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看到是,眼下这种文化入侵绝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也就是说强势文化在进入另一个民族文化的场域时,未必就能立竿见影地构成影响,更不可能轻易就形成具有主导地位的主流文化。许多时候,文化植入的结果往往导致文化的融合,而这种融合必然形成一种新的、复杂的文化形态,需要仔细辨析才能厘清其相互交织的情形。英国学者费瑟斯通对全球化时代文化融合所作的论述颇为精到:“伴随着一些跨社会的全球的进程,以前民族国家间划分边界的墙渐渐被认为是可穿透的了。由于从别的文化中引入形象、商品和符号变得更加方便,消费文化破碎的符号游戏也被搞得越来越复杂,而且随着交换流量的逐渐增大,这种引入也不再会被视为是遥远、离奇和异域的。因此,我们必须慢慢适应去提高我们的灵活性和生产力,以便在需要弄清我们碰到的形象、经验和实践的内涵时切换规则,尝试不同的框架和模式。”麦克·费瑟斯通著,杨渝东译:《消费文化——全球化、后现代主义与认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第114页。
事实上,文化融合是两种或多种文化观念、文化习俗和文化元素之间相互碰撞、冲突、吸纳与结合的过程,其复杂程度难以准确描绘,通常人们只能作大致的分析。在我们看来,互联网时代的文化融合,主要是在霸权与反霸权、殖民与反殖民、渗透与反渗透的过程中完成的,但这还不是融合的全部,还有相当部分是影响与认同,以及多种文化混合而形成的复合文化。按照费瑟斯通的说法,就是文化同质化,即人们在创造一种共同文化事业时,“都必然是一个忽视地方差异,或者最多是提炼、综合和混合地方差异的文化需要的一致化过程。”麦克·费瑟斯通著,杨渝东译:《消费文化——全球化、后现代主义与认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第124页。这是当今文化融合的时代特征,在冲突中伴有融合,在融合中存在着冲突,同质化与差异化同时存在。
互联网在为文化霸权推波助澜的同时,也孕育出另一种抵抗力量——文化民主与地方文化。电子媒介在赋予强势传媒集团足够的话语权力的同时,也赋予广大受众前所未有的文化权力:民众的话语权在今天这个时代无疑获得了空前的解放,任何一个网民不论其社会地位、文化程度差异多大,都可以在网络空间自由地发表言论,在网络空间早已实现了人人平等。这种对传统直线式文化传播的颠覆性变革,导致了整个社会文化生态发生深刻变化,文化民主的大范围实现,迅速形成了一个越来越多样化的文化生态环境。
而地方文化的兴起,一方面出于对文化霸权抵抗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文化传播手段现代化的一种结果。在文化安全已被越来越多国家和民族所重视的今天,主权国家必然要以各种方式和手段强化各自民族的地方文化或地域文化,其目的不仅是出于文化安全的考虑,也是避免全球化的经济交往与合作所带来的文化同质化趋势。
事实上,多样性与差异化正因网络传播的普及而成为广泛文化诉求的时代,文化霸权和文化专制都只是整个文化生态的一个进行中的局部状态,在其扩张延伸的同时,另一个相反的文化力量也在扩张延伸。谁都无法占据主导和主流地位,即便占据了也是暂时的,新的主导和主流很快会形成。多样性、多变性和多元化是这时代最引人注目的文化特征,地方文化甚至会愈来愈因其独特性而备受关注。“全球化进程颇具矛盾色彩的一个结果就是它并不制造同质性,而是让我们熟悉更大的多元性,接受更大范围内的地方性文化。”麦克·费瑟斯通著,杨渝东译:《消费文化——全球化、后现代主义与认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第120页。
在这个过程中,文化传播的方式与形态也呈现出异乎寻常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而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又不断地强化着这种丰富性和复杂性。网络传播事实上已成为我们今天文化传播中最富有活力和生机的传播媒体,而包括网络媒体在内的新媒体,如手机、MP4等,又进一步延伸了网络媒体的传播功能,将现代文化传播带进一个崭新的时代。
互动性使文化民主变得可能,也改变了传统的文化传播和文化生产方式。创作者和接受者直接互动与交流的便捷,在许多时候直接颠覆了文化创造和文化生产。就文学创作而言,作家闭门写作的方式已成为历史:一部作品的诞生可以不再是作家独立的创造,而是在写作过程中与读者互动、读者参与的结果。这种发散式的文学写作和生产,构成网络时代的一大景观。
当红网络作家崔曼莉的成名,就是这一景观典型的例子。崔曼莉在成名之前,曾花费近三年时间潜心创作在她认为非常具有文学性的作品《琉璃时代》,但这部倾注着作者所有心血的作品,其命运却远不如崔曼莉另一部无意中创作的网络小说《浮沉》。这两部作品截然相反的遭遇格外耐人寻味。对此,崔曼莉深感网上读者对自己的鼓励和帮助之大:“没有他们对《浮沉》的热爱,没有他们的跟帖,没有他们的点击,就没有今天的这本《浮沉》。应该说《浮沉》是我一个人的创作,但是也是我和网友们分享的一个结果。”胡野秋:《作家曰》,海天出版社,2009,第94页。
崔曼莉的这一经历表明,在网络时代,文学的创作和生产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文学的接受和存在方式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就拿《浮沉》来说,喜欢这部小说的读者借助网络集聚了一个个QQ群和MSN群,各地城市还有群主,如同歌迷一样形成一帮《浮沉》迷。而居住首都的“北京群”还能直接与作者面对面交流,讨论小说怎么写更好。这样的体验给作家触动无疑是很大的:“难道一定要作家关起门来写一些大家看不懂,或者大家一时之间不能接受的作品才叫高尚,或者活生生写我们身边这样人的故事,但是它的文学性就低了吗?”胡野秋:《作家曰》,海天出版社,2009,第96~97页。的确,在这全民写作的时代,许多问题需要我们重新思考。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预测,伴随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还会出现更多更新的文学写作方式。
网络带来的文化民主,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同时也解放了语言——把语言文字从既有的规则、语法和约定俗成的旧规范中解放了出来。事实上,人类文明史上每一次传播媒介的历史性进步,都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语言文字的变革。网络媒介的出现及其日新月异的技术更新,使得语言文字的交流运用发生了重大变化。即时性、交互性的网络媒介平台,必然诞生与之相应的语言表达,尽管这种语言可能很不规范,也难以进入主流媒体,但在网络这一特定空间却成为约定俗成的东西,甚至就是一种新的规范。作家徐坤的文学语言可谓细腻、轻盈而不失犀利,文字功底相当深厚老道。但就是这样一位作家,在与网络语言相遇之后,竟然对以往自身的文学写作产生厌倦与憎恨:“网络在线书写越简洁越好,越出其不意越好,写出来的话,越不像话越好。一段时间网上聊天游玩之后,我发现自己忽然之间对传统写作发生了憎恨,恨那些约定俗成的、僵死呆板的语法、恨那些苦心经营出来的词和句子,恨它们的冗长、无趣、中规中矩。整个对汉语的感觉都不对头了。我一心想颠覆和推翻既定的、我在日常工作中所必须运用的那些理论和书写模式,恨不能将它们全都变成双方一看就懂的、每句话的长度最多不超过10个汉字的网络语言。”徐坤:《网络是个什么东西》,《作家》,2000年第5期。
所有这一切,构成了文学变身的深刻文化背景。在这一背景下去理解和把握时下形形色色的文学现象,我们就不至陷于失语,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其发展的方向。
三、文学变身的媒介动因
在探讨文学变身的文化背景时,我们多少涉及媒介问题。由于现代传媒在当今社会举足轻重的特殊地位,尤其是网络新媒体的飞速发展,以及文学变身本身具有的多种症候,使我们有必要对媒介背景和动因作进一步的考察。
现代传媒的发展其重要的特征在于,它不再只是单纯的传播信息的工具,而且还营造了一个有别于现实世界的媒体世界——依靠所选择、加工、策划、渲染的各种形式的传媒内容,构筑起一个新的世界。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个由媒介构筑的世界,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成为人们观察和认识社会的重要途径,它在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方面所起的作用,甚至超过了现实世界。
由报刊媒介、影视媒介和网络媒介组成的庞大媒介军团,借助日益更新的现代电子技术的支撑,不仅构织了一个强有力的传播网络,而且营造出一个有别于现实世界的媒介空间。其中由网络媒介营造的媒介空间,对当今社会文化的影响尤为深刻和巨大。这种影响在相当程度上源于网络媒介的独有特征——互动性、参与性、开放性,这导致了网络媒介在现代传媒中具有非同寻常的地位:“互联网的意义之所以远远超过了一般的通讯工具,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提供了一个虚拟空间”,并且“人们可以和这个虚拟空间互动。网民可以投入其中,成为虚拟空间内部的一分子,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绪。这种表达不是一种徒劳的单向活动;相反,这种表达将某种程度地改变——哪怕是极为微小的改变——虚拟空间的构成;另一方面,虚拟空间的反馈也将某种程度地触动网民,或多或少地影响他的言行举止”。南帆主编:《网络与社会文化》,福州,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2009,第2页。而从审美角度讲,互动性改变了审美的构筑过程:“新媒体的交互性交流与现代媒体单向性的传播相比,把美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其共同参与美感体验,甚至难分彼此。这样的审美不是静观和沉思,也不是单向性的,而是多元的和动态的,是无边的和开放的。”刘自力:《新媒体带来的美学思考》,《文史哲》,2004年第5期。
事实上,网络媒介的开放性、互动性、兼容性,使大众直接参与文化建构成为可能,有着鲜明的民间化特点,其结果是彻底改变了以往的社会文化格局,主流文化与精英文化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复存在。从电视媒介的普及到网络媒介的普及,媒介生态发生的变化可以说是革命性的——毕竟电视是单向性的传播,“即便公众获得了说话的机会,他们也要受制于由电视台制定的各种条条框框”,因此“公众通过媒体进入公共领域——至少是接触到它——的机会既不是自由的,也不是有保证的”,格雷姆·伯顿:《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第99页。换句话说,媒介权力还没有真正掌握在公众手里。但比起纸介质媒介而言,电视媒介的出现,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精英文化的地位,这是因为“电视更容易为所有社会群体所接受,无论这些人的年龄和受教育的程度如何”,“相比之下,印刷媒体创造了许多不同的社会群体,这些社会群体因解读专门化语词编码的能力不同而彼此有别。”戴安娜·克兰著、赵国新译:《文化生产:媒体与都市艺术》,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第21页。另一方面,出于收视率的考虑,电视媒介理所当然要顾及公众的趣味和诉求,由此必然导致大众文化的崛起和精英文化的式微。
但到了网络媒介的普及之后,这种状况越发凸显——公众彻底掌握了话语权,媒介成为自由出入的公共空间,这个空间汇聚了各个阶层的人士,无论是谁都可以在这里发出自己的声音。网络媒介事实上构筑的是一个流行娱乐或狂欢的文化,在挣脱主流文化和精英文化的过程中,网络空间里诞生了一批又一批的草根英雄和民间文化英雄,这些层出不穷的流行符号迅速取代了主流文化和精英文化长期树立的种种文化形象,并得到大批娱乐“粉丝”的推崇和追捧。伴随“无厘头文化”在网络空间大行其道的,还有诸如“芙蓉姐姐”、“艳照门”等引发百万网民卷入其中的网络媒介事件,一个在精英主义者那里毫无意义的现象、话题和事件,在网络这一特殊的空间里竟然可以掀起轩然大波,这不能不说是网络媒介时代所独有的现象:网络是使这些事件之成为备受关注话题的关键因素,网络的上传、点击和议论的便捷,直接产生了多米诺骨牌的连锁反应和放大效应。也有学者认为“艳照门”事件“是一个典型的私人领域公共化的事件,它凸显了网络时代中国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双重危机”,并认为这么多人和媒体热衷于讨论这件事情很不正常。陶东风:《去精英化时代的大众娱乐文化》,《学术月刊》,2009年第5期。在我们看来,这些事件虽然反映了潜隐于人们内心深处的种种隐秘心理,但如果没有网络媒介的诱发,这些心理是不会释放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