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位猎手一定是有意进山捕猎所谓的狗精的。令白莎费解的是,他没有伙伴,也没有猎狗,也许,这是一个血气方刚心高气傲的猎手,想独占鳌头,所以才只身闯荡山林;也有可能他本来有条猎狗,不幸被蟒蛇吞吃了,或者正在生病……
阿弥陀佛!狼如果会像人类那样面对无法避免的灾祸突然出现一线转机而祈祷冥冥之神的话,它白莎绝对会双手合十诵出这么一句来的。多亏是碰上了单人猎手,不然的话,它白莎还有宝贝狼种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了。
两条狼,对付一个不高明的猎手,那是绰绰有余的。关键是要弄掉他手中的猎枪和腰中的长刀。
寂静的山洞里叩响跫然足音。
走近了,那位该死的的猎手走近了。白莎精确地从声音中判断出那位猎手离扇形的溶岩只有两步远了,便猛地从溶岩后面蹿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那支让狼心惊胆战的猎枪。
他本来应该立即扣动扳机的,但黑暗中猛然出现的一对狼眼像绿莹莹的灯笼,把他吓蒙了。仅仅是迟了半秒钟,手中的枪和电棒被一股飓风一般的力量撞得飞起来,砰的一声不知掉到哪个石旮旯里了。
白莎是用脑袋去撞猎枪的,上颚被枪筒上的准星划出一个口子,弄得满嘴鲜血。
那位猎手惊叫了一声,转身想退出山洞,但白莎又一次凶猛地蹿上去,把他扑倒在地。那位猎人一手捂住喉咙,一手去抓腰间佩带的长刀。白莎急忙叼住那位猎手的手腕,长刀咣当一声掉在地上。那位猎手趁机抓住白莎两条前腿,把它扒开,仓皇逃出洞去。
白莎知道,倘若让那位猎人活着逃走,很快便会引来狗群或人群。现在,必须用鲜血和生命捍卫狼的生存权利。于是,它颠着一条跛腿,紧跟着蹿出洞去,终于在洞外那块开着五彩缤纷野花的草坪上追上了猎人。
这真是一场殊死的搏斗。
白莎被铁力木砸断过腰,被捕兽铁夹夹断过腿,力气锐减。猎人赤手空拳,缺乏肉搏的经验。一人一狼打了个平手。猎人的衣裳裤子被白莎撕得稀烂,浑身皮开肉绽;白莎一只眼珠子被猎人抠瞎了,一条前腿被猎人掰断了,一只耳朵被猎人咬掉了。人类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也会使用牙齿这个最原始的武器。
它和他拥抱着在草坪上打滚。野花被碾碎了,翠绿的草叶上洒着斑斑的血迹。
要是黑黑此刻能扑上来帮它一把,立刻会打破力量均衡,立刻就能把这位不高明的猎人置于死地,白莎想。从洞中扇形溶岩后面跃出来的那一瞬间起,它就盼望黑黑来帮忙。黑黑是它的狼儿,儿子和母亲是血脉相连的天然同盟者,黑黑来帮它,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它不断地呼唤、乞求,奇怪的是,黑黑竟然没扑上来帮它。
黑黑的表现太令它惊诧了,从山洞里跟出来,在它和他的身边腾挪扑跃,又撕又咬,但撕咬的是风,动作逼真,仿佛是在与一个无色透明的强敌厮杀。一会儿,黑黑又像受了致命伤,哀嚎呻吟,在草地上打滚。
它很担心黑黑会变成一条疯狼。
黑黑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中不能自拔。跟着母亲从扇形溶岩后面跃出来的一瞬间,它就认出那位不高明的猎手正是它的主人农炳亨。农炳亨在与白莎拥抱翻滚时,突然叫起:“黑黑!黑黑!”主人认出它来了吗?不,主人忙着搏斗,无暇左顾右盼。主人一定是在危急关头思念起忠诚勇猛的它来了。
人类在潜意识中是渴望出现奇迹的。
白莎也在急切地呼唤着它。母亲拖着伤残的身体,一定快支持不住了,希望它能去助战。
它只要再向前跨一步,就能轻而易举地结束农炳亨的生命。它是白莎的狼儿,它有这个责任的。它脑子里跳出农炳亨给它包扎伤口、把它搂在怀里、喂它用火烧过的热食的情景。
它只要再向前跨一步,就能轻而易举地把农炳亨救出困境。它是农炳亨精心豢养的猎狗,它有这个责任的。但是,它能咬断自己母亲的喉管吗?白莎含辛茹苦把它养大,它忘不了那芬芳的乳汁、那血脉亲情,它也没法儿忽视那为了寻找它而塌陷的腰、被铁夹子夹瘸的腿。
它无法既扮演一条忠诚的狗,同时又扮演一条孝顺的狼。
它本来就是狗和狼的结合,血液里有一半狗性,一半狼性。此刻狗性和狼性在互相搏斗,在互相噬咬。狗性和狼性把它的灵魂给撕裂了,它变成一条精神分裂的狼。为了排遣那难以言状的痛苦和巨大的矛盾,它只能跟风、跟空气、跟臆想的无形的对手拼杀。
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搏斗。白莎和农炳亨谁也没法占上风,谁也没法把对方置于死地。夕阳西坠,如血的残阳给草地涂上一层凄艳的色彩。
终于,它和他都精疲力竭了,又僵持了一会儿,不约而同地松了手。
白莎卧在地上,连站立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农炳亨则像喝醉酒似的,摇摇晃晃站起来,跌跌撞撞向山垭口走去。他的腿软得像棉花,走几步便咕咚屈膝跪倒在地,又挣扎着站起来再走。他被一个强烈的求生念头支配着,要逃离这座陌生的、恐怖的、死亡的、属于狗精的山崖。
要是让他走出山崖,便会引来成群的猎人和成群的猎狗。
要是它白莎还有一点力气,它会不顾一切与他纠缠到死的。可惜……它呜呜哀嚎起来,并用乞求的眼光看着黑黑。狼儿,求你了,追上去,扑上去,你能轻而易举把他咬死的。你刚才的一切软弱便能得到宽宥和原谅,你便超越血统和遗传,成为了真正的狼种。
追上去,为了你,为了我,为了那个黑色的幽灵般的狼的理想,追上去,扑上去!
黑黑追上去了。不,这不像是在追。追击应当全身肌肉绷紧,腹部收缩,步履沉稳有力,快速如飞,尖利的狼牙冲射出一股阴森森的寒气。可此时的黑黑,步子轻快,粉红色的舌头拖得老长,浑身肌肉松弛,腹部下坠,好像是在为消食而散步溜达。
黑黑追到那位猎人身后,没有扑,也没有咬,而是突然摇起了尾巴。那条蓬松而僵直的狼尾巴,玩魔术似的突然变成狗尾巴了,摇得那么娴熟、那么麻利,绝不亚于哈巴狗的尾巴,要不是它白莎亲眼看见,是绝对不会相信的。“汪!”黑黑发出一声地道的狗吠声。
那位猎人精神恍惚,也许没听见狗叫,也许听见了还以为是一种幻觉,他没有回头望一眼,摇摇晃晃地走出山洼,走进一片野芭蕉林。
黑黑紧跟在那人的脚后,不住地摇尾,不住地柔声吠叫,像是在欢送一位英雄。
这是对狼的嘲弄,对狼的亵渎!
暮霭垂临,山林一片灰暗。天的尽头,刚才还有几抹红霞,此刻也消退了,露出一片虚幻的苍白。
白莎仍然一动不动地卧在草丛中,木然凝视着北方,凝视着遥远的日曲卡山麓。它的视线仿佛穿透重重山峦,望见了强大的狼群在皑皑雪野上奔驰——不,没有狼群,只有弥漫着死亡气息的白雪,白得真干净。
奇怪的是,此刻白莎显得比任何时候都平静。狂怒已冷却,像一座冰山压在灵魂上。它的理想幻灭了,一颗火热的狼心沉沦了、破碎了。过去的一切就像做了一场梦。现在梦醒了。
黑黑终于停止了狗的把戏,恢复了狼的面目,尾巴又变得像扫帚似的拖在地上,来到它面前,像狼那样呜咽着,眼睛里明亮的热情也隐匿起来了,泛出一片狼的残忍和冰凉。
现在,白莎再也不会相信黑黑是条狼了。其实,它早就看出黑黑狼的外表下流露出来的狗的破绽,它是爱子心切,看见了只当做没看见,自己欺骗了自己。唔,自食其果,好一枚苦涩的果子。
黑黑讨好地在它身边兜着圈。
它凛然地卧在草丛中,一只眼珠被猎人抠了出来,悬吊在眼眶外。狼血已凝固,痛感已消失,变得麻木。
天空变成铅灰色,沉重的夜色压得山峰扭曲变形,像巨大的狰狞的怪兽。
漫长的黑夜又要开始了。
也许是要表示一种慰问,也许是要表示一点依恋,黑黑依偎在它身边,下巴在它额眉间摩挲着,毛茸茸的脖颈完全暴露在它的狼嘴下。它尖利的狼牙已触摸到黑黑那根微凸颤动的喉管了,喉管里血液在流动,那不是狼血,那纯粹是狗血!猛然间,白莎狠劲一合狼嘴,黑黑的喉管发出一声断裂的脆响,腥热的血浆喷射出来。黑黑痛苦地呻吟一声,踢蹬翻滚,垂死挣扎。白莎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死死咬住黑黑的喉管不放,直到黑黑四肢僵冷……
小凤山静谧的夜里,响起了凄厉的狼嚎,一声比一声悠长,一声比一声哀怨,整整嚎了一夜,嚎得整个森林凄凄惶惶。黎明前,这令人毛骨悚然的狼嚎才逐渐衰竭。
翌日清晨,农炳亨引着一群精壮的小伙子和一群威风凛凛的猎狗,来到勐罕森林那个隐秘的山洞前。
只见一条黑狗被咬断喉管倒在一摊早已凝固的血泊中;那条戕害了无数生灵的狗精则面朝北方,卧在草丛中,仅有的那只狼眼瞪得溜圆,神情凄凉而绝望。
农炳亨害怕有诈,朝狗精的脑袋上开了一枪,半个脑壳被炸飞了,但没淌一滴血,它一腔狼血早已停止了流动。
狗精就是狼。
母狼死了,唯一的狼种也死了,西双版纳没有狼了。西双版纳本来就是一块炎热的土地、和平的土地、没有狼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