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89600000012

第12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4)

2008年7月31日,关于该伤情鉴定的专家论证会召开。专家讨论后认为,伤情鉴定结论中最后依据的数据应为矫正视力数据,而袁某最后一次在医院诊断的矫正视力为1.0,不属于轻伤。复视是指支配眼球转动的六条肌肉因一条或几条发炎、外伤或神经障碍,双眼肌肉动作不协调或受限制引起的视物双影,单独的一只眼睛只能产生单视,是不可能形成复视的。据此,专家一致认定:某司法鉴定所(2008)鉴(临床)字第069号司法鉴定书“袁某左眼损伤致视力减退应属轻伤”的鉴定结论是错误的。

【案件审理结果】

袁某的伤情鉴定结论错误,袁某控告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就失去了依据。办案律师及时向某市公安局递交了“专家论证意见”,某市公安局依据“专家论证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很快就撤销了本案。

【律师办案札记】

在刑事伤害案件中,鉴定结论往往是确定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证据。律师办理刑事伤害案件,必须重视和认真分析鉴定结论,推敲其有无漏洞,是否无懈可击。伤情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合法性决定着嫌疑人是否承担刑事追究的严重后果,决定了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政治生命和个人荣辱。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应当为当事人着想,竭尽所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不仅应当精通法律,还应当努力学习和掌握一些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必要时还需不耻下问,向社会各行业人士进行咨询或及时虚心向专家请教。只有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才能抓住案件的关键证据、发现关键证据的漏洞,进而推翻这一关键证据,否定存在问题的指控,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生活经验的积累,凡事多思考、多分析、多质疑。

(作者单位:宁夏金世永业律师事务所)

【专家评析】

认定刑事伤害案件构成犯罪的关键是伤害结果是否达到规定的条件,而证明伤害结果的核心证据是法医鉴定结论。虽然圆园园缘年圆月圆愿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建立和规范了司法鉴定体制和机构,但是由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业务水平、工作经验、执业修养有所差别,所出具的鉴定结论也不一致。本案中办案律师紧紧抓住认定有罪的鉴定结论认真分析研究,找出该结论中存在的专业性很强的问题,通过申请专家论证会的方式,由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推翻原有的鉴定结论,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评析专家:韩佐安,宁夏人民警察学校高级讲师,宁夏梦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分析控方有罪证据得出被告无罪结论

——孙某非法拘禁案的无罪辩护

冯震

【案情简介】

被告人孙某,男,汉族,初中文化程度,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人,无业。2010年4月2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某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5日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摘录):2010年3月28日,被告人栾某某为办理贷款从某县石狮镇将被害人马某某带至某市,住在某市某区清河南街兰花花酒店B481房间。3月29日18时许,栾某某告知孙某到该酒店入住的房间。当栾某某感到贷款无望,在酒店房间内多次辱骂马某某,逼其归还10000元借款,后又让马某某打下一张44000元的借条。2010年4月1日16时许,马某某趁栾某某、孙某不备,从酒店房间跳楼,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马某某系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2010年4月1日被告人栾某某、孙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争议焦点】

一、被告人孙某前往并间断停留酒店房间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

二、被害人马某某自杀的真正诱因是什么,与被告人孙某及其行为有何关联,孙某在案件中处于什么角色和地位?

三、公诉机关的有罪指控是否具有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

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民事调解的原由和出发点是什么?

【律师辩护观点】

辩护律师认为本案中能够证实被告人孙某无罪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诉机关的有罪指控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一、对被告人孙某前往并间断停留酒店房间的原因和目的的分析。

根据被告人栾某某和孙某的公安讯问笔录及当庭供述,结合本案相关人员冯某某等人的陈述材料,原因和目的有二:

(1)孙某是应栾某某之约前去陪同的,双方是朋友,而且能够相互证明每次栾某某来某市几乎都会让孙某陪同。2010年3月29日、30日下午栾某某两次打电话约孙某到酒店也是如此,并无其他原因。

(2)孙某与马某某在本案发生之前已经相识,孙某在酒店停留并住宿,是想通过马某某给自己孩子帮忙联系工作,即有求于马某某。这一点,冯某某的陈述材料与孙某的讯问笔录和当庭供述也是相互印证的。

二、对被害人马某某自杀的真正诱因,与被告人孙某及其行为有何关联,孙某在案件中出于什么角色和地位的分析。

本案发生的诱因是马某某、栾某某找丁某某贷款,及栾某某和马某某之间索要借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无论是本案反映出来的死者马某某联系贷款,并在贷款不能甚至遭到丁某某父母辱骂殴打的诱因,还是公诉机关所认为的栾某某在贷款无望,多次辱骂马某某,逼其还款的诱因,这一过程和孙某有何关联,孙某具体实施了什么行为,处于什么角色和地位?

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证实,栾某某与马某某前后几次寻找丁某某贷款的过程,孙某并未随同前往,具体情况并不十分清楚,贷款的结果与他也无直接的关系和相应的利益冲突,在整个案件的发展过程中也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对栾某某当面辱骂马某某及索要10000元借款的行为既未参与,更无主观上的偏向。栾某某是朋友,马某某也是朋友,而且此时是孙某有求于马某某。整个公安侦查材料,包括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中,没有任何关于孙某针对马某某的不良言行的表述。事实表明,孙某只是本案中栾某某、马某某贷款这一事件过程中的一个知情人和见证人。马某某爱人哈某某在陈述笔录中讲:“栾某某在银川贷款期间,高某某让我丈夫怎么办,我丈夫就按照高某某说的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之一就是栾某某逼马某某还款并打借条一张。公安调查笔录可以证实,高某某当时就在酒店,并具体参与了栾某某如何索要10000元,如何打44000元借条的过程,相比孙某而言,其参与程度、知晓程度远比孙某多得多。当然这里不是在评价高某某的行为性质如何,而是恰恰表明孙某在本案中所处的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的问题。

三、对公诉机关的有罪指控是否具有充分证据予以支持的分析。本案的结果是很严重的,马某某的死亡也是令人痛惜的,公安机关基于职责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仅涉及的被调查人员就有22人,包括两名被告人,死者的亲属,兰花花酒店的工作人员,案发现场周边的相关知情人员,与本案当事人发生过接触,去过酒店或曾住过房间的人员等等,也调取了死者从入住酒店到发生不幸期间的录像资料。这些所有被调查对象以及视听资料均没有反映被告人孙某有针对死者的不当言行,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和提交的证据也不能得出相应构成犯罪的结论。既没有栾某某与孙某的共谋,或孙某基于栾某某的犯罪行为的默许、支持和参与的主观表现,也无相应的行为。起诉书称:当栾某某感到贷款无望时,在房间内多次辱骂马某某,逼其还钱,后又让马某某打了一张44000元的借条。那么纵观全案,栾某某是何时感到贷款无望的,无望后被告人采取了什么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具体实施了哪些非法拘禁的行为,拘禁场所在哪里,拘禁持续了多长时间,从何时起算,栾某某辱骂马某某逼其还钱打借条与马某某的死亡是否有必然的联系?事实上,马某某在3月28日与栾某某入住酒店,到4月1日不幸死亡期间,其主观意愿和人身行为是自由的还是受到非法限制的?栾某某当面辱骂逼其还钱并打借条一张是在采取拘禁措施之前还是之后?因为只有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辱骂、逼其还钱等也才具有刑法上情节的意义,而其本身并非拘禁行为。

等等上述与非法拘禁相关的事实证据何在?即使是马某某跳楼自杀与栾某某的辱骂、逼其还钱、打借条存在一定的关联,那么孙某在整个案件中有什么行为可以与非法拘禁相关联的呢?不能因为本案发生了马某某死亡的结果就推定被告人有罪。

因此,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并不属于指控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而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通过这些事实证据所能证实的结论也是确定的,即均为无罪证据,而非有罪证据。

四、对公安机关、公诉机关主动提前介入民事调解的原由和出发点的分析。基于本案中马某某自杀的严重后果,面对几十位死者亲属强烈要求追查凶手,并屡次向公安机关、公诉机关请求高额赔偿过程中出现的许多过激行为,以及各新闻媒体的跟踪报道宣传,公安机关、公诉机关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为此办案机关做了大量调查和调解工作,其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无疑是正确的,辩护律师应相关办案单位的邀请,也参与了一些具体的调解工作;但是需要说明一点的是,这一特殊案件的调解过程本身,也从一个侧面清楚地表明了案件的真实性质所在。公安机关应撤案而未予撤案,公诉机关应不予起诉却提起公诉,导致被告人不得不站在被告席上。就孙某而言,还有一个情节还需说明,在公诉机关调解过程中,死者家属就已经明确表态,这件事与孙某无关,这也是公诉机关向法院移送案件时没有将孙某一并羁押的重要原因。孙某之所以愿意进行所谓的赔偿,实质上承担的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是基于朋友遭此不幸,在道德层面上的一种给付,而非认为是自身构成犯罪对损害结果的一种法定义务的履行。因此赔偿本身也不应认为是他本人认罪和证实他构成犯罪的不利证据。

【案件审理结果】

经法院建议,公诉机关依法撤回起诉。

【律师办案札记】

这是一起较为特殊和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案件,现实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害人重大人身、财产损害案件,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常常面临来自于被害人和亲属以及党政部门、媒体的多方面压力。律师介入此类案件,首先,要洞察案外诸多不利因素可能给辩护工作造成的阻碍,在沟通、协调中要有备而来,有理有节。在尽可能避免矛盾激化的同时,努力正确引导案件向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方向发展。其次,在审查案件证据材料中要思路清晰,把握关键,善于发现和捕捉存在的事实疑点,辩护准备工作扎实细致。再次,在庭审中要合理判定案件可能出现的结果,明确辩护方向和切入角度,条理清晰、逻辑性强、说理有力,以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作者单位: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

【专家评析】

这起案件公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辩护人在办理该案件中有两点值得肯定的做法。首先,在辩护中从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收集到的证据入手,认真详细分析研究公诉方现有证据,得出没有证据能够证实被告人孙某主观上具有非法拘禁死者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行为。刑事辩护最基本的辩护方法就是分析发现控方证据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得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不能成立的结论,或通过分析,发现控方证据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问题,直接得出被告人绝对无罪的结论。这种辩护方式可以避免辩护律师误入刑事辩护中调查取证的困境和尴尬。其次,本案的承办律师本着构建和谐,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原则,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有利、有理、有节、有据地参与调解,平息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评析专家:韩佐安,宁夏人民警察学院高级讲师,宁夏梦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雄辩的基础是对事实的准确把握

——李某某故意伤害审查起诉阶段的无罪辩护

赵恩慧

【案情简介】

嫌疑人李某某,男,汉族,1970年某月某日出生,高中文化,某某电厂工人,2006年某月某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

2006年4月1日,李某、周某、李某某等人到某某市马莲台一餐厅就餐时,因嫌同在该餐厅就餐的白某等人喧哗、吵闹,双方发生争执并厮打,李某某从该餐厅找到两把菜刀将白某等人吓跑后,白某伙同他人手持钢管等器械返回餐厅,再次与李某某等三人发生厮打。李某、周某返回餐厅拿出菜刀将与白某共同回到餐厅的马某砍伤。经法医鉴定,马某的左前臂尺神经、尺动脉及肌肉断裂,造成左前臂及左手功能受到严重影响,其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某某市公安局以李某、周某、李某某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某某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争议焦点】

被告人李某某是否对受害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辩护观点】

辩护人认为案件证据证实李某某没有对受害人实施伤害行为,受害人的伤不是李某某造成的,不应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另外,李某某在双方发生争执的过程中实施的行为显着轻微,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

第一,李某某没有对受害人实施伤害行为,不应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受害人马某是与白某一起返回餐厅打斗时受的伤,法医鉴定及马某的病历证实马某身上的伤全部为刀伤。证人证言及三名被告人的讯问笔录均证明李某某在第二阶段的厮打过程中并未拿刀,也没有对马某实施任何伤害行为。因此,马某的伤情不是李某某造成的,李某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应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第二,本案中,李某某实施的行为显着轻微,不构成犯罪,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所做的被告人讯问笔录、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鉴定结论等证据直接证实案件发生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李某某因白某等人大声喧哗而导致双方发生争执和厮打,李某某从厨房拿出两把菜刀将白某等人吓跑。第二阶段是白某、马某等人持钢管、器械返回餐厅后再次与李某某等三人发生厮打,在厮打中,处于正当防卫的目的,李某某夺过一个人(不是受害人马某)持有的钢管追打,将其打倒后那人爬起来跑了,未造成损害后果。因此,李某某实施的行为属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构成犯罪,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案件审查起诉结果】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 国际刑事司法中的程序与正义

    国际刑事司法中的程序与正义

    《国际刑事司法中的程序与正义:国际刑事法院诉讼程序专题研究》以专题的形式对以下国际刑事司法问题进行了研究。(1)国际刑事法院诉讼程序的模式;(2)国际刑事法院最具代表性的基本原则和制度;(3)国际刑事法院诉讼程序公正性最引起争议的三个问题:被告人不在场甚至未归案的情况下被确认指控或者被宣告有罪,是否侵犯了被告人审判时?
  • 为圆华夏宪治梦:李步云教书学术思想研讨会暨八十年诞志庆

    为圆华夏宪治梦:李步云教书学术思想研讨会暨八十年诞志庆

    李步云先生是法学理论界的领军人物。1957年9月,先生脱下戎装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自此,就毕其一生投身中国法学事业,并将其视为终身的奋斗目标。50余年来先生一直致力于法治、民主、人权、宪法,孜孜探索,执着追求,奔走呐喊。在中国法学界,他被公认为是敢为中国法治开第一腔的人;在国外专家的评论中,他被视为是中国人权领域的两大旗手之一。李步云先生的学术思想博大精深,涉及法理学、宪法学、法哲学和行政法学等多个法学分支学科,对法治、民主、人权、宪法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均具有原创性的贡献。2013年8月23日是先生八十华诞,其学生以志贺的形式,组织编写本书,以学术综述、主题研讨、为人为学、专题研究等多个视角,试图全面、系统、动态、立体地反映李先生步云教授的学术思想和书剑人生。
  • 听律师讲故事

    听律师讲故事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些日常遇到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任保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的读懂。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真是一举两得,以逸待劳。
  • 民间借贷与风险防范

    民间借贷与风险防范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民法、物权法、担保法等与相关条例和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热门推荐
  • 盲君我疼你

    盲君我疼你

    冲动是魔鬼!当凤非鸾第九百九十九次在心中哀嚎自己嘴贱的时候,她已经坐在抬进俊王府的花轿上了。尼玛!谁说穿越就能桃花朵朵开?谁说穿越就可以过米虫的生活?她不就是嫉恶如仇了点,看不惯别人以貌取人了点,为毛老天爷要这么恶整她,让她嫁给这个腿残眼瞎脸上还带疤的“俊”王爷!好吧,既然躲不掉就嫁吧!好歹是个皇家媳妇,好歹吃穿不愁,只要那什么俊王爷跟她井水不犯河水就行了!他,原是上原国君的嫡长子,风流无暇俊美无匹被国君亲封为“俊王”,一场飞来横祸,瞎了眼,残了腿,毁了容,从此,被退婚,吓死新娘…俊王成了皇室第一个滞销品…片段一:某日,京城第一听书楼里,说书人一杯清茶,一把折扇,啧啧道:“俊王爷奇丑无比,相貌堪比魑魅魍魉…”只两句,正在听书的某女拍案而起,二话不说揪住说书人的衣襟:“放你娘的屁,老子老公丑是丑了点可是丑的有个性!”片段二:“你在干嘛?”某女看看自己腰上的爪子皱眉问道。“走路。”某男如是回答。“走路就走路,你摸我腰做什么?”“看不见。”“…”“你还在走路?”某女看看自己胸前的禄山之爪,眉头能夹死蚊子。“不,走累了,休息。”“…”片段三:某女和某男冷战,某男厚颜无耻的派人盯着某女…“王爷,王妃把后院的翠竹都砍了。”“翠竹?她要这些做什么?”某男不解。“听说是要造竹梯。”“竹梯?”某男愈加疑惑。“据说是用来爬墙…”“爬墙!!!”某男一声爆喝,不见了身影…两日后,俊王府的院墙皆增高五米,成了名符其实的“桶”,令无数梁上君子捶胸顿足不已。
  • 蓝公案

    蓝公案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帝姬凰临

    帝姬凰临

    她是云镜帝姬,因重伤沦落下界。为了重返云镜,她与他合作。却不想,在合作中却丢了自己的心……历经生死,她重返云镜,却以心如死灰……他和她最终又将走向怎样的不归路……
  • 黄河边墙(之一)

    黄河边墙(之一)

    《黄河边墙》是山西文学院第四届签约作家岳占东的签约作品。从2005年开始,作者就先后深入明长城所在的北京、内蒙、河北、陕西、山西等地的十几个县(旗),考察走访了多处明长城遗址,了解和掌握了明长城野外第一手原始资料。又对大量有关的图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在此基础上,重点以山西偏关县老牛湾到河曲县石梯子全长140里的黄河边墙为线索,对明朝276年修筑长城的历史和形成的边塞文化做了考察和细化,构建了由“营堡”写长城,由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凸显历史背景,由作者感受抒写边塞文化的创作框架。经过两年多的创作,《黄河边墙》得以完成,本刊从这期开始选载,以飨读者。
  • 花开解语

    花开解语

    寒江雪可怜人儿望清月独一盏微凉灯儿照前方当解雨臣看到这一切多少年中自己一直苦苦坚持的信仰一瞬间倒塌了,没想到自己的背后居然是这样的力量残害他人,这么多年了他终于释怀了决定:这一次他不为家族不为利益,回到当初最单纯的自己。---“小哥你说我这样的人是不是早就应该死了?”......---“嘿!你个傻天真,你以后在这么说,信不信老子打得你连你三叔都不认得。”......---“瞎子......快带着他们出去...我......如果有来世一定许你。”......---“花爷,瞎子没能耐不能像小哥那样一直用最好的姿态展现在你面前,但是,瞎子我愿意陪你到老。你心中的结让我给你解开......”
  • 怪兽星球

    怪兽星球

    三位好朋友参加X星球探险计划,乘坐的宇宙飞船中途出现意外,被绑架到神秘的怪兽星球,卷入一场错综复杂的怪兽星球大战中。一边是野心勃勃的恶魔怪兽,一边是多疑倔强的怪兽王子,还有难辩忠奸的顾命大臣,反复无常的封疆大将军,更可怕的是这场战争的胜负将影响地球安全……正义能否战胜邪恶?他们能否顺利离开怪兽星球呢?
  • 诸天布武

    诸天布武

    这是诸天融合、万界回归的时代,而严凌则是在融合前夕穿越万界,在远古大佬的教导下,布武诸天!
  • 白面书生无情手

    白面书生无情手

    邪教魔头魏大通,他凭借高深的邪道功夫,向武林正派组织发出“一战定乾坤”的狅妄战书,这样狅妄叫嚣的战书太目中無人了。如是,在正派组织中,谁去应战?谁敢应战?武林危在旦時。虽然他遭受阴阳教无数次的追杀和暗害,但他没有死,并神奇的活了下来。在生与死的面前,他深爱着她,哪怕失去生命,他带着她,他护着她,没有把她当作累赘。而她,更深刻的体会到,她们那有苦,有甜,有惊,有喜的生死爱情,是天注定的,是牢不可破的。
  • 打开心灵的锁

    打开心灵的锁

    打开心灵的锁主要内容:沉重的锁围绕着你的心灵,让你的心灵受到积压,使你的头一片空白,没有哲理,也没有智慧。只有打开那把锁,你的灵才会绽放出智慧的花朵。
  • 重生八零傻媳妇

    重生八零傻媳妇

    重生在一个娇俏可人儿的农家女孩身上!而这个小美人居然是个傻子……李可人有点无奈、但眼前这个行走的荷尔蒙却把傻丫头当宝一样宠!李可人果断反扑,结果发现:外表霸气凛然,强硬精壮的他,明明就是一个腹黑邪魅的大灰狼!从此,古灵精怪的她携手强悍腹黑的他,斗智斗勇斗白莲,带着家人发家致富,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