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行宫午饭添了一道十分新鲜的菜,叫做辣油泼锦鸡。锦鸡是上午新猎回来的,顶顶的新鲜。
尚膳太监奉膳的时候,御厨掌事还派人把五彩华丽的锦鸡毛插好瓶,一并奉上。
光武帝的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
那锦鸡生得极美,五彩的翅膀,通体赤金,光武帝叫人费了牛劲,才在不伤它性命的情况下,把那锦鸡给捉到,又撇下众人,自己独自回来,赶着给唐雀儿让她养着玩嘛。
哪知道一会功夫,她竟然让人把鸡给宰了,还做成菜端了上来。
看她皱着眉头啃鸡骨头,还说鸡肉太老,以敖真的是……生气,气得哭笑不得,这丫头真是毫无情趣,毫无雅意,毫无感激之心!
“皇上不吃吗?”
吃吃吃!以敖简直要被气饱了!“不许咬筷子!”
哦,唐雀儿把筷子从嘴里拿出来,又夹了一块锦鸡肉,琢磨是那点惹到光武帝,“皇上猎回来的鸡,肉质虽然不像咱们在宫里吃的那样软滑,可味道很好,越吃越香,有嚼劲,皇上尝尝,配酒正好。”
夸一下他带回来的鸡,他应该不会生气了吧。
可她不知道,光武帝的怒气就来自于她的好胃口,她吃得越香,越觉得不像话。
分明是对牛弹琴!就唐雀儿这样的,满宫里都找不出一个女子这样没心肝,把他的好意做成了一盘菜。
“皇上不知道,今早看着您进了林子,雀儿还在想,要是能吃上一回您猎的野味就好了,哪知道咱们心灵相通,您真的给雀儿带回来了,这锦鸡又好看又好吃,雀儿叫人把毛处理了,插瓶放在屋里,日日都能看见。皇上说好不好。”
光武帝眉头一松,也想起今早入林前的闪念,他们确实有过心灵交集,只是,交集的内容吧,驴唇不对马嘴,以敖一笑,摇摇头,罢了,跟这个不学无术的计较什么,白生气,人家吃得正香呢。
想着,以敖亲自夹了一块鸡肉,放入嘴里中,咸鲜热辣,确实味道不错。挥一挥手,便赏了御膳房的掌事。
这下轮到得知此事的王公大臣们掉眼珠子了。
当时围猎这只锦鸡时,在场的人都看得出来,皇上再三叮嘱不要伤害锦鸡,连毛都不许碰掉,费了好一顿功夫才捉到的锦鸡,分明不是用来吃的,用来干嘛不言自明。
最后,哪知道,毫发无伤的锦鸡,竟然被人褪毛破肚给做熟了,然后皇上还赏了御厨,这真是……无奇不有,直叫人拍案叫绝。
为宠爱叫绝!
午膳的另一头,肃仁和阚虎两位二品大员,对坐在葡萄架下,喝酒聊天。
他们两人本是旧相识,早年肃仁是西北骑兵出身,后来跟着先帝进京称帝,领了京畿戍卫之职,一做就是十几年,和阚虎多年未见,如今两人都是鬓生华发,年过四十的人了。
肃仁是先帝麾下将领,阚虎当年在唐仲晋帐下做先锋官,论起想当年在西北当兵那会,就绕不过去唐仲晋和唐家。
“锦鸡的事,肃大人听说了?”阚虎捻须而笑,叹道:“唐门中人,都有惊人之举,在战场上出其不意,哪知道在帝王禁内,也能平趟。”
“如今后宫,唐氏确实没有敌手。”肃仁一盅酒下肚,“只等这位有了身孕,才是开始呢。”
能侍寝是普通的本事,能在没名没分的情况下生下龙子才是大本事,到时候不知道朝中要怎样沸腾。
先帝遗训在前,唐氏女之子的地位怕是尴尬呢。
“也不一定。”阚虎摆摆手,“就看秀王世子就知道,孩子,皇家还是认得,封个王爵没问题,送他江山是不可能的,而且,当今万岁不糊涂,恐怕会留子去母。”
生下皇子,便是唐雀儿赴死之时。
这两个洞察人世的沙场老将,也忍不住为唐门惋惜。
“想当年图名滩一役,年少成名的唐四子,唐克迪,初次领兵只有十五岁,就能带领五千轻骑巧取水草肥美的河滩,供大军休养,直到最后东征决战,图名滩都是重要给养之地,唐克迪不愧是大元帅嫡子,当年的世子之选,可惜啊,慧极必反,老天都容不下这一家子。”
阚虎是唐仲晋旧部,自然满心仰慕旧主。
肃仁不好点破,闷头又喝下一盅酒。
这唐克迪是嫡子,格外出色不假,可肃仁可不认为他仅仅是少年英才那么简单。十五岁领兵前,他就已经代父监斩,还给唐仲晋出主意,说蛮夷俘虏本非我族类,多杀一个便是腾出地方供我族人休养生息,父王不要心软。
十几岁的少年能出决绝之语,往后袭了王爵,恐怕也是要失控于君王的。
肃仁觉得灭唐门是镇社稷的好事。
帝王换代,这两个老伙伴如今都侍奉新君了,却还是因为当年立场,心生分歧,这一顿叙旧的小酒,喝得不太美,都喝了个半醉,喉头话却都堵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