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姓氏的制度由来已久,只不过上古时期与三代和秦汉以后的情况有所不同。上古时黄河流域的部落联盟领袖,时有给辅助其治理人民及水患的氏族首领或有功人员赐姓氏的情况。夏、商大体沿袭了这一古制。至周代,则有天子赐姓赐氏和诸侯亦赐氏的变化,所谓天子因官吏有功赐姓以示褒宠,君主亦因有功赐氏以示隆幸。秦汉以后姓氏合一,帝王赐姓包括赐国姓和赐异姓。做法上实际是让被赐姓者改一个姓,这自然与习惯上所说的改姓有很大的不同。帝王赐姓的目的,在于表德示宠和笼络人心。而在臣民看来,帝王赐姓则是极大的殊荣。汉代刘敬,本姓娄,因于洛阳向刘帮献西都、关中之策,入汉后被赐予国姓。唐代李勋,本姓徐,初从李密,归唐后被赐姓李,并封英国公。突厥沙陀人朱邪赤心,因助唐镇压庞勋之乱,赐姓名李国昌。党项人拓跋思恭因镇压黄巢起义有功于唐,亦被赐予国姓,其后入宋又被赐姓赵。回族人沐英,本姓李,因战功卓著,赐姓“木”,后又赐姓沐。郑和,本姓马,名三保,明燕王朱棣起兵“靖难”,他以太监身份作内应助其夺取帝位,后被赐姓名郑和。鞑靼人丑驴,先任元朝工部尚书,归明后被赐名李贤。
少数民族政权的帝王在赐姓上也沿袭汉制,西魏、北周时宇文氏赐汉人以胡姓,如赐薛端、薛善姓宇文,赐杨忠姓普六茹,赐赵贵姓乙弗,赐寇和姓若引,赐耿豪姓和嵇。又如清初的吴拜,本姓瓜尔氏;纳木泰,本姓舒穆碌氏;扈尔汗,本姓佟佳氏;卓纳本姓纳喇氏;满平阿,本姓兆佳氏,均因战功显赫,被努尔哈赤一律赐姓觉罗氏。
改姓,就是改换姓氏。古今都曾存在改姓,不过改姓的原因有别。过继他人,古今都需要改姓;抱养孤儿,古今也可以改姓。如今每个人的姓是固定的,除上述两种情况外不能更改。需要说明的是,起化名和笔名等不算改姓,因为这只涉及到个人的临时需要。古代改姓的情况、根由比现在要复杂得多。兹分述如下:
1.汉代是姓氏合一的初期,绝大多数的姓都来自过去的氏,因为氏是可以更改的,所以汉代改姓的情况比较多。如商鞅本是卫国人,故以卫为氏,称卫鞅;他是公室子孙,又以公孙为氏,称公孙鞅;后来他被封于商,又以商为氏,称为商鞅。到了汉代,于是就有京房本姓李、灌夫本姓张、夏侯婴的子孙而改姓孙的作法。
2.少数民族在民族融合中改用汉姓。汉代一些匈奴贵族改姓刘、呼延、卜、蓝、乔等;北魏孝文帝改制时,大量的鲜卑族改为汉姓,如国姓拓跋也改用元姓;唐代中亚地区“昭武九姓”等少数民族改为汉姓,如康、安、米等;在《通志·变夷》中有大量的从南北朝到唐代的少数民族改汉姓的实例。辽、金、元、清四朝,大量少数民族入居中原,改汉姓者几乎无时不有,清代的满族后来几乎全部改换成汉姓。
3.历代帝王对有功之臣赐姓,包括赐国姓和赐异姓。如刘邦赐娄敬和项羽的后代姓刘,曹操赐秦真姓曹,唐初赐徐勋等功臣姓李,金代赐大批臣属姓完颜,朱棣赐马三保姓郑,南明降武帝赐郑成功姓朱等。赐姓还有一种情况,不是赏功,而是责罚,被强制改为恶姓。因包含贬义,又称贬姓。如武则天就曾强迫她的政敌改姓蝮、虺、蟒、枭等。不过,恶姓或贬姓在风波过后,大多恢复了原姓。
4.避讳改姓。古人有“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传统,帝王家讳则首当其冲。如秦末西楚霸王项羽名籍,籍姓就改为席姓;汉宣帝名询,荀姓就改为孙姓,战国时的荀子在汉代就改称孙卿;汉明帝名庄,庄姓就改为严姓,魏晋时严姓复为庄姓,于是又形成庄、严两姓;汉安帝父名庆,庆姓就改为贺姓;司马炎追尊其伯父司马师为晋景帝,师姓就改为帅姓,晋之后帅姓复为师姓,于是又形成师、帅两姓;唐玄宗名隆基,因姬与基谐音,姬姓就改为周姓;唐宪宗名纯,因淳与纯谐音,淳姓就改为于姓;唐武宗名炎,因啖旁有炎,啖姓就改为澹姓;后晋高祖名敬塘,敬姓就改为文姓;宋太祖名匡胤,匡姓就改为主姓;宋高宗名构,句姓就改为钩或苟姓;清道光帝名曼宁,宁字繁写为辜辜姓就改为盔姓。
避讳改姓的方法一般有五种:一是改用同音或近音字,如啖与澹;籍与席;苟与孙;句与钩、苟等。二是改用同义或近义字,如庄与严;庆与贺等。三是改用形近字,如匡改为主。四是增损笔画,如句增笔画为钩、苟;师损笔画为帅,敬损笔画为文,李损笔画为盔等。五是复姓减字或换字,如淳于减字为于,司空换字为司城等。
5.避祸改姓。涉及重大政治灾祸和世代家仇族恨,设法保全性命和宗族延续,其常见的逃避方法之一就是改换姓。如春秋时羊舌氏被其他晋卿攻灭,子孙逃避于外,改姓羊;战国时楚灭越,湖州汪芒氏逃至安徽歙县,改姓汪;秦始皇焚书坑儒,季桢被坑杀,其弟季睦怕受株连,嘱咐四子改姓躲避他乡,其中长子桂奕,改以桂为姓;西汉初吕后杀韩信,萧何密送韩信之子往南粤,取韩字一半改姓韦;西汉末疏广之后人为避王莽陷害而改姓束;东汉时鞠闷为避难而改姓曲;三国进聂辽因避仇而改姓张;明成祖杀方孝孺,其族宗改姓施或六。施,拆开来就是“方人也”;六,则与方字形近。此外,据说汉武帝时司马迁下狱受辱,家乡韩城同族不敢再姓司马,有的改司而姓同,有的改马而姓冯;现代学者闻一多,据说本来是民族英雄文天祥之后,元初文氏后人逃避至蕲水永福,遂改姓闻。
6.因事改姓。因事改姓范围较宽,除前述几个方面外,大致都可归为这一类。如西汉时会嵇氏被迁往安徽的嵇山,于是改为嵇姓;皇父氏后裔以父、甫同音,于是改姓皇甫;唐代韦伦、苟曾奉命出使吐蕃,因吐蕃人讳狗,苟曾遂改姓苟。现代人中因事改姓的例子也有不少,如剧作家曹禺,本姓万名家宝,万字每写为苗,拆开菌字为廿和禺,廿与曹谐音,所以他就以曹禺为笔名,再后也就成了他的姓名。诗人艾青,本姓蒋名海澄,因耻于与蒋介石同姓,于是取己姓的草字头加×,成“艾”字为姓,“海澄”谓色青,所以他就叫艾青了。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本姓张名妙龄,又名欣山,幼时遇难而得姓常的人搭救,遂感恩拜为干父,改姓名为常香玉。
姓氏的结合
西周以来赐氏制度的松动,促使氏的发展速度加快。春秋战国时,贵族、平民皆竞相自立氏,除社会最下层的百姓外,过去的卿大夫、士以及新兴的土地所有者和工商业者都有了氏。这样,立氏的古制就被完全破坏了。数量很少的“姓”则被大量的“氏”所淹没,氏取代了过去姓的地位。同时,氏加名的基本模式也已经开始盛行。作为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宗法社会,无论是姓还是氏,除了用为自己家族的标志外,其他的社会作用或是消亡,或是削弱,姓氏合一从而成为一种必然的历史趋势,姓氏不分,二者也再没有多少区别了。战国以后,人人有姓,或说是人人有氏,都称某姓或某氏。姓氏合一之初,必然出现“姓”与“氏”混而不别的现象,这在古代文献中多有反映,如姓王氏、姓张氏、姓赵氏、姓刘氏等。顾炎武《原姓》也说:“自秦以后之人,以氏为姓。以姓称男而周制亡。”应该说,古制被破坏从一定意义上说是社会的进步,而伴随着古制的破坏所出现的“姓氏不别”的现象也是正常的。
至战国时期姓氏合一以后,中国人的姓氏如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沿袭旧有的姓或氏,二是新立的氏。秦汉以后,我国的姓氏制度基本稳定,人人都有姓,姓的主要来源就是先秦的氏。从此,我国的姓名再未发生大起大落的变化。因为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宗法社会,血缘关系仍然是维系社会生活的重要纽带,姓氏仍然是家族绵延的重要标志,当人们对姓氏有了自主权之后,姓氏的承继性也得到相应的强化。换句话说,任何人从前代那里继承了姓氏,如果不是因为极特殊的原因,都不会轻易地放弃它。因为放弃了自己的姓氏,就意味着血缘关系的中断。无儿无女或有女无儿,在中国人心目中都是“断嗣”或“绝后”。放弃自己的姓氏,在中国人心目中也意味着“断嗣”或“绝后”。所以,即使时至今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宗法观念已大为淡化和削弱,却仍然自觉不自觉地维护着自己家族的神圣标志,很少有人在给子女起名时不用自己的姓氏,而改用他人的姓氏或是重新发明个姓氏。秦汉时期形成的我国姓氏的格局,必然还要在我们这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度长期延续下去。
秦代之后,由于封建制为郡县制所代替,经济、政治权力由天子一人所独揽,已不再存在受天子册封、拥有独立的政治、权力的诸侯国(汉代曾一度出现封建制的反动,但很快就被荡除,封建制在秦代之后只是昙花一现),权力不再是靠世家大族独断专行,而是由国家官僚行政系统实施,也就是说,权力与家族分离了,因此,原本作为权力之象征的氏到这时已丧失了意义,它除了仅仅作为家族血统的标志之外,已不具备象征权力的作用了,也就是说,氏蜕变成了姓,或者说,姓氏不分、姓氏合一了。秦代之后,仍常有皇帝赐姓的事情发生,但这时的赐姓已大大不同于先秦的赐氏,赐姓不像赐氏那样伴随着土地、权力等的赋予,而仅仅是赐予一个家族某个名号,即准许它用某个字为姓而已。因此,秦代以后的赋姓主要是具有一种象征的、荣誉的意义,而不再具有如先秦赐氏那样的实际价值了,只是一种精神鼓励,而非物质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