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的那些人的样子,我永远也学不来。---林果果
曹丕也不点破,点头算是默认了,张府的厨子效率很快,不多时撩人味觉的饭菜就被送上桌来。这次我没有乱吃一通,因为曹丕刚刚给我盖了一顶他女人的帽子,我不认同这种随随便便被冠有的身份,我不是谁的谁,我只是我的。
可能是大家都存有自己的心思,一场饭吃的食不知味,白瞎了这满桌子的美味佳肴。
饭后曹丕提议来点酒喝,作为东道主的张角自是不会拒绝。
上好的情花酿,一开封就香气四溢,我承认在酒这方面被六子带坏了,馋的我心痒痒。
曹丕看了我一眼,宠溺地笑笑“小馋猫,想喝了吧”他温柔的摸摸我的头问我。
我点头,表示同意,我表现的过于明显,连旁边的侍酒都不免掩嘴轻笑。
酒具用的是好看的青铜,清酒倒进里面被渲染出它独有的色彩,更是让我对它的味道充满期待。这一次我没管什么礼仪,一仰头,整杯就下去了。很奇怪,这一次分分钟不过,我便睡着了。
睡着的前一秒,我还在想酒量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不过丁点而已,就已让我不省人事。
后来听丫头讲,那天我醉了以后,张角和曹丕卯足了劲儿拼酒,谁都不愿意先倒下。酒坛子是空了一坛又一坛,两个人最终都是给人抬着走的,毕竟酒场如战场,没有人愿意认输。
第二天醒来,我见到了张角的身边,跟了个女人。我是该用貌美如花、倾国倾城来形容,还是该用其他的什么妖媚的字眼来堆砌我见到她时的惊艳:粉色的罗裙上星星点点的珠片熠熠生辉,随着她小步慢移,一下一下打到我的心坎上,即使是不开口你也能感觉到温柔,任是何种冷酷冰山也能顷刻间软化于这眼眸里。原来张小光你,是喜欢这样的女子,不同于我这种没正行的屌丝,你爱的那些人的样子,即使我倾尽一世,也是学不来的吧。
这种认知将我的骄傲击打的支离破碎,我望着曹丕讲,我说“爷,出来几天了,我们回去吧”。短短的几个字,我讲的很慢,像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一样。曹丕看着我,半晌,他抱起我----像抱着绝世珍宝一样,朝门外走去。张角紧随其后,想要送我们出门,曹丕停住了脚,“张公子留步,我的女人,就由我来护着,不劳他人费心了”
那个时候我先入为主地以为那位女子是张角的妻,后来我才知道,她不是。但也是这个弥天的误会,让我开始感到心冷,无论是对张角,还是我自己。
年少的时候总是信誓旦旦,讲不离不弃,讲地老天荒。经历多了才慢慢发现,压死爱情的,往往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许只是一个眼神,崩塌掉了的就再也不会重新回复原本的模样。
以前张小光问过我,他说什么样的情况才会让我放弃他,我说直到你身边站了另一个我无法企及的人。如今真到了这样的境地了,于是先转身的那个,一定会是我。
曹丕一直抱我走回了他的宅子。大街上人来人往,看到的人不在少数。我知道不多时,各种流言蜚语便会在大街小巷大肆传播开来,其实无论是在什么时代,能让人津津乐道的事情不外乎那么几种。曹丕的身份,注定了他要站在这种风口浪尖的状态里,一同被推上去的,还有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甄姬。
可是,那又怎样呢!
他放我到我的床上,帮我脱了鞋袜,传来下人打了清水洗了手,用毛巾反复的擦了,然后用宽大的手掌遮住我一直睁大的眼,“睡吧,甄姬,有什么想问的,等你睡醒了,我都告诉你,还有,我就在这里,哪都不去”。
我听话的闭上眼睛,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