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研究生毕业后,丛爽就踏入北京的一家大报社做记者,一做就是八年。应该说,她在京城新闻界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人长得漂亮,文章也写得漂亮,尤其是在传记文学方面,颇有成就,已经出了两本名人传记。
三十三岁的丛爽至今未婚。这么漂亮的才女一直过着独身生活,自然就会被一些人当做“怪物”来分析、研究。有人说她阳春白雪,和者必寡;也有人猜测她曾失恋,凡心已死;还有人甚至断定她心理变态,厌恶男性。报社的一些男士看她为人随和,便以为有机可乘,遂想三想四,跃跃欲试,但没有两个回合都悻悻地败下阵来。他们比较一致的感觉是:看上去好接触,其实拒人于千里之外。
实际上,丛爽在择偶的问题上转了一个圆圈,经过了“否定之否定”,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在大学读书时,她受不了周围同学、老师的那种书呆子气、迂腐劲,便发誓不找做学问的人当丈夫。做了新闻记者以后,有机会接触到各行各业的人士,一个很偶然的事情,使她对政界人物也产生了反感。
那是参加某一次会议,她去采访一位副部长。她一直对这位平易近人、作风朴实的领导颇为尊敬。领导对她很客气,倒水、拿糖、削苹果。谈话进行得很顺利,但后来却偏离了“航向”。领导对她谈起了工作以外的生活话题,比如某某书记喜欢京剧团的某某名旦,俩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而他并不喜欢“戏子”只欣赏文化人等等。这时也真不凑巧,宾馆里突然停了电,丛爽感到很紧张,她预感要发生什么事。果然那位领导竟不顾身份激动地拥抱她,又急又气的丛爽尴尬至极,真想挥手给他一记耳光。这时走廊上传来秘书的声音。他是来送蜡烛的。领导这才松开了手,丛爽恶狠狠地说:“太晚了,告辞!”领导连忙说:“我派司机送你。”“不必!”丛爽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从那以后,丛爽对当官的便没了好印象。虽说当官的并不个个如此,不应该“以偏概全”,但这件事足以让她恶心好几年。
不久,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是某某中外合资大酒店的经理,于是丛爽有了第一次“恋爱”经历。
经理对丛爽分外体贴,或许是因为他没有多少文化,因而特别崇拜文化人?也或许是因为喜欢丛爽的清丽脱俗?丛爽每天下班后,便可品尝到他酒店里精心调制的补品,或乌鸡甲鱼汤,或燕窝参汤什么的,一时间吃得面色红润、精神极好,病弱的身体也逐渐强健起来。
周围的同事们对她的行为感到迷惑不解,这么一个清高的人,怎么会看上一位没有文化的经理?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图他的钱。丛爽并不在意别人怎么说,她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她的三个姐姐,有两个已经离了婚,还有一个虽然尚未离婚,也是无休止地进行着“阶级斗争”,不知哪年哪月才能结束,丛爽称之为“论持久战”。再看看周围的朋友、同事,有几个家庭值得她羡慕?爱情这玩意,说起来高尚,听起来动人,真正落实到一个女人身上,究竟能给女人的一生带来什么?太虚了!如果一定要说带来了什么,那么吃苦受累、伤心失望一定是要大于幸福的。鉴于此,她认为找这位经理还是比较实际的,起码他会对他关心体贴,会照顾她的一日三餐。“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对她这个整日忙忙碌碌、生活无规律的记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她就这样构建了她的婚姻理论。
可理论归理论,落实到行动中往往就行不通。慢慢地,她不愿再吃那补品了。她发现那经理除了吃喝玩乐竟别无所好,除了武侠小说什么也不看,除了金庸、古龙,连范仲淹、韩愈是谁都不知道,她最不能容忍的是他居然将最通俗的“相见时难别亦难”这首诗也念出白字来。每次约会后,她总感到很失落,很悲哀。她毕竟是个文化人,需要一点精神的东西,这是经理无法给他的,于是这段持续半年的“恋爱”终于结束了。
政界的人物算不上高尚,买卖人也没有脱离低级趣味,那么,相比之下,文化人倒是显得可爱、高雅一点了。丛爽经过比较之后,对文化人有了新的认识。但她绝未料到张凡这个貌不惊人的男人会闯入她的生活,走进她的生命;也绝未料到她会为所谓的“文化”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那是一次并不隆重的舞会,经过朋友的介绍,她认识了张凡——一个在研究所从事历史学研究的研究员:高高的个子,微胖的身材,平淡的五官,不加修饰的发型,着一件过了时的“的确凉”短袖衫,不苟言笑,脸上挂着一副深度近视眼镜,看上去一个地道的书呆子。她甚至连跟他跳舞都有些勉强。
但是在张凡的感觉中,丛爽却使他心中一亮:一首粉红色的诗歌飘然而出!那一身粉红色的连衣裙衬托着一张纯净的脸、纯净的微笑,这是他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微笑。那纯净,并非是一种不谙世事的单纯,分明是包含了许多令人向往的、美好深沉的内涵,他从她那青春的、自信的舞步中能够强烈地感受这一点。他不由自主地感叹,不知是哪个男人娶了这样的女人,真是个有福之人啊!
后来张凡得知丛爽并未结婚,真是又喜又愁。喜的是他终于有了机会,因为他是个离了婚的男人;愁的是他这个人太不起眼,丛爽对他根本就没有印象。大约有一年时间,对于张凡来说是非常艰难的,他想方设法终于走近她的身旁,成了她的一个朋友,但却无法进一步走进她的心里,因为她始终不太重视他。
丛爽整日忙忙碌碌,忙采访、忙写作,偶尔也和张凡一起聊聊天、吃顿饭。她喜欢听张凡谈他的明清史,谈他的宝石收藏与鉴赏。她也跟他学了一些“招”。比如鉴定翡翠吧,就有三条要领,一是种好,种是指产地,即产自缅甸的翡翠才能算是好品种;二是地好,晶莹透明,不带脏色的才是上乘质地;三是水好,水是指颜色,翠绿翠绿的,才是好东西。丛爽上街看了看,符合这三条标准的翡翠太少了,而即使是不符合标准的,价格也不算便宜,不懂行的还真要上当受骗。
张凡也很喜欢听丛爽伶牙俐齿地谈论社会上的种种趣闻轶事,他称之为“给我这个钻进历史老古堆的人吹来一股清新的风。”比如社会上一些很流行的说法,他却第一次听到:“穿衣要穿棉布的,喝酒要喝低度的,找老婆要找不吃醋的。”此话丛爽用东北话一学,格外有趣,张凡寻思了一下,也说有理、有理。再比如某某记者去调查都市文明问题,了解到一件有趣的事。詹姆斯从荷兰来到北京的一所大学留学,课余时间喜欢到京城老百姓中间寻找语言感觉,为此特地邀请了一个中国同学当“教练”。詹姆斯在挤车时发现,最精彩的吵架场面往往是两位女“同志”发生冲突,在众目睽睽之下,两个女士你来我往,扯着嗓门互不示弱,全然不顾羞耻。詹姆斯忙问“教练”,她们反复使用的词汇是什么意思?“教练”耸耸肩不好说出口,在詹姆期的追问下,“教练”只好直译道:那位女士反复表示要强奸对方的母亲,甚至还要求强奸对方的外婆,而对方也有同样强烈的要求……丛爽一本正经地用中英文叙述这件事,笑得张凡直流眼泪:“你真是个小精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