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89600000005

第5章 危害公共安全类(2)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对两被告人判处了刑罚,这是非常低级的法律适用错误。再如,本案一审庭审程序存在违法情况,一审法院适用两高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对本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却没有遵守该《意见》的具体规定,一审的审判活动明显违反该《意见》的第二条第五项、第三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七条的关于适用该《意见》审理案件的程序规定,在本案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适用该《意见》,既没有书面通知被告人及辩护人,也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同时也没有告知被告人适用该《意见》审理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确认被告人自愿同意适用该《意见》审理。

正是由于辩护人的这些辩护观点,能够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抓住一审判决存在的学理、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说理充分,论证严密,才使得案件最终得到公正处理,使行为人免受刑罚追究的后果,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利。

(作者单位: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

【专家评析】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一审辩护人对案件事实把握不够,没有抓住案件的焦点,只是以最简单的思路进行辩护,而二审辩护律师却抓住了案件的焦点,成功“翻盘”的实例。

本案二审辩护人抓住了公诉机关对案件定性错误的明显不足,从学理上详尽地分析了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成立条件,特别是从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出发,指出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成立要件。

另外,二审辩护律师还就一审判决存在许多严重错误,特别是在事实认定、共同犯罪构成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理解上的一系列错误一一进行了分析,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撤诉、侦查机关撤案,被告人无罪释放,达到了预期的辩护效果。

(评析专家:王幽深,北方民族大学教授,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案情简介】

2005年9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许某为防止他人家的羊吃自家地里的玉米,将拌有“3911”农药的玉米粒投放到玉米地里,且未设任何警示标志。玉米收割完毕后,许某未将所投放毒药妥善处理,致使次日王某、杨某、潘某驱赶的羊在该处放牧时,48只绵羊被毒死,共造成经济损失9100余元。案发后,许某与受害方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1280元。

公诉机关认为,许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案件争议焦点】

庭审中,围绕玉米地是否为公共场所,受害方是否有违反国家封山禁牧政策的偷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成为本案争议焦点。

【律师辩护观点】

控方出示的证据有:被告人许某的供述、受害方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及拍照、毒物检验鉴定书、议价笔录(证明死亡羊只的市场价格)等,这些证据证明被告人许某在自家的玉米地投放了农药,并毒死受害人羊只的案件事实。本案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律师对一审认定的这一事实无异议。

玉米地里撒农药前告知他人主观心态应属过失非故意

——许某投放危险物质案辩护纪实

马勇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许某“将拌有3911农药的玉米片投放到玉米地里,只给本村村民打了招呼”的认定不准确。事实上,被告人不仅告知本村村民,同时也告知了受害人王某。被告人供述及受害人陈述均证明受害人之一的王某当时放羊路过被告人玉米地时,被告人也曾给其告知过玉米地要撒农药的事。

被告人许某事先将要在玉米地里撒农药的事告知同村及本案其中的一名受害人,其这一主观心态究竟是故意还是过失,结合案卷证据,律师分析如下: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二者在行为人意志因素上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不同。直接故意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虽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也并不反对或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听之任之结果的发生。

被告人许某供述其放农药的目的就是“为了看玉米,不使他人的羊吃到玉米”。被告人许某供述放农药前已事先告知他人,有证人证言可以印证。一审法院对此也认定为“给本村村民打了招呼”。由此看出,被告人事先向村民打招呼的告知行为反映出其在实施危害行为时的主观心态是并不希望羊只被毒死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并采取了事先告知的措施予以防止,因此其心态不属于故意的范畴。但被告人显然过高地估计了可以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有利因素,他认为告知后就不敢有人在他的玉米地里放羊了,而过低地估计了告知的消息范围。正是这种“轻信”心理支配着被告人投放农药,并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被告人许某的主观方面应属过失,且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根据上述分析,二审辩护人坚定了辩护思路,即从案件定性入手,以一审定性不当,应按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定性展开辩护;在此基础上根据被告人事后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形,提出宣告缓刑的辩护意见。具体思路是:

一、就一审遗漏的事实向二审法院据理力争。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向本村村民打过招呼,但未认定被告人还曾向受害人之一的王某事先也告知过的事实。这一事实对改变定性至关重要。庆幸的是,一审卷宗中已有相关证据足以认定,现需要向二审法院提出此证据,力争获得采纳。

二、补充收集证据。一审案卷中对当地正在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禁牧,羊只圈养”的政策,虽有涉及但还需收集这方面的证据。

三、对核心的辩护观点详尽论证。对被告人系过失犯罪应从多方面、多层次论述,形成多靶点论证。即从法律规定以及事先向村民告知两个方面论证被告人的主观心态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非故意。

根据上述办案思路,在二审庭审时,辩护人的主要辩护观点为:

1.一审定性不当,本案应为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告人事先向村民告知过投放农药的事实,可证明其投放农药的目的。受害人是在偷牧的情况下羊只被毒死等情形可证明,被告人主观心态属于过失而非故意。

2.一审法院认定的部分事实不当。被告人许某不是只给本村村民打了招呼,事实上,受害人王某并非被告人的同村人,但也事先被告知投放农药的事实。

3.一审量刑不当

受害人的羊系偷牧过程中被毒死,具有一定过错。同时,被告人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减少了社会危害性,体现出被告人悔罪认罪的态度,理应从轻处罚,宣告缓刑。

【法院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明知收割后的玉米地里随时都有他人进入放牧的可能,属公共场所,仍将具有毒害性的物质投放地里,且未作任何警示标志,致使他人羊只被毒死,造成经济损失9100元,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2006年11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许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许某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委托律师为其二审辩护。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了被告人许某事先向受害人告知的事实。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的行为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终审判决:一、撤销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许某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律师办案札记】

此案的成功办理主要取决于对一审案件定性失误的准确分析。本案的确不同于其他一般在农田果园里投放农药的案件,其区别就在于行为人事先将要在玉米地里撒农药的事告知包括受害人在内的其他人,对这一情节在一审法院审理时未被司法机关注意到。办案律师在会见被告人许某时,他只是反复说一审判得太重了,羊只损失已经赔偿了。显然,被告人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不能准确提出辩解意见。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就应当见微知着,从细节出发,依法提出准确的辩护意见。

(作者单位: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专家评析】

本案辩护成功,主要在于律师对法院一审判决对案件定性失误作出了准确分析。律师从被告人事先向相关人告知这一事实所反映出的独特心态分析入手,见微知着,从细节着手,并提出相关证据予以佐证,从而得出被告人主观心态属于过失而非故意的结论,依法提出准确的辩护意见,最终使法院采纳了其辩护意见,取得辩护成功。从辩护思路看,律师办理此案思维缜密,从中可体现出良好的法律理论思维和素养,值得称道。

(评析专家:熊桂林,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公职律师)

同类推荐
  • 朱子家训·增广贤文(中国古典文学荟萃)

    朱子家训·增广贤文(中国古典文学荟萃)

    中国古典文学是中国文学史上闪烁着灿烂光辉的经典性作品或优秀作品,它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令人瞩目的瑰宝。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养育了中国古典文学,中国古典文学又大大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使传统文化更具有深刻的影响力。
  • 普法的行政法治思考

    普法的行政法治思考

    本书合理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跨学科研究方法、例证分析法和功能分析法等深入开展普法的行政法治研究。结合我国普法宣教的实现情况,本书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从本体论、内容论、形式论、监督论层面对普法展开行政法治研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参与破产法立法及研究的同志撰写。本书共分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第二部分,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司法解释;第四部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破产法律制度研究。
  • 法律人的理性与沉思

    法律人的理性与沉思

    张军教授这本法学随笔共分为八辑:“文化之思”、“立法之辨”、“规则之治”、“执法之道”、“司法之功”、“守法之悟”、“社会之维”和“随心之笔”,汇集了作者多年执著的思考和心灵的激荡,在转型社会法治意识普遍不高且误区重重的今天殊为可贵。透过这本随笔文集可见作者宽厚的生活体验和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作者的研究视野和思维跨度较大,对现象和问题的分析不是就事论事。撰写这样的随笔要求作者必须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和专业资质。
  • 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热点问题出发,有机结合《行政处罚法》与《行政复议法》及其相关条例、司法解释,采取“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读者理解和掌握法律常识和相关法理。
热门推荐
  • 巨星老公

    巨星老公

    真想不到,就在前一刻钟,她嫁人了。夏氏集团的二小姐,夏念柔,她竟然嫁人了!可是,事实就是如此!X城最大,装饰最奢侈豪华的酒店,所以名人爱就餐的酒店,正是她举行婚礼的地点。粉色的玫瑰,铺满了整座酒店的大堂,米兰地毯,一直通到楼梯口,中间金黄的小小喷水池,布满了彩带。所以X城的知名人士,达官显贵相聚在这里。闪烁的灯光,高声的喝彩,汇聚成一幅壮观的场面。所有的一……
  • 民族传统体育

    民族传统体育

    本丛书以统一的体例、创新的形式,讲解各项目的起源与发展、运动保健、基本技术、运动技巧、比赛规则等,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使读者在学习过程中,不仅能够学会运动健身的方法,同时还能够学到保健方面的基本知识。
  • 红都拾遗

    红都拾遗

    本书是作者对文博(文物与博物馆)和苏区史的研究,从大量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挑选出60余篇,内容丰富,涉域宽广。全书多篇文稿较为详细记述了瑞金革命纪念馆机构开格、更名和改扩建,以及瑞金文博事业蓬勃发展的过程。
  • 苍溟

    苍溟

    坠落山崖,意外的偶遇,自此她的生命不再普通,为了报答苍冥,陆琦把他带出了森林,想要他过的向人一样。可事实并不简单,因为一些迫不得已,苍冥显露出了自己非凡的力气,可能,事情并不简单,遭到了人们的排挤,被人丢出了陆府,本以为可以安静的度过这生。却因为要就陆琦,彻底暴露了他的身份,贪婪的人类,编织牢笼准备追杀,为了护他周全,舍身,打开了妖界之门。
  • 潜虚

    潜虚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情有独钟之再世良缘

    情有独钟之再世良缘

    女主重生魂穿到另一个世界自己的身体里,旁观了这个世界的自己种种悲剧,醒来就发现已经在悲剧开端了......唉,走一步算一步吧!宫斗能力为零,宅斗能力为零,空有一身武艺,到底能不能摆脱厄运呢?希望主角光环保佑吧!
  • 今夜酒冷

    今夜酒冷

    本来我的嘴巴是最紧的。我老板钱总正是看中了我这张嘴,才聘我为他开车,每月五千,比起同我一批拿到大车驾照的方建波来整整高出两千。不过,方建波钻进的是米篓,财政供养,旱涝保收,何况方局长就是他三叔。我跳进的是糠篓,虽然眼前比他多拿两千,但毕竟是民企,哪阵儿吃肥肉,哪阵儿喝汤脚子,不好说。所以有一次,两家老大在滇王大酒店的包间喝酒谈事,不要外人在场,我和建波两个抬轿子的自然碰在一起。方建波刚开始很牛逼,明明矮我一个头,却硬是跳起来拍着我的脖颈子说:大嘴,可以呀,傍上大款了。平时大家都叫我牛结子,也就是牛结巴的意思。
  • 特工王妃001

    特工王妃001

    特级杀手001穿越生死,一朝成为冷宫弃妃。而他,大燕国高高在上的太子,心怀壮志的未来君主,手刃她爹娘的仇人!这两者之间该擦出怎样的火花?“你究竟是谁?”“记住,我是代号杀手001!”
  • 碧里杂存

    碧里杂存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极品农媳:山野汉子,强势宠!

    极品农媳:山野汉子,强势宠!

    地无两亩,房无两间。一觉醒来,陌天歌身边多出一二三,三个美貌夫君。在这个女尊当道的国家,女子要挣钱养家,但家徒四壁,陌天歌只好撸起袖子加油干。开垦荒地,种桑养蚕,做美食,设酒庄,顺便挖个矿,奔小康!夫君实在太招人,没事儿!先勾住夫君的心,再亮出拳头揍。不服,揍到服!“妻主,小心脏了自己的手,这种揍人的活,让我们来做,你只负责生个娃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