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星期天早晨,郊外的湖水面上漂浮着一具垂钓者的尸体。看上去此人像是乘小船垂钓时,船翻溺水而死的,死亡时间是星期六下午5点钟左右。起初这起死亡事件被认为是单纯的意外事件,但经警方调查后认定是谋杀案,而凶手竟是死者的朋友,因为他欠死者一大笔债。
可是案犯有不在现场的证明,星期六他租用另一条船与被害人一起钓鱼,下午3点钟左右与被害人分手,一个人乘坐G车站15点40分发的电车回到K市自己的家里。列车到达K市车站是18点30分。这其间案犯一直坐在列车上,并有列车员确切的证词。
然而,当警方了解到此人在某大学的附属医院任药剂师时,便揭穿了他巧妙的作案手段。
那么,案犯是用了什么手段使被害人溺水而死的呢水落石出是使用了麻醉药。与被害人一起钓鱼的案犯,在下午3点钟离开时用麻醉药使被害人睡着,然后离去。不久,被害人从昏睡中醒来想爬起来时,因身体摇晃站不稳,致使小船翻船落水溺死,时间正是下午5点钟左右,而此时案犯已在开往K市的电车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