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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之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并为此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超级阅读力训练
人生有许多乐趣来自于阅读。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多彩,然而,我们亲自经历的事情却是有限的。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无限丰富的知识,这就是阅读的魅力。阅读是人生的最大享受之一。通过阅读所体现的幸福主要体现在独处和索居时:通过阅读所养成的斯文主要体现在谈吐上;通过阅读所发展的才能主要表现在办事的决断和处理上。因为,经验丰富的人固然能做事,也许还能洞察细枝末节,但总体上的统领和运筹帷幄上的才干,则惟有出自于那些博学阅读的人士。僵尸当道,皇后你轻点咬
“皇后,不准吃不健康的东西。”某皇帝满脸黑线道。女人谄媚的将手里咬着的活鸡递了过去“您老吃。”“过来。”“好嘞。”男人拿出手帕替她擦拭去尸牙上面的血迹宠溺道:“有我在,什么东西的血都不准碰,因为你是我的,只能喝我的!”假若不问归期
向晚在介绍下认识了林煜,不曾想自己竟是年少时便被对方盯上的。——某次,向晚与林煜赌气后,便去找了前男友喝了一宿的酒,林煜便找了她一宿。回到家后就狠狠地把她按在了沙发上,“还去不去见他了?”林煜咬牙道。向晚醉醺醺的,小脸通红,哭兮兮的对他摆摆手,“我乖我乖,不去了不去了……”——都说林总是个一本正经的人,且不言苟笑,和向晚呆在一起时却毫无下限。“太太又去见前男友了。”林煜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又是咬牙切齿。把向晚接回来后凶了她几句,向晚便哭兮兮的好不可怜,还把眼泪全擦在他的西装上。这是一点都凶不得,还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没办法,自己执意要娶的人,只能宠着,“我的错,不该凶你。不哭了,怪~”——“老公,我想要那家的庄园。”向晚软着声跟他说着。林煜却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向晚不禁质疑他:“林煜你不会是破产了没钱了吧……”带着调笑。向晚一脸欠揍的看着他,林煜低头在向晚耳边说道:“我的钱都上交在了太太那里,我哪有钱买庄园。”——小清新文风,有甜有刀子,剧情不枯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