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监督库存产成品的增减变化,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生产加工企业也可设置“产成品”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验收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销售、发出产成品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生产加工企业的产成品,一般应按实际成本核算,但对于产成品种类比较多,收发业务比较频繁的企业,也可以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进行产成品日常核算,除了设置“库存商品”(产成品)科目外,还应设置“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核算产成品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产成品的收入、发出和销售,平时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月终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并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差异额记入“产品成本差早”科目。然后产品成本差异在发出、销售和结存的产成品之间进行分配,将发出、销售产品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1.产成品入库的核算。
产成品制造完工经检验合格后,就由生产车间填写“产成品入库单”,交仓库点收数量并登记明细账。月终,根据产成品入库单和成本计算资料编制“产成品入库汇总表”,据以进行产成品入库的核算。
2.产成品发出的核算。
产成品的发出主要是销售。企业的销售部门在销售产品时,应填制“产成品出库单”交仓库办理产品出库手续并据以登记明细账。月末,根据“产成品出库单”和有关咙本资料编制“产品发出汇总表”并据以进行总分类核算。
为了正确计算损益,按照配比原则,企业要将已经销售产品的成本,从“库存商品”账户中转出,为此,应该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该科目为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已售产品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销售退回产品成本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已售产品成本,期末无余额。
企业采用不同的方式销售产品,确认销售实现的标志不同,已售产品成本结转的方法也有所不同。
(1)-般结算方式下,产品发出的核算。
实际工作中,企业采用一般结算方式销售产品,如:支票结算、托收承付结算等,产品--经发出,销售即可确认,已售产品成本在月末汇总后结转。
例: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产品一批,实际成本为280000元,货已发出,并在开户银行办妥托收手续。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280000。
贷:库存商品280000。
(2)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下,产品发出的核算。
按照税法规定,采用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结算方式销售商品,应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销售实现的标志,产品发出时,销售并未实现,其成本不能在产品发出时与销售收入配比。企业应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每期销售实现时,按比率结转的销售成本。
例: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全部价格200000元,不含增值税,分期收款,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第一期收取50%价款,以后两期各收取25%价款,该批产品成本为16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a.发出产品: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160000。
贷:库存商品160000。
b.发出产品后,收到第一期价款: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应该结转的销售成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总成本×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全部销售收入。
=160000×100000200000=8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
c.第二、三期每期应结转的成本为40000元,各期结转销售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40000。
(3)委托代销结算方式下,产品发出的核算。
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产品,只有收到受托单位代销清单时才确认销售的实现,同时结转已售产品成本,企业在发出代销商品时应通过“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发出商品成本,贷方登记收到代销清单应结转的已售产品成本。
例:企业委托A商店代销甲产品1000件,单位售价1000元,不含增值税,成本680元。-个月后收到A商品转来代销清单,售出400件甲产品。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a.发出委托代销商品:
借:委托代销商品680000。
贷:库存商品680000。
b.收到代销清单,结转已售产品成本(680×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72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272000。
确认销售收入,支付代销费用的会计分录略。
三、产成品收发的明细分类核算。
为了反映各种产成品的收、发及结存情况,企业应按产成品种类、规格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由于月末才能计算出产成品成本,所以产成品明细账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月末再根据成本计算资料登记入库产成品的成本,对于发出和销售的产成品,则可选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
7.在产品的概念及数量的确定。
一、在产品的概念。
在产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在产品是指没有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不能作为商品销售的产品,包括正在企业各车间加工中的在制品、已经完成一个或几个生产步骤但还需要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包括未经验收入库的产品和等待返修的废品)等。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属于商品产品,虽已验收入库但不包括在在产品范围之内。狭义的在产品是指正在某一车间或某一生产步骤加工的在制品。本书所指的在产品是指狭义的在产品。
二、在产品数量的确定。
1.在产品日常收发的核算。
对企业的在产品,如果每月都组织进行实地盘点困难较大,通常可以根据在产品业务核算资料的期末结存数量来计算在产品成卒。车间在产品收发结存的日常核算,通常是通过“在产品收发结存账”(即在产品台账)进行,“在产品收发结存账”应分车间或工序,按照产品品种和在产品的名称设置,由车间或班组核算人员根据领料凭证、在产品内部转移凭证、产品检验凭证和产品交库凭证等及时登记、反映在产品收、发、存的数量变动情况。
2.在产品清查的核算。
企业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在产品进行清查,且与“在产品收发结存账”等核对,编制“在产品盘存报告表”,表中应该列明在产品的账面数、实有数、盘盈盘亏(毁损)数,以及盘亏的原因和处理意见等。同时,对于报废和毁损的在产品要登记其残值。成本核算人员应对在产品盘存表进行认真审核,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对在产品的盘盈、盘亏(毁损)进行账务处理。
在产品盘盈时,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借汜“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销时,则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在产品盘亏和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毁损在产品的残值,借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销时,根据不同情况将损失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贷方转入有关科目的借方,其中,准予计入产品成本的损失,转入“管理费用”科目的借方;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且在收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款部分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其余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应由过失单位或过失人员赔偿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例:某企业基本生产车间在产品清查结果:甲产品的在产品盘盈10件,单位定额成本20元;乙产品的在产品盘亏20件,单位定额成本30元,过失人刘某赔款200元;丙产品的在产品毁损250件,单位定额成本32元,残料入库作价100元。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为2700元,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为3000元,其余损失计入产品成本。已报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转账。
(1)在产品盘盈的核算。
盘盈时: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00。
经批准转账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00。
贷:管理费用200。
(2)在产品盘亏的核算。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60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乙产品600。
经批准转账时:
借:其他应收款--刘某200。
管理费用4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600。
(3)在产品毁损的核算。
毁损转账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800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丙产品8000。
残料作价入库时:
借:原材料1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00。
经批准转账时:
借:其他应收款3000。
营业外支出2700。
管理费用2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7900。
库存半成品和辅助生产车间的在产品数量的核算,与基本生产大致相同,清查的结果分别通过在“自制半成品”和“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中核算。
8.废品及停工的损失。
一、废品损失的核算。
废品是指由于生产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不能按原定用途进行使用,或需要加工修理后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在产品、入库时发现的不合格的半成品或完工产品,但不包括可以降价销售的次品或等外品、合格品入库后因保管不善发生损坏变质的产品和在产品销售时发现的废品。
废品按照修复的可能性和经济性,分为可修复废品与不可修复废品,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加工修理后可以按原定用途进行使用,而且在经济上,是合算的废品;不可修复的废品是指在技术上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大,在经济上不合算而放弃修复的废品。
废品损失是指生产过程中和入库后,因出现废品而发生的无价值的耗费,对可修复废品而盲,废品损失是追加的修复成本扣除收回的废品残值及责任人赔款后的差额;对不可修复的废品而言,废品损失是废品成本扣除收回的废品残值及责任人赔款后的差额。
废品损失原则上由本期的完工产品负担,月末在产品通常不承担废品损失。企业对废品损失的具体处理方法有两种:对废品损失不大的企业,可在“制造费用”账户中核算;对废品损失数额较大的企业,为对废品损失加强管理,可以增设“废品损失”账户,单独核算废品损失。该账户的借方登记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成本,贷方登记废品残料收回价值、责任人赔款及分配转出的废品损失,分配后该账户无余额。“废品损失”按生产车间分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可修复废品的核算。
可修复废品损失是对废品进行修复所支付的修复费用。修复后,其产品成本由原生产成本和修复费用构成。如果有废品收回残值或赔偿收入,冲减可修复废品的损失。可修复废品损失在进行修复时归集,其计算公式是:
可修复废品损失=修复废品材料费用+修复废品人工费用+修复废品制造费用。
-收回的残值及赔偿收入。
对发生的修复费用,从各种费用分配表中取得,并据以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发生修复废品的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制造费用)时:
借:废品损失--××产品。
贷:原材料(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用和制造费用等)
(2)收回废品残值或确定责任人赔偿款时:
借:原材料(其他应收款)
贷:废品损失--××产品。
(3)结转可修复废品损失时: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产品。
贷:废品损失--××产品。
若对发生的废品损失不单独设置“废品损失”账户进行核算,则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户中也不设“废品损失”成本项目。才发生的不可修复废品损失先记入“制造费用”账户,连同其他制造费用-起在受益产品中进行分配。对发生的可修复废品损失若不单独进行核算,则将收回的残值及赔偿款冲减“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2.不可修复废品的核算。
对不可修复的废品损失进行核算,首先必须确定发生的废品损失再进行相关核算。
计算不可修复的废品损失,就是要将废品应负担的,生产费用从全部生产费用中分离出来。具体有两种方法:按实际成本计算和按定额成本计算。
(1)按废品实际成本计算。这种方法是将全部生产费用在合格品与废品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公式如下:
废品应负担的材料费用=某产品的全部材料费用合格品产量+废品约当产量×废品约当产量。
上式公式中,用人工费用、制造费用替换材料费用后,可以计算废品应负担的人工费用与制造费用,从而确定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注意,如果期末存在未完工产品,则上述公式的分母还应包括月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
(2)按废品定额成本计算。这种方法是按废品数量和事先核定的各项定额费用计算出废品的定额成本,再扣除废品残值及责任人赔偿款后确定废品损失。其特点是不考虑废品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
二、停工损失的核算。
停工损失是企业发生非季节性停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的主要原因是停电、待料、机器故障或大修、灾害或事故和计划减产等。停工损失由停工期间消耗的燃料及动力、工资、福利费和制造费用等构成,由过失方或者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冲减停工损失,停工不足1个工作日,通常不计算停工损失。
企业发生停工,由生产车间将停工范围、起止时间,停工原因及过失方等情况在“停工单”中加以记录,送财会部门审核后,作为计算停工损失的原始依据。
企业可专设“停工损失”账户,并在产品成本计算单中增设“停工损失”成本项目。“停工损失”账户的借方归集本月发生的停工损失,贷方登记分配结转的停工损失,分配后该账户无余额,按生产车间分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不同原因产生的停工损失,采用不同的分配结转方法。由过失方或保险公司赔偿的停工损失,转作“其他应收款”;属于非常损失引起的停工损失,列为“营业外支出”;对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停工损失,计入产品成本。会计处理简述如下:
(1)发生各种停工损失时:
借:停工损失--×车间。
贷:生产成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制造费用等)
(2)分配结转停工损失时: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产品(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
贷:停工损失--x车间。
企业也可以不单设“停工损失”账户,而将发生的停工损失直接列入“制造费用”、“其他应收款”和“营业外支出”账户。
季节性生产企业发生季节性停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不作为“停工损失”,可以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处理,转由生产期间的产品成本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