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当代诗人
1.概述
中国诗的影响与新诗运动同步在1922年达到了高峰,以后也同步逐渐趋于消退。从那时起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保守的艾略特——新批评派占统治地位,对中国诗歌的兴趣保持在少数几个诗人身上。到了50年代末,“垮掉的一代”的风暴,连同其他反学院派诗歌运动席卷美国诗坛,“中国热”才再次潮涌。
与第一次浪潮的不同在于,它并未轰动一时,却持续得较久。今天,四十多年过去了,仍未出现衰退的迹象。
使我的研究更困难,或者说更有意思的是:目前对中国诗歌的认识早已不像1910年那样有限了。那时庞德或韦利的一个薄薄的译本就可以引起轰动,成为尽人皆知的话题,也使我们的“影响研究”有根有据。经过几代学者的努力,中国诗歌译本相当多,被英美学者解释得更完备。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美国诗人各选一位中国古人为师:白居易,元稹,林和靖,王维,寒山,苏轼,分别有崇拜者。
今日美国诗更加多样化,第二次浪潮自然也比第一次更为多姿多彩。
与新诗运动时期相似的是,当代美国诗接受中国影响最多的是反学院诸派——黑山派,垮掉派,嬉皮士运动中出现的禅道诗派,新超现实主义诗派,而学院派则更倾向于接受欧洲传统。中国影响与“美国性”持久一世纪的结合,证明它是美国现代诗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是美国文化中与欧洲传统相对的制衡因素。
在这样短的篇幅之内,对今日美国诗歌所受的中国影响作一概括,几乎是不可能的。当今美国诗歌的多样化,也导致我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复杂化了,而且永远不可能“完整”,这个名单还在不断扩大。
理查德·威伯的抱怨——“对我来说,分辨出极富魅力的简洁和拙劣的简单间的区别真是太难了。”中国古典诗,至少是在它的优秀诗作中,简单只是表面的现象,只是第一眼的印象。“只有重读,”康拉德·艾肯说,“才能理解中国诗人如此绝妙的选择。”
也只有当回头看去,才能懂得在简单的伪装之下,美国诗人对中国诗歌感兴趣,其文化政治动力何在。在后工业社会中,“清静无为”携带着抗议。这正是中国诗第二次浪潮能在几乎30年后,仍旧处于高峰的重要前提。所以,只要这个社会对人类异化的危险继续存在,中国诗歌将依旧提供灵感。
中国诗歌第一次被美国当代诗歌接受时,只是一个反文化遥远的样板,而现在扮演的却是更为复杂的角色。禅和道的思想已得到更加多样化的解释而中国诗的语言方式、风格方式,继续成为美国诗人寻找自己声音的指路牌。如此看来,中国热的浪潮在最近的将来还不会出现衰退。
对中国影响的研究并非可有可无:它是理解美国现代诗歌的一个关键点。
2.英加尔斯(Jeremy Ingalls,1911-2000)
杰雷米·英加尔斯是三四十年代诗人中不多见的坚持中国诗风的诗人。她出身于新英格兰商贸世族,家藏大量关于中国的书籍和中国文物,因此从小受到中国文化熏陶。高中时开始研读中国经典之英译,然后研读了两年古汉语。
1936年得到南京政府奖学金让她到中国来学习中国文学,抗战爆发使她不得不中断学习。1944-1947年在芝加哥大学师事陈梦家先生学习中国文化。50年代任洛克菲勒学院文学系主任,后任美国语言学会亚洲部主席。
英加尔斯有许多诗篇以中国为题材,在1941年出版的诗集《玄学之剑》(The Metaphysical Sword)中,有几首出色的作品:《致杜甫的一封信》(A Message to Tu Fu),《致知识分子》(For the Intellectuals),以及以屈原生平为题材的《公元前200年,公元2000年等等》(200B.C.,2000A.D.,etc.)。
1945年英加尔斯出版其毕生力作叙事长诗《塔尔》(Tahl),其中的主人公塔尔是个美国知识分子,从小对中国感兴趣,他在西班牙作战,又志愿到中国参加抗日战争。全诗耽于玄思,诗人关心的是,中国文化传统在本世纪急剧的政治变化中能否存活。
在1982年与笔者的通信中,这位年事已高的老诗人,对《塔尔》这首大量描写中国文明与现状的长诗之被人忘却很为恼怒。她认为此诗在左翼和右翼批评家那里都没得到好评,实际上他们无法理解这部合东西文明的努力。
笔者读了这部长诗,觉得确是不可多得,但就语言不容易读懂形式而言,恐怕不容易读懂。相比之下,英加尔斯一些写中国的短诗,例如本书下文中将引用的写孟浩然的诗,优美动人,悲怆但含蓄,很得中国诗之神髓。
3.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1883-1963)
美国五六十年代诗坛领袖威廉·卡洛斯·威廉斯所受的中国影响值得研究,他和庞德两人是对当代美国诗歌影响最大的人物,也是本书将讨论的重点。威廉斯本是新诗运动中涌现出来的重要诗人之一。他诗中的中国影响,早期隐而不显,到晚期才渐露痕迹。
威廉斯坚持美国诗必须是植根美国本土,因此他一向拒绝承认他受任何一个人或任何一种异国诗歌的影响。我们分析他的作品时很难引证他本人的声明。威廉斯曾经否认受到过庞德影响,结果许多研究者却证明了庞德影响在他的作品中明显可见,同样,在威廉斯所受中国影响这个问题上,也要让作品说话。
威廉斯1917年出版的第一本诗集《致需要这本诗的人》(Al Que Quiere)是意象派诗路,缺乏个人风格。1922年他的第二本集子《酸葡萄》(Sour Grapes)出版,已经摆脱了不成熟的痕迹,而译者认为是中国诗的功劳:“此集中的诗大部分摆脱了先前那种粗糙的苦味,而有了庞德所译中国诗那种清朗(serenity) ——这种风格,庞德以及其他诗人都在自觉地使用,而且用得很成功。”
庞德这个敏锐的观察家,很早就注意到威廉斯的独特诗风,在给威廉斯的信中他说:“你能够……把环境置于你个人之外,而且使之保持精巧的客观性。” 庞德用同样的语言描述中国诗的特点。庞德坚持认为威廉斯的“客体主义”是他的“表意文字法”(Ideogramic Method)的最佳体现。1936年庞德出版“表意文字系列”丛书,第三本预定为威廉斯的《美国本色》(In the American Grain)。只因书商破产,计划中断。
威廉斯自己直到晚年才透露出他对中国诗的热情。1957年,他为雷克斯洛思所译《中国诗一百首》写了一篇热情洋溢的序言,称之为“我有幸能读到的用美国本土语言(American idiom)写的最精彩的诗集之一”。(重点号是本书作者加的。)
谈到杜甫的简朴轻巧时,他说:
与这种简朴比较起来,西方诗总是着力过多。你不能说其中少艺术,因为我们都被这些迷住了。你瞧,好像只是几行脆薄的诗,却是不可摧毁的。……在英国诗和美国诗中找不到可以一比的自在无羁的作品,在法国诗和西班牙诗中,就我所知,也没有。
在他临终前不久,60年代文坛最重要刊物《新方向》(New Directions)刊登了他与戴维·拉菲尔·王(David Rafael Wang)合译的中国译选《桂树》(The Cassia Tree)。在按语中王也指出这些诗是“用美国本土语言进行的再创造”。
本书下文讨论中国诗翻译时,会讨论《桂树》这辑译诗中,威廉斯向他的老友兼宿敌庞德悄悄地致意。
威廉斯认为中国诗适合于写成美国本土语言,也就是说,中国诗适合于他毕生为之奋斗的“美国化”(非欧洲化)诗学原则。这将是本书讨论的中心论题。
4.雷克斯洛思(Kenneth Rexroth,1905-1982)
肯尼思·雷克斯洛思是美国现代诗一个重要的领袖人物。不少论者认为,他和威廉斯是五六十年代美国诗的东西岸两位“教父”。少年时在芝加哥学画曾与闻一多同学,投入“芝加哥文艺复兴”诗歌运动。定居加利福尼亚后,又成为50年代“旧金山文艺复兴”的发起人,号称“垮掉一代之父”。60年代后期起隐居于加州西部山区。
雷克斯洛思诗风开阔流畅,挥洒自如,深受中国古典诗熏陶。1956年出版的《汉诗100首》对垮掉派诗人影响很大,1970年与钟玲合译《兰舟:中国女诗人诗选》,1979年出版《李清照全集》。他取了个中国名字“王红公”,并在他发表的中国诗翻译中,经常加入署名“王红公”的创作。的确,他的某些仿中国诗可以乱真。
下面这首诗,没有混在译诗中冒充中国诗,而是取了个德文标题“回忆”(雷克斯洛思祖籍德国)。好像是追溯他的日耳曼文化之根,却是中国诗风:
在我的茅屋门前,
深埋在山林之下,
古老的银杏树中,风声
像丝锦的琴瑟。
雷克斯洛思最具雄心的作品是他的抒情长诗《心的花园,花园的心》(1967)。此诗用道家精神内审自己的感情世界,本书将在最后一章详析。
雷克斯洛思的不少“中国诗”,有典型中国山水意象。他还写有许多情趣盎然的小诗,其中一首《红枫叶》写他驱车驶过小城,那里曾住过他年轻时的恋人,结尾是这样的:
我沿着河驶去,
看到一个孩子在钓鱼,
在清澈的河水中,
在纷纷的落叶里。
然后,我驶向雾中的落日。
典型的中国赠别诗式的淡淡伤感。雷克斯洛思曾经盛赞威特·宾纳翻译的悼亡诗。这种赞扬当然出自心底的钦佩。雷克斯洛思在哀悼妻子之时,写出了自己最好的几首诗,即题名为《金斯河峡谷》的那组诗:
月亮落入幽深的雾中,
好像金斯河峡谷
装满了细密、潮湿、温暖的纱布。
石头在暗暗发光——
望景崖,我们躺着
又是一个满月,我们第一次
窥见月亮的这个峡谷。
然后他像元稹的《遣悲怀》一样回忆了他们夫妻平生的某些细节。然后诗人写道:
想起元稹伟大的诗篇
凄切得叫人无法忍受;
在春水边,我孤独,
比我以前能想象到的
更为孤独,
感情十分真切。雷克斯洛思曾与台湾女诗人钟玲长期合作翻译中国诗,他接受的中国诗影响也偏向于阴柔婉约的一面。在美国现代诗人中,能把中国诗风的抒情气质学到手的诗人,并不多见。雷克斯洛思揣摩中国诗多年,所得甚多。
5.艾肯(Conrad Aiken,1889-1973)
康拉德·艾肯是美国现代文坛耆宿,身兼诗人,小说家,文学评论家,早在新诗运动时期便活跃于文坛。艾肯的诗风是传统的,注重诗的音乐性。与反传统的新诗运动诸派对立,经常卷入争论。但是在新诗运动时期,他已转而欢呼“中国的精神入侵”,认为中国诗比欧洲浪漫主义更能显示感情深度。他大胆预言中国诗将对美国诗歌发展起重大影响。
艾肯晚年作长诗《李白来信》(1955),被论者评为他后期创作的最高峰。“以李白为化身,读出了他自己心灵的历史篇章。”
在许多批评家看来,这位老诗人以这首诗达到了他那漫长的文学生涯的另一个高峰。艾肯承认,诗中的许多句子和片断都受了李白的启示,证明抒情精神“并未在我们这里结束,而是从这里开始”。全诗长达十二章,有很多精彩片断,我们这里只能选译一段,作一示例。
西北风狂呼,蓝鹣鸟的风
宣布秋天到来,秋分
把蓝色的海湾卷回一个遥远的下午。
李白已去峡谷的那边,
寻找友谊,寻找昔日情人的衣袖,
去写信给他早夭的子女,
或子女的子女,写信给我们。
然而,把一首纸页上的诗读出来,
加上边注,解析开
意义的七层棱镜,从苣菊的
绯红一直排列到天蓝,那必然是把我们的理解
强加于李白:正如他把自己的理解
强加于他的前贤。
而我们也和他一样收回前言:
和他一齐,消失在峡谷那边:
和他一齐,给我们已亡故的孩子
写封信,与时间一样长,与爱一样短。
艾肯自注说:“每个熟悉李白诗的人都可以发觉我谈到了他生平中某些事,也引用了他的诗某些片断。”我本人没有看出李白的片断,学得不露痕迹总是好的。
6.凯瑟(Carolyn Kizer,1925-)
卡洛琳·凯瑟同时献身于两个她认为最值得献身的事业:美国当代社会思想中的女权运动;美国当代诗坛的师法中国之潮流。
应当说,这二者难以契合,中国诗至少无女权思想可言。但是凯瑟竟然做到把二者结合在一起,在她的“仿中国诗”中,说出了现代女性的感情和痛苦。她的成绩,给比较文学提供了有趣的课题。
凯瑟于1925年出身于华盛顿州一个小城,求学于哥伦比亚大学时曾学过中文。1959年她创办《西北诗刊》(Poetry Northwest)杂志,任其主编六年,此后她在各大学执教创作班,最近在斯坦福大学任教。
凯瑟自她的创作生涯一开始,就自觉地向中国古典诗歌学习。1965年她的诗集《叩寂寞》(Knock Upon Silence)书题得自陆机《文赋》“课虚无以责有,叩寂寞以求音”。其中仿中国诗一辑,诗评界认为极成功。
这些诗实际上是从中国诗取得灵感“改写”的诗,中国古典诗,尤其是乐府民歌那种清丽的抒情气质,化入了现代美国妇女的生活经验之中。而原诗的一部分意象,与现代美国妇女生活的情景融合在一起,成为一种崭新的感情结合体。
1985年,她的诗集《阴》(Yin)获美国最高文学奖普利策奖,这是美国诗歌界对她的“中国诗”早就应当给予的承认。
“改写”古诗如何取得现代境界?我们先看这魔术中比较简单的一首。
《藏起我们的爱情》,本取意自《乐府诗集》梁武帝《有所思》:
永远不要认为我离开你谁言生离久
是因为自己想走。适意与君别
永远不要相信我住得很远
除非是不得已。
离别一整天
黝黑的香味还留在我的皮肤上。衣上芳犹在
我到哪儿都带着你的信。握里书未灭
衣带已经可以在腰上绕两圈。腰中双绮带
我真盼望它把我俩捆在一起。梦为同心结
你认为我们俩藏起爱情,常恐所思露
是因为往事伤心?因为迷信的恐惧?瑶华未忍折
我们是野蛮时代二个公民
早给教会了伪装和自我克制,
藏起我们这芳香的,危险的爱情。
凯瑟并无必要精通古汉语,也并没有必要精通中国文学史,如果她做到了这两点,她就成了汉学家,不能取法一点而自由展开。
“衣上芳犹在”和“常恐所思露”,就这两行已足够作为一首优美现代抒情诗的依托。新诗运动时期诗人之所以崇拜中国诗,因为“中国诗人很少写爱情”。凯瑟“重新发现”了中国爱情诗:爱的无望,用一种微妙的,有节制的悲观调子,徐缓地写出,痛苦在这些诗中,变得更加深沉。
7.麦克娄(Jackson Mac Low,192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