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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魏国崛起(2)

有的人一听到囤积居奇便自然想到——奸商,法办他!但是且慢,商人不偷不抢,买进卖出,违反了哪条法律呢?所谓法办,其实往往是违法办,是对契约精神的践踏,为着看似正义的目的而采用了不正义的手段。作为法家的先驱,李悝没有使用这种粗暴的方式,他决心在法治的框架下解决粮价问题,为此又提出了平衡物价的“平籴(dí)法”。

粮食丰收的时候,政府出钱从农民手里收购余粮;粮食歉收的时候,政府平价卖出余粮,以免出现粮价因收成问题而大起大落,同时使得想投机倒把的商人无利可图。政府在这里完全是通过市场手段来调节市场,对于巩固小农经济、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护法律的权威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后两千多年,历朝历代都广泛延用这种平籴法,只不过名字有所区别。

魏斯通过卜商吸引人才,通过李悝发展经济,但是从军事上讲,魏氏还不够强大。秦国仍然在威胁魏氏的安全,双方摩擦不断,时有大规模战事发生。齐、楚两国也趁火打劫,一有机会便派兵侵略魏氏。

公元前419年,魏氏开始修建少梁城(今陕西省韩城),用以防御秦国进攻。城未建好,秦军就攻了过来,工程被迫停工。战争持续了近两年,直到公元前417年,魏氏才将少梁城建好。秦国针锋相对,在少梁城南修建了繁城,北面修建了籍姑城。

为了一劳永逸地解除秦国的威胁,公元前413年,魏斯主动出击秦国,在郑地(今陕西省华县)大败秦军。齐国马上派兵乘虚而入,毁黄城(今河南省内黄),围阳狐(今山东省阳谷)。楚国则北伐至上洛(今陕西省洛南)。魏斯不得不回师相救,对秦作战取得的胜利被齐、楚两国的入侵抵消,魏氏反而陷入腹背受敌的困境。

魏斯深深地感到,富国强兵,光富国不行,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生存下去,还得强兵啊!

战神吴起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名叫吴起的人出现在他面前。

吴起是卫国人。据《史记》记载,吴起年少的时候,家境还不错。他如果安于现状,也许可以在乡下当一辈子养尊处优的土财主,过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但是战国乱世给了他一颗不安分的心,他开始负剑走天涯,游历各国,企图混个一官半职,出人头地。

现实是残酷的,数年之后,千金散尽的吴起拖着疲惫的身躯又回到了卫国。同村的人对这位好高骛远的青年充满了幸灾乐祸和不屑,在他们看来,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跑到国外去乱闯,无疑是一种自不量力的行为——这下好了,把祖上积累的一点家业全挥霍掉,连吃饭都有难了吧!

某一天,有人故意逗吴起:“哎,吴起,把你的剑卖给我吧,你都快饿死了,还要那破玩意儿干啥?”

吴起勃然变色:“你再说一次!”

“哟,叫花子还挺神气嘛!”

话音刚落,血光飞溅,那人的人头滚落地面,眼睛还瞪得大大的。他至死都不明白,开一句小小的玩笑,值得吴起大动杀机么?

周围的人吓坏了,因为他们平时都嘲笑过吴起。等他们意识到情况不妙的时候,杀戮已经开始。只见吴起挥舞着带血的宝剑,像一头豹子般冲到人群中,所到之处,惨叫连连,不大一会儿工夫,地上已经躺了三十多具尸体。

士可杀,不可辱,尤其是当他腰里别着一把宝剑的时候。

当天夜里,吴起收拾了几件衣服,将家里仅剩的一点钱装在包袱里,悄然离开。吴起的老母亲已经七十多岁,拄着拐杖到村口送他。他在母亲面前捋起袖子,在自己手臂上狠狠咬了一口,发誓说:“如果不能当上卿相,我就不回卫国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他也不想想,就算他运气再好,当上卿相也至少要个十几二十年,那时候再回卫国,老母亲还在世吗?何况他的运气一直不怎么好。

此去不是生离,而是死别!

但是吴起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多年来的挫败以及由此带来的耻辱,在他心里燃起了一通熊熊的烈火。他要成功,他要成名,他要让这个世界在他面前颤抖!

带着这样的目的,吴起来到了鲁国,投奔到了曾申门下。

前面说过,曾申是卜商的弟子,李悝的老师。

曾申的父亲则是卜商的同门师兄,大名鼎鼎的曾参,被后人尊称为曾子。

冥冥之中,吴起已经和魏斯发生某种联系。但此时的他,并没有想到顺着曾申这条线去投奔魏斯,而是希望在鲁国找到自己的市场。

不久之后,卫国传来了消息,吴起的母亲去世了。曾申闻知,马上给吴起放假,还给了一笔盘缠,让他回去奔丧。吴起却拒绝了曾申的好意——臂上的齿印还在呢,他怎么能够忘记自己的誓言?曾申发火了,要知道儒家极其讲究孝道,他的父亲曾参还写过一本《孝经》,是天下闻名的大孝子,对于吴起这种不孝的行为,曾申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就算是有一千种理由,你也必须回去为你母亲送葬!”曾申对吴起说。

“不行。我发过誓,不功成名就,决不回卫国。我不能违背自己的誓言。”

这段短暂的师徒之谊就此结束。

吴起说一不二,绝非托辞,而应该是偏执的性格使然。据《韩非子》记载:吴起还在卫国的时候,有天拿回来一条腰带,要他老婆照着织一条。腰带织成后,吴起问老婆:“我要你织一条一模一样的,为什么你织得这么漂亮?”他老婆说:“我用的原料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因为是你要用的,所以特别花了心思才织成这个样子。你系起来给我看看,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再改。”满以为吴起会感动,没想到吴起冷冷地说了一句:“谁叫你自作主张,不按我的要求做?”接着就命她收拾衣服回娘家去——这都什么人啊?他岳父前来求情,吴起说:“我从来都是说一不二,不开玩笑的。”硬是将那女人给休了。

如果那女人知道她的继任者的命运,绝对不会因为被休而哭泣,反而应该感到庆幸。

吴起在鲁国又娶了一个齐国女人为妻。

公元前412年,齐国进攻鲁国,连拔两城。有人向鲁元公推荐吴起,说他善于用兵,可为大将。鲁元公听说吴起的老婆是齐国人,不免犹豫,害怕吴起胳膊向外拐。吴起听说之后,回家就将老婆杀了,提着头去见鲁元公,以表忠心。这就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杀妻求将”。

吴起为所有急功近利而不择手段的人树立了一个典范。

吴起确实无耻,但备不住吴起用兵如神。鲁元公拜吴起为将,命他带兵进攻齐军,结果吴起“大破之”,很快收复了失地,打得齐国人讨饶,主动要求谈判。

鲁元公十分高兴,想重用吴起。有人对鲁元公说:“吴起这个人,多疑而残忍,为了博取功名,连自己的老婆都能杀,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一句话断绝了吴起在鲁国的仕途。

正在吴起心灰意懒的时候,李悝变法的消息传到了鲁国。鲁国的遗老遗少们对此嗤之以鼻,多以为魏氏这是离经叛道,必致大乱。吴起却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片光明。

走吧,反正鲁国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吴起终于离开鲁国,来到了热火朝天的安邑,通过翟璜的引见,见到了魏斯。

魏斯对吴起没有太多了解,但他知道吴起曾经是曾申的学生,和李悝算是同门。于是问李悝:“你对吴起这个人有没有了解?”

李悝说:“我对他早有耳闻,是个贪财好色之徒。但是如果让他带兵打仗,只怕连司马穰苴也比不上他。”

司马穰苴就是田穰苴,是春秋末年齐国著名的兵法家。拿司马穰苴作对比,等于告诉魏斯,吴起是当世第一兵法家。

魏斯听了大喜:“那我就用他为将。”这位勇于变革的英主,深受卜商经世致用思想的影响,决不拘泥于以德取才的旧观念。这倒不是说他不爱德,安邑城中的有德之士已经够多了,卜商、田子方、段干木都是德才兼备的博学鸿儒。现在他需要的是能征善战的将军,是能够将秦国人赶回西方、让齐国和楚国不敢轻举妄动的军事家,至于这个人的品行如何,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换而言之,当他需要一条狗的时候,他只管这条狗会不会看家防贼,才不理会它是白狗还是黑狗,是黑背还是哈士奇。

如果说,李悝是让秦国有所忌惮的人,那么现在,让秦国颤抖的人粉墨登场了。

吴起的军事主张,集中体现在《吴子兵法》里。简明扼要地说——

第一,吴起主张把政治和军事结合起来,对内修明文德,对外积极备战,两者必须并重,不可偏废。换而言之,他认为军事强大的基础是政通人和。

第二,在治军方面,他也强调政治优先,用道、义、礼、仁等儒家思想教育将士为统治者卖命。

第三,他主张兵不在多而在于精,要建立一支“居则有礼,动则有威,进不可挡,退不可追”的精锐部队。为此,必须要选募良材,加强训练,重用勇士,赏罚分明。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吴起上任后,立马对魏军进行改革,建立了所谓的“武卒”制度。

武卒即职业军人。春秋时期,职业军人基本由士以上的贵族阶层充任;平民和奴隶则充当义务兵,平时从事生产,打仗的时候则自备武器跟在贵族的战车后面作战。

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土地制度改革,各国纷纷由封建社会向专制社会进化,原来的贵族特权被打破,平民通往权贵的道路被打开。吴起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变化,他的武卒制度实际上就是军队的科举制——不分贵贱,不问出身,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战士。

入选武卒的基本条件堪称苛刻,据《荀子》记载,武卒必须能够披三属之甲(三层铁片编缀而成的铠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支,荷戈带剑,背三天的口粮,用半天时间奔跑百里,而且立即投入战斗。

一旦入选武卒,待遇相当优厚——免除全家的徭役和田宅租税。可谓一人卖命,全家轻松。吴起以这种方式迅速组建了一支战斗力超强的精锐部队。

魏军士兵很快发现,这位新来的将军除了敢作敢为,还有一点与其他将领截然不同。他从来不回家睡觉(估计没人敢做他老婆),吃住都在军营,下到最基层,和地位最低下的士兵同甘共苦。士兵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士兵席地而卧,他就绝不铺席子;行军打仗的时候,他不乘车骑马,而是和士兵一起步行,还背着自己的口粮和被子。

有一次,吴起发现一名士兵背上生了脓疮。这种病可大可小,如果不治的话,很可能致命;但是治的话,以当时的医疗知识,只能请人用嘴把脓吸出来。可是谁愿意做这样的事呢,连随军的医士都不愿意。吴起二话没说,掀起那名士兵的衣服,亲自替他把脓吸了出来。

数年之后,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一次,这次被吴起救治的士兵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小伙子。他的母亲在家里听到消息,号啕大哭。邻居觉得很奇怪:“你儿子不过是个普通士兵,有幸得到将军亲自为他吮吸脓疮,你高兴还来不及,哭个啥?”老太太一边哭一边说:“当年他父亲就是因为将军为其吮脓,打仗的时候奋不顾身,战死疆场。现在将军又为这个傻小子吮脓,我不知道他会死在哪里啊!”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公元前409年,魏斯派吴起率领大军进攻秦国。经过吴起整训的魏军锐不可当,势如破竹,先后攻取了秦国的临晋、元里、洛阴、邰阳等五城,并于第二年将秦国的河西地区(今天的陕西省华阴以北,黄龙以南,洛河以东,黄河以西)全部占领。秦军赶紧退守洛水,沿洛水一带紧急构筑防御工事,并且修筑重泉城(今陕西省蒲城)以加强防守。长期以来让魏氏如鲠在喉的秦国威胁,被吴起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一扫而空。

魏斯于是设立河西郡,任命吴起为郡守。对于魏氏政权来说,这一战的意义重大,河西大片肥沃土地的并入,使得魏氏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具有了广阔的战略纵深,原来那种四面进风、八方受雨的窘境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这一战还带来另外一个后果:秦国受到战败的刺激,深感变革的必要性,于公元前408年火速推行了“初租禾”制度,也就是按照田地的面积征收粮食税。这一改革,相比于东方各国来说已经严重滞后(鲁国推行类似的“初税亩”是一百八十六年前),却悄然拉开了秦国变法运动的序幕。

拿下河西之后,魏斯紧接着发动了对中山的大规模进攻。

魏氏的领地和中山其实不搭界,中间还隔着赵氏的地盘。当时晋国名义上还是一个国家,魏斯以晋国亚卿的身份征讨中山,要求赵氏让魏军通过,也在情理之中。

此时赵氏宗主名叫赵籍。

前面提到,赵无恤攻取代地后,将长兄伯鲁的儿子赵周封为代君,以回报伯鲁让位之情。三家分晋后,赵氏政权得到巩固,无恤不肯立自己的儿子为储君,坚持要把家业传给赵周。但是赵周福薄,竟然先无恤而去。无恤真是厚道,又立了赵周的儿子赵浣为太子。公元前424年,赵无恤去世,赵浣即位,将赵氏居城从晋阳迁到中牟(今河南省鹤壁)。公元前408年,赵浣去世,其子赵籍即位。

当魏斯的使者来到中牟请求借道的时候,赵籍一开始不想答应。大臣赵利劝他:“让他们过去呗!他们要是攻而不克,等于削弱自己的力量,对我们赵氏有利;要是攻克了,中间也还隔着我们赵氏,肯定不能长久占领。无论如何,用兵的是他们,得利的是我们,何不做个顺水人情?”

赵籍听从了赵利的建议,允许魏军过境。

乐羊的隐忍

统率魏军进攻中山的乐羊,原本是翟璜的门客,受翟璜保荐担任这次行动的总指挥。

这个安排在魏氏家臣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因为乐羊的儿子乐舒,一直在中山为官,而且曾在战斗中杀死翟璜的儿子翟靖。

于公于私,翟璜似乎都没有理由推荐乐羊来当此重任。魏斯也很不理解,当他问到翟璜的时候,翟璜轻轻地叹了一声,说道:“吴起能够杀妻求将,乐羊难道会公私不分?”

魏斯听明白了,翟璜话里还有一句潜台词:我翟璜难道会因为私人恩怨而放弃人才吗?他没有再犹豫,马上宣乐羊进宫,将讨伐中山的任务交给了乐羊。

魏军分兵三路:乐羊率主力借道赵氏,直奔中山的首都灵寿(今河北省灵寿);太子魏击坐镇后方,随时准备增援乐羊;吴起则从河西发兵,协助乐羊进军。

中山王被魏军的来势汹汹吓坏了,坚守灵寿不出。

乐羊也不着急,指挥部队将灵寿围得水泄不通,一待就是两年。

两年中,安邑城内议论纷纷,不少人给魏斯写举报信,说乐羊里通中山,根本就不想打仗,故意在那里耗费时间;还有人善意地提醒魏斯,要防备乐羊倒戈一击。魏斯总是微微一笑,不作任何答复。他的用人之道很简单,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把事情交给乐羊去办,就不能疑神疑鬼,见风就是雨。

另外还有一点,他对翟璜的眼光有信心。李悝、吴起不都是翟璜引荐的人才吗?

时间一长,中山王也急了。他派人给乐羊送去一封信,警告乐羊:“如果再不退兵,就把你儿子杀了。”乐羊若无其事地对使者说:“我这个儿子从小就不听我的话,什么事情都跟我对着干,我早就不认他了,你们想杀就杀吧!”

中山王咬咬牙,果然杀了乐舒,还将他剁成肉酱,做了一锅肉汤,让人送到乐羊那里。

你不是不在乎吗?那好,就让我们来看看你究竟有多铁石心肠,多不在乎!

乐羊见到那锅还冒着热气的汤,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悲伤。但他很快掩饰过去,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当着使者和众将的面一口喝下去,然后将勺子重重地摔到地上,大声说:“是时候了,全军进攻!”

这一天日落时分,灵寿城宣告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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