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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陈芸生去世后几个小时,虽然已是凌晨,但天依然抹黑。曾老太如往常一样,醒了。

曾老太八十多岁了,痴呆病折磨了她大半年,幸好到目前为止,她还能自己穿衣服,大多事情还能自理。

曾老太每天从幽深的梦里挣脱出来,睁眼便一览这不足二十平米黑乎乎的房间,屋内散发着浓重的陈腐气息,天花板上沁出一大块一大块的水渍,像鸡皮疙瘩似的灰色水泥地,也是湿乎乎的。老式的大木柜,酱棕色的漆,早已斑驳。曾老太躺在几件大木柜挤压之中的小木板床上,身子只稍稍扭动一下,床架就发出刺耳的尖叫。曾老太睁大眼睛疑惑着,这是在哪儿?今天几号?

曾老太穿上衣服,眼神也并不总是直愣愣的。她的思维总是从一阵空白中,忽而又回过神来,就像睁着眼,打了会儿盹。每天起床之后,曾老太就像进了新家一样,总要摸摸这儿,走走那儿。她需要重新认识这个她已经住了三十多年的家。

曾老太爱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利利索索的。几十年如一日的发型,是曾老太年轻时当工人那会儿就有的,一绺齐到耳垂下的短发,梳理得一丝不乱。只是,当年那青乌的头发,如今已全是银白色。

曾老太梳洗停当,就坐在窗边张望,不一会儿,她又恍惚了,不知自己怎么坐在这里的,在窗外要看什么?

曾老太在窗前坐实了,就要开始努力地,慢慢地回忆往事了。

近前的事,曾老太肯定是记不住的,远的事,她倒还能搜罗出一些。每天都回忆差不多相同的内容,起初她并没有发觉,自己能记起来的事情越来越少了。现在,她总算恍然大悟了,前个月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都没回忆完过去那些事,这个月,就今天,两个小时的光景,就已经把从前的事全温习了一遍。以前之所以没有察觉到,可能是自己在回忆那些事的时候,又重复地回忆了已经回忆过的事情。可现在,让她再多想一分钟,就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记忆在丧失?曾老太陡然惶恐起来。不行,万一连自己的儿子都忘了,那还不如不活了。

曾保国是曾老太快三十岁才生下的独生子,也是遗腹子。曾老太生儿子的时候,老公去江里捕鱼,一个浪头把他打走了。而狠心的儿子,在他五十三岁那年,也离她而去。现在都失踪十年了。十年前,在儿子出走的那天中午,他还来看过曾老太,给她做了顿好饭菜。

那时,儿子已经下岗了,他去广州找过工作,结果是白花了路费,无功而返。儿子可能遭受了很大的打击,他开始回避现实。时代的步伐太快了,就像无情的车轮,你从那时代的车上震落,被那幸福的车驾抛得越来越远,那只能怪你自己。每个时代,都有牺牲品。

曾老太还记得,儿子爱提一个人,那人是曾保国的同班同学,他的学习成绩比曾保国还要优秀,班里的同学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普希金,因为大家一致认为,他长得像课本插图上的普希金。当年高考,他们这一届已经开始了出身审查,出身不好的学生都被拒之于大学门外,普希金的出身不好,他永远也等不来一份大学录取通知书。

普希金在老家没法待,正好浙江有厂子来招工。普希金去报考了,被厂子录用了,可是,不到半年,普希金又回来了。那时候,文革开始了,普希金被单位除名。普希金回到老家时,曾保国见过他一面。在他的印象里,普希金的脸色惨白惨白的,像个死人。

普希金的家里,一分钱也没有,一粒米也没有,他觉得自己没法儿活下去了,就选择投白马湖自尽了。

自从曾保国下岗后,提起普希金就更勤了。普希金的往事,就像曾保国经常吃的一碟下酒小菜儿。就在曾保国离家出走的前几个小时,他跟娘又提起了普希金,他如往常一样,对普希金的死感到惋惜。

他真不该死呀!有什么承受不了的事,非要死呢?活着才能想明白一些事,想明白了就会活着。

当时,曾老太丝毫没有察觉到儿子的异样。实际上,事发还在他们娘儿俩吃过中饭之后,到了下午,曾保国跟家人打麻将发生了口角,一气之下才出的门。大家都以为,他只是到外边散散心,过会儿就会回家的,可是,他没有回来。

尽管曾保国那天对普希金的感叹,是在事发之前,曾老太还是坚信,儿子不会寻短见,儿子还活着,还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

曾老太想,儿子是不是被一个僧人,或某个道士带走了?他在寺庙里,或是道观里,正与佛道中人聊天、参禅,他正在想一些问题,等想明白了,他自然就回来了。可是,十年了,那些问题他还没想明白?岁月可不等人呀!曾老太伤心地想着,我的儿呀,现在我还记得你,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忘了你,我生命中的一切,都将被抽空,我连自己是谁,都会不知道。不久后,我就只能躺在床上等死,到那时,就算你来看我,我也不认识你了。

曾老太一想到这儿,整颗心就像陷进了沼泽,所有感伤,所有刺痛,全都紧缠在心头。怎么办才好?怎么办才好?十年来,在全城张贴了寻人启事,又在电视台,还有年轻人常上的网里头,发布了儿子的照片。我这个老太婆,迈着硬邦邦又无力的双脚,走遍了儿子每一个老同学的家;还在全城的街巷里,挨家挨户问你的去向。你要是有知,你是不是感到羞愧呀?你这样对待你的老娘,你对不对呀?

曾老太站起身,满屋子转悠着。她不能这么待着,不能让病魔这么快就吞噬了自己的记忆。曾老太决心出门去找找看,她有种预感,她这次出门能碰到儿子。这是娘内心最迫切、最疯狂的呐喊。他会感知到的,会的,因为,他是娘的骨肉。

曾老太激动地想着,不觉踏出了家门,她想想自己有什么东西要带,在门口转了几圈儿,却什么也没想起来。她只知道,要走,要走出去,必须马上走……

曾老太忘了带钱,忘了带门钥匙,连门都没关,门大敞四开,屋里仍旧是黑乎乎的。而曾老太,只顾着奔向有阳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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