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看到他小白兔般可怜的样子,便不忍再吵到这美少年了。
“晚安!”
轻声告别受伤的兰陵王,离开他的房间回到楼下,从走廊找回自己的屋子,依然是我离开的样子,只是桌上多了一份晚餐。
感谢岛上未曾谋面的厨师,我大吃一顿填饱肚子,乖乖躺在班房里,听着窗外大海咆哮,渐渐沉入复杂的梦乡。
我梦见了曾经梦见过的兰陵王。
他已摘下面具。
梦醒时分。
晨曦透过厚厚的窗帘,轻柔抚摸我的眼球。海浪撞击悬崖的前奏,开始孤岛第三天的交响曲,指挥家正寻找他的面具,观众们的耳朵逐渐苏醒,而我不过是舞台上的祭品。
我会找到那副面具的。
兰陵王面具。
也许,这才是那位一千年多前的“贤弟”,机关算尽与我为敌的唯一原因!
无论作为蓝衣社的古英雄,还是兰陵王传人的高能,都将重新获得这副面具,作为沿袭数代不惜任何代价永不放弃的终极目标。
充满悖论的却是,如果昨晚癜痫发作的美少年慕容云,真是高能的祖先兰陵王高长恭,那么我背负着整个天空集团重任,却成为复活的兰陵王头号敌人,岂不是背叛了兰陵王家族?背叛了对莫妮卡的承诺吗?
我摸着自己的脸——高能的脸。
又摸着自己的心口——古英雄的心。
我——这个男人的存在,本身就是悖论中的悖论。
忽然,房门被轻轻推开,我紧张地往窗边一闪,看到有人端着餐盘走进来。
是个六十多岁秃头的老华人,却穿着黑色的服务生制服,满脸专注地将餐盘放在桌上,没有顾及我的存在,把我当成了隐身人?
果真是丰盛的中式早餐,还有杯新鲜的豆浆——肯定是这两天空运而来的。
我抓着送餐的老人说:“你是中国人!请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
老人茫然地看着我,摇摇头说出一长串广东话,很遗憾一个字都听不懂。
就算美国的土生华人,不会说国语,英语总会吧?
我又英语重复了一遍,没想到老人依然听不懂,读心术也只能读到他的粤语思维,看来他确实不懂英文。就在我到处找笔想要写字时,老人却已悄然离去。
独自一人,吃着中式早餐,心想慕容云真是心思稹密之人——从唐人街雇佣了一个只会说广东话的华人,尽量杜绝我和其他人交流,又可以每天用中餐照顾我这位“仁兄”。
还是这位美少年的“贤弟”,抑或高能的兰陵王祖先,无论他怎样威胁我,以及我的天空集团,昨晚癫痫发作却很让我担心——该死!我是不是很贱?“贱”得自己都难以置信,居然关心敌人的死活痛痒?想要探望亲人似的去看他!
我确信自己并非大慈大悲以怨报德以微笑面对豺狼之圣贤。
那么我又是什么?
心里的两个我,高能与古英雄,再次分裂对立,几乎要把自己撕扯为两半……
忽然,幽灵梅菲斯特沉闷地说:“去吧!去看看那个人吧!”
一阵莫名的悲凉,难道我还要感谢这位卑鄙的幽灵,阻止了我的精神分裂?
我已被幽灵控制,自动走出囚禁的房间,经过走廊来到客厅,陈列兰陵王雕像之地。仔细观察房间每个角落,终于找到昨晚的机关,墙上那盏不起眼的壁灯,推了一下便打开暗门。
他每天就是从此出入的吧?小心地踏上楼梯,来到别墅顶层阁楼。屏住呼吸观察左右,并未发现什么异常,也没有阿帕奇护卫左右,难道典狱长如此相信囚犯的品德,完全不设防地住在我这个“危险分子”楼上吗?
出于对古代人的礼貌,我小心地敲了敲门,里面应声响起:“大哥请进!”
“大哥”就是我?他怎知道敲门的是我?除非有穿墙之眼?
原来,我的读心术不过是小CASE。
小心地推门进入,屋里却并非昨晚的病人,而是一个气宇轩昂的青年。长发疏理得整整齐齐,挽成发髻披在脑后,面目清秀双目精神,毫无倦怠之相,反而浑身充满活力,就要背弓跨马逐猎去了。他盘腿端坐于席篾之上,换了一套崭新汉服,紫色龙纹镶金长袍,外罩一层薄纱,颇有南北朝王者气象。
凡夫俗子见了真龙天子,不免膝盖发软要匍匐在地——该死!为何经历那么多大风大浪,都改不掉小职员的奴性?我是堂堂天空集团全球董事长兼CEO,是受天命来此吊民伐罪匡扶正义的大英雄,即便兰陵王复生又何足惧哉?
何况,没有面具的兰陵王,还是真正的兰陵王吗?
重新挺直膝盖与后背,冷峻地注视美少年,管他叫慕容云还是高长恭?
“大哥,我知道你会来探望我!”他微笑着张开红唇,露出雪白的牙齿,“我们兄弟情深意重,心有灵犀,你怎会弃我于不顾?”
“我——”
这话说得我很是尴尬,明明是不共戴天之仇敌,怎被他说得像分桃断袖之谊?究竟谁是卫灵公?谁又是弥子瑕?
“哈哈,大哥,我知道你羞于承认,不过你的行动已经证明,我们毕竟是指天起誓的结拜兄弟。”他端坐在席篾上侃侃而谈,毫无昨晚的狼狈样,“想当年桃园结义的刘关张,不也因误会而翻脸闹过矛盾?最终仍是同生共死的兄弟一场。”
“咳!我只是——你昨晚发病真的很严重,我担心你会死在这里,说不定你的手下就会杀了我。就算为了自己的性命,我也当然要来看你了。”
我真为发现自己说谎的天才而羞愧。
“好理由。”
慕容云面色阴沉下来,轻轻为我鼓掌,这表情更让我害怕。古时候杀人总以击掌为号,帷幕之后埋藏的刀斧手一拥而出,霎时将我砍作肉泥。
我也不敢说话了,紧张地环顾左右,想要嗅出那股“杀气”。
沉默地对峙半分钟,漂亮的贵公子却大笑起来:“兄台何尝如此胆小?小弟还会害你性命不成?我若要取谁的性命,易如反掌,何须这般大费周章,在冰火岛上款待于你?”
真讨厌他半文半白的说话方式,也亏得他为了与我交流好,还勤学苦练了现代汉语——这荒唐的念头让我忍俊不禁,竟当着他的面扑嗤笑了出来。
慕容云也会心地开颜一笑,不知从哪多出一把折扇(这可不是南北朝的道具,更像从源氏物语里扒来的),拍打着自己的后脑勺:“虽然,我没有读心术,但也知道你在笑我什么!不过,没关系,只要大哥你开心,那也就是小弟我开心。”
谁知道他理解的是什么意思?不过我得应承他两句:“你真聪明,不愧是我最大的敌人。”
“大哥,你真是风趣得紧呢!”这句话再次引起他仰天大笑,“我们是兄弟,不是敌人!不如趁着天气尚佳,出去吹吹海风踏青散步吧。”
踏青?
冰火孤岛,无青可踏。
一路尽是崎岖岩石,脚底亦是坚硬石子。海风相较昨夜温柔许多,潮湿着扑面而来,皮肤有种浸泡在水中的感觉。
从悬崖绝顶之上的别墅出发,经过一条乱石中的小径,放眼海天皆是灰蒙蒙一片,看不见救援队半点踪影。再看紫衣华服的慕容云,攀爬跳跃无比精神,如结伴出游的小学生般开心。他矫健地游荡了一个多钟头,却未曾弄脏过袍子下摆,依然保持王族姿态。
我却步履蹒跚,脸上愁云惨雾,暗暗失望叹息。相比他这位一千四百多岁的古人,我已显得未老先衰,就要葬身于这个孤岛之上了吗?
美少年忽然回头道:“仁兄,你怎么不跟上来?看这里多好玩呢?”
“这是你家的后花园,却是我的监狱放风场。”
“哈哈,我知道你为何愁眉苦脸!”他站在一块高高的岩石上,风鼓起宽大的紫色袖口,如一幕打在天空的投影,“你已困惑了三天,为何还没有人来救你出去?”
“能告诉我原因吗?”
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的好。
“大哥,你仔细看这岛上景物,再回想三天前刚上岛的情景,难道不曾发现什么异常?”
“异常?”
放眼四周并未看到什么,难道这岛上无数怨魂聚集,只是我肉眼凡胎看不到?
“请你注意这里的气候,是不是要比三天前更冷?”
“是,海上气候转变也很正常。”
风,忽然吹散他的发髻,瞬间长发飘散于脸上,遮挡那双美丽的眼睛,却没有影响他高声说话:“如今是人间的六月天,为何寒风瑟瑟秋意逼人?”
“因为这里是冰火岛?”
就算我是张翠山,可哪来的殷素素相伴呢?
“没错!这里是冰火岛,接近寒冷的加拿大海岸。再过几个月,就会见到流动的冰山,当年泰坦尼克号便是在片冰海沉没!”
“我们已靠近大西洋最北端?”紧张地低头回忆片刻,“不对!我们是从罗得岛州出发的,并未向北方飞行多远,应该还是靠近美国海岸之地。”
“大哥,你说的依然没错。”
“晕!”仰望岩石上长发翩翩的兰陵王,就像平凡的士兵仰望英武的将军,“难道这座神奇的冰火岛,一夜之间漂移到了北方冰海?”
“岛——当然不会漂移。”
岛不会漂移,那么我怎么会到了北方?
难道……因为……难道……因为……这是两个岛?!
“你猜中了!”
该死!他怎知道我猜中了什么?
没等我把这句话说出来,慕容云就紧跟着一句:“因为我们兄弟心灵相通。”
“真的是两个岛?”
“聪明!果然是我的结义兄弟,三天前你登上的那座岛,并非我们现在的冰火岛!而这两座岛的面积、地形、外观等等都很相像,唯一不同的就是位置——冰火岛在那座岛的东北方向一千海里之外!”
这个距离真让我绝望,就像从盛夏来到深秋,却还固执地以为要穿短袖衬衫。
“那么悬崖上的房子呢?里面外面都一个样子,连华丽密室的家具都是相同的。”
“因为,冰火岛上的这栋房子,是仿造了那座岛上的房子,彻底的全比例仿造,包括内部的装饰与家具。”
“哈——哈——”我仰天苦笑几声,“贤弟,你可真是煞费苦心!居然还造了两个一样的岛,如果只是为了躲过救援队,把我运送到世界上随便什么角落都行,何必让我感觉还在那座岛上呢?”
大概联邦调查局与天空集团,还在新英格兰外海拼命地搜索,并把那座小岛找了个底朝天——除了尸体以外什么都不会发现。
或许,集团董事会的大老们,认为我早已被杀死了,只是尸体化作灰尘,或扔进大海喂了鲸鱼。此时此刻,他们恐怕正在纽约曼哈顿,天空中心大厦88层会议室里,为我的遗产分赃而吵得不可开交吧?
慕容云打断了我残酷的想象:“因为我要你有这种感觉,一种期盼着救援却永远等待的感觉——就像你在监狱里等待自由。”
这算什么逻辑?我愤怒地挥了挥拳头:“我从肖申克州立监狱逃出来的故事,全体美国人都已经知道了,你不该这样再度羞辱我——如果还当我是大哥的话。”
最后一句话,我自己都感到可笑,如果他真的把我当大哥,何必劫走我心仪的女子,还要处处置天空集团于死地?
“对不起,仁兄,因为我不想让你感觉是个囚犯。”
“很好!”我怔怔地抛出一句话,“你总算承认了,现在我是你的囚犯!而不是结拜兄弟。”
“不,你本来就不是我的囚犯,我又何必让你有这种错误感觉呢?”
“住嘴!”
想到我如此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却无力反抗,还要乖乖地向他称兄道弟,这种羞辱就像烙印刺入脸颊。
他从岩石上爬下来,神情凝重地点点头,不想再刺激我敏感的神经,与脆弱的自尊心。
就像双腿着了魔,尽管对他又恨又怕,却仍跟着他向前走去,直到海边一小块平地——除了简易直升机场外,这里是岛上最平的一块地,不过也就是巴掌大小。
谈不上什么沙滩,只是一片平坦的碎石地。海浪缓缓吞噬上来,又迅速消逝而去。回头仰望数百米外,悬崖绝壁高高耸立,别墅屋顶如古堡塔尖,不知囚禁着哪个灵魂?
他静静看着大海,沉默了数十分钟。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回到别墅一样做囚徒,不如在此呼吸自由空气。
我们并肩站着,像两尊连在一起的远古石像——看海,听海,嗅海,尝海风的滋味,感觉大海的情绪,被彼此的忧伤绝望感染,好似染上无可救药的瘟疫。
正午时分,慕容云抚起披散的长发,终于微笑着说道:“大哥,午餐时间到了。”
“午餐?”
未等我反应过来,他已把手指放进嘴里,吹出一个响亮的呼哨,几乎响遍整座小岛。
找人动手杀我的信号吗?
恐惧地后退两步,等待印第安人阿帕奇出现,或从某个岩石缝隙,射出一颗致命子弹?
慕容云缓缓转过头来,拨开挡在眼前的乱发,露出一双温柔如玉的目光,微笑着说:“别害怕!大哥,我怎么会伤害你呢?”
我羞愧地避开了脸,为什么他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可以知道我所想的一切?而我却看不出他眼里的秘密?难道在他身上读心术就失效了?反而向他泄露我的秘密?
多么可怕的兰陵王——假如他拥有那副面具。
岩石上出现三个人影,为首正是给我送早餐的华人老头,还有两个穿着制服的黑人侍者。他们抬着餐盒及折叠桌椅,在海浪打不到的地方,手脚利索地将桌椅支起,铺上一层白色台布,放上精致的英国餐具。上席的是一桌法国大餐,有刚做好的牛排,散发着香味的焗蜗牛,最上等的波尔多鹅肝酱……还有一瓶1982年的法国红酒。海滩环境简陋,没有按照法国菜的顺序,差不多统统端上台子。反正我对西餐从不讲究,这已是囚徒能享受到的最好午餐。
“请坐吧!”
美少年优雅地坐在对面,摆好餐巾拿起刀叉,似乎精于此道,与南北朝王者装扮格格不入——兰陵王叱咤风云的年代,法国人的祖先还过着半野蛮生活呢。
我再也不跟他客气,也顾不上法国大餐的规矩,坐下来切开我的牛排,回到茹毛饮血的古欧洲,隔着大西洋与冰火岛相望。等到我风卷残云一鼓作气,差不多吃光面前的食物,慕容云却还品味着红酒,神情高傲地看着我,就像路易十三打量加斯科尼来的达达尼昂。
“谢谢。”
现在没必要再跟他嘴硬了,如果他还能给我这样的待遇。
“款待不周,请多包涵。”他小心地用餐巾擦着嘴角,其实本来就没什么污渍,故意要显得贵族气吧,“其实,我一直吃不惯西餐,但总该给大哥换换口味。”
“因为你已经吃了一千四百多年的中餐?”
“说的不错。”
他要么就是超级厚脸皮,要么就是真正的王者圣贤。
我转头打量周围,三个侍者都已消失,荒凉海滩上又剩下我们两个,中间是一瓶血色荡漾的红酒。
慕容云缓慢地喝完最后一滴,像德古拉满意地吸干少女的血,露出无比惬意的眼神,双目半睁半闭道:“仁兄,好好享受我们的时光,也许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不多了。”
“我们的时光?”
说的真是吓人——意思是很快要对我下手?将是我上路之前最后的午餐?
“好吧,贤弟,愚兄我会好好珍惜,享受这个午后,并将永远怀念冰火岛上我们的时光。”
不知为何竟跟着他的语境说话?仰望苍茫海天,乌云闪开一道缝隙,射出万丈北国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