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美妙与否,其实不过是心中的一念之差。心里阳光暖气四溢,苦涩的清炒苦瓜也觉得清甜可口;倘若心里暗色涌动,纵使熊掌、燕窝、鱼翅,满汉全席在侧,依旧食之无味。懂得生活的人,会去发掘寻常中的优雅:水泥钢筋里钻出的一朵小黄花,天角一片凑成心形的云彩,甚至只是衣角上沾来的一支蒲公英,都会令人觉得生活无限美好。钱钟书和杨绛都是善于生活的人。
献给牛津的半颗门牙见面礼
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英国站立在世界的巅峰,骄狂而无比喜悦地自称"日不落帝国"。中国的民国时期,正是大不列颠帝国的辉煌时代,这个帝国给中国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不论是政治、经济,或是文化。之于钟书,那是一个梦想的国度,很久以前,他就明白自己终究会穿过茫茫的碧海,抵达那片理想国土。更幸运的是,在追梦的旅途上,他始终不寂寞。
一九三五年,钱钟书带着新婚的妻子,从上海码头出发,搭船前往英国。他们来不及度蜜月,在轮渡上的几个月,便过得如胶似漆。虽然两人并不同舱,但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心有灵犀。这艘轮船,乘风破浪,穿过了红海,途经苏伊士,抵达地中海,最终停泊在了目的地--英国。
钱钟书站在甲板上,提着行李箱,随着人流走动,目光却落在这片异国的土地上,那是一些只出现在照片、文学作品中的风景:尖尖的塔顶,停落起伏的飞鸟,码头上人来人往,满大街都是金发碧眼的迷人风情。这里,和故国是多么不一样啊!连空气流淌的味道,落叶飘下的声音,都是那样不同。他渐渐升起一种百味杂陈的情绪,连自己亦说不清道不明,那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情绪。
苍茫里,忽然有一只温柔的手,静静地握住他的手。钱钟书知道,那是妻子给他的鼓励和信心。是的,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他并不是在孤军奋战。于是,他缓缓回过头,绽开笑容。
新婚燕尔的小夫妻俩下了轮渡,踏上了这片异国土地,当他们真实而坚定地走进这个国家时,淡淡的紧张和茫然终于渐渐消散。他们还在这里遇上了著名的地质学家李四光先生。他乡逢故人,自然格外亲昵,于是三人约好了共进晚餐。晚餐设在一所别有格调的餐厅,烛光、音乐,充满异乡风情。席间,李先生举起酒杯,玩笑似的称杨绛为钱夫人。夫妻俩都轻轻笑了。多么幸运,以我之姓,冠你之名,在有生之年,能够紧密相依,百年之后,依旧同归故里。
如此,他们人生中的第一个家就安在了英国。刚开始,他们住在老金家当租客,杨绛留在家中收拾屋子,钱钟书则赶去牛津大学报到。他有点等不及,想看看这所梦想中的大学,究竟是什么模样。
牛津大学和普通大学不同,这是一座城市和学校融为一体,毫无壁垒的地方,街道穿过校园,校园横过居民区,没有巍峨浩荡的校门,也没有高高垒砌阻隔世人的围墙。钱钟书坐在公交汽车上,看见苍老古朴的石墙上爬满了绿藤,枝叶蔓蔓里,隐约可见星星点点的红花,怒放如火。远处,茫茫雾气里,建筑的尖顶时隐时现,一如童话里的纯净模样。
这就是他们接下来要生活和追梦的地方。钟书忽然想起,自己还在清华大学时,教英文的叶公超先生就曾直言说他不应该来到清华大学,而是应该去牛津大学。不想,经年后,此话成真。看来命运造化,都别有一番因缘。牛津大学是他的追求,冥冥之中,亦是他的宿命。可就算是钟书自己也没料到刚刚踏上牛津大学土地的自己,就给它送上了一份"大礼"--他在下车时重重摔了一跤,很是厉害,摔出了一嘴的血。
他只好搁浅原来的计划,先行打道回府。一路上用手帕捂着嘴,可血流得厉害,舌头上满是血腥味,等回到家中,杨绛替他拿下来一瞧,手帕上已经都是血,血里还裹着一颗断牙,显然这一跤摔得极狠。初来乍到,还不知道去哪里看医生,杨绛也有些手足无措。所幸同住在老金家的,还有两个单身男子,一个姓林,一个姓曾,都是医生,他们为钱钟书看了看,便建议他们赶紧去找牙医,将断牙拔下来,等到伤口愈合再镶上假牙。
这段故事后来被传为趣事,连杨绛后来提起时也啼笑皆非。但这只是两个年轻人初到英国时的小插曲。与一个国家的文化融合自然是不容易的,有契合的时候,也有不习惯的时候。夫妻俩在国内都是出生于优越的家庭,自小有些娇惯,难免吃了一些苦头。还好,他们都没有放弃,而是在一路艰辛中,不断成长。
刚到英国时,两人发生的小事故还不算少:有次杨绛出门忘带钥匙,不得已只能从窗子里爬进来;还有一次,两人悠闲自得地喝个下午茶,居然喝成了煤气中毒,幸好钱钟书提前离开,而杨绛感觉不对,连忙开窗呼救,才没有酿出大祸来。
租住在老金家的那段时间,生活过得还算舒适。因为这是一所食宿全包的寄居地,并不用他们来做家务。然而,作为传统的中国人,英国的传统食物却让钱钟书非常不习惯。奶酪、牛排、玉米浓汤……这些西餐吃上一两次倒觉得口味新奇,但是将它们当作一日三餐甚至是几年的主食,习惯了豆浆、油条的肠胃,未免开始怀念起米饭菜肴的味道。何况,老金家的服务品质没有始终如一,随着时间流逝,饮食越来越差。钱钟书渐渐消瘦了下去。这种情况,杨绛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她终于鼓起勇气来,决定从老金家搬出去,自己亲自下厨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
她开始偷偷寻觅合适的寓所,牛津小城的街头巷尾,都留下了她的足迹。为了不让丈夫为这样的生活琐事分心,她并没有同钱钟书商量,而是独自奔走。幸福的钱钟书在他的世界里,如鱼得水。牛津大学是世界上的顶尖大学,它同剑桥大学一起,几乎瓜分了英国名人册。不仅是英国人,就连全世界的留学生们,也削尖了脑袋想成为牛津大学的一分子。牛津大学每年都会为海外的优秀学子们保留少数名额,钱钟书正是少数的幸运儿之一。他在牛津大学的学院叫作ExeterCollege,是牛津大学三十多个学院中,历史最悠久的几个学院之一。
牛津大学有一个特色制度,即导师制。在每位学生刚入学时,学院就会为学生指定一位老师作为他的导师,由这位导师来安排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甚至品性。在中国,大学里最为重要的事情是上课,在这里则不然,学生们可以凭自己的喜好去任意一个课堂听课,如果有事,不用上课也不打紧。唯一必须要求的就是每周同导师的谈话,这是雷打不动的。每次谈话,导师都会给学生布置书目,要求阅读,而下次谈话的话题,就将针对这些书而展开。这种制度,显然对培养学生的自主阅读能力十分有帮助。在同导师的对话中,导师已经起到了"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而学生的品性、心理状态,导师也能够有所了解,这无形当中,还促进了师生关系。许多牛津大学的学生在毕业之后,还能同自己的导师保持密切联系,这同导师制的建立,是密不可分的。
至此,钱钟书已经基本适应了学校里的中西方文化差异,相比较来说,他也更喜欢现在的学习方式。在清华大学,他是一名优秀学生,到了牛津大学,也同样不居人下。他的导师名叫布莱特·史密斯,一周约见两次,可以谈话,也可以授课。除了导师的课外,钱钟书也经常去旁听其他学院的课程,只要感兴趣的,便有所涉猎。学业对他来说,一向都不是什么难以攻克的难关。
牛津大学,是钱钟书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之一。在这里,他完成了人生的蜕变,从一个青年,走向了成年。他将他的时间,用在实现梦想的路途上,一步一步,逐步接近。实现梦想并不简单,成功总要有换取的代价,就像他献给牛津的那颗断牙,给他带来了痛和血。然而,伤口愈合之后,他依旧可以拥有一个灿烂微笑,拥有一片艳阳天。
爱情的结晶
在漫长而短暂的人生中,一个人总要扮演多种角色。从受人呵护的孩童,到为人夫为人妻,其次为人父母,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走上来。这种转换,是顺次的。尽管如此,依旧有人从容淡然,有人惊慌失措,有人甚至猝不及防地撕破温情。或许,生活就是在这样不断转换中狰狞、磨合、积累,直至水平如镜。而爱情,有时会在这种转化中遍体鳞伤,心冷成灰,有时,也会因为血缘的融合,而甜蜜更胜往昔。
钱钟书和杨绛,这一双拥有生活智慧的强者,不只是学业的集大成者,更是爱情中的最大赢家。在遥远的故国,他们决意携手;在茫茫的他乡,他们闯过了一道又一道的难关。这些风风雨雨,没有使他们失散,反而令他们的手,相握得更加紧密和从容。
清华大学的图书馆是两人的天堂,而牛津大学的图书馆更是两人的世界。钱钟书将这座图书馆称为饱蠹楼。饱蠹楼的图书并不外借,所幸楼中有一行书桌,供人阅读。杨绛作为旁听生,也占据了一张桌子,她给自己制订了一系列读书计划,按照文学史上的顺序一部一部读名家名作,读完了还要阅读相关的文艺理论,在这样的学习过程中,她的知识水平几乎是飞速增长的。钱钟书更是将自己所有的课余时间泡在图书馆中,他涉猎极广,文学、历史、哲学、心理学……样样精通,他延续了清华大学时期的习惯,每阅读一本,就会做详细的读书笔记。这些都为他后来成为学贯中西的学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正如再厉害的高人也会有罩门,再优秀的学者,也有薄弱之处。钱钟书的弱项在于古文字学,这门课很是令他头疼。期末考试时,这门功课他考了不及格。后来,有人说此次挂科是因为钱钟书当时沉迷于侦探小说,所以不得不在下学期重新补考。这种说法未尝有点可笑,此事杨绛也有所提及,她说那是她第一次看到钟书有那样勤奋的时候,他每天都沉浸在那门叫"版本和校勘"的课程里,身心俱疲,只能用每天看一本侦探小说来缓解身心。其实这并不能成为责备钱钟书的理由,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长处和短板,作为文学家,钱钟书已经足够优秀了。
此时,他们已经搬离了老金家,搬入达蕾女士家的二楼。这里是杨绛无意中发现的出租房,有一间起居室,一间卧室,两个房间外面,还连着一个大阳台,阳光充足,光线极好。从窗台望出去,视线里是一片连绵花园,绿草茵茵,到了花期,鲜花喷薄怒放。杨绛最喜欢专用的洗手间和浴室,在老金家时,这些都是公用的。作为妻子,她自然最钟情的是终于有了独立的厨房,这样,她就可以为钟书的饮食下点苦心。钱钟书也非常喜欢这里,他喜欢的是这里的地段,交通方便,离校园和图书馆都是极近的,对门便是一个修道院,环境十分幽雅清静,不论是生活还是阅读,都比原先的更合适一些。
在这套寓所中,杨绛学会了用电炉和电壶,娇生惯养的大家闺秀千里迢迢远渡重洋,在异国学会了烹饪,专心当一名小娇妻。她认真请教,细心回顾母亲的做菜手法,终于为丈夫烧制出一道十分成功的红烧肉。自此,主妇天性一发不可收拾,直至将做午饭当成了专业,日日洗手做羹汤。就在日子慢悠悠地过着的时候,上苍正在给两人准备一份精美礼物,而这份礼物,将要赋予两人一个全新的身份,那是只能亲身经历,无法从书中身临其境的骨肉之情。
《小妇人》里有这样一句话:到了盛夏,美格有了新的经历--女人一生中印象最深刻、最充满柔情的经历。为人父母,有了新的责任,也有了新的爱,自此,从他呱呱坠地牙牙学语,从他身量见长轮廓渐明,从他初尝人世心性落定,做父母的,一颗心再也没有平静的时候,总要为他欢喜、忧伤、惊惧、祝福。可一切,都是天性使然,浑然是甘之如饴。
钱钟书得知他就要成为父亲,是在杨绛从巴黎返回牛津的路上。这旅途一路颠簸,加之妊娠反应,杨绛未免有点体力不济。可她心里依旧充满了喜悦,仿佛一个神圣而重大的使命,只能由她来小心翼翼地完成。钱钟书得知消息,简直欣喜若狂。这是一个全新的身份,让他充满期待。他年龄不大,但是在那时候,早有许多同龄人当了父亲,他还是第一次尝到成为准爸爸的快乐,心里自然格外兴奋。
这个还没出世的小生命,是被父母满满的爱和期待迎接着来到世界上的。他们时常想象这个孩子的模样,是男孩还是女孩?长得漂亮还是寻常?聪明还是平庸?其实怎样都好,都是他们爱情的结晶,承载着他们的希望和深爱来到他们生命里的孩子,只要健康平安就好。年轻的准爸爸早早就在牛津妇产医院订下了房间和接生医生。医生是院长推荐的斯班斯大夫,巧的是这位女医生同他们住在同一区,她的诊所就设在家中,交通方便,风景也美。杨绛一开始每个月去检查一次,后来增加到两周一次。斯班斯大夫告诉他们,婴儿的发育良好,预产期可能是在国王加冕大典那日,这很可能会是个加冕日宝宝。未料,医生的预测有点失误,这个宝宝性子温缓,硬是在母亲腹中多停留了十几天。
直至杨绛入院观察后几天,这个孩子才懒洋洋地来到人世。这次分娩给杨绛的感受并不特别痛苦,她甚至可以在产床上看小说。为了确保婴儿安全出世,院方无奈之下,为杨绛实施了麻醉,这才将婴儿迎接出来。但是因为在产道中待了太久,缺氧的关系,小小的婴儿被憋得浑身青紫。经验丰富的护士赶紧拍了拍孩子,她才号啕大哭起来。她的声音嘹亮如歌,为她接生的护士便给她起了个名字叫作MissSingHigh,杨绛将其意译为"高歌小姐",音译则为"星海小姐"。
这个小姑娘后来被她的父亲取名为钱瑗,小名阿圆。阿圆刚出世时,杨绛因为手术和麻醉的关系,在病床上昏睡了好久,钱钟书奔波在学校、家中和医院里,来探望了六次,都没能同妻子说上一句话。直至第七次他来的时候,杨绛终于苏醒过来,好心的护士还特意将阿圆从婴儿房里抱出,让这家人好好团聚一下。初为人父的年轻人抱着新出生的女儿,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高声地对旁边的人说: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
那时,他骄傲得像是拥有了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