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约定俗成的风俗礼节,也有明文规定的礼节。所谓国礼,我们指的是明文规定的,国人应该自觉遵守的国家级礼节。其中包括:
一、国旗之礼
所谓国旗之礼,指的是国家关于国旗的制作、使用之礼。当然,国旗之礼是要通过人的行为来实现的。
(一)国旗史话
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曾经有过几代国旗呢?
清朝政府以前,历朝历代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国旗。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国门被打开了,外交活动也多了。依从国际惯例,在外交场合需要一面代表国家的国旗。有一位曾经出使过美国、日本、秘鲁三国办理外交事务的大臣叫张荫桓,奏请清朝政府,把原来清廷仪仗用的三角形“龙旗”用在长方形黄布上,作为国旗使用。
1895年,兴中会会员陈皓东设计了一面青天白日旗,准备在广州起义胜利后,当作国旗来使用,以便取代清朝政府的黄龙旗。但是,起义被清朝政府破坏,陈皓东也在这次事件中牺牲了,所以,这面旗帜没有在那时正式启用。1900年孙中山在惠州三洲田起义时,革命军第一次打出了青天白日旗作为革命旗帜,取代了清朝的黄龙旗。旗底为蓝色,以示青天,旗中置一白日,白日有白光12道,形成12个角。孙中山解释为地支之数,代表12个时辰。这面旗,后来成了国民党的党旗。中国同盟会成立后,孙中山把青天白日旗,放在长方形红色旗面之左上角,成了“青天、白日、满地红”的红蓝白三色旗,以符合世界上自由平等博爱精神。在1907年的潮州起义、1908年钦州马笃山起义、1911年广州起义时,革命军都打出了青天白日满地红的三色旗作为反清的革命旗帜。1911年5月湖北革命团体共进会领导人刘公、孙武等联合文学社,积极筹备反清起义,让武昌中等工业学校学生陈磊等设计一面18星旗。红地和黑九角星象征“铁血”,表示革命必须使用武力,以热血“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在黑九角星的外角间,有九颗圆星,外角上方也有九颗圆星,共有两圈18颗金黄色的圆星,代表关内18个行省;黄色代表黄帝子孙,意味着这次革命是场民族大团结的革命。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革命党人将18星旗悬挂在湖北军政府门前。18星旗成了辛亥革命的象征。
当时全国各省纷纷响应,但是,各省使用的旗帜却不相同,湖北、湖南军政府使用的是18星旗。上海、江苏使用的是五色旗。广东军政府使用的是青天白日满地红三色旗。
陈炯明在惠州起兵时用的是“井字旗”。“井字旗”的象征意义据说是“平均地权”。
1912年1月1日,晚11点,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月10日临时参议院决议以五色旗作为中华民国国旗,以红、黄、蓝、白、黑五色,代表汉、满、蒙、藏、回五族共和之意。1912年2月12日,清帝颁诏,宣布退位,袁世凯宣布改挂五色旗。5月6日,参议院讨论国旗统一案,通过了江苏都督程德全的折中方案,以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代表汉满蒙藏回五族,作为中华民国国旗,以18黄星旗作为陆军旗,以同盟会青天白日旗作为海军旗。5月10日,参议院议长吴景濂宣布,以五色旗为国旗。
但是,孙中山始终不承认五色旗为国旗。1921年5月5日,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时,宣布废止五色旗及18星旗,规定“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和军旗。1925年3月,孙中山在北京逝世,7月1日国民党在广州成立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之后北伐军用的就是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1928年,北伐成功后,张学良在东北四省易帜,也升起了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12月17日,国民政府正式颁布国徽国旗法,中华民国总算统一了国旗。
但是,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下,一批北洋军阀的遗老遗少,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成立了亲日派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王克敏为行政委员会委员长。12月14日,发布宣言,又用五色旗为“国旗”,1938年3月27日,在南京也成立了一个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梁鸿志为行政院院长,也挂的是五色旗。
1938年,原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合并了南北两个汉奸伪政权,成立伪“国民政府”,采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但是,应日本的要求,另外加一个黄布条,写上“和平反共建国”六个字。过了几年又去掉了。
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国又挂上了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一直到194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怎样产生的?
1949年6月16日,全国政协筹委会常务会举行首次会议,决定成立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和国歌的方案小组。小组成员有:
马叙伦、叶剑英、沈雁冰、张奚若、田汉、马寅初、郑振铎、郭沫若、翦伯赞、钱三强、蔡畅、李立三、张澜、陈嘉庚、欧阳予倩、廖承志等。
由马叙伦任组长,叶剑英、沈雁冰任副组长。
1949年7月,该小组向全国发布了征稿启事。关于国旗图案,提出以下设计要求:
1、体现中国的特征(如地理、历史、民族、文化等);
2、体现政权的特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3、形状为长方形,长阔三与二之比,以庄严简洁为主;
4、色彩以红色为主,可用其他配色。
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经过投票,确认由上海日用杂品公司副经理曾联松先生设计的五星红旗为国旗。并通过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三)国旗的样式与象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旗的整体图案,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国旗的色彩,红色表示热烈,象征革命,祖国大地一片鲜红;黄色的五星,显得光明灿烂;同时象征中华民族属于黄色人种借以表现民族的特征。旗面左上方镶嵌着的五颗黄色五角星,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创之时属于人民范畴之内的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四颗小星环于大星之右,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人民对党的衷心拥护。这也体现了我国政权的特征。
曾联松先生设计之初的想法还有:五颗星所形成的椭圆形,犹如一片海棠叶,象征我国的领土疆域,体现了祖国的地理特征。其中四颗小星还象征祖国四千年的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及其灿烂的文化。整体图案,庄严简洁,令人肃然起敬。
(四)国旗制法说明:
(1949年9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
国旗的形状、颜色两面相同,旗上五星两面相对,为便利计,本件仅以旗杆在左之一面为说明之标准。对于旗杆在右之一面,凡本件所称左均应改右,所称右均应改左。
1、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旗杆套为白色。
2、五星之位置与画法如下:
甲、为便于确定五星之位置,先将旗面对分为四个相等的长方形,将左上方之长方形上下划为十等分,左右划为十五等分。
乙、大五角星的中心点,在该长方形上五下五、左五右十之处。其画法为:以此点为圆心,以三等分为半径作一圆。在此圆周上,定出五个等距离的点,其一点须位于圆之正上方。然后将此五点中各相隔的两个点相联,使各成一直线。此五直线所构成之外轮廓线,即为所需之大五角星。五角星之一个角尖正向上方。
丙、四颗小五角星的中心点,第一点在该长方形上二下八,左十右五之处,第二点在上四下六、左十二右三之处,第三点在上七下三,左十二右三之处,第四点在上九下一、左十右五之处。其画法为:以以上四点为圆心,各以一等分为半径,分别作四个圆。在每个圆上各定出五个等距离的点,其中均须各有一点位于大五角星中心点与以上四个圆的各联结线上。然后用构成大五角星的同样方法,构成小五角星。此四颗星均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五角星的中心点。
3、国旗之通用尺度定为如下五种,各界酌情选用:
甲、长288公分,高192公分。
乙、长240公分,高160公分。
丙、长192公分,高128公分。
丁、长144公分,高96公分。
戊、长96公分,高64公分。
注:公分现称厘米。
(五)什么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其中第五条规定:
1、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3、外交部;
4、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六)什么场所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国旗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的学校,除寒假、署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七)什么节日可以升挂国旗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不以春节为传统节日的少数民族地区,春节是否升挂国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纪念日和主要传统民族节日,可以升挂国旗。
(八)什么活动可以升挂国旗?
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
(九)我国驻外使、领馆,外国进入中国水域的船舶,应当按有关规定升挂中国国旗。
(十)什么时间升降国旗?
依照国旗法第五、六、七条之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十一)怎样举行升旗仪式?
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升旗时要徐徐而升,降旗时不许使国旗落地。
(十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下半旗?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4、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十三)怎样下半旗呢?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十四)升挂国旗的位置
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位置。
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着外交部的规定或国际惯例升挂。
(十五)全体公民都应尊重和爱护国旗,不得违礼
国旗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如果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1990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一个《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对刑法补充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种做法是以法制推动礼制。在当前时期,这是必要的。
二、国徽之礼
(一)国徽样式与含意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图案包括国旗、天安门、齿轮和谷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天安门与地安门相对,是皇帝出入皇宫的正门,古代也叫“承天门”,明清两代,是封建王朝颁发诏书的地方。有时也在天安门为大将出征举行祭路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