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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滴二四七章 鸿门宴

腊月初,寨子里要办了一场大宴,听说请的人都是大人物。后厨每个人都忙的跟个陀螺似的,一刻也不得闲的准备了三天。

原本像我这种呆在寨子里生物链最底层的人是无缘见识这种大场面的,可是那位大当家不知道抽什么风竟然点名让我去给他奉酒。

我战战兢兢的去了,议事厅里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热闹。除了大当家那桌,另外还在两侧摆了两桌席面。只有骚包的大当家自己坐在那里已经开始自斟自饮。

他看见我,笑的像只狐狸般的冲我招招手,“豆芽菜,过来。”

他穿了件黑色的宽袍,本来该是很沉稳的模样,偏偏上面绣着火红色的花朵,整个人还是像往常一样花里胡哨。迷之审美,着实让人无语。

隔着老远都能闻见酒味,我一拧眉,心里暗道,这人是有多喜欢喝酒。不过,他今日喝的酒和我初见他那日不同。那日的酒不知道多烈,竟让我闻之即醉。

“是,大当家。”我低头紧走几步,不大会儿就到了近前。

“来,倒酒!”他顺手将酒壶递了过来。

我接过之后给他把酒杯斟满,待他一饮而尽之后,我忙又给他斟满。

这一次他却不急着喝了,一下子靠在椅背上,一手扶额,另一手用手指一下下的叩着扶手,嘴里喃喃着,“他们应该快到了。”

我不敢插言,想逃离这里却做不到,只能默默的垂首站在后面,直觉自己最好是做个聋子、哑巴。

空气里又传来了嗑瓜子的声音,我想大当家是等的不耐烦了。在空荡荡的议事厅里,嗑瓜子的声音回荡了不大会儿的功夫,外面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我悄悄的向门口瞅了一眼,议事厅里进来了个男子,黑色的大氅底下是深蓝色袍子,衬的他矜贵又英武,他身后还紧跟着个低眉顺眼的女婢。

看见她的一瞬间,我眼前忽然有瞬间的模糊,头脑中清晰的浮现出她在地牢里浑身是伤、奄奄一息的情形。我脑中一直盘旋着这样一个念头,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出现在那个人的身后,她应该在外面过无拘无束的生活。

如此,我也意识到了:我认识她,绝对认识她!

内心的惊骇顿时有如波涛澎湃,就连大当家跟那男子说了些什么,那男子何时入的席我都不知道。

“豆芽菜,去给北王斟酒!”

“豆芽菜,去给北王斟酒!”

“豆芽菜?豆芽菜?去给北王斟酒!”

直到大当家卖力的喊了我几声之后,我才回神,按照他的指示去给男子斟酒。

我走过去,他们却不用我,女婢小心翼翼的给他斟满了酒杯。我对那男子不感兴趣,一直偷偷盯着女婢看。而她只看了我一眼,目光全是陌生和警觉,令我大为失望。

就像东方成治一样,她也不认识我,而我分明是认识他们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有些迷茫、失落的回到了大当家身边。我的举动他看的分明,微眯着眸子低声对我笑道,“豆芽菜,你喜欢她吗?说不定我可以帮你做个媒。”

他的音量很小那女婢或许听不见,可那男子因为有功夫傍身却听得分明,然后我就觉得两道寒光要把我刺穿了。

大当家旋即冲他笑道,“开个玩笑而已,北王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气了。”

什么?北王?这皇朝的战神,听说近年来专职剿匪。这俩人一个官一个匪,天生的死对头,还有夺江山社稷之仇,北王怎么还敢单刀赴会来这土匪窝……

我忽然觉得这背后的原因应该很玄幻。然而,接下来让我觉得更玄幻的来了......

厅前再一次响起了脚步声,我抬头一看,一身玄衣披着雪白色大氅的阿伟走了进来。那飘逸的身姿,我绝不会看错。

果然是人靠衣装,换上锦衣之后的阿伟,浑身透出一股上位者的霸气,时时都撒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息。不过他的精神看起来不是很好,整个人有点萎靡,想来是伤势恢复的不是很好。

北王对他的到来一脸惊讶,脸上挂着些尴尬,看向大当家的眼神想要吃了他。

阿伟也看见了一侧的北王,他脸上并未有任何的情绪,只是冲他抱了抱拳,北王亦然,然而谁都没有开口打招呼。

按照江湖规矩,不认识的人见面最起码要互相介绍一番,所以这俩人显然是认识的。既然认识又不说话,如果不是太高傲那就是有仇了,可看他们俩人的样子又不像是仇家。我只能认为这俩人都自恃身份高绝,高傲的谁都不肯开口,不然我着实不能理解这俩人的关系。

议事厅的空气好像都变凉了,只有大当家笑语盈盈的对阿伟说,“严伟你来的迟了,等下要自罚三杯。”

能直呼姓名,想来关系算不错。

我正这么琢磨着抬眼看向阿伟,满心欢喜的以为自己就要从土匪窝里脱离的时候,却发现他清冷的像结了冰霜的眼眸里射出一道道寒光仿佛要把大当家扎成筛子。我倒吸一口凉气,默默的往旁边挪了挪,以免自己被误伤。

阿伟语气淡淡的应了句,“好。”然后入座。

空气中透露出的诡异和不寻常,终于让我意识到:这三个人的关系不好,不管是哪个跟哪个都不好,这是一场鸿门宴。

我忽然生出一股强烈的危机感,这样的鸿门宴大当家却把我这个无关之人拉过来奉酒绝不是心血来潮。难道,是因为阿伟?难道他是为我而来?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岂不是成了他手中的质子,以后怕不是要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突然之间我犹如遭了当头一棒,拿着酒壶不自觉的哆嗦一下。

很快,我又安心了一些。因为阿伟自进门之后就没正眼看过我,练武之人向来敏锐,他不会认不出我。他如此做只能解释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原本相识,而且,这里的人没人知道我们认识,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豆芽菜,去给严堂主倒酒。”

大当家冲我使了个眼色,我赶紧低着头默默去了。接着又在心里暗暗的琢磨阿伟这个堂主在这江湖中是个什么样的角色,能和大当家、北王平起平坐应该也是数一数二的吧。那他受伤就很容易理解了,可能是仇杀也可能是内讧。想起他九死一生的模样,我开始同情他,有钱有势,还得有命享受才行。

给阿伟斟酒的时候我内心已经平静了,我不去看他他也不看我,我与他之间均未有异样透出。就这样我倒他喝,如同机械一般的连饮了三杯,他的心中似乎十分的不痛快,突然捂住胸口一阵猛咳。天知道我多想去拍拍他的后背,手抬起来又无声无息的落了下去。此时此地,我不能这样做,不合乎身份。

阿伟这厢的举动,终于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率先开口的竟是北王,他自对面投来了关切的目光询问,“你......没事吧?”

问的好像很寻常可我总觉得他话中有些难以言明的意味,我看了一眼北王,他目光里闪烁的和隐藏着的东西我猜不透。

我想他们之间关系的复杂远超我的想象,阿伟的咳嗽声渐渐停歇,稳住气息淡淡回了句,“无妨。”

然后,一股殷红的鲜血顺着他的嘴角流了出来。

这还无妨?都吐血了!

我脑子有了片刻的短路,攥着衣袖就要帮他擦掉。他看向我,撒着星光一样的眸子里似有笑意,接着却****一样的变脸,玄色的衣袖一拂,我就被一股气浪掀翻在地。出手干净利落,同时还呵斥了一句,“放肆!”

摔在地上其实蛮疼得,尤其是身上没肉,连个缓冲都没有。不过,阿伟这一出手,刚好给我找了个离开这里的契机。我尖叫一声,顺势躺在地上装死。这寒冬腊月的大理石地面,冰冷刺骨。

那厢,阿伟的嘴角又流出了鲜血,他很随意的用手擦了去。

“他以前是在山里做猎户的,没见过世面,但为人朴实,严伟你莫与他计较了。”一直在看戏的大当家终于开了口,竟然是为我求情。我突然有点小感动,这土匪头子也不是那么冷酷无情吗!

“哼!就给你这个面子。”阿伟一拂袖,冷哼一声,这事算是过去了。

“来人,把他带下去。”大当家一声令下,门外站岗的喽啰随即就进来两个,他又吩咐道,“送到老徐那里去,让他看看,记得跟老徐说人不能死。”

老徐是寨子里的大夫,平日里头疼脑热的都是找他拿药的,寨子里的人对他的医术都到了十分认可。

那俩喽啰得令,抬着我从议事厅出去。外面好像开始落雪了,我脸上冰凉一片。离得稍远些之后,那俩人便开始低声交谈起来。

“不知道豆芽菜还有气没?”

“先把人放下,试试。”

原来是黑狼和白狼兄弟俩!我心道,你们赶紧把我放下来吧,我这胳膊腿的快被你们拽分家了。

他们把我放到地上,有人捏手腕,有人探鼻息,然后得出个结论,“活的!”

白狼说,“掐他人中看看。”

当我感觉到有人的指甲迅速陷入了我的人中,随即用力的倒抽一口凉气,惊叫一声坐了起来。

白狼有些懵的看看自己的手指,一脸纳闷自己还没开始用力呢。

“我怎么了?这是哪儿?”我开始了内伤后遗症的表演。

“你刚才被严堂主打晕了,我们正要送你去老徐那里。”白狼迅速回复。

我捂着胸口咳了几声,“对,我想起来了,我想帮他擦血,他却把我打伤了,这个严堂主太凶残了。”

白狼一脸八卦的说,“那是你不知道,听说这个严堂主最讨厌别人近身,有大当家在他不敢放肆,换个地方估计把你大卸八块了。”

我赶紧捂着身子表现出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道,“真是太凶残了,感谢大当家!”

回想起往日种种,我咽了一口唾沫,心道传言果然都是不可信的。

“你不知道......”白狼话多,还想和我掰扯两句,就听黑狼十分不耐烦打断道,“行了,行了。”

黑狼暴躁,这厢白狼和我都不敢说话了。他看着我问道,“你怎么样?能走吗?”

“能走!能走!”我假装艰难地站起身,白狼扶了我一把,嘴里喃喃,“你咋就能瘦成这样?身上除了皮就是骨头!”

“不能吧,我自从来了寨子还胖了呢!”我说的实话。

白狼又想接话,却又被黑狼暴躁的打断了,“别...别废话了,能走自己去老徐那里看看,我们哥俩还有活呢!”

这不是求之不得吗!我赶紧恭敬地说,“两位哥哥去忙,我自己去。谢谢两位哥哥照拂!”

黑狼点点头,带着白狼往回走,我站在原地目送他们一下。没走出几步,黑狼忽然转头盯着我煞有介事的说,“严堂主是江湖高手,你如果不去老徐那里看,可能会死!”

黑狼说完就带着白狼走的没影了,只留我一人在雪地里凌乱。这一下子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哪哪儿的都舒服。虽然我觉得阿伟不会对我下狠手,可难免他不失手呀!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到老徐那里看看。

转过弯,离得远了的时候,白狼疑惑的问黑狼,“哥,刚才我查了豆芽菜的脉搏,跳动的铿锵有力不像是有内伤呀?”

黑狼轻轻一笑,“这小子滑头的很,我就想吓唬吓唬他。而且大当家吩咐了,就算咱们不到,他也得到老徐那儿。”

白狼恍然大悟,给黑狼竖了个大拇哥。

当然我对此一无所知正疾行在去老徐住处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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