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类推荐
妃常穿越:太子的嚣张萌妻
穿越了不要紧,穿越到了大清也没关系。但是,你总该让我在大清熟悉熟悉吧,哪有当天穿来就成亲洞房的啊?!嫁人吧也没关系,嫁到了皇家也没关系。但是,为毛别人嫁的都是四阿哥,十三阿哥,八阿哥的,我却要嫁给皇家有名的炮灰呢?!即然嫁了,就要认命,跟着太子殿下一起努力,争取不让那些如狼似虎的兄弟们给吃了!只不过,为毛大清唯一的太子殿下表现得如此的怪异呢?呜呜,看着好害怕,一点也不像别的清穿小说里面写的那样好色嚣张,简直就是一个绝世好男人啊!呃……只不过有点不着调儿……【情节虚构,请勿模仿】王后的复仇笔记(全本)
莫名罪责,她被他赐死并埋葬;噬心背叛,他为她成了嗜血残暴的冷王;将她葬入黄土的瞬间,他封心绝爱;而深埋皇陵之外的她,却一缕幽魂附身于他人,从此化为冷洌的妖女;为了族系的存亡,为了远在深宫的妹妹,她步步为营,等候复仇的时机;谁料当再次相遇,他竟只有三个字:杀无赦!++++++++++++++++++++++++++++++++++++++++亲们,茗香的新文《王的女人》开始上传了,请大家支持啊!http://m.wkkk.net/a/222869/简介:楼兰之旅,我用自己的鲜血和性命换取了爱人存活;却意外成为远古楼兰中,一个饱受折磨的女孩。后娘逼迫下,我不得已用身体换来了自由的银两,却不曾想,那个买下我初ye的妖异男子,竟然是楼兰太子……为了生存,我入宫做了下等宫女,在他迎娶太子妃之时,我竟再次意外与他相遇。“跟我走,我会给你想要的一切。”“我要的你给不起,不送……”我下意识想逃,却被这个如同鬼魅一般的男子缠上;他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他的目的只是让我成为他的女人。逃无可逃,避不能避,于是我与他定下了契约:我助他登上帝位,他便还我自由;可没想到,绝美妖异的楼兰王竟会不守信用;在他得到天下的那一刻,我成了他的俘虏……“艾兰依,你可以走了。”“那我的孩子呢?”“自然归我。”生下孩子第三天,一包馍,一袋水,我就被他残忍绝情的撵出了楼兰……推荐好友文文:《梦回千年寻梦郎》文/漪芸君链接:http://m.wkkk.net/a/208986/大家请支持啊!穿越:嗜血邪王的鬼妃
一朝穿越,她莫名成为了替身皇妃,自从在棺材里爬出来后,她便成为岚月王朝传说中的鬼妃。成为下堂妃是吧?好,正如她意!什么?她的夫君居然是个嗜血的皇子?而且放/荡/无/比?更可怕的是他日为人,夜为妖?据说,他妻妾无数,却总是在圆房后香消玉殒-----死因不明。据闻,他曾独自一人,一夜之间灭敌十万。偶然机会,她意外发现自己竟然是他解开封印的钥匙?若解开封印,他便不再是凡人,而是掌控魔界与阴府?OMG?为了小命,她逃逃逃,只为了躲开这一劫。可谁曾想,原来这只是一个开始……牡丹建群了,亲们请入群107358226亲们请支持牡丹的VIP文http://m.wkkk.net/a/250631/1:《穿越:邪恶王爷别惹我》文/紫牡丹akhe2http://m.wkkk.net/a/288823/《致命邂逅:总裁的专属女人》文/忆雪泪痕
热门推荐
诺贝尔文学奖文集:叶芝诗选
这些路数迥异的作家,虽语种不同、观念不同、背景不同,但他们那高擎思想主义旗帜的雄姿是相同的,他们那奋勇求索的自由精神是相同的。而他们的雄姿,无不闪现于他们的作品之中;他们的精神,无不渗透于这些作品的字里行间。这套丛书所承载的,正是他们那令万世崇敬的全部精华。初鸣不乱弹(中国艺术研究院学术文库)
本书收录作者从20世纪50年代至21世纪初几十年间精选的文学艺术史论稿,其中既有已经发表过的,值得保留的文稿,也有初次入选的重要篇章。所收文章以中国话剧史论的研究居多,其中尤以对戏剧大师曹禺的剧作所做的研究最为深入。改变你一生的怪诞行为心理学
为什么有人能够看见自己“灵魂出窍”?为什么有人会患上“恋童癖”,对儿童欲罢不能?为什么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会激发出更大的潜力和能量……其实这些行为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难以预测。此书将为读者解读许多怪诞行为,探秘其中的怪诞心理,“以怪制怪”,化生活的“非常态”为“常态”。。暗黑者四部曲(全4册)
郭京飞主演系列网剧《暗黑者》原著小说,中国高智商犯罪小说扛鼎之作。企鹅兰登天价购买英文版权,继《三体》之后再掀海外阅读热潮。要战胜毫无破绽的高智商杀手,你只有比他更疯狂!凡收到“死亡通知单”的人,都将按预告日期,被神秘杀手残忍杀害。即使受害人报警,警方严密布下天罗地网,并对受害人进行贴身保护,神秘杀手照样能在重重埋伏之下,不费吹灰之力将对方手刃。所有的杀戮都在警方的眼皮底下发生,警方的每一次抓捕行动都以失败告终。而神秘杀手的真实身份却无人知晓,警方的每一次布局都在他的算计之内,这是一场智商的较量。看似完美无缺的作案手法,是否存在破解的蛛丝马迹?所有逃脱法律制裁的罪人,都将接受神秘杀手Eumenides的惩罚。而这个背弃了法律的男人,他绝不会让自己再接受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