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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这场战争从上世纪就开始了,但现在,我觉得这已经不能称为“战争”了,也没有哪个词能形容这种更深层次的毁灭。在学校里,我们听到的说法是,这一切都是为了争地盘。湖境之地丰饶富庶,境内有数不清的湖泊,渔业资源十分了得,而诺尔塔却多山脉森林,农民常常食不果腹,就连银血族也察觉到这种紧缩之态。所以国王发动了战争,把所有人推进了混战。无论是湖境之地还是诺尔塔,都已经没有真正的胜利可言。

湖境之地的国王也是个银血族,他调动了自己所有的王族贵戚做出了得体的回应。他们想要的是诺尔塔的河流,这样他们才能在冬季湖泊封冻时到海边谋生。河边转动的水车也是他们所垂涎的。正是这些水车提供了足够的电力,连红血族都能沾上点儿光,从而使诺尔塔强盛起来。我听人说,在遥远的南部,首都阿尔贡附近,心灵手巧的红血族已经发明了神乎其神的机器,可以在地上跑,在水中漂,在空中飞,还可以当作武器,任由银血族予取予求。老师们曾自豪地说,诺尔塔是世界之光,是由技术和武力共同造就的伟大国度。至于其他地方,比如湖境之地和南方的皮蒙山麓,都尚未开化。生在诺尔塔,我们可是很幸运的。幸运,这个词让我想大叫。

但是,除了电力方面诺尔塔更胜一筹之外,双方在食物供给、武器装备、国民数量方面不相上下,都投入了银血族的军官和红血族的士兵,都以战术相谋、以枪弹相抗,战场上都堆满了成千上万红血族的尸体。本以为上世纪就能画下句号的战争,直到现在看来仍然遥遥无期。我时常觉得,为了争夺食物和水而大打出手,着实可笑——就算是至高无上坚不可摧的银血族也得吃饭。

但现在,一点儿也不可笑了。下一个要离开我的人,是奇隆。他也会送我耳环吗?这样我就能在那些光鲜的军团卫兵带走他的时候留个念想。

“一个星期,梅儿,我只有一个星期了。”他咳了几下,想掩盖嘶哑的声音,“我不要……他们不会来抓我……”

但我看到了奇隆眼睛里一闪而过的反抗之火。

“我们得想想办法!”我脱口而出。

“没人有办法。没有人能活着逃离兵役。”

这不用他告诉我。每一年都有人试图逃跑,但每一年,那些逃走的人又都会被抓回来,在广场上绞刑示众。

“不,我们能。”

都这个时候了他竟然还有心情笑话我:“我们?”

我的双颊一下子热辣辣的,像着了火似的:“我和你一样得服兵役,但他们也休想抓走我。所以我们跑吧!”

参军服兵役,这是我命中注定的,是我活该的,我对此心知肚明。但这些不是奇隆应受的,战争已经从他那里夺走了太多。

“我们无处可去。”他结结巴巴地说,但至少是在跟我辩论——至少没有放弃,“往北边走,我们扛不过那儿的冬天,东边是大海,西边的战事频繁,南边更是活像地狱——而这些地方,所有的地方,爬满了银血族和警卫。”

我的话像河水一样从嘴边倾泻而出:“所以就留在镇子里,和那些银血族、警卫一起爬好了。我们要设法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伸手,然后以智取胜,溜之大吉。”我的头脑飞速地运转着,尽最大努力思考着,搜索着一切可能有用的信息。接着,灵光一闪。“黑市!我们可是那儿的常客,从谷子到灯泡都倒腾过。谁说不能走私一个人?”

奇隆张着嘴,像是要说出成千上万个反驳这主意的理由,但紧接着他笑了,点了点头。

我一向对别人的事不感兴趣,也没工夫去插手。可是此刻,我却听见自己掷地有声地扔下五个字:

“一切交给我。”

那些偷来的、进不了正常店铺的东西,我们都会交给威尔·威斯托。他老迈年高,没力气在贮木场干活,所以白天负责清扫街道。可到了晚上,在他那散发着霉味的货车上,你能买到任何想要的东西,从严格限制供给的咖啡,到阿尔贡的舶来品,什么都有。九岁的时候,我以一把偷来的扣子在威尔那儿找到了生机。他以三枚硬币接收了我的扣子,什么都没问。现在,我不仅是他最好的顾客,没准儿还是他甘愿停留在这么个小地方的原因。心情好的时候,我也视威尔为朋友。几年前,我发现威尔其实是一个庞大组织的一员,人们称之为地下交易,或是黑市。但我只在乎他们能干的——接受赃物。人们喜欢威尔,所有人,所有地方,包括阿尔贡,尽管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威尔他们在全国范围内运送非法货物,而现在我希望他能运送个人。

“门儿都没有。”

八年来,威尔从没跟我说过一个“不”字,但现在,他冷着那张满是皱纹的老脸,“砰”的一声摔门拒客。幸好奇隆待在后面,不必眼看着我辜负了他的期望。

“威尔,求求你。我知道你能做得到——”

他摇了摇头,白胡子抖动着:“就算我能,但我是个商人,耗时费神地帮着一个溜号的人东躲西藏,不是我分内的活儿,我也不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我能感觉到,我唯一的希望,奇隆唯一的希望,正从我的指尖一点点地溜走。

威尔一定看到了我眼睛里的绝望,因为他软下话头,靠在板门上,重重地长叹一声,向后瞥了瞥货车深处的一片暗淡。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来冲我招手,让我进去。我愉快地照做了。

“谢谢你,威尔!”我喋喋不休道,“你不知道这对我有多重要——”

“坐下,安静点儿,姑娘。”一个高嗓门儿说道。

借着威尔唯一一支蓝色蜡烛的暗光,在货车的阴影里,一个女人站了起来。不,应该说是女孩,因为她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多少。她个子高挑,带着一种久经沙场的战士的风度,胯上佩着枪,上面覆着带有太阳图案的红色绦带,那显然不是许可内的配给。她金发碧眼又白皙,完全不像干阑镇的人,而脸上微微沁出的汗珠儿也说明她不太适应这里湿热的气候。她是个外国人,异乡客,法外之徒——正是我想遇到的人。

她朝我招手,让我坐在和车厢连在一起的长凳上,接着自己也坐了下来。威尔紧紧跟着,拉过一把破椅子,眼神在我和这女孩之间闪烁不已。

“梅儿·巴罗……这是法莱。”他喃喃说道,而那女孩则收紧了下巴。

她的目光在我脸上逡巡:“你想运货?”

“是我自己,还有一个男孩——”

她扬起那宽大、结满老茧的手,打断了我。

“货。”她重复了一遍,眼神里似有千言万语。我的心怦怦直跳:这个法莱,能帮上忙。“想运到哪儿?”她问。

我搜肠刮肚地,试图想出某个安全的地方。教室里那张老地图在我眼前晃悠,上面勾勒出了矿山和河流,标示出了城郭和村庄,以及这个国家的每个角落。从哈伯湾以西到湖境之地,从北方的苔原冻土到废墟之城和污水湾的辐射地域,于我们来说,都是险境。

“只要能逃离银血族,能安全,就足够了。”

法莱眨眨眼睛,用一成不变的语调说:“姑娘,得到安全是要付出代价的。”

“不管得到什么都要付出代价,姑娘,”我学着她的腔调反击道,“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这一点。”

漫长的静默充斥着货车,我能感觉到黑夜正在一点一滴地流逝,带走奇隆最后一点儿宝贵的时间。法莱一定察觉了我的不安和焦虑,却故意默不作声。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总算开口了。

“红血卫队接这一单,梅儿·巴罗。”

我用了全身的劲儿才把自己按在凳子上,没高兴得蹦起来。但接下来的话又瞬间让我僵住,笑容还没跑出来就消失了。

“最好可以付全款,一千克朗(译注:带有国王头像的钱币)或其等价物皆可。”法莱说道。

我的肺差点儿炸了,就连威尔也大吃一惊,毛茸茸的白眉毛都要融到发际线里去了。“一千克朗?”我艰难地挤出这几个字。没人能弄到那么多钱,尤其在干阑镇。这笔钱够我全家人一年的过活。不,是好几年。

但法莱又开口了,我猜她一定特别享受这一套。“付款方式可以是纸币、领主金币,或者以物易物,等价就好。当然,这是一件货的价。”

两千克朗。真是一笔巨款。我们的自由竟然如此值钱。

“后天发货,届时必须付款。”

我简直喘不过气来。我这辈子偷的东西加在一起也值不了这么多钱,更不用说两天内备齐了。这绝对不可能。

可法莱根本不给我拒绝的机会。

“这个价,你接受吗?”

“我需要多一点儿时间。”

她摇摇头,探身过来,我能闻到一股火药味。“这个价,你接受吗?”她又问。

这毫无可能,荒唐愚蠢,但这是我们最好的机会。

“我接受。”

我是怎么蹚着泥地、怎么往家走的,这一切都模糊一片。我的心里像燃着一把火,激动万分,思考着得往哪儿伸手,才能多攒点儿钱,哪怕能和法莱开出的价码接近一点儿呢。但干阑镇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这是千真万确的。

奇隆还在暗影里等着我,一副迷路小男孩的模样。唉,我看他确实是。

“坏消息?”他极力控制自己,但声音还是忍不住打战。

“黑市的人可以带我们离开这儿。”因为他很紧张,我便在解释的时候尽量保持冷静。两千克朗,足以打造一顶国王的王冠了,但我轻描淡写。“如果别的客户能筹得出钱,我们也行。我们可以。”

“梅儿。”他的声音充满寒意,比冬天还要冰冷,而他眼睛里的空洞更甚,“结束了。我们失败了。”

“但是我们只要——”

奇隆抓住我的肩膀,将我牢牢地隔绝在一臂距离之外。肩膀不痛,他的话却令我震惊:“别这样对我,梅儿。别让我真的以为可以逃出生天。别给我希望。”

他是对的。渺茫无着的希望是残忍的。它只会转化为失望、怨恨、恼怒,让本来就已经很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

“接受吧。也许——也许到时候我就能认清现实,就能好好训练,就能在战场上捡回一条命。”

我摸到他的手腕,死死攥住:“说的好像你已经死了似的。”

“也许,是死了。”

“我的哥哥们——”

“他们在入伍之前可是加紧练了好一阵子,个个都壮得像座房子。你老爸肯定对此心知肚明。”他费劲地冲我咧了咧嘴,想逗我笑,可我根本笑不出来。“我游泳不赖,是个好水手。他们在湖上的那些战役会需要我的。”

他张开双臂,把我揽进怀里,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抖得厉害。“奇隆——”我埋首在他胸前,含混自语,没说出来的半句话是,“上战场的人,该是我。”但那一天也不远了,我现在只希望奇隆能活着坚持到我们再见面的时候,在营地里,或是在战壕中,到那时,也许我就能找到合适的话来说,也会知道自己的感受到底是什么。

“谢谢你,梅儿,谢谢你做的一切。”他向后退了退,有些匆忙地放开我。“加紧存钱吧,在那些军团的人找上门之前离开这儿。”

我点了点头,但我绝不可能让奇隆一个人上战场去送死。

当我重新在小床上躺下来时,我知道这注定是个无眠之夜。我一定能帮上什么忙,就算一整夜想破头,我也得把它想出来。

吉萨在睡梦里咳了几下,压低的声音拘谨而谦恭。即便是睡着了,她也在努力做个淑女。她有着红血族讨人喜欢的所有特质:安静、知足、谦卑,难怪能和银血族相处甚欢,这真是件幸事。她帮着那些银血族的超级傻瓜蛋在丝绸缎帛中挑挑拣拣,裁剪缝制那些只穿一次的精美华服。她常说你得习惯,习惯他们为那些琐碎小事花大钱。而在夏宫的市集——博苑里,那些东西的价格更是十倍十倍地上涨。吉萨跟着她的师父,往衣服上缝制蕾丝、皮草,甚至宝石,好让那些银血族的名流紧跟王室脚步,提升时尚品位。吉萨称他们的争奇斗艳为“大阅兵”,那是数不胜数的孔雀在摆弄羽毛,每一只都比前一只更骄傲自大,更荒谬可笑。所有的银血族都是蠢货,虚荣的蠢货。

现在,我比往日更加憎恨他们。他们丢掉的一双长筒袜都能换到足够的钱,让我,让奇隆,让半个干阑镇的人免受征兵之苦。

灵光一闪——这是今晚的第二次。

“吉萨,醒醒!”我提高了声音,这小姑娘睡得死沉,“快醒醒!”

她翻了个身,脑袋扎在枕头里哼哼唧唧。“有时我真想杀了你。”她抱怨道。

“嗯哼,美好的愿望——快起来!”

她仍然闭着眼,我便像只大猫似的朝她扑了过去。在她大吵大闹、牢骚满腹地把老妈招来之前,我用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听我说,吉萨。别出声,听我说。”

她不高兴地往我手上呼气,不过同时也点了点头。

“奇隆——”

一提到他,吉萨的脸上立刻就笼上一片红晕,还咯咯笑出声来——淑女可不会这么做。但我没工夫体谅她的少女心,尤其是现在。

“别笑了,吉萨。”我弱弱地吸了口气,“奇隆要被送去服兵役了。”

她的笑容立刻不见了。兵役,不是玩笑——对我们来说不是。

“我想了个办法让他离开这儿,让他不必上战场送死,但这需要你帮忙。”这么说让我痛心,但那些话还是溜了出来,“我需要你,吉萨,你能帮我吗?”

她没有一点儿犹豫,那一刻我对这个妹妹的爱成倍膨胀。

“好。”

幸亏我是个小矮个儿,或者说,幸亏吉萨的备用工作服从没合身过。那衣服又厚重又暗沉,完全不适合夏日的骄阳,上面的纽扣和拉链简直要被烫熟了。我背上的包袱里装满了衣料和缝纫工具,沉甸甸地左右摇晃,几乎要把我向后坠倒。吉萨也穿着工作服,背着她自己的大包袱,但她对此安之若素。她已经习惯了辛苦的工作,艰难的生活。

我们搭上一条运粮的驳船,挤在那些支棱的麦子中间,穿过了大部分上游地区。驳船属于一位农夫,多年来和吉萨关系友善。在这一带,人们都喜欢信任吉萨,正如他们从不相信我。在大路旁,我们下了船,沿着这条路再走一英里,就能到达夏宫的市集。我们向着吉萨所说的“苑门”踯躅而行,尽管那儿根本不会有什么园林。那实际上是一座用闪耀的玻璃做成的大门,在我们还没能找到机会踏进去的时候就闪瞎了我们的双眼。围墙也是用同样的材料做的,不过我很怀疑银血族的国王会傻到躲在一道玻璃墙后面。

“那不是玻璃,”吉萨告诉我,“至少不完全是。银血族发明了一种把钻石和其他物质混合起来的方法,这种混合物坚不可摧,就算是炸弹也穿不透它。”

钻石做的宫墙。

“那还真是确有必要。”

“把头低下去,我去说话。”她轻声道。

我紧跟着她,盯着脚下的路面从黑色沥青变成了白色砌石。石面光洁平滑,我站在上面几乎要打滑,吉萨抓着我的胳膊,才让我站稳了。奇隆一定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他有“抗晕船步法”呢。不过奇隆绝不会到这儿来的,他已经放弃了,但我没有。

离苑门越来越近了,我眯起眼睛,顶着耀目的闪光打量四周。夏宫只是一座季节性的行宫,一到霜降日就会关闭。尽管如此,这里仍是我见过的最大的城市:繁华的街巷、商铺、酒馆、房屋、庭院……但所有的一切都向一座高大建筑俯首低眉。它闪着微光,由刚钻琉玻和大理石筑成,现在我总算知道它名头何来了。映辉厅闪耀夺目如同星辰,纵横交错的尖顶和吊桥向半空中延伸出几百英里,只有一些略微暗淡的地方,似乎是有意给居住者留出的私人空间。农夫是不可能直视国王和他的宫廷的。这里惊艳夺人、宏伟威严、富丽堂皇——而它不过是一座夏日行宫。

“姓名。”一个粗鲁的声音响了起来。吉萨停住了。

“吉萨·巴罗。这是我姐姐梅儿·巴罗,她帮我带一些货物给师父。”吉萨没有退缩,毫无磕绊,语调平稳得甚至有些干巴巴。警卫冲我点点头,我便转身把包袱给他看。吉萨递上了我们的身份证件,两张都揉烂了,脏兮兮的,但这也够用了。

这个警卫一定认识我妹妹,因为他只扫了一眼吉萨身份证件上的号码,却细细检查我的那张,看看上面的照片又看看我的脸,盘查了好一阵子。我很怕他也是个耳语者,能读出我心里所想,要是那样的话,这趟短途旅行就算玩儿完了,我的脖子上没准儿还得套上电缆绞索。

“手腕。”他示意,看上去已经有点儿不耐烦了。

一瞬间我有点儿犯迷糊,但吉萨想都没想就伸出了右手,我便也学着她的样子,向警卫伸出了胳膊。“啪”的一声,他在我们手腕上套上了红色的环箍,环箍越收越紧,就像手铐一样——我们是无法自己解开它的。

“走吧。”警卫边说边懒洋洋地挥了挥手。在他眼里,我们根本构不成威胁。

吉萨向他点头致谢,但我没有。他休想从我这儿得到一丢丢谢意或好感。大门徐徐打开,我们步入其中。博苑,这是另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我的耳朵里充斥着自己剧烈的心跳,淹没了其他声音。

这是我从未见过的市集,到处点缀着鲜花、树木和喷泉,红血族的人很少,不是忙着跑腿,就是贩卖货物,但无一例外地,都戴着那红色的环箍。尽管银血族身上没有记号,但要认出他们再容易不过。他们珠光宝气,一掷千金,人人腰缠万贯,只消得手一次,我就能带着我想要的任何东西回家。他们高挑貌美,仪态万方,冷淡而缓慢地移动,以示优雅。红血族不可能这个样子——我们根本没时间“冷淡而缓慢地移动”。

吉萨领着我,经过一家摆着金粉蛋糕的面包坊,一家出售五颜六色奇瓜异果的食品店,还有一座满是珍禽异兽、超乎我的认知范畴的马戏园。一个小女孩——从衣着上看是银血族——正在用苹果丁喂一只奇异的动物:长得像马,身上有斑点,脖子长得不可理喻。又走过几条街,一家珠宝店闪耀着彩虹般的光芒。我想留意记住它,却很难心无旁骛,因为就连周围的空气都如同脉冲般的激情四射。

就在我对珠宝店叹为观止的时候,我近距离地观察了那些银血族,并且记住了他们。那个小女孩是个电智人,她正让苹果丁浮上十英尺高的半空,去喂那只长脖子的动物。一名花商用手拂过一盆白色的花,花便突然疯长盛放,攀上了他的手肘。他是个万生人,植物和土壤的操控者。两个水泉人坐在喷泉边,懒洋洋地用漂浮的水球逗弄着孩子,其中一个一头橘发,即便稚子环绕,眼睛里也充满了恨意。整个广场上,各种各样的银血族展示着他们超凡的生命。他们人数众多,个个高贵显赫、绝技精妙、力强难敌,和我所熟知的那个世界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这就是另外一半人的活法,”吉萨喃喃道,她感觉到了我的敬畏,“大概足以让你恶心。”

我心里涌起内疚。一直以来我都嫉妒吉萨,嫉妒她的才华,和一切因此而来的特别待遇,但我从未想过那背后的付出。吉萨不怎么去学校,在镇子里也总是形单影只。如果平庸无奇,她会有很多朋友,也能随意地笑。但是,这个十四岁的少女战士,用针和线,一力承担起一家人的未来,在她所憎恨的世界里忍辱苦干。

“小吉,谢谢你。”我在她耳边低语。她知道我指的不是今天的事。

“莎拉的店在那儿,有蓝色顶棚的那个。”她指指街边,两个咖啡馆中间夹着一间小店。“我就在那儿等你,如果你需要——”

“不,”我脱口而出,“哪怕出了岔子,我也不想让你卷进去。”

“好吧。”她拉起我的手,飞速地紧攥了一下。“小心点儿,今天会很拥挤,比往常人还多。”

“可以藏身的地方多着呢。”我冲她笑笑。

她的话却犹如一盆冷水:“警卫也多着呢。”

我们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离那一刻——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怪异陌生的地方的那一刻,越来越近。当吉萨把包袱从我背上拿下来时,我感到了一丝恐慌。我们到了。这里是吉萨工作的店。

为了冷静下来,我暗暗嘀咕着:“不要和任何人讲话,不要和任何人对视,不要站住不动。原路返回,穿过苑门,警卫拿下环箍我就继续往前走……”我一边叨叨,吉萨一边点头,她睁大了眼睛,机警而充满希望。“这儿离家只有十英里。”我说。

“只有十英里就到家。”她回应道。

押上全世界我也希望能跟吉萨一起走,但我还是看着她消失在那个蓝色的顶棚下面。她为我做得已经够多了。现在,该我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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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荒芜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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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幻爽文】一个记忆被封存的少年;一个来自上九界的天之骄子;一个曾经拥有一切,转眼又从头开始的命运捉弄儿;经历了人生大起大落的‘唐牧’,又踏上了他的荆棘之路。命运之神?九界之主?“我的命运不受任何人的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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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异世穿越而来的凤凰族公主,也是京都人人称颂的小神医,清丽绝伦,举世无双。他,是世界三大世家之一阎家的当权人,孤冷桀骜,是手下眼里的神,也是对手心中的阎罗。第一次相遇,他遭受背叛,生命垂危,狼狈不堪,她救了他;第二次相遇,他遭受对手的暗算,发狂失措,依然是她救了她;第三次相遇,她正遭受危险,这一次,终于是他如天神般出现救了她,使她免收坏人的侵犯,三次相遇,命中注定,让他们紧紧绑在一起,生死不离。他说,我不懂什么爱情,我看上了你,你就是我的他说,我只想拉着你陪着我在地狱里沉沦他说,你就算死,也只能死在我身边······他,邪魅风流,游戏人间,向来视女人如蝼蚁,直到遇上她,才发现原来世上还有值得自己用心对待的女人,爱上她,却发现自己早就失去了爱上她的资格。他,淡漠如冰,从来不会为别人跳动的心,在遇上那个女孩时居然开始了跳动,最后却发现,自己早就错过了她,而这错过,就是一辈子。他温润如玉,风度翩翩,对待别人温和却疏离,只有面对她时,才会把自己的柔情尽情展现,他不求她能爱上他,只求默默陪在她身边。本文1v1,身心干净,男配多多,美男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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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伸手渡她出黑暗恐惧卑微的温暖神佛。可命运安排给他们的是漫长寻找,无尽等待和彼此伤害。哪怕嫁为他人妇,她也想用尽每一丝力气成为他的羁绊,将他带离佛门三尺净。短暂一生里,他吝啬得不给她任何回应和承诺。但在失去他的最后一刻,隔了莲花宝座梵音禅钟,她终于读懂他的心音和告白。辩机(619-649)唐婺州人(今浙江省金华市)十五岁出家,师从大总持寺著名的萨婆多部学者道岳。并驻长安西北的金城坊会昌寺。因风韵高朗,文采斐然,被玄奘选为缀文大德,又因才德兼人,深受玄奘器重,撰成《大唐西域记》一书。后因与唐太宗之爱女高阳公主私通发案,被唐太宗怒而刑以腰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