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之爱是一种特权
人沉溺在爱之中,是最佳生存状态。心无旁骛,如醉如痴。虽然明知有虚幻的成分(人生的短暂以及时间的无情),但是享受到的快乐却很实在。
浪漫之爱或曰激情之爱的发生概率并不太高,其中有些得到了回应,有些连回应都没有得到。得到强烈回应的爱会导致婚姻、家庭和生育;得到些微回应的爱会导致与友情类似的关系;完全没有得到回应的爱则成为精神恋爱(柏拉图式恋爱)或者单恋。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激情之爱都是自身圆满的。因为它一旦发生,便独立存在,并不因为对方回应与否,回应力度的强弱而有所改变。它本身就是一团强烈的快乐,十分强烈,十分纯净。能够为人带来强烈的幸福感、中奖感,觉得自己是幸运儿那样一种感觉。
激情之爱又是强悍无比所向披靡的,因为其强烈纯粹,它所遭遇的一切障碍都显得苍白无力,就像一道道矮墙在一辆巨型坦克面前,不堪一击。它有一股摧枯拉朽的力量,像泛滥的洪水,会冲决一切障碍,目空一切地奔向爱的海洋。
激情之爱具有无须自辩的合法性,它一旦发生就无须解释,它有时自己都无法说清原因,但是它的出现本身,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它自身无法清晰给出的解释。
激情之爱是人生在世所有经验中最幸福最美好的。因为当人陷入激情之爱的时候,心境最纯净,情绪最高昂,存在感最充沛,生命状态最美好。人对万物的爱可以是动人的,例如对美丽风景的爱,对人工制品的爱,对文学艺术的爱,但是最动人的还是对人的爱。因为究竟爱他什么,不是特别明晰,而是一种混沌的感觉。
激情的浪漫之爱是一种特权,它只属于懂得爱和会爱的人,它只以懂得爱和值得爱的人为对象。人如果一生不体验一下激情之爱,那将是多么遗憾。
人没有必要压抑心中的爱。如果能对一个人产生爱的感觉,首先是一种幸运,是人生中得到的一个礼物,是中了奖。浪漫的激情之爱是世间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它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迷恋,纯粹、清澈、热烈、浓厚,尽管有时带有虚幻和夸张的色彩,也许与真实的对象有小小的差距,但只是些微的失真而已,并不会是颠覆性的误判。换言之,一个人只要能引发另一个人的激情之爱,他就不会坏到哪里去,因为卑鄙龌龊猥琐讨厌的人,根本就不会成为激情之爱的导火索。
激情之爱一旦发生,就可终身受用,无论爱的对象逝去了,还是对这爱浑然不觉。因为爱一旦存在,就是实在的,自身圆满的,可以享用的。有一种理论说:爱从来都是单方面的。这个论断有点儿武断,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就不是单方面的,就是个例外。但是,这个论断概括了大多数的激情之爱。它刚刚发生时,大多是单方面的,被爱的对象或者根本不知道,无法回应;或者知道了,无法回应;或者知道了,也回应了。即使是得到回应的激情之爱,双方也仍会有爱恋程度的差异。
激情之爱并不一定能够终身厮守,耳鬓厮磨,但它仍然是可以表达的,可以存在的,可以持续的,可以是福柯式的保持终身的激情。由于种种世俗的原因,阴差阳错,激情之爱不一定能够做到有情人终成眷属。在这个最为圆满的结果之外,它有两种存在方式:一种是暗恋,那就是它自身圆满,自生自灭,对象并不知晓;另一种是单恋,那就是向对象表达了,但对象无法做出回应。即使是暗恋和单恋,在爱者一方,激情之爱仍然是圆满的、自足的、美好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激情之爱只要是发生了,就是一种幸运,无论结局如何,爱的一方都受到了上天的眷顾,在人生中收获了一份厚礼。
愿意终身沉溺在激情之爱当中,能不出来就不出来。
福柯就是那只黑天鹅
心中的爱是一个人真正的财富,是他的精神财富。它滋润他干涸的心田,使他的心变得柔软,使他的心情变得愉悦,使他的生命变得生动、热烈、纯净、欢乐。
爱的发生有苛刻的条件:一个是要出现值得爱的对象,一个是要对他产生激情。缺一不可。
激情之爱的发生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遭遇值得爱的对象的概率并不太高。世上许多人为此耗尽青春,等待很久,最悲惨的人终生都没有等到。不但真西施难寻,就连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假西施也不会轻易遇到。因为要想忽略一个人的缺点,一定要对其有相当程度的喜爱,如是才能对其缺点视而不见,甚至带点儿嘲弄意味地喜爱,觉得无伤大雅。一个人明明知道对方贪婪、怯懦、花心,缺点一大堆,可仍旧因为太喜欢他,才会觉得他的优点可以压过缺点,瑕不掩瑜,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而真正接近完美的人实实在在是世上难寻的。
出现了值得爱的人,也不一定就能产生激情。世上虽然没有几个像西施那样完美的人,但还是好人多坏人少的。人碰上一个好人的概率并不低,但是好人并不必定引发激情。性别、年龄、相貌、性格,千差万别,阴差阳错,只有碰上那个“对的”人,才能引发激情,而一个人为什么“对”、为什么“错”却完全说不清楚,其中理性的成分少,非理性的成分多。所谓非理性就是没有道理,没有理由,无缘无故,说不清楚。激情就是非理性的、无缘无故的,再高明的学问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也无法解释某人对某人发生激情之爱的原因,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她?为什么是它(某种抽象的事物)?没人知道。
带着一点点神秘感,带着一点点迷惑感,我眯缝着眼睛仔细端详这世间的激情之爱,只觉得它们美好得令人惊异,是平淡人生中最令人赏心悦目的奇迹。
福柯:一个激动人心的证伪
福柯与德菲尔结识于1960年,他们保持了20多年的同性伴侣关系,直到福柯1984年患艾滋病去世为止。在1981年的一次访谈中,福柯这样描述他与德菲尔的关系:“18年来,我都沉浸在对某人的激情之中。有时,这种激情表现为一种爱情的形式。但实际上,这就是一种激情,我们俩一直处于激情的状态。”“我觉得,当我需要找到他并和他说话的时候,无论什么都不能阻止我去这样做—绝对不能。”(引自汪民安对德菲尔的访谈录)
福柯与伴侣一直保持激情状态,打破了我头脑中的一个思维定式,以为激情不可能保持长久。看来,真的可以与某人一直保持激情状态,直至死去。在我的印象中,人与人之间发生激情之爱的概率并不很高,而在激情过后,尤其是一对一关系确定之后,结婚之后,激情变为柔情,熊熊烈火变为涓涓细流,人不可能一直保持激情状态,就像火不可能一直熊熊燃烧。可是,福柯居然说了这样的话:“我们俩一直处于激情的状态。”真是激动人心。难道人真的可以做到长时间地处于激情状态,不是一年,不是几年,而是十几年、几十年,甚至将激情状态保持终身?这可真是我所听到过的最令人欢欣鼓舞的消息。但愿福柯的状态不是孤例,不是例外,而是可以效仿的。反过来想,为什么激情就不可能保持终生呢?“激情一定不可能保持长久”这一论断,仅仅因为福柯的例子就已经被证伪了。福柯就是那只黑天鹅,天下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天鹅是白色的这一论断就被证伪了。
这可真是一个福音。对于所有那些发生了激情并且担心激情消逝、希望长期保持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证伪,一个令人跃跃欲试的证伪。每当想到激情真的可以保持终身,可以终身沉浸在对某人的激情之中,终身享用这一激情,就像福柯那样,心中就觉得幸福和幸运。因为在这个沉闷无趣的人世间能够与一个人相遇相知相爱,能够发生激情之爱,是一个奇妙的经历,是一生中十分难得的美好遭遇。如果竟然能够将其保持终身,岂不是相当于中了一个大奖?
保持激情直到生命终点
如果有可能,人应当每日生活在激情当中,心情愉悦、欢欣、宁静、清澈。过去不知道人可以一直这样生活,直到生命的终点。
对于此生此世,有的人非常珍视,有的人并不十分珍视,有的人竟然持忽视态度。替忽视生命的人觉得不值。万千物种,亿万斯年,好不容易才进化出智能人类,能够感知自身存在,能够体会痛苦快乐,能够做抽象之思维,能够拥有灵魂。如果不加珍视,岂非暴殄天物?
人如果热爱生命,就应当生活在激情之中,像福柯那样。不是一时半会儿,而是一生一世。事情原来并不像人们一直以为的那样,激情不可能持久,一定会在熟悉之后转化为平淡的感情。那么,凡是热爱生命之人,只要有可能,当然选择保持激情状态的生存。
此外,只有生活在激情之中,才能使人感到生命是有意义的。虽然知道宏观看无意义,但在微观世界,意义显得丰沛。由于激情并不能经常遇到、经常拥有,所以退一步说,如果能够遭遇激情,会使得生命变得更有意义、更精彩、更快乐。
简言之,激情之爱是值得追求的,一旦得到,不要轻易放弃。
爱情是一场内心风暴
近日读陈雪的《恋爱课》,其中大量是她的亲身经历和亲身感受,读来令人难以释手,原因有二:一是见过作者,对她的个人经历好奇;二是其中描述的事情太过惊心动魄,虽然还不到莎翁戏剧的程度,也是一般人中不多见的。
她是一位台湾作家,草根出身,经历丰富。广西师大出版社出她的小说,让我帮助做宣发,由此得一面之缘。读书过程中,为她感到累心,感到痛苦,感到焦虑,不敢想象自己陷入她的境遇,随之对爱情这件事产生了疑虑:它真是太麻烦啦。很多的恋情都变成占有和独享另一个人的缠斗,这究竟是恋爱心理的天然逻辑呢,还是误入歧途?
爱情存在吗?
爱情究竟是什么?是一旦爱上就必须生死相许的关系?是离了你就会死的关系?是一定要一对一的关系?是一定要一生一世的关系?是绝对不能容忍被背叛的关系?是绝对不能分手的关系?有位数学天分颇高的朋友用上述定义来研究爱情,研究的结果是:爱情不存在。
世界上究竟有没有被叫作爱情的这种东西?如果没有,陈雪那些惊心动魄的经历是怎么回事?难道全是幻觉?难道她发了疯?我想,世界上的确还是有一种现象可以被叫作爱情,它首先是一种心理的冲动,其次是这一冲动(激情)指向了一个现实中的人,我们就将这种现象称为爱情。
但是,爱情只能是那种险象环生的东西吗?只能那么要死要活吗?在我心目中,不能说爱情根本不存在,不能说爱情只不过是性吸引、生育冲动的别名。所谓爱情是指一个人内心指向另一个人的激情,没有固定的形式(婚姻、家庭、伴侣关系),没有固定的性质(友情、亲情)。如果没实现,就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灵魂朋友;如果实现了,就是一种两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仅此而已。
爱情主要是在一个人心中发生的内心风暴,它如果没有让对方知晓,那就是暗恋;如果让对方知晓而没有得到回应,那就是单恋;既让对方知晓又得到了回应,那就是恋爱。爱情并不一定导致现实中的伴侣关系、婚姻、生育和家庭。它完全可以独立于这些关系而单独存在。
因为主要是一种心理现象,它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忽略许多社会关系的规范,例如性别规范、年龄规范、阶级规范、地位规范。它可以像友情,像亲情,与友情亲情划不清界限,或边界模糊;它可以只发生在灵魂朋友之间,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柏拉图式的爱,也可以发生在任何一种亲密关系当中,主要停留在心理层面。
总之,爱情虽然是源自生理冲动的一种心理现象,但是它可以脱离生理冲动而存在,也可以脱离社会形式而存在。因此可以说,“爱情并不存在”这一论断是错误的。
世界上没有一桩爱情是错误的
只要是爱,就不是错。世上没有错误的恋爱对象,没有错误的爱。爱本身就是它存在的充分理由和确凿证据。
说一桩爱情是错的,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因为爱情的降临不是人故意为之,所以无所谓对与错。就像你不能说这场雨是一个错误,这场风是一个错误,或者这道闪电是一个错误。
一桩爱情发生后,从世俗的观点看它常常是错误的,最典型的是社会阶层的错误—王子爱上灰姑娘,公主爱上穷小子,跨越阶层的爱情常常被世俗视为错误,因为通行的原则是门当户对,无视阶层的爱情遂被指为错误。依此类推,还有在世俗眼光中不符合婚配规范的年龄错误(杨振宁与翁帆,马克龙的婚姻,甚至谢霆锋与王菲),性别错误(金星的婚姻,张国荣的伴侣,福柯的伴侣),身份错误(如种姓制度中跨越种姓的恋情),等等。
然而,一桩爱情发生了,它就是那么发生了,它完全是非理性的,就像雷雨闪电,就像山洪暴发,你可以说它是一场自然灾害,但错误却无从谈起。它是一场内心中的风暴,是人脑中的风暴,它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迷恋、迷惑、着迷。它能是一个什么样的错误呢?也许他所爱非人,也许他心中的“他”是夸张的、完美化的,甚至是偏离真相的,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错觉,一个错误的认知,但是,他爱上他这件事本身却不是一个错误。
爱情不但不是错误,反而是人世间最为美妙的现象之一。当爱情发生时,人变得纯粹、愉悦、热情、生动,世界在爱者眼中也变得不可思议的美好。爱情无论有没有得到响应,它都是美好的。没有得到回应的爱情是自身圆满的,得到回应的爱情则是社会圆满的,当然更加美妙。像罗密欧与朱丽叶,像梁山伯与祝英台,被奉为人间至美之事,被人千古传唱。其实,正因为世俗眼光中的错误,阴差阳错,匪夷所思,爱情才更加灿烂夺目,熠熠生辉。
万一能够遭遇爱情,就义无反顾地投身其中,不管它有多么惊世骇俗,去享受这人生最稀有的美酒佳肴。
爱情是不是愚蠢的?
王尔德曾说:人生就是一件蠢事接着另一件蠢事,而爱情就是两个蠢东西互相追来追去。乍听之下,此话令人相当震惊,进而不禁莞尔,然后觉得此话说得好透彻啊。
爱是美而蠢的
爱情到底是不是愚蠢的?从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的情形来看,他的确是疯疯傻傻的,呆呆萌萌的,是陷入非理性状态的。所以说爱情是愚蠢的也不为过。如果仔细观察激情之爱的发生机制,我们会发现它大多没有理性目的,它跟理性目的根本就是严格意义上的反义词,这一点再清楚不过:如果是因为对象的财富、权势、名望这些社会属性而与之建立关系,那是理性的选择,跟爱没有关系。那么爱是什么?尤其激情之爱是如何发生的?答案只存在于非理性之中:一点无缘无故的好感,无缘无故的眷恋,无缘无故想接近对象、拥有对象的冲动。然而,非理性不就是愚蠢的别名吗?
当然,即使是愚蠢的,它还是美好的。爱情有两个元素,一个是美,浪漫之美;另一个就是蠢,懵懂迷茫。即使明知爱情是愚蠢的,可是人们还是飞蛾投火般地投入爱情,就是因为它的美。
从万事皆空的高度看,人们在世间孜孜以求的一切都是愚蠢的,其中当然也包括爱情。
爱是痛苦,也是快乐。
爱是一种高度的关注,任何高度关注的关系都是一种折磨,对对方的折磨和对自身的折磨。因为力度太大,所以会带来疼痛。古语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为了减少这种折磨和疼痛。
然而,爱又是令人陶醉的,它是内心的非理性冲动,是无缘无故的激情,带有浓烈的味道和些微的疯狂(痴迷)。
人在爱的时候就活生生地陷入这种痛苦与快乐的情绪之中,在苦与甜当中滋味遍尝。
To be or not to be?人宁愿陷入这种强烈的折磨之中,还是更愿意过平静的生活呢?希望这是一个能够选择的事情。人的理性要强大到何种程度,才能在这样的事情上做出选择啊。因为激情之爱本来就是非理性的,是由不得人做理性选择的。它像飞来横祸,想躲也躲不开。
在爱突然降临的时候,也许就像弗洛伊德的升华理论所说的那样,当原欲受阻时,冲动会升入文学艺术领域。当爱受阻时,也让它升华至文学艺术中,在创造美的过程中让它得到宣泄,得以实现。
爱其实只是“之一”
人一旦陷入爱情,会觉得人生中没有什么比它更重要。其实,爱只是人生中诸多重要的事情中的一件。它也许比其他事更快乐,但绝不是唯一重要的。
由于爱能够给人带来惊喜、狂喜,在凡俗的生活中感受到神性,所以容易在人的心目中遮蔽一切,超越一切,让人误以为它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价值。有的人因为爱的被拒而痛不欲生,有的人因为爱的消逝而绝望轻生,像安娜·卡列尼娜,像少年维特。他们一定是把爱看作了人生价值中的唯一,而不是之一。
在爱的激情当中,人陷入非理性状态,而只要回归理性,就可以明白,在人生诸多价值当中,爱只是之一,不是唯一。这样说对于恋爱中人似乎有些残忍,但是这却是事实。即使在情感领域,除了爱情,重要的还有亲情和友情,更不必说在情感领域之外,还有广阔的世界,以及众多值得珍重值得追求的人生价值,比如说真善美:科学家求真,道德家求善,艺术家求美。这些价值如果冷静下来想,也有相当的重要性。
如果能够把爱情的价值理性地安顿到它在人生诸多价值当中适当的位置,就不会出现惨烈的绝望的悲剧,从而使爱情这柄锐利的双刃剑在人生中仅仅显现其正面的功能,而回避其负面的杀伤力。
那么,爱与喜欢究竟是质的不同还是量的不同?这个问题一直在心中纠缠,忽而前者,忽而后者,觉得二者都有证据,均可成立。
在激情之爱刚刚发生时,感觉二者是质的不同,区别在于,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理性尚存,说得出喜欢的是什么;在爱一个人的时候,心理状态完全是非理性的,根本说不出爱的是什么。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理智尚存;而在爱一个人的时候,几近疯狂,哪里还有一丁点儿理智可言?
在持续一段时间之后,爱与喜欢之间的区别渐渐变成量的不同—爱只是更深厚些更浓烈些的喜欢而已。可能是由于日常的接触使得虚幻之雾渐渐散去,当人见到对方的喜怒哀乐、吃喝拉撒,对对方的感觉更加切近,纤毫毕露。于是理智渐渐回归,于是激情渐渐减退,对对方的感觉趋向真切,此时爱也渐渐变为喜欢。转折的标志是,可以想象和容忍对象的排泄类活动。这在爱的时候是不可能的,就像你不能想象心目中的神祇也会拉屎撒尿一样。(想起李敖和胡茵梦是怎么分手的,一笑。)
在写小说的时候,常常写到人物在爱与喜欢之间的纠结,有时觉得爱是爱,喜欢是喜欢,黑白分明;有时觉得爱是喜欢,喜欢是爱,混为一谈。文中的纠结正是心中的纠结所致。
我爱故我在
爱是人生的美好体验。人从中体验到纯粹,体验到柔软,体验到甜蜜,体验到苦涩,体验到美。
人一旦陷入爱情之中,他的生活就不再平静。因为爱是一种非常激烈的情绪,但是当人爱到深处,他的情绪却进入了一个静谧的所在,就像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森林当中,鸟儿的呢喃听上去响亮,给人的感觉却是无比的宁静。
人一旦陷入爱情之中,他的生活就不再平淡。因为爱是一种味道非常强烈的东西。人从中尝到甜蜜和苦涩的味道,酸甜苦辣,全都是对味蕾的强刺激,不会是淡而无味的。
人一旦陷入爱情之中,他的生活就不再无意义。因为爱揭示了存在的尖锐感觉,它使人深刻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本身。就像笛卡尔所说的“我思故我在”,如果我不存在,那么思考的那人是谁呢?在爱的人也可以说,我爱故我在,如果我不存在,那么陷入爱情的那人是谁呢?
爱的提纯
激情之爱来自生命本身,来自内心的冲动。如果它有任何世俗的目的,它就不会长久。只有当它超越任何世俗原因,仅仅来自灵魂,才能永不枯竭。我对它充满好奇,想看看它究竟能有多么纯粹,多么激烈,多么持久。是稍纵即逝,还是绵绵不绝;是绚烂终归平淡,还是灵魂的长明火,一直延续到生命之火的熄灭之时。
要想让爱情持久,须经提纯过程。要不断地祛除杂质,只保留最美好的情愫。所谓杂质即所有负面的情绪,如嫉妒、计较、比较、怨恨;保留下来的只有正面的东西,如欢喜、欣赏、温柔、热爱。
在爱的过程中细细体味,能够真切地感觉到这个提纯的过程。就像将一块粗糙的石头小心翼翼地剖开,发掘出其中晶莹剔透的宝玉;就像从一片芜杂的噪音中分辨出悦耳的旋律;就像从一片混沌中剥离出一粒光彩夺目的结晶。
在这个提纯的过程中,要剔除的是所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负面价值。典型的负面价值是嫉妒(为什么是他不是我得到了),是比较(为什么他得到的多我得到的少),是怨恨(为什么我没有他那么幸运),是伤感(为什么他不像我爱他那么爱我)。
在这个提纯的过程中,留下的是所有有利身心健康的正面价值。典型的正面价值是欣赏(他怎么会如此美好),温柔(他怎么会如此可爱),喜欢(他怎么会如此聪明),热爱(他怎么会如此罕见),惊喜(我怎么会如此幸运),狂喜(由于他的存在引发了我的爱情,我爱了)。
这个提纯的过程,既是爱的提纯过程,也是生命的提纯过程。在这个不断提纯的过程中,生命得到了净化,成为一个无比清澈无比美好的存在。
柏拉图式的爱—残缺之美
柏拉图式的爱也没有什么不好,有时显得比寻常的爱情更加强烈,更加纯粹,更加高雅。
寻常的爱是美好的,是圆满的;柏拉图式的爱却有种残缺之美—缺了肉体的接触。与所有事情都圆满所有愿望都实现相比,人生有着难以实现的愿望反倒有种残缺之美,使得生命似乎有了一个方向。
喜欢这种柏拉图式的单纯的灵魂朋友关系,纯粹、深厚,满眼全是美好。
柏拉图式的爱是纯粹的,它不掺和日常生活,甚至没有肉体的接触,可正因如此,它才显得更加纯粹。虽然吃喝拉撒柴米油盐不一定败坏爱情,但是脱离这些日常的琐碎,爱情就更加甜美。虽然肉体关系常常能够增益爱情,但是脱离了肉体的欲望,单纯的灵魂关系显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只剩精神的交媾,是一种更加纯粹的爱。
柏拉图式的爱是深厚的,它不在生活的表面,而在灵魂的深处。生活表面发生的一切是短暂的、易碎的,那么多的爱侣因为生活的困窘而丧失了相互间的爱恋(贫贱夫妻百事哀),那么多的爱侣因为时间的消磨,审美疲劳,七年之痒,左手摸右手,而柏拉图式的爱却不受现实生活和肉身的束缚,可以在灵魂深处慢慢发酵,延绵不衰。
柏拉图式的爱是强烈的,它不受肉体的约束,它来自灵魂的力度和烈度。人的肉体总是一步步从强壮走向衰弱,从美丽走向丑陋,从鲜活走向腐败,而灵魂却不必如此,可以自始至终保持强壮、美丽和活跃。肉体的活力是有限的,饱了就会丧失食欲,快感过后就会丧失性欲,而灵魂的活力是无限的。
柏拉图式的爱是自由的,它不受所有现实因素的约束,肉体、金钱、物质,全都不是障碍;所有的人际关系规则,全都可以逾越。既不受各种契约关系(如婚约)的约束,也不受各种交换关系的约束,甚至不必投桃报李。它甚至可以在已婚者身上发生,但是并不犯道德错误,因为它不会伤害既存的婚姻关系,只发生在精神领域,可以完全随心所欲,自由自在。
所以,柏拉图式的爱以任何标准衡量都是无罪的,无法指责的。它不仅不应当被贬低、被谴责,而且因其美好和高雅,还应当得到褒奖和艳羡。
精神之爱不仅可能而且必须
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已经被传颂了几千年,虽然据考证是转义(源自柏拉图对古希腊少年的导师的规劝,劝他们更加关注少年的精神,而不是迷恋他们的肉体),但早已成为一个内涵明确的成语,专指脱离了肉体之爱的纯粹精神之爱。
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是可能的吗?所有的小说讴歌的都是灵肉结合的感情,罗密欧与朱丽叶,安娜与渥伦斯基,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王二与陈清扬。描写精神之爱的作品凤毛麟角(仅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等数篇而已)。然而,在人世中,纯粹的精神恋爱确实存在。或者因为机缘巧合,或者因为当事人的个性原因,导致了无法灵肉结合的纯粹的灵魂之爱。
那么,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又为什么成了必须呢?
首先,爱情究其实质发生于精神领域,是心灵的投契、相吸,一旦沦落到柴米油盐之境,就丧失了纯粹,而不再纯粹的爱情也就不再是爱情。
其次,爱情如火,激情澎湃;生活如水,细水长流。最初的爱情一旦转入日常生活,吃喝拉撒,火焰就转变为细流,爱情就转变为亲情,也不再是爱情。
再次,永远的可望而不可即才成就爱情,实现了的爱情会很快改变性质,即使由于灵魂的投契而相处自然、快乐,也失去了爱情的梦幻性质,一切都会一目了然。
由此观之,真正的爱情,浪漫的、激情的、梦幻的、纯粹的,只能在精神领域发生和保持。因此爱情只能是柏拉图式的,只能存活于精神领域。
柏拉图式的爱情在尘世并不多见,如果有幸遭遇,幸莫大焉。
人间最有趣的游戏
爱是人间最有趣的游戏,是两个高智商、心灵极为敏感、灵魂丰富有趣的人之间的游戏。
爱在灵魂深处不无生理因素,但主要是心理的。爱在发生时肯定有生理原因,对方的容貌身体至少是引起好感而不是引起厌恶的。所以对于韩国那个杰出的电影中一个男人对脑瘫女人的爱情,会让人感到突兀、可怜和不自然。那女演员真是演绝了,她的两手像鸡爪,身体不断抽搐,眼睛七扭八歪,无法正视。尤其中间有几次她直接从那个匪夷所思的可怕样子恢复成一个正常女人的样子,令人感到如释重负。当然这一变化仅仅发生在想象中,真实的她还是那么丑陋、可怜、可悲。那男主角竟然真心地说出“你很美”这句话,让人觉得他的审美实在令人无法苟同。然而,尽管在爱中,生理因素会贯穿始终,作为关系的底色,却并非主要内容。爱在更大程度上是一个心理现象,是心灵的契合和吸引。
爱既是自由,又是奴役;既是虚幻,又是实存;既是快乐,又是痛苦。在灵魂的碰撞当中,爱是自由自在的,但是同时又被对方奴役,主要是一种归属感,这归属感导致持续的兴趣,持续的关注,外表看似乎是一种约束、拘禁,而实际上爱仍是自由的,因为这种拘禁本身又是随心所欲的。爱的游戏只是在虚幻之中两个灵魂的追逐、逃逸、撩拨、打闹,在现实中可以完全不动声色,仿佛根本没有这么回事。可它又真实地存在着,内心的波澜虽然没有肉眼可以看到,却是真实存在的。一句柔软的话语,带来无限的快乐;一句生硬的话语,带来无尽的痛楚。爱的游戏有时也是伤人的。
当人的灵魂被爱占满,那是一种很充实很愉悦的感觉。因为爱的美好,因为爱的高尚,因为爱的纯粹,因为爱的愉悦。如果能够在此生遇到爱情游戏的玩伴,当与他尽情玩耍,阅尽人间春色。
对另一个灵魂的好奇
所谓爱,就是对对方的灵魂不断地叩问。
在广袤的宇宙,生命像幽灵岛一样出没在无边的大海之中,无缘无故,无声无息。万千的灵魂就这样以生命的形式存在一小段时间,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现代科学正在研究灵魂在死后存在的可能性,还是不无可能的,但是那又与这个现世的自我有什么相干呢?即使它以分子的形式继续存在,以量子的形式继续存在,应当已经与这个现世的自我无关了,至少“我”已经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那么它对于我来说,还是不在了,消散了。
就在这生命的偶然之中,爱上另一个灵魂是偶然之中的偶然,因而令人无比好奇,是一种珍贵的人生体验。
爱首先是对另一个灵魂的好奇,总想不断地叩问,想知道有关于它的一切,它为什么会成为这个样子?它为什么会吸引了我?它会不会也受到我的吸引?它对我有没有好感?它是不是喜欢我?它爱不爱我?
爱其次是对亲密关系的想望。它无缘无故地受到吸引,渴望靠近、再靠近,渴望黏稠,渴望浓郁,渴望亲密无间,渴望合二而一。
爱最终是对奇遇的惊喜。因为在充斥偶然的世界,在几乎所有人都是平行线的世界,偶遇一条交叉线,在交叉的一瞬,在人世间很少与人聚焦的眼光相互胶着,狠狠地互看了一眼,仿佛要看到对方的灵魂深处,要把对方看透。然而,人的灵魂又是多么深邃,要想看透,谈何容易。尽管时间逼仄,人还是在这一瞬感觉到惊喜。中国人将它命名为缘分,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
每个人活一辈子,能有几次这样的“艳遇”?
有趣灵魂的嬉戏
在乌突突的杂乱色彩之中,爱是一抹亮色;在嘤嘤嗡嗡的噪音之中,爱是一曲美妙的音乐;在乱云飞渡的浩瀚天际,爱是一道闪电;在混混沌沌的人生之中,爱是一个存在的自觉。
爱就像人在暗黑的荒野奔突时见到远处的一点灯火;爱就像冰封世界中一个突现的热源;爱就像在茫茫沙漠饥渴无助时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一片绿洲。
这种感觉是如此强烈、鲜明。是不是错觉呢?据说人濒临死亡时,都会出现幻觉,因此死去的人的表情都是安详的,甚至是欣慰的,这是因为身体有一种机制,让人在最危险最绝望的时刻保持最佳状态以迎接灾难的到来。爱会不会是这样一种自我安慰的机制造成的幻觉呢?
一般的亲密关系只是一点点肉体的抚慰而已,而爱却是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灵魂之间发生的有趣接触,他们相互触摸,相互揣摩,相互抚慰,相互喜爱,带着一点惊喜,一点默契,一点讶异,一点好奇。他们像天真烂漫的孩童,在一片碧绿的草地上追逐,打闹、嬉戏,玩得昏天黑地,乐不思蜀。
其实,爱只是一种灵魂的嬉戏而已,最终也不得不曲终人散,消失在浩瀚的宇宙之中。在时间和空间这两柄残忍无情的利剑面前,再美好的爱也会被砍杀得体无完肤、鲜血淋漓,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
爱是一种什么感觉
爱的感觉首先是自由,其次是本真,再次是温柔。
当爱情发生时,有一个奇特的矛盾出现在人的内心:人既感觉到心有所属,又感觉到一种飞扬的自由。这是多么矛盾的感觉。一方面,心好像被束缚住了,被束缚在一个人的身上,紧紧纠缠于一个灵魂之中;与此同时,心又是自由自在的,随心所欲的,因为它对于一个灵魂的关注是源于自身的愿望,是心甘情愿的,因此一方面被绳索所捆缚,另一方面却没有受到拘束的感觉。
当爱情发生时,人的本真从浓雾中显现出来。爱从来与作假无缘,而完全是它的对立面。虽然有时爱会使人对对象产生美好的幻觉和夸张,但是自身的感觉却是实在的,毫无夸张的成分。例如,一想到所爱之人,泪水就会自然涌流,这哪里有一丝一毫夸张的可能?那人心中所感觉到的美是实在的,那人心中所感觉到的爱也是实在的,是本真的自然流露。
当爱情发生时,心中有无限的温柔,那是一种柔软到极点的感觉。如果心原来是一座冰山,它会完全彻底地融化成水滴;如果心原来是一块铁,它会变成绕指之柔;如果心原来是一块石头,它也会变成粉末。原因仅仅在于爱的温柔。人会惊讶于自己的内心怎会有如此的热度和软度。
不幸的人生是从未遇到过爱情的人生;幸运的人生是遇到了爱情的人生;最幸运的人生是一直拥有爱情的人生,终身浸淫在爱河之中的人生。
如果你颤抖了,那就是爱
爱情从来都是抽象的,不是具体的;是精神的,不是肉体的。肉体的欲望及其满足可以引发爱情,但它本身却不是爱情。
人们常常把身体的欲望混同于爱情。例如冯唐在《爱情是什么》一诗中写道:就是你每次被他摸到手,全身会颤抖,而且会颤抖很久。写得很传神,几乎是一个量化指标—如果你颤抖了,那就是爱了;如果你没有颤抖,那就没有爱。
在大多数情况下,爱情和颤抖是联系在一起的,颤抖是作为爱的证据出现的。但是有没有例外?会不会有有爱却没有颤抖的情况?会不会有没有爱却颤抖的情况?前者如纯粹的精神之爱,后者如单纯的肉体欲望。既然有对某人产生单纯肉体欲望的可能性,那么就可以认为,爱情和肉体欲望还是两回事。它们有时交织在一起,有时却可以独立存在。
爱情归根结底还是发生在精神领域的事情,它主要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喜爱和相聚交流的渴望。爱情可能引发对对象的肉体欲望或者由对对象的肉体欲望引发,但是它毕竟跟肉体欲望不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人世间最美好的人际关系当然是相互发生了激情的浪漫之爱的关系,这样的关系从统计数字看是比例很低的,比较罕见的。有一种说法:爱从来都是单方面的。这种说法比较极端,对上述双方互爱的情况采取了忽略不计的态度,其实这种看法从统计上看并不是很离谱的。
如果爱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单方面发生的,那么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就处于以下三种状况之中:第一种,被一个人爱却不能爱人;第二种,爱一个人却不被人爱;第三种,既没人爱也没有爱上任何人。
在第一种状态中,一个人被另一个人爱上,却无法做出回应,有的因为种种现实中的阴差阳错;有的因为人际关系规范、社会地位、婚姻状态、性别、年龄、地域的阻隔;有的因为对对方无感。处于这一状态的人虽然可以享受他人之爱,但由于无法爱他人而烦恼,夹杂些微歉疚之感,无法尽情享用他人对自己的爱。
在第二种状态中,一个人爱上了另一个人,却无法得到他的回应,陷入单恋的痛苦之中。比起被爱而无法做出回应的人来说,处境更加可怜。高雅一些的说法是明珠暗投,明明怀揣无价之宝,却找不到那个识宝之人;粗俗一些的说法是扛着猪头找不到庙门,心里好不气闷。
第三种状态最是凄惨,既没有爱上什么人,也没有被什么人爱。也许纯粹因为不够幸运,所遇非人;也许是缺少爱的能力;也许是没有兴趣去爱或被爱。总之,处于这种状况的人,生活最为无味,心情最为黯淡,如行尸走肉一般。看似活着,但不见得真有活人的感觉。觉得生活得像一架机器,看似在做着什么事情,但是神经麻痹,全无感觉。
为何有人愿意陷入不对等关系?
不对等的情感会导致永远的失意、永远的折磨、永远的痛苦。然而,它使得生活有味道,使得生命的经验深刻,刻骨铭心,不会轻轻滑过,而且可以回到生命的本真状态—存在本身不就是痛苦的吗?
在一桩情感关系之间,双方在多数情况下处于一强一弱一多一少的对比之中,因为诸多因素的影响,全世界所有的双边关系都不会一模一样,哪怕只有一分半分的区别。而在强与弱、多与少的程度趋向平衡的关系中,关系比较平淡;在强弱多少趋向两端的关系中,关系比较激烈。最极端的关系是单恋的关系,都算不上一强一弱,而是一有一无。越是趋向两端,关系越痛苦,越折磨人。
有些人愿意自己的生活平淡如水,不愿意大起大落、大风大浪;而另一些人却宁愿生活大苦大甜大悲大喜,不愿平平淡淡没有味道。陷入不对等的情感关系就是这样的。为什么人宁愿陷入这种不对等的情感关系呢?为什么要自讨苦吃呢?
首先,痛苦与折磨使得生命的体验更深刻,别人的生活像小溪流水波澜不惊,而他的生活却像汹涌的大海,起伏不安,惊涛骇浪,每一分每一秒都像一道道的划痕,铭刻在心中,有时眼在流泪,有时心在流血。别人的生活悄然流逝,而他的生活却由于痛苦而沉重不堪。
其次,生命的本真状态就是痛苦的。当人陷入痛苦之中,他的状态更接近生命的这一本真状态。痛苦使人深深意识到存在,而平和却使人忽略存在、忘记存在。无论人是否意识到,存在本来就是痛苦无比的,短促得残忍,稍纵即逝。当人陷入痛苦的泥沼不可自拔,当人在痛苦的折磨中苦苦挣扎,存在像电光火石一样在心中显现。
我理解为什么有人愿意陷入这种不对等的情感关系,愿意让生命在痛苦中度过。
心里有爱,就被弄得半死不活
想来想去,爱还是人一生最可宝贵的经验。爱的激情、纯粹、强烈和缠绵,是所有其他经历所不可比拟的。爱并不是生活中唯一重要的经历,但它肯定是最美好的一种经历。
当人陷入爱之中时,最明显的感觉是情绪不再沉沦于平庸和黯淡。人会比平时更加兴致勃勃,眼耳鼻舌身的感觉也比平时更加敏锐,甚至接近病态敏感的程度。对方的一颦一笑,只言片语,一举一动,似乎都有猜不透的深意,为人带来强烈的痛苦或喜悦。
又苦又甜的陷阱
如果爱仅仅是一种甜蜜的感觉,它还不会那么吸引人。由于爱往往夹杂着痛苦和折磨,它才格外有趣。不必提及那种关于激情之爱都是单方面发生的说法,仅仅双方在爱的程度上的差异,就能制造出无穷无尽的痛苦。所以爱常常变成一种令人又想经历又害怕陷入的经历—想经历它的惊心动魄,又害怕它令人失魂落魄。然而,爱的发生岂容人从容选择?它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陷阱,所以对爱上某人的经典描述才是“坠入情网”(falling in love),情网不就是一个陷阱吗?
尽管坠入情网既会令人惊喜莫名,又会令人痛不欲生,人们还是前仆后继地临渊一跳,万劫不复。宁愿过苦乐参半的生活,不愿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宁愿大喜大悲,波澜起伏,不愿不甜不苦,波澜不惊。这难道就是弗洛伊德所谓“死的本能”?
偶然看到海涅的一句话:“谁有一颗心,心里有爱,就被弄得半死不活。”不禁心中莞尔。诗人就是诗人,这一表达多么贴切,多么俏皮,多么充满诗意。凡是经历过爱情的人都会共鸣:爱情真是一件太愉快的事。它虽然很苦,但苦中有甜。人一旦爱了,就会陷入这又苦又甜的陷阱之中,无法自拔。
谁要是爱了,就仿佛得到了美酒佳肴。而且这美餐是无限供应的,天天供应,永远供应。你永远不会失去,只要你愿意享用。谁要是爱了,也就意味着无穷无尽的折磨,直至被弄得半死不活。心中的爱恋没着没落,对方的态度就是永远的折磨:他爱我?他不爱我?他有点儿爱我?他一点儿也不爱我?试想成天被这样的念头缠绕,当然会被弄得半死不活。
但其实,爱情是自身圆满的,无论它有没有得到回应,哪怕是完全的单恋,它也是自身圆满的源头活水,会自动涌流,不会断绝。而且那感觉是美好的,毫不夸张地说,是人生最美好的感觉。爱就是美,美就是爱。如果一天没有在心中感受到爱和美,这一天就是虚度。虽然人被爱折磨得半死不活,但他还是快乐的,比没有爱的生活要快乐许多。而这件事本身就证明了爱原本就是自身圆满的。
当然,互爱是更加美好的事情,但是单恋也是自身圆满的。即使如海涅所言,人被折磨得半死不活,但还是感觉到心中的爱,感觉到那爱的美好和纯粹。
伤害的可能内在于爱
生老病死,人生以苦为主。人生就是苦中取乐,寻寻觅觅,在有生之年找到一点儿快乐,是我们唯一能做的。
人生最大的快乐就是爱,无论是被爱还是去爱。但是,就连这一点可怜的快乐中也蕴含着痛苦,失去爱的痛苦,分离的痛苦,永别的痛苦。
很赞成一个论断:伤害的可能内在于爱。因为爱就是把原本的路人、陌生人变成熟人、朋友、爱人、亲人,将两人之间的关系从冷漠的关系变成亲密关系。而一旦与某人建立了亲密关系,伤害和痛苦就会如影随形,不期而至。
痛苦来自你爱他他不爱你。你这里愁肠千结,肝肠寸断,他那里无动于衷,冷漠无感,你的心里苦不堪言。
痛苦来自你爱他多他爱你少。你爱他是十,他爱你是一,心里会觉得被忽视、被轻慢,会觉得自己魅力缺缺,深受自惭形秽之苦。
令人加倍气苦的是,这种关系并不是零和游戏—你乐他就苦,你苦他就乐,反过来的情形依旧是苦:痛苦来自他爱你你不爱他。他那里心如烈火,状若疯魔,你却心如止水,波澜不惊,感觉到的只有歉疚,没有快乐。
爱的内在痛苦还来自分离,无论是活着时候的分手,还是死亡带来的永别,都会在人心上留下深深划痕,永久创伤。所以有人会后悔: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如果当初不爱,就不会受伤,不会痛苦;如果当初不建立亲密关系,就不会受伤,不会痛苦。在陌生人之间,分与合无人心动,无人受伤,全无感觉,全无痛苦。如此观之,更好的选择是不是一开始就不去爱呢?
人生苦短,当纵情去爱
人生苦短,当纵情去爱。想爱谁爱谁,想爱几个人就爱几个人。爱别人,受益者不是对方,首先是自己。
当一桩爱情发生时,没有什么可惭愧的。首先是因为它的无辜,身不由己;其次是因为它的美好,它是人间少见的美好纯粹之事;再次是因为它的低频,发生概率不高。
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因素太多,无法像分析一种物质的化学成分那样,条分缕析,清晰明白,有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有身体因素心灵因素,有生理因素心理因素,有表面因素内在因素。所以人们有时会一言以蔽之:缘分。缘分一词其实就是无法分析无法解释的另一说法。缘分天注定。
爱情是人世间最美的花朵,是心灵之花。人们在世间能够经历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当中,多有利益交换卑下猥琐者,唯有爱情是一种最为纯粹的情愫,无论是钟情还是陶醉还是痴迷,都是人心中能够发生的最为正面的最为快乐的感觉。世间尚无其他人类感觉可与之媲美。
爱情又因其罕见而弥足珍贵。人对人的激情之爱因为需要太多的机缘巧合、太多的未明因素才会发生,并且常常稍纵即逝,所以成为古今中外文学艺术最最钟情的永恒主题,愈是如此,愈显神奇,仿佛天上才有,地上所无。
正因前述种种,人一旦遭遇爱情,应当全无愧色,不用为它感到惭愧,而应为它感到自豪、愉悦,尽情享用。
然而,完全没有爱的人生,虽然回避了痛苦,但却同时丧失了快乐,回到了生命的原初状态,那就是以麻木无感为基调的状态,是一种接近无机物的状态,也就是一种非生命的状态,如沙石泥土的状态,那是一种近死的状态,而不是生存的状态啊。
所以,结论应当是:即使伤害的可能内在于爱,痛苦和心碎不可避免,还是应当毅然决然地投身于爱。人生本不就是一场苦中作乐的游戏吗?
性的问题是一块试金石
对于真正通透之人来说,没有一个问题是不可讨论的。无论是性还是政治,无论是生死还是宗教,所有问题都可以直视。
与几位学医出身的性学家聊天,感觉到他们都是真正的通透之人。被动肛交男性为什么会有快感;女性潮吹现象是什么机理;单凭意念达到高潮如何成为可能;什么是最佳快感频率;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性的问题被太多的科学探讨之外的因素纠缠—文化的因素,习俗的因素,道德的因素,甚至是政治的因素(同性恋问题的处置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全都变成了政治问题),原本可以用单纯的科学眼光直视的问题遂成为敏感问题,不可直视,不可探讨,不可言说。
其实,直视了,探讨了,言说了,才发现,没什么大不了的。一切都可以搞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没什么可羞愧的,没什么可回避的,没什么不可以言说的。完全可以像言说动物一样言说性,像言说植物一样言说性,像言说无机物一样言说性,像言说世间万物一样言说性。
灵魂的澄澈一定包含着可以直面所有问题的勇气和力量,想知道自己是不是通透之人,性的问题就是一块试金石。
上瘾是好事坏事?
一般来说,上瘾状态是不好的,所谓上瘾就是失控,人在自己的某种欲望面前丧失了意志,失去了控制。最典型的上瘾状态是毒瘾、烟瘾、酒瘾,不太典型的是性瘾,以及大量痴迷状态,甚至包括像集邮这样的特殊爱好也可以被称为上瘾。
但是有两个例外的上瘾状态是好的,一个是对美上瘾,一个是对爱上瘾。这两种状态不仅不是坏事,反而是好事,不仅不是痛苦,反而是快乐。
对美的上瘾造就艺术品和艺术家。如果没有上瘾,如果不是酷爱,如果没有沉迷,如果没有比常人更强烈的感觉,就不会有艺术品产生。常人对美的享用的上瘾,带来的也全都是正面价值,是快乐的感觉,而不会有吸毒上瘾带来的身心伤害。
对爱的上瘾成就美好的人际关系。爱是激情四射的情愫,爱是沉迷和陶醉,比起日常生活的琐碎平淡和一般人际关系的沉闷无聊,它给人带来的快乐是无与伦比的。吸毒尽管也能带来快乐感觉,但是在获得快感的同时戕害身心,对爱的上瘾却没有这样的副作用。
性瘾的情况比较特殊,介于“好瘾”和“坏瘾”之间。关于纵欲伤身的说法十分流行,传说中不少皇帝的早夭与纵欲有关,还有流传甚广的关于“药渣子”的典故。然而,性学家对于性交或性快感频率的观点却是“越多越好”。有一天,学医出身的性学家阮芳赋先生来我家聊天,我问了他这个问题,他就是这么回答的。性学研究已经证明性快感的正面功能(益寿延年,减肥瘦身,强身健脑),但是,即使有这么多的正面功能,是否就是越多越好呢?原来,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于:性快感有天然的限度,不像毒瘾、烟瘾、酒瘾那样可以无限制地摄入身体,以致超越保持身心健康的界限。说白了,性快感只要还能获得,就没有超越身心健康的界限,那些“坏瘾”却是已经超越了界限还不自知还强加给身体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性瘾也许还算不上真正的瘾,因为它还在可控范围(身体自然带有这个界限)之内。既然可能连“瘾”都算不上,就更不可能成为“坏瘾”了,即使强行纳入“瘾”的范畴,也只能算是一种像对美和爱上瘾那样的“好瘾”了。
由此可见,我们对于上瘾这件事不可一概而论,而应当是区别看待的。
当人类进入虚拟性爱时代
人类进入虚拟性爱时代后,似乎有了更多的自由。
双方可以按照自己喜欢或对方喜欢的样子随意虚拟,超脱了真实肉身的种种不如意处。由于人的快感是发生在脑神经之中的,因此早有这样的说法:人的性器官不是生殖器,而是大脑。当快感真的仅仅发生在虚拟状态,发生在大脑之中,它与肉体交媾的快感还有区别吗?如果二者已经没有区别,肉体的交媾还有必要吗?人类真的可以考虑由机器人取代真人,由虚拟快感取代肉体快感了吗?
细想,机器人无法取代的,虚拟快感无法取代的,唯有与一个真人的灵魂交流了;比虚拟状态下取得的快感更加美好的,唯有两个灵魂的交媾了。我对人是否会爱上机器人的说法始终持否定看法,因为人工智能的学习能力再强,也只是一种学习能力,只能是在已有的想法和做法上模仿得最好,没有办法原创。而灵魂的最美好之处在于它具有原创的想法和做法。机器人也许能够把讨嫌的一面全部删去,只留下了讨喜的一面,但是灵魂的追逐恰恰是因为有甜又有苦,有迎又有拒,才真正吸引人,来者不拒的甜蜜只会令人厌倦,就像太甜的味道会让人感觉齁人。
我们正在以好奇和期待的态度迈进虚拟性爱的时代。我想象,在这个时代,肉体的欢乐将很容易得到,将很容易获得无穷无尽的供给。但是我们还会去做灵魂追逐的游戏,去与另一个灵魂做精神的交流和交媾,因为那才是人生中最有趣的游戏,最美好的游戏。
世界上有没有冷静的爱情?
爱不一定全是狂热的,也可以是冷静的。冷静来自对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没有幻想,没有虚饰,没有夸张的成分。冷静也来自对生命的宏观视角,而爱又是那么微观的事情。
在多数情况下,当爱情发生时,人是狂热的、不理智的、寻死觅活的。在爱情发生时,爱者的情绪是高亢的、混乱的;被爱者的形象是戴着光环的、夸张的,平庸和琐碎的特征被有意无意地隐去,剩下的只有美好与诗意。所有的小说和诗歌里描述的都是这种爱情。这种情形戏剧性太强,小说家和诗人不能不受到强烈诱惑,因此爱情成为文学艺术永恒的主题。
在少数情况下,爱情也可以是冷静的、理智的、白描写真的。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现实中无法实现的爱情:暗恋、单恋、柏拉图式的爱情。爱者和被爱者有空间的距离,所以人可以冷静下来,冷眼旁观。对象可以自由呈现其本来的面目,完全没有光环,没有夸张的成分。因为双方没有实际结合的可能,没有必要挑自己好的一面给对方看,可以实话实说,可以假装成没有特殊关系的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剩下来的只是本真的感观,是灵魂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裸裎相见。
冷静的爱情的另一个来源是对生命的宏观视角。每一桩爱情,即使是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也只是发生在微不足道的个人之间。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鸟瞰,既不会惊天地,也不会泣鬼神,只是波涛汹涌的大海中的一朵浪花而已,只是浩瀚湖面的一点涟漪而已,只是万里长空中的一缕云彩而已。人要是能够这样来看爱情,怎会不冷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