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企业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要点
一、企业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原则
员工守则作为企业内部约束员工行为的基本规则,在制定前,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效力是以合法为前提的。凡是违法的内部规章制度一律无效。所以在制定员工守则时首先要对国家相关劳动人事法规进行了解和学习,不要编制出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无效的员工守则。比如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生育,上下班要搜身检查,试用期间员工辞职不发工资,员工入职要交一笔保证金等。这些规定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要广泛征求企业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员工守则是企业内部员工规范自己言行的基本准则,以企业内部员工为主体编制出来的规则更具操作性。因此,必须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通过民主程序来制定。如通过企业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或选派员工代表,参与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制定出来以后,还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并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
在劳动法或其部门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制定其内部规章制度时要坚持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既要考虑员工的利益,又要考虑单位的利益;既要考虑对员工劳动行为的规范和制约,又要考虑对员工劳动积极性的激励。
二、企业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内容
员工守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员工的道德规范。比如珍惜公司信誉、严谨操守、爱护公物、不得泄露公司机密等行为规范。
(二)员工的考勤制度。其中有工时制度、上下班的规定、打卡规定等。
(三)员工加班值班制度。什么情况下加班、加班的报酬规定、值班的安排等。
(四)休假请假制度。包括平时和法定休假、年休假、婚假、产假和生理假、病假、丧假、工伤假、私事休假等。
第二节企业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一、员工守则范本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事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0小时,星期六、星期天及公共假期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六、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2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四条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五)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工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工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据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资照发。
(三)工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工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其主管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资,不足一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二、员工手册范本
××集团员工手册
公司简介(省略)
员工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团。
2.遵纪守法,服从公司管理。
3.顾全大局,善于合作。
4.努力学习,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一切为用户着想,减少人为差错,努力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6.团结互助,尊重他人,树立集体奋斗的良好风尚。
7.严守公司机密,自觉维护公司安全。
8.待客热情礼貌,服务周全,维护公司形象。
9.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10.坚持真理,坚持原则,不做有损公理道德之事。
11.爱护公司财物,坚持反贪污、反腐败、反盗窃、反浪费。
12.保持环境整洁,注意仪表、仪容。
13.加强品德修养,倡导精神文明。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他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他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他场所的环境卫生。
(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二)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7小时工作制
公司总部:上午:8:00~11:45
下午:2:15~5:30
生产总部: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由别人替代打卡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15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3日或全月累计旷职6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12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伙食补贴、季节补贴。员工成为责任人员后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购房减让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条薪资在每月底前发给员工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账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六、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
劳动(节):3天(五月一、二、三日)
国庆(节):3天(十月一、二、三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每年可获得探亲假,假期为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成为责任人员的员工实行休假制度,不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每年为15天,可以累积使用,不能提前支用。责任人员休假的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探亲可以报销单程飞机经济舱、回程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或者是硬卧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能探配偶。
第二十四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4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五条员工探亲或休期一般不报销医药费,但经批准带有疗养性休假的员工和因患重病或传染病经县医院证明的,可适当报销医药费。
第二十六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员工按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七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请假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加班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生产需要时可于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第三十条生产系统人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4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