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章写到,听风竟在地仙界,再次遇见周星儿,那个存在他记忆深处的女孩。在那一刻,听风整颗心都化了,往日的温情瞬时升温。
一对恋人久别重逢,瞬时燃起炽热的烈火,在明月的见证下,他俩紧紧相拥,相视无言,全然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准确的说,他们根本不曾注意到,旁边还有其他人,在他们的世界里,现在就只有彼此。她是他的中心,他是她的全部。
自从再见周星儿,听风也变得“颓废”,不提寻找父母之事,更不曾四下寻找,只与周星儿花前月下,互诉衷肠。
真可谓:寻花问柳伴美人,四时风光皆不同,赏罢冬雪看春草,览尽万物到枯荣。
晴天下,花海中,周星儿置身花海。听风的思绪,回到百多年前,周星儿与他也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时候,那时听风父母健在,那时他俩情投意合,那时一家其乐融融,神仙眷侣,羡煞旁人。
但见听风意念一动,在他面前出现一张画纸,悬浮在空中,安如磐石,不由风动。随着听风手一握,在他右手便出现一只画笔,画笔虽未蘸墨,也不染颜料,可听风在画纸上挥毫,却画出了五颜六色的花海,与干净纯洁的周星儿。
当年听风也曾画过这样一副画,但当年的画作,与今日相比当真不可同日而语。那时的听风没有过多的见识,也不曾有百年后的心境。
“星儿,喜欢吗?”听风柔声问道,这幅画他很满意,他想他这辈子,不能再画出比这更完美的画作了。
“风哥,我在你心中,真的这般重要?”看着画中的自己宛若花中仙,高雅脱俗,绝尘不凡,周星儿眼眶湿润。画骗不了人,只有心中这般想,才能描出这般韵。
“不,你比画中的你,更加珍贵。”
“风哥。”周星儿欣喜地依偎在听风怀中,他知道,听风不是个会说甜言蜜语的人,说的话必然是心中所想。说她傻也好,天真也罢,反正周星儿是对听风不离不弃,矢志不渝。
可能是厌倦了山腰的打打杀杀,听风带着周星儿来到山脚,当起了毫无法力,最为低下的凡人。
凡人虽然卑微,但他俩却十分满足,有了法力,成了圣人又如何,若生命中少了彼此,人生又有何意义。为了她,他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了他,她也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两人坐在树下,周星儿的头枕在听风腿上,闭上双眼享受着听风温柔地,梳理她的长发。
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底,三梳梳到底,发顺情柔细缠绵,一根一缕不分离。
“嗯?”感觉到听风停下梳头,周星儿睁开美目,疑惑地看着听风。
“星儿,我们成亲吧。”听风认真道。
“成亲!”周星儿兴奋的大叫,坐起身,羞涩道:“我们还没信物呢。”说完将头埋在听风怀中。
“信物,”听风一顿,瞬即一笑,取出一件东西道:“你看,这件东西如何?”听风取出的,自然是那块他珍而视之的菩提玉。
这块玉佩周星儿自然认识,乃是听风家族的传家玉佩,历来是族长的随身之物。如此重要的东西,听风竟然拿来当作两人之间的定情信物,足可见周星儿在听风心中的份量。
“风哥。”周星儿哭了,被幸福给砸哭了。
依照规矩,一对新人的结合,需高堂在座,也要宴请宾朋,来见证他们的婚姻,祝福他们白头偕老。
不幸的是,听风与周星儿的父母,早已不在人世,没有高堂。恰好,他俩也不是讲究排场的人,婚礼什么的,他们也不在乎,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所以也并不打算宴请城中宾朋,只是在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在明月的见证下,拜了天地。毕竟他们是在这样的一个夜晚重逢的,值得纪念。
“明月为证,菩提玉为媒,我听风(周星儿),于此夜共结连理,自此以后夫妻同心,荣辱与共,风雨同舟。”二人言罢,便向明月虔诚地拜了三拜。
夜深了,新房点上红烛,光,将房间渲染的极是喜庆。周星儿坐在镜前,满脸笑容地通过镜子,看着那正在为自己梳头的郎君。
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底,三梳梳到底,发顺情柔细缠绵,一根一缕不分离。
“滴答,滴答”。周星儿带着笑,听风却落了泪。
当然,这些因为烛光昏暗,周星儿不曾看到,她也因为喜悦,不曾听到泪落地的小声音。
“我已没了遗憾,星儿,永别了。”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头刚好梳到尾。
随着“滴答”的泪水落地声,眼前景色骤变。没有新房,没有红烛,也没了周星儿,一切回到了原点,回到听风消灭鵹胡的那一刻。
是的,听风与周星儿所经历的那一切,不过是一场梦境,更准确的说,是听风在消灭了鵹胡后,遭到了朱獳的暗算。
朱獳,生的是狐样却长着鱼翼,极擅制造梦境,将修者的灵魂困在梦中,让其永远沉沦,直到肉身腐朽,化为飞灰。
听风在见到周星儿的那一刻,就知道,这不过是一场梦,因为周星儿,本就是梦中的人儿。听风至今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年的他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最终辜负了美人恩。
而今与周星儿再次在梦中相遇,听风自是不能再带着遗憾离开,他也不舍得让周星儿带着遗憾消失,所以他选择了与周星儿寻花问柳,提出了与周星儿成亲。
“啊!”随着听风大吼一声,他身前出现一张画纸,随着他挥毫,那花中仙子再现,但其中更为朦胧,更为飘逸,仿佛瞬间就要被风吹散。
“噗!”听风的画作更上一层,朱獳却是惨了。他本以为听风与周星儿成亲后,就会永世沉沦于梦中,到时候他就能乘机灭了听风肉身,可没想到,在洞房之夜,听风竟然破除了梦境。
朱獳瞬间便遭到梦境反噬,一口逆血喷出,不甘地选择逃离,他可是看见听风是如何消灭鵹胡们的,凭他那点斤两,给听风提鞋都不配。
小神不曾谈过恋爱,也不知道爱的滋味,希望我写出的感觉是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