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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文学艺术(1)

何谓“八股文”?

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所采用的一种专门文体,又叫制艺、制义、时艺、时文(相对于古文而言)、八比文等。它要求文章必须有四段对偶排比的文字,总共包括八股,所以称八股文。“股”或“比”,都是对偶的意思。

八股文滥觞于北宋。王安石变法,认为唐代以诗赋取士,浮华不切实用,于是并多科为进士一科,一律改试经义,文体并无规格,不一定要求对仗排偶。但有的考生不自觉地运用排比笔法,写成与八股文类似的文章。元代科举考试,基本沿袭宋代。

明代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诏开科举,对制度、文体都有了明确要求。成化年间,经王鏊、谢迁、章懋等人提倡,八股文更为兴盛,并逐渐形成比较严格的程式。

此后,一直沿用下来,直到戊戌变法后,才随着科举考试的停止而废除。

八股文的基本特点,大致为以下几方面:第一,题目一律用《五经》、《四书》中的原文。第二,内容必须以程朱学派的注释为准。第三,体裁结构有一套固定的格式。全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大结等部分组成。

八股文的字数也有限定。明初制度:乡试、会试,用《五经》义一道,500字。

《四书》义一道,300字。清康熙时要求550字,乾隆以后一律以700字为准。书写亦有格式。

明清两代,八股文是几乎所有官私学校的必修课。从童试到乡试、会试都要用它。不会写八股文,就无法通过科举考试,就难以做官。而八股文的唯一用途,即在于应付科举,此外毫无实用价值。明清时期许多有识之士,均对八股文深恶痛绝。它最后终于被废弃,应该说是历史的必然。

曹操、曹丕、曹植父子为何并称为“三曹”?

“三曹”是汉魏间曹操与其子曹丕、曹植的并称,他们因政治上的地位和文学上的成就而显赫于世,故后人合称“三曹”。曹操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同时又是一位卓有成就的文学家。他“外定武功,内兴文学”,以他的雄才大略和政治远见,对社会的深刻洞察,写出了不少揭露社会矛盾,反映离乱现实,气魄雄伟、慷慨悲壮,被誉为“建安风骨”的诗作,为建安文学奠定了基础。曹丕在诗歌创作上略逊其父和其弟,但其《燕歌行》则是千古言情名作,所着《典论·论文》,是中国古典文学批评史上最早的一部文学理论专着。曹植是建安时期的重要作家,诗以五言为主。前期作品多为贵族公子生活的自状,洋溢着豪迈乐观精神,后期则多为抒写胸中郁积不平之作,充满悲凉凄楚,情调也较沉郁苍凉。

“鲁迅”这一笔名有什么含义?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号豫山,后号豫才。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使用过100多个笔名,其中“鲁迅”一名用得最多。公元1919年发表《狂人日记》时,鲁迅首次使用该笔名,从此,“鲁迅”就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名字而载入史册。鲁迅先生曾这样解释该笔名的由来:“我所用的笔名也不止一个,‘神飞’、‘唐俟’、‘雪之’、‘风声’、‘自树’、‘索土’、‘会飞’、‘迅行’。鲁迅就是承‘迅行’而来的,因为那时的《新青年》编辑者不愿意有别号一般的署名。”“迅行”含有飞奔疾驰、迅速前进之意,既然“鲁迅”这一笔名是承“迅行”而来,那么其含义也就显而易见。“鲁迅”中的“鲁”有两个含义,一是鲁迅先生的母亲姓鲁,二是古代的周、鲁是同姓之国。

“红学”这个称呼是怎么来的?

清代乾隆朝以后,讲求“经学”的风气日盛,许多学者都埋头研读经书。据传,独有松江人朱昌鼎不肯趋附这种风气,偏喜欢读小说,对《红楼梦》特别精熟。一天,一位朋友来看他,问他为什么不钻研“经学”,他回答说:“我也研究‘经学’,不过我的‘经’比别人的少一横三曲。”(他所说的“经”是繁体“”字)朋友听后,不明白他的意思,他笑着解释说:“‘经’字少一横三曲不是个‘红’字吗,我研究的是‘红学’。”这个笑话竟传开了,此后,人们称《红楼梦》研究为“红学”。

“红学”这一名称的由来自然是带有一些玩笑的成分。但是“红学”之所以能成为一门学问,还是由于《红楼梦》是一部有着深刻的思想性、高度娴熟的艺术技巧的鸿篇巨着,为古今中外读者所喜爱和珍视。

“扬州八怪”怪在何处?

清朝时,扬州不仅是东南的经济中心,也是文化艺术的中心,当时扬州出现了一批对后世影响深远的画家,世称“扬州画派”或“扬州八怪”。那么,“扬州八怪”具体是哪几个书画家呢?他们为何会被冠以“怪”之名呢?

关于“扬州八怪”之说,由来已久。但是具体是指哪八个人,一直众说纷纭。

有人说“八”只是一个约数,是对当时活跃于扬州地区的画风相近的一批书画家的总称。但是现在美术史上一般还是以清末李玉提出的“八怪”为准,这主要是因为他与“八怪”所处的时代相近而又记载最全。他在《瓯钵罗室书画过目考》中提出“八怪”为汪士慎、郑燮、高翔、金农、李鲜、黄慎、李方膺、罗聘。

“扬州八怪”究竟“怪”在哪里?

说法也不一。首先是他们艺术风格上的与众不同。“扬州八怪”的作品,无论是取材立意,还是构图用笔,都有鲜明的个性。八怪之首的郑燮取材多为兰、竹配上怪石。用行草的笔法,多而不乱,少却不疏,秀劲萧爽,充满生机。题款上用独有的“六分半书”和富有深意的诗词,将三者结合成完美的艺术整体,体现了其“趣在法外”、“师其意不在迹象间”的艺术追求。金农用金石碑刻之笔画墨梅,追求一种生拙、奇古之气。如《寄人篱下图》画短篱之下两株寒梅,自开自落,孤芳自赏。

其次是他们在艺术审美上标新立异。明末清初中国画坛被保守泥古之风笼罩,画风纤弱病态,缺乏生气。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扬州八怪”以“掀天揭地之文,震惊雷雨之字,呵神骂鬼之谈,无古无今之画”的创新精神出现。

他们继承了石涛、徐渭、朱耷等人的创作方法,不死守临摹古法。倡导“师造化”、“用我法”,反对“泥古不化”,强调作品要有强烈的个性。他们作画不拘常规,肆意涂写,并以一个“乱”字来表露他们的叛逆精神。金农曾言:“用焦墨竿大叶,叶叶皆乱。”正是由于“扬州八怪”从大自然中去发掘灵感,从生活中去寻找题材,下笔自成一家,不愿与人相同,在当时是使人耳目一新的,因而别称之为“怪”。正如郑燮自己所说:“下笔别自成一家,书画不愿常人夸。颓唐偃仰各有态,常人笑我板桥怪。”

“扬州八怪”以“怪”名世,是因为他们打破了当时画坛的僵化风气,给中国绘画带来了新的生机。他们绘画作品数量之多,流传之广,无可计量,影响了一大批书画家,如后来的赵之谦、吴昌硕、齐白石等。

谁用“青眼”和“白眼”分别来表示对人的赏识和厌恶?

其实,这“青眼”与“白眼”所涉及的典故和“竹林七贤”中的阮籍有关。《晋书·阮籍传》:“籍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及嵇喜来吊,籍作白眼,喜不怿而退;喜弟康闻之,乃赍酒挟琴造焉,籍大悦,乃见青眼。”讲的是阮籍的母亲逝世后,有不少名士前来吊唁。来客中有个名叫嵇喜的,官位和名气都不小,阮籍却圆瞪着一双白眼看着他。嵇喜见此状况,只好不高兴地走了;等到嵇喜的弟弟嵇康来吊唁时,阮籍马上迎了上去,“青眼有加”。生性旷达桀骜的阮籍常常以眼睛当道具,用“青眼”或“白眼”看人,表达喜恶,完全不委屈自己的感情。他讨厌的人,即使是来向自己表示友好的,也给白眼,但若是自己喜欢的人,就用青眼。

阮籍厌恶嵇喜而喜欢嵇康,原因在于嵇康和他一样,都是直率旷达的性情中人。

后来,人们就用“青眼有加”或者“青睐”来表示对人的赏识或者喜爱,用“白眼”表示对人的厌恶。比如,北宋诗人黄庭坚《登快阁》诗云:“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为美酒横。”鲁迅《哀范君三首》之一:“华颠萎寥落,白眼看鸡虫。”其中爱恨好恶之意,亦表露无遗。

史书为何又称为“汗青”?

南宋诗人文天祥《过零丁洋》诗中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这里的“汗青”,就是史书的意思。史书为何又称为“汗青”呢?这与我国古代的书写材料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古代在纸张没有普及之前,人们用于书写的主要材料是竹、木简,书写前,要先将竹、木简放在火上烤,去掉水分,这个程序就称为“汗青”。烘干后的竹、木简,既容易书写又不易生虫。后来,人们用书写材料代称书写结果,就用“汗青”来代称史书了。平时人们在将要做完一件事情时,往往说要“杀青”了,这也和古代书写用的竹、木简有关。古代着书,每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的草稿往往先写在青竹的表皮上,青竹的表皮比较光滑,需要修改时,很容易将原来的字迹擦掉。待定稿后,再写在加工好的竹、木简上。“杀”字的意思是削、刮,所以后来人们习惯称着作定稿为杀青。

“浓墨宰相”和“淡墨探花”分别指谁?

说到“刘罗锅”(刘墉),一定是家喻户晓,因为他为官“忠君、爱民、勤政、廉洁”,深得老百姓的喜爱,其事迹广为流传。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刘墉除了在政治方面有着出色的表现外,还是着名的书法家。他与同时代的书法家王文治齐名,时有“浓墨宰相、淡墨探花”之说。

刘墉勤奋好学、师古不泥。其书法擅长行书、小楷,初学董其昌和赵孟,因而珠圆玉润;中年以后受到苏东坡等人书法的影响,形成了雄健堂皇、铿锵挺拔的书法风格;晚年以后,刘墉学习颜真卿,对碑学也多有涉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形成了敦厚宽博、貌丰骨劲、味重神藏的艺术特色。或谓刘墉书“精华蕴蓄,劲气内敛,殆如浑然太极,包罗万有,人莫测其高深耳”(《清稗类钞》之九《刘文清书自成一家》)。刘墉官至体仁阁大学士,故人称之为“浓墨宰相”。

王文治,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探花,以书法称名于世。与刘墉、翁方纲、梁同书并称“清四家”。王文治早年受到褚遂良、笪重光、董其昌的影响,再加上其潜心禅理,形成了婉约飘逸、匀净妩媚的风格特征,作字喜用淡墨,以表现其疏朗秀润的神韵,故被世人称为“淡墨探花”。

为什么说“笑不露齿”而不说“笑不露牙”?

现代汉语中“齿”和“牙”同义,但我们经常用的成语,如“笑不露齿”、“唇亡齿寒”、“唇齿相依”等,表示牙齿的意义都用“齿”而不用“牙”。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牙”和“齿”原始意义(即本义)是有明显区别的。“齿”的甲骨文字形作“”,像张口露齿之形。显然,所露之齿是唇后的门牙。所以,齿的本义是“门牙”;而“牙”,《说文》说解为“牡齿也”。牡齿就是大牙,即人们常说的后槽牙。显然,“笑不露齿”、“唇亡齿寒”、“唇齿相依”,指的是门牙,用的是“齿”的本义。

随着语言的发展,“齿”、“牙”组合为并列式合成词“牙齿”,“齿”、“牙”的意义所指逐渐混同,“牙膏”、“牙刷”、“拔牙”、“镶牙”以及“健齿”、“龋齿”中的“牙”或“齿”,不再只指后槽牙或门牙,而是包括所有的“牙”和“齿”。

“二百五”以前是用来骂人的吗?

相传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有一位很了不起的人名叫苏秦,他曾身挂六国的相印,是几朝的元老,可是却不知为什么突然被人杀害了。

齐王得知苏秦被害后十分震怒,他下决心要捉拿凶手,为苏秦报仇,可是他的手下多方侦捕都没有什么结果,齐王十分焦急。忽然有一天他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计策。他吩咐左右把苏秦的头从尸体上割了下来,把它悬挂在城门上,然后在下面贴了一道悬赏榜,榜上写道:苏秦是一个内奸,杀了他是为我们齐国除了大害,当赏黄金千两,望除奸的壮士前来领赏。

榜文一上墙,马上就有四个人前来,声称是自己亲手所杀,请求赐赏。齐王接见了这四条汉子,笑着说道:“你们可不许冒充啊!”这四个人一口咬定是自己干的,并异口同声地说:“请大王明查!”齐王点了点头,大声说道:“你们四位是真正的‘勇士’啊!一千两黄金,你们四个人每人分得多少呢?”四个人齐声答道:“每人二百五。”齐王这时“啪”地一声,拍案大怒道:“来人,把这四个‘二百五’推出去斩了!”

后来,人们就把那些脑子缺根弦的糊涂虫称为“二百五”了。

为什么用“替罪羊”来比喻代人受过?

“替罪羊”一词是舶来品。世界各地都习惯于用“替罪羊”一词比喻代人受过的人。羊是古代祭祀中必不可少的最主要的祭品。羊除了用作献祭上帝的牺牲,还承担了一项任务,就是给人类“替罪”。

用羊替罪来自古犹太教。但有趣的是,在咱们中国也有类似的事例。《孟子·梁惠王上》中记载:“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注:新钟铸成,宰杀牲畜,取血涂钟的仪式)。’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欤?’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

齐宣王不忍心看见牛恐惧战栗的样子,于是就下令用羊替换牛来祭钟。从此以后,“替罪羊”作为一个具有悲剧色彩的词汇就流传开来了。

为什么称女英雄为“巾帼英雄”?

关于“巾帼”是指妇女,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三国时,蜀国丞相诸葛亮率军出祁山攻打魏国,魏军统领司马懿与诸葛亮对峙于渭南。由于诸葛亮远道而来,利于急战,司马懿采取了相持战术。诸葛亮深知,这样相持下去,对蜀军是极为不利的,而发动强攻,魏军深沟高垒,很难取胜,可是又怎能甘心退兵?于是诸葛亮想出了一个很巧妙的办法:派人大张旗鼓地前往魏营给司马懿送了一份“厚礼”:一大堆妇女用的头巾和发饰,还写了一封信,说司马懿太胆小了,一个大英雄,掌握那么多兵将,竟不敢来战。如果他领兵出战就是大英雄;如果不敢来战,干脆就用妇女的头巾包上头,再用脂粉化妆,证明他是个一般妇女!司马懿非常生气,却依然没有中计。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古人早就把“巾帼”看作是妇女的代称了,而妇女中的英雄豪杰,自然地就叫做“巾帼英雄”了。

然而,古时候的贵族妇女,常在举行祭祀大典时戴一种用丝织品或发丝制成的头饰,这种头巾式的头饰叫巾帼,其上还装缀着一些金珠玉翠制成的珍贵首饰。巾帼的种类及颜色有多种,如用细长的马尾制作的叫“剪耄帼”;用黑中透红颜色制作的叫“绀缯帼”。因巾帼这类物品是古代妇女的高贵装饰,人们便称女中豪杰为“巾帼英雄”,后人又把“巾帼”作为妇女的尊称。

为什么说买“东西”而不说买“南北”呢?

宋朝的理学家朱熹好学多问,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碰到精通五行的好友盛温和,问道:“你提着篮子去干什么啊?”盛温和幽默地回答:“去街门买东西。”朱熹不解地问:“买‘东西’?这是什么意思?为何不买‘南北’?”盛温和并没有直接解答,他笑着回敬说:“真不明白?你这位大学问家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你把五行和五方对照一下就会豁然开朗了。”朱熹独自思忖,“东”即“木”,“西”为“金”,“南”属“火”,“北”乃“水”……突然他如梦初醒,原来盛温和是用了诙谐的语言说,“上街去买金木之类,可装入篮子的物品”!若说“南北”当然不对了,篮子里怎么可以装水和火呢?从此,“东西”就成为了物品的代名词直至今天。

其实,“买东西”一词,自古就有。在东汉时朝,洛阳和长安是两座商业繁华的城市,洛阳被称为“东京”,长安被称为“西京”。民间有人到东京、西京购货,即称“买东”、“买西”。久而久之,“东西”便成了货物的代名词,于是买“东西”一词就流传开来了。

为什么要说“不管三七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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