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ursive Generation
递归的创造
1978年,侯世达以他最欣赏的三个痴迷于递归的天才为名,写就了一本有关递归形式的奇书——《哥德尔、艾舍尔、巴赫——集异璧之大成》(Godel,Escher,Bach),以下简称《集异壁》。这本荣获普利策奖的著作,探索了这样一种系统的特性:在这种系统里,系统会把自己的输出重新归入系统自身,创造出新的事物。《集异璧》用恰到好处的风趣和幽默,描绘出了这些“怪圈”。很难想象,在同一主题上,还有比它更好的其他著作。
递归的力量同样塑造着技术元素。如侯世达所示,计算机编程正是建立在怪圈和后退的概念之上。最极端的代表,就是错误编程中臭名昭著的“无穷后退”循环。技术和生物学类似,由“反馈回路”控制。几经曲折之后,技术会创造出了一些奇怪的“影响怪圈”,通过这个怪圈,技术元素被注入了新的力量。因此,递归循环便是自展和自创的主要动力。
乍一看,这些术语似乎自相矛盾,甚至还有着不必要的重复。但仔细玩味的话,它们就不会显得比“网络的网络”更加自相矛盾且重复罗嗦了,我们今天的互联网正是所谓“网络的网络”。在《宇宙奖金池:为什么我们的宇宙对生命来说刚刚好》(Cosmic Jackpot,Why Our Universe Is Just Right for Life)一书中,保罗·戴维斯(Paul Davies)向我们介绍了他对支配宇宙自然法则的法则的研究。像所有的元形式一样,这些元法则也有力量来自哪里的问题。它们的力量是在循环内部,还是在循环之外呢?当140亿年前宇宙形成时,元法则是在宇宙内部,还是在宇宙之外呢?如果塑造自然法则的法则是在宇宙的外部,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必有一个系统包含了所有的系统,必有一种形式包含了一切形式,必有一种控制控制了所有控制,必有一种组织方法组织了所有的组织。证据的结构必然可证,类型的类别必然会归入某个类型的类别。
是不是什么东西都有元呢?
那么有元的元吗?正如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所言的那样,创造的浮屠之上,必有一只乌龟,被另外的乌龟踩在背上;或许元也会成为其他元的垫脚,以此类推,扶摇直上云霄。塑造法则的法则被法则所塑造。但乌龟或元所组成的浮屠,却是对这种堆栈的错误思考,因为塑造“塑造法则的法则”最终会被最下面的法则所塑造。正如戴维斯所指出的那样,或许在事实上,人类的观察塑造了宇宙的法则。如果从正确的制高点观察,元循环就只会扩大到包含更多的元层级,因此所有的东西都会在一个更大的循环之中循环回来到自身这里。
宇宙在最大的尺度和最小的尺度中都有和量子力学相似的不确定性,这也是一个非常巨大的递归循环的例证。
对技术元素来说,这意味着潜在的递归循环越多,生成的元层级越多,被设计进入自生中的自生越多,技术元素就会像我们在类似的自生系统(例如生命和智能)中所发现的那样,变得越发栩栩如生。
除此之外,当回馈变得疯狂古怪的时候,会有一些重要的事情发生,我们应该在其中寻找基因控制基因、法规授权的法律、软件编写软件、智能设计智能的方法。在这些怪圈中,元是王道。
2008年11月10日
Incorruptible Technologies
不可滥用的技术
我最近第一次见到了丹尼尔·艾尔斯伯格(Daniel Ellsberg)。艾尔斯伯格是前美国军方分析师,后来成为了自觉的反对者,并在1971年泄漏了绝密的五角大楼文件,想以此作为一种公民抗议行为,试图阻止越南战争。他还积极参与了长达几十年的旨在消除核武器的战斗。在我们短暂的交谈中,他不停地诉说一个我认为很惊人的想法。当被问及科技想要什么时,他希望未来能有不可滥用的技术。他说,我们必须制造出不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的事物。它不能像核能或基因工程那样被滥用。我哑然了一阵。艾尔斯伯格认为自己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但这种对不可滥用的技术的呼吁是一个乌托邦式的梦想。这个世界绝不会有不可滥用的技术,就像没有不被腐蚀的自由意志一样。任何能够产生建设性思想的自由意志,必定能够产生破坏性的思想。
我想起了我在《科技想要什么》里的一段话。这是至少20年以来,我不断地向高科技信息的读者大声疾呼的:
技术因为其破坏的本性,使得带来的后果不断扩大。强大的技术带来的好处和坏处同样强大。任何强大的具有建设性的技术,在另一方面同时也是破坏性的。只是因为还没有找到好的方法,所以不能将极大的伤害转移。毕竟,人类最美丽的心灵仍然能够产生杀人的想法。事实上,一个发明或想法只有能够被极大地滥用,才是真正伟大的。这应该是技术期望的第一定律:一项新技术的前景越好,其潜在的危害也就越大。这对人们喜爱的新技术也同样适用。比如互联网搜索引擎、超文本和网络。这些无比强大的发明,已经解放了自文艺复兴以来一直没有出现的创造力水平。但是当它们被滥用(这一定会发生的),它们跟踪和预测个体行为的能力将极为可怕。
为了避免滥用,任何试图限制自由意志的主体都容易有被控制和专制的危险。现在看来,有两种方式可以约束自由意志行动:
1)防止技术实体产生负面行动。也就是说,尝试给引擎编程,使它不能产生危害。
2)在允许它存在危害的可能性的条件下,去引导实体,使得它想要或者被奖励来做有益的事。
我们有法律来惩罚那些危害分子,但大多数观察家都同意,惩罚危害行为不像鼓励有益行为那样有效。我们的法律之所以能够做到这样的有效程度,是因为大多数人通常会做好事。如果做好事的吸引力没有了,制止危害行为的法律约束很快就会被打破。法律不能在没有扬善的情况下来惩恶,惩恶需要有扬善的环境支持。法律的惩罚,在民间扬善行为的缺席下,将迅速在恐惧中崩溃并衰微。
对技术来说也是这样。我们有两种管理技术道德取向的方式。
1)我们可以尝试设计不具有危害性的技术。
2)在允许它存在危害的可能性的条件下,我们可以设计偏向于做有益的事的技术。
我相信前者是不可能的,因为技术期望的第一定律表明:强大的发明能被有力地滥用。但究竟如何去践行第二条尚不清楚。我们如何把道德观念设计到技术系统里呢?
这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因为在过去的几千年里,我们的文化一直难以做到。但我认为我们有能证明它可以做到的证据:我们的孩子。我们一直在某种程度上成功地向我们的后代灌输道德价值观。这意味着,在理论上我们可以在我们的技术系统里向后代灌输道德观念。真正的问题是我们要灌输什么样的价值观。我们想要技术产生什么样的行为?
唯一不会成功的一件事是:创造出不会产生危害的技术。任何能被武器化的事物,迟早都会被武器化。
相反,我们必须努力培养技术的好品格,并找到培养的方法,来灌输和植入更偏向生活和思想的东西。
这是一种值得的追求。
201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