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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跑了许多单位,可最终也没找到工作。我发现,许多招聘启示不过是一个虚设的幌子,真正落实下来,那需要一定的人际关系,一定的后台靠山,而在这座城市,妈妈是我唯一的后台,可她早已经被社会废了。

闲在家里无事做的时候,我就偷偷打量妈妈锁着的皮箱,外婆那本相册的神秘就像一层云雾,时刻笼罩在我的心上,我也时刻准备拨开云雾,见到太阳。但总是没有兴风作浪的机会,我只好在悠闲的时候,或者妈妈不在房间的时候,认真审视和打量外婆的一些遗物,从这零零星星的遗物中发现外婆的人生和历史。

外婆生于清末民初,是一个官宦家的女儿,后来时事发生动荡,家破人亡,外婆被奶妈带到了乡下,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外婆生来容貌娇媚,一双杏眼,一张樱桃小嘴,伶牙俐齿,裹一双标准的三寸金莲小脚。在奶妈的调理下,她会织布绣花,能用精细的绣花针和各式各样的彩线刺出五彩斑斓的图案,花啊鸟啊风啊水啊,活灵活现的生灵,在她的手指下展示着顽强的生命。

现在我知道,人们把会刺绣的女人叫女红,女红就是绣花女的学名。外婆是否被人称过女红,没有人去考证,但她刺绣手艺的精湛却超出了乡村一般绣花女的水平。我有一个黑色的小枕头,枕头两边的枕朵就是外婆绣的,那是一支梅花,两只喜鹊,喜鹊登梅的构图,在民间广为流行,这是一幅吉祥如意图。据有关资料介绍,梅,花似杏,甚香,杏远不及。老干如杏,嫩条绿色,叶似杏,有长尖,树最耐久,浇以塘水则茂,忌肥水,种类不一。有诗曰:“三月东风吹雪消,湖光山色翠如浇。一声羌管无人见,无数梅花落野桥。”

喜鹊往往是喜庆之鸟,吉祥之鸟。

我小的时候,常常听妈妈对着喜鹊喊:“喜鹊叫喳喳,新媳妇来到我们家。”

我喜欢喜鹊,也喜欢梅花,更喜欢外婆亲手为我刺绣的枕朵,有时候看着枕朵上的喜鹊,怕它们飞起来,跟白云一样飞走。它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是外婆赐给的,外婆把自己身上的血肉缝在了它的身上。

喜鹊飞了,喜鹊真的飞了。

外婆离开这个世界以后,枕朵上的喜鹊也渐渐模糊起来,我知道它们随着外婆的灵魂飞走了。

我最喜欢端详的是外婆遗物中那双三寸绣鞋,鞋子不足男人的半个手掌大,那双秀气的小脚放在男人的掌心就像一件精雕细刻的工艺品。在外婆生活的那个年代,缠足是每家女儿的必须。男人的审美只盯住女人的纤足,洞房花烛夜的兴奋点不在女人的容貌而在女人的三寸金莲上。我曾经听妈妈讲过外婆缠足的经历,那是十天半月的火烧火燎,是痛得满床打滚的哀号,是脓血汩汩的涌流,是神经在骨骼间的坏死。所有的疼痛都挨过以后,才有这三寸金莲的定型。

我无意间在史料上发现了缠足的起源,它就起源于这座城市,那个写过“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南唐后主李煜,有一天在河上游玩发现了尧娘,这个娇柔的女人正在河上吹笛,悠美的笛声吸引了李煜,李煜便将她招进宫来,但帝王的妃子太多,尧娘无法长时间吸引李煜,空掷大好年华的尧娘就在李煜的生日那天,将自己的脚缠裹得小小的,在金碧辉煌的莲花座上跳舞,她的舞姿优美,但更优美的是她那双三寸金莲,将李煜的心一下子就捏紧了。从此,天下的女人为讨得男人的欢心,都跟着这个叫尧娘的女人痛苦起来了,她们三岁的时候就必须把自己一双健康的脚掌裹成三寸金莲,留待青春妙龄的时候供男人挑选和把玩。那时的女人只有两个作用:性的作用,生育的作用。

我很难想象一群小脚女人能在田里劳作,她们晃着两只小脚的样子就像掠过水面的蜻蜓。即使她们的身体有力气,两只三寸金莲也会阻止这力气的发挥。于是,种田耕作自然属于了男人,而女人只能戴上围裙烧饭,摘下围裙描红,还要生一窝又一窝的孩子,像母猪女郎一样,让自己的乳房干瘪。

外婆的三寸金莲在夜深人静的暗夜是怎样讨男人的欢欣啊!男人叫着她的名字,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温婉。

妈妈叫温晴,不用说这是外婆给取的名字。妈妈十三岁的时候就上台唱戏,先是唱昆曲,后来又改唱京剧。她唱的是程派青衣,妈妈细瘦的身材和忧郁的扮相以及含蓄的行腔,深得戏迷们厚爱。她后来成为这一带的名妓,主要因为她的演技。

如今,京剧已经成为国粹了,但年轻人对它的狂热远没有对歌星狂热,特别是港台歌星,有次刘德华来我们这座城市演出,有位高三的女生居然放弃了考试,跪在宾馆门口等待刘德华出来看上一眼,这事后来成了轰动媒体的新闻。我想刘德华如果是京剧小生,绝没有女孩跪在他面前示爱,他的屁股后面也不会有成百上千的“粉丝”。

曾经在一张小报上看过一篇对京剧的评论,说它已是僵尸一具。

这话惹得戏迷们抗议。我不太注意媒体,但对京剧这样评价我显然不敢苟同。我热爱京剧,一定是妈妈的遗传基因在起作用,比如我就酷爱程派唱腔,远的不说,李世济的《锁麟囊》和张火丁的《春闺梦》我不知看了多少遍,总觉得当年的妈妈就像张火丁一样,既有忧郁的诗情又充满女性的魅力。

那一日好风光

忽然转变

霎时间日色淡

似雾遮天

在轿中只觉得

天昏地暗

妈妈温晴在台上的一招一式,深得台下戏迷的厚爱。经常是她还没卸装呢,就有人急跑到后台来了,有送花的,也有看她真实面孔的,更有性骚扰的。妈妈在后台的轻松卸装,常常成为她应酬的重负,她要一个一个答对戏迷,不能摆架子,更不能显得低三下四。最难应付的就是那些喜欢闻腥的馋猫,妈妈跟他们不能急,也不能火,你急了火了,就要惹恼了观众,下次再演出,给你个下马威也说不准。低三下四又失了女伶的风度,妈妈毕竟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戏子,她私下里接待的商人和官宦充分证明了她的身价。

妈妈温晴最初只是个昆曲迷,她有次跟我外婆到戏园子里看戏,台上的昆曲演员委婉深情地咏唱,清丽的笛声像是从天边飘来,如梦似幻,诱得妈妈全身的细胞都飞蹿起来,妈妈走出戏园子就开始纠缠外婆,让外婆带她寻一个师傅学戏。外婆原是没有这种心情的,她觉得伶人常常会跟妓女相关联,外婆用身体侍奉男人多年,她不想让自己的女儿操这份苦业。

后来,外婆就将妈妈送到学校去读书,但妈妈读了几年书还是去了上海唱戏。

温晴初涉舞台,全没有女人的风韵,她只是想把戏唱好,先学了昆曲,后来又学了京剧。再后来,她上了舞台纯粹唱的是京剧,昆曲跟京剧相比便显得单调,京剧的京胡和锣鼓很能鼓动台下观众的情绪,而台上的演员常常靠台下观众的情绪捧红。温晴第一次上台,只是在剧中客串一个小角色,俗称跑龙套。就是这一个小角色,竟被台下一个做书画生意的商人看上了。温晴下台以后,商人就悄悄跟踪了她,在一个没人走动的胡同里,商人将温晴劫持到自己家中,好酒好菜,把从未沾过酒的温晴灌得云里雾里,后来温晴就不知不觉睡到了商人的床上。这是个改变人生的罪恶夜晚,温晴被男人的邪恶弄成了女人,可恨的是她还不到变成女人的年龄,她只有十三岁,是个小女孩,按现在时髦的话说,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孩。

温晴酒醒以后哭了一夜,她的眼泪像长流不息的河水一样。

商人似被这女子的纯情打动了,他耐着性子把这女子哄了又哄。

但温晴仍是哭,她知道自己失去的东西今生今世都找不回来了。

商人只好摊牌说:“你究竟想怎样,你说个话?”

温晴就哭着说:“你已经把我变成你的人了,可你又不能娶我,你说我今生该咋办呢?”

商人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过商人的城府让他很快表现了男人的另一面,商人说:“女人,早晚都是那么回事。你第一次就遇上我,应该算是你的幸运,我不能娶你,但我可以用钱供养你,我还可以把你捧红,让你成为戏园子的女主角。你若是碰上一个穷光蛋,他能供给你什么?”

温晴是个识时务的女子,一听说能在戏园里被商人捧红,心里的委屈就渐渐消了。

果然没几天,戏园里的老板就让温晴演了主角,唱了几日,红透了戏园,老板大大收入了一笔,温晴一霎间成了名角。从前的名角便被老板打发走了,那名角走时狠骂了温晴一顿,大意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后来,温晴一直被这个商人包着。直到她十八岁,遇到那个年轻的军官。

妈妈温晴成了纯粹的妓女绝不是她的所愿,她的曲折的人生阅历就像京剧的西皮流水板一样,让人一听就想流泪,就想到许许多多的问题,关于男人和女人,关于历史和人生。

我望着墙壁发呆,墙壁上的荧光灯一闪一闪的,鬼火一样。我断定,它的寿命已经不长了。

我正伏案写作,我想成为一个作家。如今作家这个行当也不是什么穷困潦倒的行当了,特别是新时期的前卫女作家们,有的竟因为一本书而成为千万富婆,那书我看了,是在地摊上买的,标价十八元,摊主只卖三块钱一本,这正合我的胃口。其实书上写的东西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无非是男女关系,中国女孩与外国男人的生理性交。但我很能理解作者,在这么一个古老的国度,一个年轻的声音要想嘹亮起来,就必须是一种怪声。好了,我不管这些了,反正作家富婆已经名正言顺了,我说多少话,她也不可能把钱分一点给我。

我现在也朝着作家富婆的方向努力,我不写当代生活,我写我的外婆和我的妈妈,她们活生生的情史就是过去社会的生活史血泪史。

她们的故事曲折离奇充满了人性的善恶。上学的时候,我读过许多世界名著,大都是国外作家写的,莫泊桑的《羊脂球》、小仲马的《茶花女》都是我爱不释手的作品。我甚至想过,外婆和妈妈的情感史上,因为没有一个阿芒式的男性才有了那么多羊脂球式的血泪,我在写她们的不幸遭遇时,实际上是在呼唤阿芒式的男性出现。这类题材目前应该是走俏的,小说出版后还可以拍电影和电视剧,据说一部电影或电视剧原著的改编权可卖到十七八万元。那样的话,我就发了,我也不用每天看到妈妈为钱愁眉苦脸了。

现在,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将外婆那本神秘的相册弄到手,我相信那里面有我需要的故事。可妈妈始终不给我钥匙,我又不知她把钥匙藏在哪里。我曾经偷偷找了三四遍,几乎翻遍了家里的所有地方,仍是没有找到,正应了那句俗语:“一个人藏东西,十个人找不到。”

我只好等待这个寻找的机会,我相信我能找到。

在我把文章的第三部分写好以后,我的灵感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搁浅了,我没词了,人物、故事、情节全都化为黑暗。

恰好这个时候妈妈屙肚子了,她在卫生间蹲了两次以后再也没有精神了,我将她扶到床上。妈妈伸出手指了指后背,我知道她要我帮她捏脊。妈妈有个习惯,无论得什么病她都不去医院,也不吃药。她只让我帮她捏脊,轻轻地捏她后脊背上的那根脊骨。捏过以后,妈妈呻吟两声,睡一天觉,喝三碗开水,就可以下地走动了。

在我帮妈妈捏脊的时候,我长了个心眼,忽然感到那把钥匙也许就在她的身上,缝在衣服的口袋里。于是,我就试着摸了摸她的衣服,妈妈怕冷,即便很热的天气她也要穿内衣,她的内衣大都是自己缝制的,用的是绸缎面料。妈妈对丝绸的喜欢有点成癖了,这与她年轻时的奢华生活有关。如今,她虽没有资本讲究了,但仍不改内衣用料的习惯,哪怕衣服已经破旧得打了补丁。

我的手伸到妈妈的内衣补丁上,这补丁刚好在腋窝那个地方。当我的手触到那补丁时,感到里面硬硬的,似藏着什么。是开皮箱的那把钥匙?我立刻意识到了钥匙的藏身之处。

我兴奋极了。

妈妈接受完我的按摩就睡着了,她睡得很沉,喉咙发出一种交响乐似的鼾声。我摸了摸她的额头,她没有一点反应,于是我就把她的身子扶正,在我扶正她身子的时候,我顺手拆开了她身上的那块补丁,拿到了钥匙。

我像个偷儿似的急忙打开皮箱,找到了那个相册,我翻开第一页,一股霉味袭击了我的鼻孔,当这股霉味飘散开去的时候,我就看到了一个过去年代女人的风情史。外婆绝对是个见过世面的女人,也许她是第一个享受照相馆镜头和显影器的女人,从国外传入中国的摄影技术,把中国一个个年轻漂亮的面孔定格在镜头中,给历史一个永恒的瞬间,这门特殊的技术首先会得到有钱人的响应,外婆虽没有主宰钱,却被钱的主人宠爱着,于是外婆便享受了她那个时代的前卫和时尚。

我看着一幅又一幅的照片,构思着属于外婆的故事,也可以说是那个时代女人的故事,情感纠葛的故事,性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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