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有人说,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逛得多了,才发现,原来好多地方都一样,也有人说,恋爱就像是一个愿望,憧憬那么多,它也仅仅只是个愿望,而已。
时至今日,他依然会经常出现在我的睡梦里,挥之不去。
他对我说过的那些话还萦绕在耳,他对我的温柔与残酷也依旧历历在目。
我始终记得自己曾经丝毫不顾廉耻去求他,“如果你也肯爱我!”我的脸上应该还带有献媚的笑,我对他说“我会把我最好的都拿给你,买你喜欢的那些运动衫和动漫手办,带你去听五月天和孙燕姿以及王力宏的演唱会,送你最好的水果手机和PSP,XBOX,如果你愿意的话,暑假的时候我们还可以一起去外国旅行。”
那是七年前的事,盛夏天的傍晚,周健成就站在学校的体育球馆前,拿着他因为用力过猛而坏掉的羽毛球拍子,远处夕阳的余晖把他整个人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我发誓,虽然我离他有三步远,但我依然能看到他脸上细细的绒毛,和不断不断滚落的汗珠,他头发也是湿的,汗水凝聚在漆黑的发尖。
他正慢慢喘着气,努力地调整着呼吸,他浑身的热,我想我能够感觉到,因为我觉得就因为离他太近,我自己身上都开始发烫了似的,而且我发现他连他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被汗全部沁湿了,T恤的棉质吸附在皮肤上,勾勒出少年已然成熟且健硕的体魄,
他看着我,用手擦了擦鼻尖上的汗,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凝视了我很久以后,再看了看那个坏掉的拍子,然后毫不顾惜地远远抛了出去,他拍了拍手说:“很好,成交。那么你赶紧给我两百块,我好换个球拍。”说着,他就那么厚颜无耻地朝我伸出手来,手指修长好看,而我,却毫不犹豫地就掏出了自己的MCM钱包。
其实我知道,他的那个美津浓的拍子在商店里的售价是一百八十八,就像我知道他背的NIKE包是去年的款,他脚上的阿迪达斯的纯白色棉袜,其实是地摊上十元三双的那种,但是我什么都没有说,还是如数给了他两百。
他接过钱,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两眼,“多出的十二块钱,我会拿去买烟,就不找你零了。”
我连忙点了点头,他转身就走了,直到,在走出了好远之后,才又回过头来问:“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夏朵,”我点点头,“盛夏的夏,花朵的朵”
他用握着钱的手在半空中对着我轻轻划了两下,他说:“好的,回头我就会来找你。”
于是,我就这样成为了周健成的女朋友,而我喜欢周健成,早已到了街知巷闻,不需要人人奔走相告的地步。我喜欢他,甚至,都喜欢到了开始喜欢一切庸俗名字的地步,呵,周健成,我通过百度和谷歌可以搜索出全世界至少有十万个周健成。但是我相信,他即使站在那十万个人里,我还是一眼就能认出他。
他有一张好看的脸,黄晓明的下巴,金秀贤的眼,头发还有点自然卷,眼睛是很黑亮黑亮的那种,不然的话,看起来会像混血儿,他有183CM身高,甚至还有李敏镐的大长腿。
我曾一度追随他上学放学,只为了离他近一点。陪他更多一点,而那个时候,我会觉得女人何其肤浅,可以为一张好看的脸付出如此多的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