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不等于斗争。
——李嘉诚
商业竞争遇到对手是难免的,但选择对手却与一个企业家所具有的战略眼光有密切关系。
一般的企业家总是与自己势均力敌的为对手,而李嘉诚则以比自己更强的敌人作为对手,因为这样才能使他具有蓬勃的斗志和战斗的信心。想当年,李嘉诚在房地产投资时,以号称不败的置地公司作为竞争对手,结果一举战胜对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然,商业竞争的对手也可以是朋友,可以是能够精诚合作的朋友。例如1986年8月,《每周财经动向》总编林鸿筹先生在《与李嘉诚谈成功之道》一文中谈到:最近有人向李氏提问:“一个优秀的运动员,必须在与强劲的对手竞赛时才可创下骄人的成绩。环顾今日香港商界,似乎只有包玉刚爵士一位配做阁下强劲的对手,您可有以包先生为对手的想法吗?”
一般人很自然会认为李氏是以包氏为竞争的对手,因为他们有相同的社会地位,在过去又有极类似的活动,例如李氏从英资手中收购和黄、港灯,包氏则收购九龙仓、会德丰;两人先后出任汇丰银行的副主席;两人又同时出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委员;李氏捐赠汕头大学,包氏捐赠宁波大学等。
但李氏答复这问题时,只说他朝着个人订下的目标向前一步一步推进,从来没有居心与任何人比拼。
在多个场合,李嘉诚还这样说:
“我与包先生有真诚愉快的合作。”
“竞争不等于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