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写作首先要练的是心。像我,如果有时间隧道,我会穿过去告诉初中的我和小学的我:你将来可以写写小说。我想那两个我的眼睛肯定一个比一个瞪得大:那是不可能的!
我理科好,作文很差,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学理的。然而初中毕业后的某个时候,我突然被镇上和校园里一种交织的情调所包围,预感将来的高中生活会成为一部《红楼梦》。这一瞬间的感觉竟定下了我将来的发展方向。
此后,我当真仔细观察了生活,有时细致得连我自己都吃惊。且从高中到现在,我一直多灾多难,疾病缠身和一连串的打击使我多愁善感之至,思维被折磨得细如发丝,观察也从外界转入人内心。一颗写作的心竟然在悲悲凄凄断断续续地挣扎反抗中被强化了出来。
刚入大学时,我是一片迷茫:我想写作可是不会写,想追寻文坛上流行的可又不知文坛上流行什么,只能一边阅读一边糟糕地模仿。有点门路后,才开始对情节的组织能力,生活的艺术加工能力,语言的驾驭能力进行专门训练。许多的疑问也随之涌了上来,如:为什么小说里至人至情至景却没有意境或达不到意境的高度?为什么白话语言没有诗词语言魅力大?然而我并不具备什么突破能力,疑问越多反倒越苦恼。
2001年暑假,我在家呆得闷闷的,堂妹借给我张爱玲文集,这竟让我找到了某种契合,我的许多疑问都可解除。我又纯属从语言角度、情景交融角度,写作技巧角度读了一遍后,竟不会用第一人称写小说了。就在那一刻,弟弟在院子里嗷嗷乱叫,我冲出房,他正撅着屁股,不让我靠近。我家年年有马蜂做窝,树上,屋檐下,走廊上,月季花枝上。弟弟得罪的是月季花上的马蜂。这一蜇让我想起他戳马蜂使路人受害的事,婶子的舌头被马蜂蜇的事,老土墙上的死不了,同学间的趣闻,伙伴打工的生活以及自己的经历,并把它们揉成《马蜂——死不了》,写作中又不自觉地融入了别的东西。熟悉张爱玲小说的人会发现,里面的情景交融技巧是借鉴的张爱玲的,不完美,但成功了,语言上也受了她的启发。此外,全文也受了沈从文《菜园》的影响。
我的写作从此转向传统,对语言也变得越来越挑剔,写作观点渐渐形成:小说不仅要顺应大众审美,更主要的是要能引导大众审美;如果大众有八分的水平,他们通常愿意接受十分水平的作品,而要写出十分的水平你至少得具备十二分的水平;任何东西都容易让人讨厌,只有美最不易让人讨厌。
我的生活写作仍处在坎坷的探索中,艰难无比,重新回首过去,倒也信了这句话: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你现在所受的痛苦会成为你将来的骄傲;总有一天,你会懂得,你所不愿接受的苦杯会成为你荣耀的桂冠。
我爱我生活过的小镇,那里的天空、田野、林荫路、农家院、善良的人们,繁琐的风俗以及那块土地上的小动物们都刻在了我的脑海。曾经我这么写:“我最爱是那块土地,最恨也是那块土地。”现在我想,将来能成就我的还是那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