是一副楚楚可怜的小样儿,还不吃不喝,病恹恹的瘦了一圈。它的主人们沉不住气了,怕它得上要命的忧郁症,急得到处打电话,要找个好人家把我送出去。对这一切我只好认了,谁叫我碰上这么两个喜新而不厌旧的人,碰上这么一只资深而小气的老猫呢。再说,我不过是一只并不出众的狗,何德何能要掠人之美呀,站在老猫的立场想一想,把我送走也在情理之中。

就这样,我的主人被他们的电话召到了我的面前,从此我成了他的狗,开始了跟他们一家朝夕相处七八年之久的生活。

一开始我和我的主人关系其实并不铁,相互间都有点三心二意。后来我才知道,我的主人应朋友的要求把我带回家,还没有下决心永久收留我。倒不是他不喜欢我,而是因为他多年崇尚的儒家正统思想,在这件事情上成为了他的障碍。儒家的先贤们都赞同一种说法,叫作“玩物丧志”,一个正经读书人,是不能沉溺于那种“左牵黄,右擎苍”的生活的。我的主人是一个严肃的作家,也算得上一个正经八百的读书人,工作写作都很忙,突然间喂起狗来,似乎真有点不伦不类。难怪开初他每天两次下楼去遛我的时候,总是躲躲闪闪不咋理直气壮,逢到熟人打招呼,也总是解释说,朋友在街上捡了只狗,家里有猫喂不了,放在他这儿寄养一段儿。我看着听着,心里很是不受用,读书人就是有这么些毛病,干什么都得讲究个名正言顺,不像我先前的主人,地道劳动人民,想干嘛就干嘛,自己高兴就成了。我的旧主人带我出门,从来毫不含糊地表示着他对我的热爱,有时候还当着别人亲我呢。于是,有好几次一种寻找旧主人的冲动支配着我,乘我的主人正跟旁人寒暄,瞅个空子我撒腿就往大街上跑,幸好都被我的主人及时发现,又把我追回来。从此,他遛我总不忘给我戴一条链子,以防我再次走失。

我的表现说不定让我的主人以为我是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他见我老是心有旁骛,就问我说,三毛,你原先的生活是不是特别好,所以你在这儿不安心呀?我冲他叫了一声,表示他说得不对。说实话,这位主人家里的条件比原先那家要好得多,每顿饭他们都会给我吃肉,还买了专用的草筐给我当床,发现我身上有跳蚤,马上去宠物商店买进口浴液来给我洗澡。可为什么我还是不能忘记我的旧主人呢,还不是因为旧主人在心里对我接受得更彻底呗。我的主人误以为我嫌贫爱富,说明他是头一次养狗,根本不了解我们。

我真想把一段为狗作证的话背给他听,那是我和旧主人一块出车的路上,从收音机里听来的,虽然那些话是人历十九世纪的一个美国人说的,我还是听了一遍就牢牢记住了。他说:不论贫富贵贱,狗永远与主人同在。冬日寒风刺骨、雪花纷飞时,只要能跟随主人,它愿睡在冰冷的地面。它愿亲吻没有食物供它充饥的手,它愿舔舐随无情世界而来的伤口和疼痛。它看顾乞丐入梦,正如他是君王。所有的朋友弃我们而去的时候,它依然忠实如故,当财富消失、名誉毁坏的时候,它依然持续地爱我们,一如太阳在天空运行。当最后的一刻来临,死亡拥主人入怀,不论其他的朋友是否一哄而散,他的坟前永远可以找到他们高贵的狗,头并在两爪间,眼睛里满是哀愁,但依然保持警觉、忠实和真诚,至死方休。

你听,他说得多好!全是我们狗的心里话,那个叫韦斯特的人,如果不是一只会说话的狗,就一定是被上天派来替我们说话的。可是当时,我的主人显然没听过这段广播,就算听过,没有切身体会他也很难相信。因为我离心离德的意图表示得太频繁太明显,我的主人几乎要失去耐心了。他背着我联系了一个想领养一只狗的单身汉,据说那个人特别喜欢狗,郑重承诺要好好待我,我的主人认为那人的家是我更合适的去处。打算把我送走的那天中午,我的主人通知了他的朋友来跟我告别,就是那天晚上把我从街上捡回家的女人。

那女人进来的时候,我的两个主人正在给我洗澡,他们是想把我打扮得干净可爱些,好让新主人对我一见钟情。我发现他们把朋友让进屋来不像往常那样有说有笑,一个个全都沉默不语,那女人更是面有悲戚之色,顾不得坐就拿起电吹风和梳子,动手整理我乱糟糟的湿毛。即使他们没当着我的面议论这件事,我也凭着一些蛛丝马迹,知道自己马上要离开这个家了。但我不能抱怨任何人,这一切都是我自己咎由自取。假如我不乱跑,到了现在的主人家,一心一意跟他们过,也许就不会再有这样节外生枝的变故。事到如今,我除了懊恼还能说什么?

我躺在浴巾里,享受着吹风筒吹出的暖风,想着前途又回到了莫测的迷茫中,心里一酸眼泪就哗哗地涌出来。给我吹风的女人见了,大惊。她用一种哭泣的声音对我的主人们说,你们看,三毛流眼泪了,它肯定是舍不得你们。说着,她自己也哭起来,有几滴泪水都淌到我脸上了。我的两个主人见状迅速交换了一个眼神,我直觉他们在重新考虑我的去留。果然,只过了一会儿,我的男主人走过来,对他的朋友说,要不然就暂时不送它走了。那个女人一听,立马破涕为笑,连声说,那太好了,那太好了。那一刻我突然觉得,碰到这样一个主人多不容易,能为一只狗的眼泪收回成命,说明他是一个从善如流的人。屋子里沉闷的空气霎时变得轻松起来,他们三个人都围着我,盯住我仍然泪汪汪的大眼睛仔细端详,一次又一次惊叹说,没想到一只狗居然会哭。

我庆幸自己是一只会哭的狗,庆幸我碰到的人都这么善良,这么重视一只狗的感情。按我的推断,其实所有的狗都会哭,只不过如果它们遇人不淑,流再多的眼泪都无济于事。

我被留了下来。感动之余,我决心克服自己动不动就想逃跑的坏毛病,死心塌地跟着我现在的主人。我心里当然也特别感谢我主人的朋友,她跟着我一齐哭,肯定比光我自个哭效果更强烈,这等于在关键时刻助了我一臂之力。要知道,我们狗的天性里,从来就有一种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习性,对有恩于自己的人,我们会永远牢记在心。这一点,在我身上得到了最真实的印证:从这儿以后,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我对主人的朋友和她丈夫都特别亲热,要是他们到我家来,我准会激动得满客厅狂跑,从这个沙发跳到那个沙发,尾巴摇得像风车,直到腰都快扭断,气也喘不过来还欲罢不能。

我的表现为自己争得了稳固的地位。通过这次一波三折的事件,我和主人之间若即若离的状态得到了迅速改变。他忽然间就放弃了从书本上读来的人生说教,在感情和理性两方面都彻底接受了我。这件事说明,人的亲历经验永远比抽象的教条具有说服力,即使是一个被人们称作真理的东西,对每一个有着不同体验人来说,作用和效果都是不一样的。总的说来,我的主人是一个理智型的人,但他的职业要求他必须注重自己的感觉,否则就没法写出有个性的作品了。一旦我的主人克服了所谓的文化心理障碍,我们的关系立马就变得铁磁铁磁的了,以至于当他们一家到乡下去建立第二居所,都没再动过任何要把我送走的念头,当然这里边也体现了我的女主人态度的转变。她本来是一个爱清洁仅次于爱丈夫的人,我的到来给她增添了不少烦恼,掉毛,流哈拉子,趁他们不在家跑到床上去捣乱,闹肚子的时候还可能在不该污染的地方拉上一滩,可她都渐渐认了账,从半推半就接受我,到心甘情愿带我走。这意味着我将和我的男女主人一起,每年早春到北方乡下去,每年深秋回南方都市来。这种新鲜有趣的生活,别说是一只狗,就是正儿八经的人又有几个能过得上呢。

我们要去的乡下挺远的,隔着山隔着海,得先坐飞机后坐汽车,才到得了。这对我来说,是一次次非常考验,每次都得折腾得死去活来。首先我得去打防疫针,拿上兽医开出的免疫证明,才能到机场货运处去办理托运手续。去机场的路上,我的女主人都得给我带着水盆和一瓶清水,还有一只结实的塑料袋,因为我有个爱晕车的毛病,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得下车呕吐一番。接下来,我得怀着万分惊恐的心情,跟主人们分别几个小时,他们坐客舱我坐货舱。货舱里没有窗户,黑乎乎的,噪声特别大,有时会有一两只同样被装在笼子里的小狗小猫,跟我一路同行,有时就我一只狗,或许还有几个充了氧气的大箱子,里边都是些不能与我进行交流的基围虾和石斑鱼,那种寂寞和恐惧可想而知。

其实我的主人每次把我托运之后,心里也总是忐忑不安的,他比我更加清楚,我的每次航程潜伏着生命危险。因为鲜活物品的货舱里,需要输入氧气,万一哪天航空公司的地勤玩忽职守,就可能把里边的动物统统憋死。报纸上登过好几次这类新闻,说某月某日某地至某地的飞机货舱给氧不足,导致几十只前往参加全国宠物比赛的名贵猫狗全部死亡。我的主人最担心这种情况在我身上重演,明知我出站要比他们慢很多,还是一下飞机就以最快速度跑到提货处去等我。一般情况下,他们得在栅栏外边翘首企盼个把小时,才能看见货运员慢吞吞把我用电瓶车拉出来。有一次,我被出发机场的货运员给拉下了,没有搭上主人乘坐的那班飞机,直到下一班才把我装上去。事后我听说,我的主人急得要命,到处打电话查询我的下落,愣在机场等了好几个小时。不用我说,你都可以想得到,当我们主宠相见,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有多强烈。而这种失而复得的经历,只会使我们相互更加珍惜对方。我的主人对我说,三毛,你知道我们有多担心你吗?你是冒着生命危险跟着我们旅行呀。我摇晃着尾巴,舔舔他的手,表示我完全知道。有一个德国驯犬师曾用“心有灵犀”这个词,来形容狗对人类情绪的感应能力,认为很少有动物能像狗一样解读人的思想,对人们最细微的表情或情绪变化作出反应。对于我来说,只要能跟主人不分离,冒多大的险都没关系,别说只是有惊无险的旅行,就是真的需要为主人付出我的生命,我也在所不惜,历史上无数狗先烈,不正是以舍命救主的故事名垂青史的吗?

闲话休叙,我现在得要说说我的乡村生活了。

我是一只生在城市长在城市的狗,根本不知道乡村是怎么回事。到了那儿我才大开了眼界,那地方原来跟我生长的都市大不相同。比如说,那儿山多水多树多鸟多,房子少路少车少人也少,永远不会有城市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声音,那些一惊一乍的人群,空气新鲜得就像婴儿刚出娘胎的哭声,不管是人是狗,闻一闻就感到精神振奋。我主人的屋子在一个大水库旁边,我每天都有很多时间站在阳台上看风景,那风景早早晚晚晴晴雨雨变幻无穷,叫你永远看不够。初来乍到,我几乎时刻处在亢奋状态下,看见什么都大惊小怪的,山洼里冒出来的炊烟,水面上游来游去的木船,扑噜噜飞起来的惊鸟,明晃晃从天边升起来的月亮,都能引得我莫名其妙地大叫大喊,哪怕是发现了一个眨眼间从泥土里钻出来的竹笋,两朵被太阳光一照就嗖嗖开放的花,我也忙不迭狂吠着拖着我的主人来看。我的主人温和地笑着,拍着我的头说,三毛,你真是一只城里狗呀,这么乱喊乱叫,当心要被乡下狗看笑话。听那话的意思,是说我见识太少。这我可不服,那些乡下狗见过炊烟见过飞鸟见过竹笋见过木船,可它们肯定没坐过飞机没坐过汽车,想不到城市里的大楼高得差不多能顶到云彩,住在里边的人上上下下都得坐电梯才行吧?

话虽这么说,可我在乡下的确闹过好几次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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