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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刺杀

出了房间之后,傲天找到格森,在这段时间里,傲天跟格森混得恁熟了,傲天时不时会搞出点小事情来,但他性格也算是直来直去,而且他的武技深得格森的喜欢,而格森更是直爽的汉子,对兄弟那是掏心窝的好,所以两混混整天大眼对小眼,关系很铁,傲天在混混里扎堆,早已学会了喝酒,这下他就是专门为找格森喝酒而来。

此后几天,傲天一直留在客栈里练功。

半夜,傲天走了出去,等到了一条无人的小巷,他小心的换了装,再向安静的住宅大街步行。

今晚,他要完成一项任务:刺杀暴龙社的老大路宾!

那天,大胡子托尼交待了这个任务,并且告诉傲天所有掌握的资料,原来这个路宾养了一个情妇,每周的这一晚他都会过来陪情妇,而这一晚也是路宾唯一身边不带随从保镖的时间,且因为这里是幽会的地方,府上只有几个仆人而已。

这,是最好的时机。

路宾本身是一个武技达到武士四级的“高手”,或许找格森来刺杀成功率会高些,但因为格森是力量型,且体积巨大不利于隐藏,最重要的是格森在道上名气大,很多混混都认识,而这次刺杀一定要隐蔽,不然一旦让官府找到证据是谁干的,恐怕他会吃不了兜着走,那时黑白两道都难再有立足之地。

居于以上原因,托尼认为天字会里以技巧见长的傲天是完成这项任务的最佳人选。

傲天早已做好万全的准备,摸进路宾的幽会府第之后,用随身携带的将那那老仆人及两个丫环一一迷倒,这下终于可以放开手脚了。

路宾作为暴龙社的龙头老大,暴龙社这个社团是他一手创立,所有精力都基本投进社团里了,每次都只有这一晚可以真正放松下来,什么事都不做,只是跟美女卿卿我我,好不写意,最近暴龙社里对着死敌天字会是连连吃瘪,也搞不清是怎么回事,不过今晚难得可以开心开心,得消消美人恩啊,社团的事明天再想。

抱着情人,路宾脑子里就再也没有其他东西,双眼放光,那透明丝物下若隐若现的洁白,纤细的腰枝,最让人难以克制的是她那秋波微荡的媚惑眼神!

女人此时也饥渴无比,每一次都期待着这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强壮男人来给予自己,此时,她没有丝毫的拒绝,当一进到房间,即刻扑了上去,双手还很有技巧地抚摸着对方的身体。

两人相拥慢慢地向床榻移动,衣物慢慢地滑落,路宾心痒难耐,一把将那诱人的躯体抱起,放到熟悉的软榻上,自己马上也压了上去,纱帐落下,毫不压抑的声一阵阵地响起!

傲天等在房外直觉得难受,当声音沉寂了没多久终于忍不住要开始行动了。

快活过后的路宾就搂着情人沉沉入睡,可是在半醒半睡之间突然一个激灵。

“谁!”

看来路宾能成为一帮之主也不是白来的,居然连睡觉警觉性还仍然保持着,傲天才进得房来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让路宾给发现了,他只能改变计划。

“咻!”一声,手里的刀当作飞镖向着路宾一扔,然后整个身子就穿窗而出。

“哪里跑!”

路宾也是艺高胆大,身影随之追了出来。傲天不敢稍作停留,一路发力狂奔,路宾也是忍受不住自己被刺杀而平白放过这胆大妄为的刺客,一路追出到一片大树林。

傲天感觉后领被沾到,看来这下想放弃也由不得自己了,于是顺势半弯腰,然后一个燕子回旋,双掌劈向路宾脸颊,路宾也不得不松开捉住刺客的手,反手格档开迎面而来的双掌。

一个暴龙社龙头,一个天字会银牌打手,就在这荒无人烟的树林里展开了一场搏斗,论实际实力,路宾比傲天足足高一个等级,而且搏斗经验也丰富得多,但傲天也有他的优势,他占着地利,大部分古中华武学本就讲究一个巧字,在这树林中,四周是树木,多多少少为他阻挡住路宾的攻击,而且他是防守的一方,更省力,而不像路宾每一招都刚猛无比,直打得所过之处树枝尽断!

傲天一直采取游斗的方式扳回了一点劣势,虽然他也让路宾受了一些轻伤,但实力以及经验的差距,最后还是失败被擒。

基于强大实力的自信,将刺客打倒在地后,路宾也不作任何措施,就让他躺地上,他问什么刺客都不说,最后他只能亲自搜身,可搜出来的东西却有点太,太那个!

只见那刺客身上居然全是些垃圾东西,什么铁钉啊石灰的,乱七八糟的。

不过最后还是有个安慰奖,找到了唯一稍微还算像样的东西:一个小药瓶。

“刺客身上带着的肯定是些治伤秘药。”路宾就跟所有正常人一样的想法。

于是很自然的把那瓶盖掀开,一阵刺鼻的气味,紧跟着看到瓶口处一阵黄色气体!

只见路宾老大两眼大睁,一副不敢相相信的眼神,然后,脚步虚退两下,接着整个身子就直挺挺地往后倒了下去!

如果路宾稍微多加一点注意,翻看一下那小瓶底下,就会看见三个字“一闻倒”!

这是道上一种最厉害也是最没用的下三滥,最厉害是因为它功力确实强劲,只要足量,任何一个人闻了以后都铁定马上会倒,所以也叫作一闻倒,而说它最没用是因为它味道太重,而且颜色又深,比起其他无色无味的,它根本没有用得出手的机会。

所以一闻倒一直牢牢占据着道上“榜”第一的位置,而且是正数倒数的双料第一!

堂堂帮主居然最后栽倒在最烂的上,也难怪路宾大叔最后那副眼神了。

傲天可不管路宾心有多不甘,他现在是开心至极,山穷水尽时又一村,多美妙的一件事啊!连先前在房外闻声而产生的难受也一扫而空了。

当初骂那药贩黑心是错怪他了,“一闻倒”果然是居家旅行必备之良药!

“果真是风水轮流转啊!”傲天爬起来,看着地上的俘虏,正准备完成这次的任务,可是之前没想太多,现在机会就在眼前,他却犹豫了,这么大以来也只是打猎时杀过些动物,就是做了混混后经常打架也只是拳脚伤敌,要说真个杀人杀魔,他还从来没试过。

之前的范迪利镇长,傲天都没想过要置他于死地,这个路宾之前与他素不相识,更谈不上有仇,要杀他仅仅因为这是托尼交给他的任务,心理上,傲天是极不愿杀这个路宾的,毕竟虽然他做了混混,但对什么老大,什么帮会并没有太多归属感,可是如果不完成任务,那对他自己与大哥的影响也是极大的。

一翻思想斗争之后,傲天还是无法说服自己杀了这路宾,但又不能放了他,最后只好选择一个折中的方法:偷偷囚禁。

傲天将路宾绑好,拖到城郊一个偏僻的破庙里安置好,这里是傲天在以前出来混时无意中路过发现的一处地方,整个庙看起来破烂不堪,到处长满了青苔杂草,连入庙的路都早已被草丛覆盖,庙里唯一还算结实的只有一间小石屋。

傲天把石屋里所有东西都清空,连块瓦片都不留下,又花半个多小时重新修结实了那道门,确认路宾被绑得够结实,嘴里塞的布够多,这才拍拍手离开了。

他决定每天来给路宾送吃的,而且每次来都得带着和解药,来了就给他解,走了又把他迷倒。等过上些时候再决定怎么办。

看来我们的路宾老大接下来的日子要难过了,轻视“一闻倒”是要遭到报应的!

傲天回到客栈见了托尼,托尼当即私下许诺三天后宣布此事,到时让傲天掌管鹰堂。傲天对于在天字会内掌握权利无可无不可,但考虑到大哥的利益,他也没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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