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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木鸡其实并不呆

文/黄明坚

动如风,不动如山,动与不动都是力量所在。

呆若木鸡——这个成语人人会用,但是谈到它的出处,就叫人有点呆若木鸡了。

一日读《庄子》,读到一则小故事,赫然发现里面也有一句成语,等到把故事读完,这才惊觉我们平日可能把成语都用错了。

这个故事是教人怎么养鸡:有一位纪先生替齐王养鸡,这些鸡不是普通的老母鸡,而是要训练好去参加比赛的斗鸡。

纪先生才养了10天,齐王就不耐烦地问:“养好了没有?”纪先生答道:“还没好,现在这些鸡还很骄傲,自大得不得了。”

过了10天,齐王又来问,纪先生回答说:“还不行,它们一听到声音,一看到人影晃动,就惊动起来。”

又过了10天,齐王又来了,当然还是关心他的斗鸡,纪先生说:“不成,还是目光犀利,盛气凌人。”

10天后,齐王已经不抱希望来看他的斗鸡。没料到纪先生这回却说:“差不多可以了,鸡虽然有时候会啼叫,可是不会惊慌了,看上去好像木头做的鸡,精神上完全准备好了。其他鸡都不敢来挑战,只有落荒而逃。”这便是“呆若木鸡”的出处。

原来,呆若木鸡不是真呆,只是看着呆,其实可以斗,可以应战,可以吓退群鸡。活蹦乱跳、骄态毕露的鸡,不是最厉害的。

目光凝聚、纹丝不动、貌似木头的鸡,才是武林高手,根本不必出招,就令敌人望风而逃。

木鸡不易得,养鸡人知道。

武林高手难求,行走江湖的人也知道。

“望之似木鸡”,这是斗鸡追求的境界。不是骄气,呆气。

外表的活泼、逞强、伶俐,都是好的,但是还不够,还需要不断地磨炼,把浮躁和妄动收敛起来,把力量凝聚于内,看似呆呆的,无啥稀奇,可是那些存心挑衅、争先恐后的斗鸡,碰到一动不动却内蕴真气的木鸡,却根本不得近其身,对方还未出手,自己先就吓破胆了。

呆气难得。

“飞扬跋扈为谁雄”,固然是一种英雄豪情,然而真正的技斗者,是经历了多年的锤炼,最终才说:“差不多可以了。”

动如风,不动如山,动与不动都是力量所在。

骄气、盛气,似乎是斗鸡的基本条件,而呆气,才是可以克敌制胜的内在力量。

“呆若木鸡”这句成语,值得重新想一想。

一句话一辈子

文/陈文杰

道德常常能弥补智慧的缺陷,然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空白。

——但丁

前些天,在一个名为《财富人生》的电视访谈节目中,嘉宾是一位当今颇具知名度的青年企业家。当节目渐近尾声时,按照惯例,主持人提出了最后一个问题——请问:你认为事业成功的最关键品质是什么?

沉思片刻之后,他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平静地叙述了这样一段故事:

十二年前,有一个小伙子高中刚毕业就去了法国,开始了半工半读的留学生活。

渐渐地,他发现当地的车站几乎都是开放式的,不设检票口,也没有检票员;甚至连随机性的抽查都非常少。凭着自己的聪明劲,他精确地估算了这样一个概率——逃票而被查到的比例大约仅为万分之三。他为自己的这个发现而沾沾自喜,从此之后,他便经常逃票上车。他还找到了一个宽慰自己的理由:自己还是个穷学生嘛,能省一点是一点。

四年过去了,名牌大学的金字招牌和优秀的学业成绩让他充满自信,他开始频频地进入巴黎一些跨国公司的大门,踌躇满志地推销自己。然而,结局却是他始料不及的——这些公司都是先对他热情有加,然而数日之后,却又都是婉言相拒。真是莫名其妙。

最后,他写了一封措辞恳切的电子邮件,发送给了其中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烦请他告知不予录用的理由。当天晚上,他就收到了对方的回复——陈先生,我们十分赏识您的才华,但我们调阅了您的信用记录后,非常遗憾地发现,您有三次乘车逃票受罚的记载。我们认为此事至少证明了两点:1.您不尊重规则。2.您不值得信任。鉴于以上原因,敝公司不敢冒昧地录用您,请见谅。

直到此时,他才如梦方醒、懊悔难当。然而,真正让他产生一语惊心之感的,却还是对方在回信中最后摘录的一句话:道德常常能弥补智慧的缺陷,然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空白。(但丁)第二天,他就启程回国了。

故事讲完了,电视中出现一片沉寂。主持人困惑地问:这能说明你的成功之道吗?

“能!因为故事中的年轻人就是曾经的我,”他坦诚而高声地说:“我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只是因为我一直将昨天的‘绊脚石’当成今天的‘垫脚石’而已。”

现场顿时掌声如潮……

人生总是复杂,道理却相对简单;更多的时候,一句话一辈子。

珍惜的变数

文/星竹

生活中,我们正是因为懂得了珍惜,才使我们无处不获益。

美国的天堂动物园里,新去了一个喂河马的饲养员。老饲养员给他上的第一堂课,让他有点接受不了。听起来也确实有点离奇。老饲养员告诉他,不要喂河马过多的食物,不要怕它饿着,以免它长不大。新去的饲养员听了这话,十分纳闷。心想,世上怎么会有这种道理,为了让动物长大,而不要喂过多的食物。他没有听老饲养员的话,拼命地喂他的那只河马。在他喂养的河马前,到处都是食物。人们无不感到他的仁慈和善意。

但两个月后,他终于发现,他养的这只河马,真的没有长多大。而老饲养员不怎么喂的那一只,却长得飞快。他以为是两只河马自身的素质有差别。

老饲养员不说什么,跟他换着喂。不久,老饲养员的那只河马,又超过了他喂的河马。他大惑不解。

老饲养员这时才一语道破天机:你喂的那只河马,是太不缺食物,反而拿食物不当回事,根本不好好吃食,自然长不大。我的这一只,总是在食物缺乏中过生活,因此,它十分懂得珍惜,是珍惜使它有所获得,有了健壮。珍惜是一种正常的生命反应,甚至是一种促进,是生活中的需要,而不是离奇的假说。

日本的一家动物园里,一个常年喂养猴子的人,不是将食物好好地摆在那儿,而是费尽心思,将食物放在一个树洞里,猴子很难吃到。正因为吃不到,猴子反而想尽了办法要去吃,猴子整天为吃而琢磨,后来终于学会了用树枝努力地去够,把东西从树洞里够出来。

别人都很奇怪,对养猴子的人说,你不该如此喂养猴子。

养猴子的人却说,这种食物是很没有胃口的。平时,你给猴子摆在跟前,它连看都懒得看,它也根本不会去吃。你只有用这种办法去喂它,让它很费劲地够着吃,它才会去吃。你越是让它够不着,它才越会努力去够。正因为猴子们很难得到它,在得到它时,才会珍惜。是珍惜使不好的东西变为了好东西。

养猴子的人和养河马的人,从日常生活中都发现了一个真理,不能“好好”喂养他们的动物。或说不管怎样,得让他们有点费劲,学会去够,只有努力去够的东西,其实才是好东西。

生活中有许多我们并不需要的东西,但就是因为我们够着困难,又十分费劲,还不一定能够得着,我们才去珍惜,才觉得它贵重。天下有许多事,一旦容易了,就等于过剩,人们就会抛弃它。不管它是多,还是少,它的原有价值都会被降低。

人世间,什么是最好、最宝贵的?解释多种多样。但有一条是准确的,就是那些往往离我们最远,又最难够到的东西最为宝贵。当然,这些东西有时并非是我们真正需要的。因此,珍惜,在生活中永远潜藏着不可预知的变数。比如,我们常会付出极大的代价,把我们十分珍惜的东西想方设法弄到手,但在过后的日子里,我们却发现,这种千方百计弄来的东西并没有那么高的价值。我们最终常常是把这些东西放烂或是遗弃,但它却使我们懂得了珍惜,有了追求。

生活中,我们正是因为懂得了珍惜,才使我们无处不获益。总之,拿一切“稀少”、“难得”当成宝贝,对一切够不着的东西努力去够,是人类的本性。这种伟大的本性,也是生命不断延续下去的深奥秘密。

商战不是战战争

文/刘燕敏

消灭敌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变成朋友。

1988年,日本和美国两个商业代表团先后来中国访问,在参观时,中国政府给他们安排了两个在中国商界最具代表性的地方,一个是郑州的亚细亚商城,另一个是浙江义乌的小商品市场。

郑州的亚细亚采取军事化策略,在不到3年的时间,通过你死我活的竞争,攻城略地,在中国名声大噪。

浙江的义乌与之相反,他们在中国第一个采取敞门纳客的策略,在小城内建了8000多个摊位。希望经营同类产品的外地商家来义乌同台竞争,也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发展成为华东地区最大的小商品市场。

两个地方,两种方式,都取得了成功,可以说,都有经验可谈。然而当通知两个代表团的时候,他们都以时间仓促为由谢绝了其中的一个,日本人谢绝了浙江的义乌;美国人谢绝了郑州的亚细亚。

当时,人们以为日本人崇尚武术,想顺便去嵩山少林寺;美国人崇尚浪漫,想顺便去杭州的西湖。

两年后,人们才从国外零星的资料中得知,日本人之所以去郑州的亚细亚,是因为他们把《三国演义》的谋略用于商业后,发现结果并没有理论上预计的那么好,他们想从亚细亚找点依据。美国人之所以去了解义乌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亚细亚的那一套,他们认为,战争是你死我活的竞争,而商业经营是让对方也有钱赚,军事理论与商业理论根本上就是对立的。

在商业领域,消灭敌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变成朋友。就像义乌小商品市场那样引来自己的竞争对手,组成大市场,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让对方在有钱赚的情况下自己赚更多的钱。实践证明,那种在零售行业实行军事化管理的人,没有一个是成功的。这就是为什么亚细亚销声匿迹,义乌小商品市场日趋红火的原因,当然也是目前在世界十大零售商中,美国占了六位,而日本一位都没有的原因。

疼痛是个好消息

文/罗西

只要你能确立好自己的位置,就没有一件坏事能靠近你。

扮演“超人”的克克斯多弗·里夫,在一九九五年的一次坠马中,伤势严重,导致颈部以下全部瘫痪。三年来,他凭着坚强的意志,与死神作着不懈的抗争。

经过一年的知觉训练,他脊椎末端的神经又恢复了知觉。他说:“现在碰它一下,就有疼痛的感觉,但这疼痛感觉很舒服。”

大多时候,疼痛是一种痛苦,但“超人”这回的痛,是生命的一道光亮。人有一种可贵的智慧,便是给每一种现象赋以意义。西班牙和美国心理学家在一九九二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田径比赛场上,用摄像机拍摄了二十名银牌获得者和十五名铜牌获得者的情绪反应。心理学家们发现,在冲刺之后和在颁奖台上,“第三名”看上去比“第二名”更高兴。

研究人员分析认为:因为铜牌获得者通常不是期望值很高的人,获得铜牌已经很高兴了;而银牌得主往往是冲着金牌而来的,因此就会为没有夺得金牌而感到难过。确实,在领奖后采访获奖运动员时,许多亚军都伤心地说:差一点就成了冠军。而季军获得者也许会说:差一点就名落孙山。

你是否会成为情绪的主人,关键在于你站在什么位置上看问题。只要你能确立好自己的位置,就没有一件坏事能靠近你。

敝开你的门

文/真柏

只要随时敞开你的门,机遇就会悄悄地溜进来。

那一年,我大学毕业进了一所设计院。我们这所设计院的办公条件很好,整整占据了—个楼层,从院长到普通的设计员,每个人都有单间办公室。

或许是设计院的办公条件太好了,也或许是我们的工作特别需要安静的环境吧,反正大家都习惯于关起门来工作。因此无论何时来到我们的设计院,总是一片静谧。

可是,刚刚步出校门的我,却很不适应那样的环境。我在大学里是有名的活跃分子,平时总是喜欢和朋友们闹在一起,要我一个人关起门来工作,那还不被憋死!我希望能和同事们有更多的交流,于是,每天一到单位,我就把办公室的门开得大大的。然而整整一周过去了,很少有人走进我的办公室。

即便这样,我还是坚持每天开门办公,因为我觉得,开着办公室的门,至少在心理上不会感觉那么的憋闷。

一天,终于有一位女同事跑进我的办公室来了。她说有批新到的书需要搬上楼来,想请我帮忙。我二话没说,立即跟她下楼,很快将八大捆书一一搬上楼来。

慢慢地,走进我的办公室的同事们逐渐多起来了。当然,并不是来串门聊天,而是有工作需要我配合的,这对我来说正是求之不得的。作为刚进单位的新人,我最怕的是无所事事,只要能和大家多交往,多做点事、多吃点苦对我来讲根本没啥。

一个月很快过去,我也和大家混熟了。因为我的办公室总是开着门,大家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总是会第一个来找我。我感觉自己在院里已经不是可有可无的人了,这种感觉很好。

某天,院长手里拿着一沓稿纸,急急地从我办公室的门前走过,看到我的门开着,他突然又退了回来,对着我说:“那个,你……”

院长显然对我还不太熟悉。我赶紧站起身来,说:“许院长,我叫林友光,是刚刚从浙江大学毕业到院里工作的。许院长您有什么吩咐?”

“哦,小林。”许院长看了我一眼,问:“你打字快吗?我这里有一份材料,下午开会就要用的,得马上打印出来。”我们设计院的规模并不大,因为大家都非常熟悉电脑操作,因此也就没有聘专门的打字员,平时有什么材料要打印,院长都是临时抓差的。

“没问题,许院长,我一会儿就能打好。”我胸有成竹地说。

一个小时后,我把那份8000多字的材料打印并装订整齐,送到了院长室。许院长接过材料,满意地点了点头。

从此以后,除了同事们经常会找我帮忙,许院长也经常在我办公室门口喊一声,吩咐我做一些事,可能他感觉到喊一声比敲门方便多了。

渐渐地,我成了设计院里最忙的人,大事小事,不用谁指派,都会自然而然地落到我的头上。而各市地院长只要有什么重要的事务,也总是会叫上我。

前年年底院里决定提拔一名院长助理,民主推荐时,工作才一年多的我被大家一致提名。在大家心中,我早已经是院长助理了。

后来因为恋爱的原因,我去了别外一座城市,应聘到了一家民营公司。这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环境,虽然大家都坐在一个大开间的隔断式办公室里,但同事之间除了工作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的交流。大家都把自己的内心包藏得死死的,生怕被对手掌握了底细,让别人在竞争中占了上风。

对于我这种外向型的人说,新的环境实在太让人压抑了。可是我初来乍到,还没在这座新的城市里站稳脚跟,眼前这份工作对我来说实在是非常重要的。

既然暂时还没有办法改变我的工作,那我何不试着用自己的方式去改变一下环境?我想到原先在设计院工作时敞开门的情景。现在这个大家内心封闭的环境里,如果我能率先对大家敞开心扉,是不是也能博得大家的信赖呢?

于是,我利用午休的时候,主动找大家聊天。双休日的时候,我还邀请和我一个部门的同事去泡茶吧、打保龄球。

其实人都是需要沟通的,我真诚地和同事们交往,把我的喜怒哀乐拿出来与他们分享,果然也得到了他们的回应。几位原本极有可能成为关系紧张的竞争对手的同事,如今都成了关系和谐的同事加朋友。当然,我们之间的竞争依然是存在的,但这种竞争是光明磊落的,堂堂正正的,带给我们的是动力而不是内耗。

更叫人欣慰的是,同事们见我以诚待人,都乐于把自己的心事告诉我。我能感受得到,在大家心目中,我是可以依赖的人。

今年春节过后,我被提拔为设计部副经理,这一次,又是大家民主推荐的结果。面对我的晋升,有的人跟我开玩笑说,林友光,你进公司还不到一年,怎么提得这么快啊,你的机遇可真不赖啊。

是的,只要随时敞开你的门,机遇就会悄悄地溜进来。

果冻心

文/乔伊斯·姆勒

除了伟大的心灵外,再没有高贵的仪容。

我在儿童医院做见习护士的第二年,爱上了吉米。他的眼睛呈淡淡的紫色,像满月的天空那么纯净;金色的卷发覆在像草莓一样红润的面颊上,他看起来就像教堂玻璃窗里的小天使。但是,实际上,他是一个可怜的、孤独的、内心充满恐惧的孤儿。

吉米患的是一种传染性疾病,同麻疹病人和肺炎病人一起被隔离开来。在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都被放在一张用氧气帐罩住的婴儿床上。在没睡着的时候,他就哭喊着要出来。但是,每当我走进他的房间,他就立即停止了哭泣,因为他知道我会把他抱起来,摇晃着他,唱歌给他听。在他生命的大部分时间里,孤儿院是他唯一的家。虽然他在那儿被照顾得很好,但是没有哪一个公共机构的关心能够替代一位母亲的爱。当我为他哼唱着催眠曲的时候,心里想着:“吉米,等我一从护士学校毕业,我就想办法成为你的全职母亲。”

门被推开了一道缝。我的督导老师轻声对我说:“怀特小姐!你把所有病人的病情记录表都填好了吗?”“差不多了,斯蒂克贝小姐。”“快到下班时间了。现在把这个孩子放下来,检查一下你的其他病人。”我还没来得及回答,门就在她身后被关上了。

可我希望有更多的时间来陪吉米,因为接下来的三天我要去度假。我故意慢腾腾地按摩着他那瘦小的双腿,用漂亮的黄毯子遮住脸跟他玩捉迷藏的游戏,把他逗得咯咯直笑。他的反应能力比以前灵敏多了,呼吸也有力多了。这是他的病情好转的一个良好征兆。

这时,病房的窗户上传来一声急促的显然是很恼火的敲击声。是斯蒂克贝!我只好把吉米最喜欢的那只玩具熊拿给他,给他一个告别的抚摸。当他那双略呈紫色的眼睛闭上时,我把氧气帐放下来,然后低低地说了声再见。

回到护理站,我在填写病情记录表的时候,斯蒂克贝小姐一直在盯着我看。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心里疑惑地想。她是我们的老师和督导,应该看到我们都和她一样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对所看护的孩子要经常抱一抱、逗他们玩,但是我从没看见过她逗一个婴儿说话,也没看见过她读书给一个小孩儿听。每到下班的时候,我们身上的学生制服都是皱巴巴湿漉漉的。但是斯蒂克贝小姐身上的制服就像刚穿上一样笔挺干净,一头褐色的头发在护士帽下面被拢得整整齐齐,一丝不乱。她就是这样一个周正、能干的护士。但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心隐藏起来呢?

在度假期间,我为吉米这个小家伙买了几件样子可爱的玩具。假期一结束,我便匆匆忙忙地回去上班。在向住院部走去的路上,我急切地从吉米的窗户向里看。他的婴儿床被整理得干干净净。但是,床上没有人。

“你们把吉米挪到哪里去了?”我问夜班护士。“噢,他在星期六的夜里死了。你不知道吗?”

一个多么不经意的回答啊。我的身体立刻僵住了,失魂落魄地走进护士休息室,在那儿,我能够任眼泪恣意流淌。

“怀特小姐!”是斯蒂克贝小姐那冷峻严厉的声音,“上班的时间到了。擦干你的眼泪,开始工作。现在就开始!”听了她的话,我心中所有的悲伤和难过就像滚沸的油一样全都灌注到这个冷酷的、没有感情的女人身上。

“你怎能这样漠不关心呢?”我冲她大声喊道,“吉米短暂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而他甚至还没有一个妈妈去关心他,他是多么不幸啊!你关心过他或者是关心过其他任何一个小孩儿吗?不!你只是说,‘怀特小姐,去工作。假装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噢,这不一样!我在意!我爱那个孩子!”眼泪像洪水一样溅落在我胸前的制服上。

一方手帕轻轻落在我那被泪水打湿的膝头上。我感到有一只手温柔地放在了我的肩膀上。斯蒂克贝小姐站在我的身边,泪流满面,那一贯笔挺的制服也被泪水打湿了。

“怀特小姐,”她的声音低低的,有些沙哑,“在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像吉米一样的孩子。如果我们不控制自己的感情,他们会把我们的心给毁掉。你和我的心都应该像果冻一样,是一种凝胶体。我们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断地寻找方法安慰自己,使自己更理智地面对悲剧。我们必须给予每一个孩子平等的注意力,对某个孩子的特殊注意会毁坏和限制我们成为一个公正无私的护士的能力。”

她把脸上的眼泪擦干:“如果你知道吉米并不是一个人孤独地死去,也许会觉得有一点安慰。死亡是从我的怀里把他带走的。”

我们一起坐在那儿,一个是经验丰富的拥有一颗成熟的果冻心的老师,一个是拥有青涩涩的果冻心的学生,我们一起为死去的吉米哭泣。然后,我们抹去脸上的悲伤,换上一副清新的、护士的微笑脸庞走出休息室,去爱和关心所有由我们看护的小孩儿们。

河畔烤鱼

文/余秋雨

狄德罗说,现代的精致是没有诗意的,真正的诗意在历久不变的原始生态中,就像这河滩烤鱼。

底格里斯河,从第一天凌晨抵达时见到它,心里一直没有放下。已经来了那么多天,到了非去认真拜访一下不可的时候了。

夜幕已降,两岸灯光不多,大河平静在黑暗中。没有汹涌,也看不到涟漪,只有轻轻闪动的波光。杂乱的岸草护卫着它,使它有可能不理会历史,不理会身边的喧嚣。

也没有看到船。今夜人们对大河的唯一索取,是鱼。我们走进一家几乎没有任何装饰的鱼餐馆,其实是河滩上的一个棚屋,简单得没有年代。

鱼是刚刚捕捉的,很大,近似中国的鲤鱼,当地人说,叫底格里斯鱼。有一个水槽,两个工人在熟练地剖洗。他们没有系围单,时不时把水淋淋的手在衣服上擦一下,搓一搓,再干。

棚屋中间是一个巨大的石火塘,圆形,高出地面两尺。火塘一半的边沿上,有一根根手指般粗的黑木棍,半圆形地撑着很多剖成半片的鱼,鱼皮朝外,横向,远远一看仿佛还在朝一个方向游着。

石火塘中间是几根粗壮的杏树木,已经燃起,火势很大,稍稍走近已觉得手脸炙热。杏树木没什么烟,只有热流晃动。那些横插着的鱼经热流笼罩,看上去更像在水波中舞动。

烤了一会儿,鱼的朝火面由白变黄,由黄转褐。工人们就把它们取下来,把刚才没有朝火的一面平放在火塘余烬中。不一会儿,有烟冒出,鱼的边角还燃起火苗,工人快速用铁叉平伸进去,把鱼取出,搁在一个方盘上,立即向顾客的餐桌走去。

有几条鱼的边角还在燃烧,工人便用黑黑的手把那些火捏灭,或把燃烧的边角摘下,两三个动作做完,正好走到餐桌边。

餐桌边坐着的全是黑森森的大胡子,少数还戴着黑圈压住的白头巾或花格头巾,就像阿拉法特。他们伸出粗粗的手指,直接去撕火烫的鱼,往嘴里送。

工人又送上一碟切开的柠檬和一碟生洋葱,食客用右手挤捏一块柠檬往鱼上滴汁,左手捞起几片洋葱在嘴里嚼。然后,几只手又同时伸向烤鱼,很快就把烤得焦黄的外层消灭了,只剩下中层白花花的肉。这使食客们有点扫兴,便稍稍休息一会儿,桌边有水烟架,燃着刺鼻的烟块,大胡子们拿过长长的烟管吸上几口,扑哧扑哧地。

烤鱼两边焦黄的部位又香又脆,很多食客积蓄多时来吃一顿,为的就是这一口。因此,吃烤鱼总是高潮在前,余下来的事情就是以鱼肉果腹了,动作节奏开始变得缓慢。中间的鱼肉是优是劣,主要是看脂肪含量,脂肪高的,显得滑嫩,脂肪少的,容易木钝,近似北京人说的“柴”。但是,“柴”的鱼肉容易成块,滑嫩一点的就很难用手指捞取,何况大胡子们的手指又是那样粗。

这就需要用面饼来裹了,伊拉克的面饼做得不错,但在这种鱼棚里是不会现摊面饼的,工人们便从一个像行李袋一般大的破塑料包里取出一大叠早就摊好的薄面饼,一失手全都洒落在油腻的泥地上,没有人在意,一张张捡起来,直接送上餐桌。

食客一笑,左手托薄饼,右手捞鱼肉,碎糊糊的捞不起,皱皱眉再慢慢捞,捞满一兜,夹几片洋葱,一裹,就进了嘴。在现今的伊拉克,这是一餐顶级的美食了。

我在石火塘前出了一会儿神,便坐在餐桌前吃了一点。旁边有位老人见我吃得太少,以为我怕烫,下不了手,便热情地走过来用手指捞了一团一团的鱼肉往我盘子里送,我一一应命吃下,但觉得再坐下去,不知要吃多少了,便站起身来向外溜达。棚外就是底格里斯河,我想,今天晚上的一切,几千年来不会有太大变化吧?

底格里斯河千载如一,无声流淌,而人类生态的最根本部位其实也没有发生多大变化。狄德罗说,现代的精致是没有诗意的,真正的诗意在历久不变的原始生态中,就像这河滩烤鱼。

又想起以前在哪本书里读到,好像是在阿拉伯历史学家写的书里吧,早在公元六世纪,中国商船就曾从波斯湾进入两河,停泊在巴比伦城附近。

那么,中国商人也应该在河滩的石火塘前吃过烤鱼。吃了几口就举头凝思,悠悠地对比着故国江南蟹肥虾蹦时节的切脍功夫。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巴格达,夜宿Rasheed旅馆回顾所来径

文/席慕蓉

虽说岁月一去不复回,可是,在那一刹那,在恋恋回首的那一刹那,昨日、今日与明日不就都能聚在一起,重新再活那么一次了吗?

孩子从幼稚园放学回来,兴高采烈地把他在树上捡到的宝物拿给我看:

“妈妈,你看,一只透明的蝉。”

那是一只已振翅飞去的夏蝉所蜕下的蝉壳,土黄色的薄膜上很仔细地刻印了那一只蝉外表的所有的记录。那样精致而又美丽,因此真让人会以为:在我孩子的小手上停留着的,是一只透明的蝉哩!

造物真是不可思议的神奇。我一直在想,不知道那只飞走了的蝉在离开前的一刹那会不会忽然有点不舍?会不会又再飞回来,再看一眼为它的蜕变所留下来的,那一件如艺术品般的纪念?

我想,如果我是那只蝉,我一定不舍得忘记。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在画油画、画素描之外,又来写诗和写散文的原因了吧。

我是一个喜欢“回顾”的人。

走在山林里,喜欢回头,总觉得风景在来的路上特别好看。开车的时候,爱看后望镜,觉得镜里的景色另有一种苍茫之感。而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一个转折,每一次变换,都会使我无限依恋,频频回顾。

我喜欢回顾,是因为我不喜欢忘记。我总认为,在世间,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时刻似乎都有一种特定的安排,在当时也许不觉得,但是在以后回想起来,却都有一种深意。我有过许多美丽的时刻,实在舍不得将它们忘记。

不过,这并不是表示说,我不喜欢“现在”与“将来”,相反的,我对今日的一切也极为珍惜,对明日的一切更充满了憧憬。而在我的作品里,好像总有一个特定的对象,年少的时候不能自知,但是今日的我已能够感觉到了不管是十几岁时的日记也好,或者三十多岁时的札记也好,我心中一直有个倾诉的对象,那就是一个“明日的我”。

就是说:今夜,在灯下执笔的我,记载下昨天刚刚发生的事,是为了,为了明日的那一个我,在一首诗、一篇散文,或者一幅油画之前,能够记起来一些很珍贵的感情与记忆,因而也能体会并且明白我今夜的这一份深深的祝福与感谢了。

虽说岁月一去不复回,可是,在那一刹那,在恋恋回首的那一刹那,昨日、今日与明日不就都能聚在一起,重新再活那么一次了吗?

而我所求的,也不过就是如此而已。

什么样的女性可爱

文/毕淑敏

喜欢那些具有自己独特魅力、坚韧优雅的女性。

我喜欢爱花的女性,花是我们日常能随手得到的最美好的景色,从昂贵的玫瑰到卑微的野菊。花不论出处,朵不分大小,只要生机勃勃地开放着,就是令人心怡的美丽,不喜欢花的女性,她的心多半已化成寸草不生的黑戈壁。

我喜欢眼神乐于直视他人的女性。她会眼帘低垂余光袅袅,她会怒目相向入木三分,更多的时间她是平和安静甚至是悠然地注视着面前的一切,犹如笼罩风云的星空。看人躲躲闪闪目光如蚂蚱般跳动的女性,我总疑她受过太多的侵害。这或许不是她的错,但她已丢了安然向人的能力。

我喜欢到了时候就恋爱到了时候就生子的女人,恰似一株按照节气拔苗分蘖结粒的麦子。我能理解一切的晚恋晚育和独身,可我总顽固认为逆时辰而动,须储存偌大的勇气,才能上路。如果是平凡的女子,还是珍爱上苍赋予的天然节律,徐步向前。

我喜欢会做饭的女人,这是从远古传下来的手艺。博物馆描述猿人生活的图画,都绘着腰间绑着兽皮的女人,低垂着乳房,拨弄篝火,准备食物。可见烹饪对于女子,先于时装和一切其他行业。汤不一定鲜美,却要热。饼不一定酥软,却要圆。无论从爱自己还是爱他人的角度想,“食”都是一件大事。一个不爱做饭的女人,像风干的葡萄干,可能更甜,却失了珠圆玉润的本相。

我喜欢爱读书的女人。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会使女人铿锵有力。书不是羽毛,却会使女人飞翔。书不是万能的,却会使女人千变万化。不读书的女人,无论她怎样冰雪聪明,只有一世才情,可书中收藏着百代精华。

我喜欢深存感恩之心又独自远行的女人。知道谢父母,却不盲从。知道谢大地,却不畏惧。知道谢自己,却不自恋。知道谢朋友,却不依赖。知道谢每一粒种子每一缕清风,也知道要早起播种和御风而行。

雨读

文/韩少功

所谓情由境生和感由事发,它们也许都来自作者们在雨声中的独处。

雨天不便外出干活,我只能回到书桌前。如果阴云密布天色太暗,我还得拧开灯,借桌上一角暖光,在雨声中循一些骈句或散章,飘飘然落入古人昏黄的心境。

如果风雨摧折了电线杆,电灯、电话、电脑全部死寂,我就只能点燃一枝蜡烛,摸索着探人不见天日的汉朝或唐朝。

我想象古代书生们身居农耕社会,恐怕也多是蛰居乡里,多是晴耕而雨读的。后人如果竖起双耳,也许能听到累累卷帙中的绵绵雨声;如果伸出双手,也许能摸出纸上的潮润和清凉。很多学者说过,较之西洋文化总体上的外趋性,中国传统文化有总体上的内趋性,比如崇“安”,重“定”,好“静”,尚“止”。这安、定、静、止四个字,难道不正是对雨中乡野的恰切写照?不正是古人们凭窗听雨时的情态?

一段中国的筝箫古曲,多有雨声中的幽远。一幅中国的山水古画,多有雨声中的迷蒙。一大堆中国古代的哲学,其所谓“自足”、“求诸己”、“尽其在我”一类命题,作为几千年文明的意旨内核和情感基点,当然是事出有因。所谓情由境生和感由事发,它们也许都来自作者们在雨声中的独处。

孟子有过“夜气”一说,以为一个人入夜最容易得气,最容易入道,最容易通神。在孟子看来,昼喧而夜静,昼俗而夜雅,昼巧而夜朴,万籁俱寂之时,夜晚脱落了白昼的红尘,是一个人明心见性的最佳时机。其实,如果孟子不是有钱人,如果他还有田土需要劳作打理,每天累得一入夜就哈欠滚滚目光迷离,就可能还会谈谈“雨气”的——他将知道,农民不一定有夜闲,但大多有雨闲;不一定有夜思,但大多有雨思。古人的各种知识和感怀很可能在雨声里诞生。

雨声中有一点异动,是一线脚步声由远而近了。

雨天里多有山民来访。他们平时忙着各自的生计,只有在雨天才得闲工夫串门。今天来的是贤爹,披一件蓑衣,呱嗒呱嗒踏一双破胶鞋,一进门就惊慌地避狗和斥狗,说他一辈子什么都不怕,就是怕狗。

他是个诗人,每次来我家,一口暖茶入口,不出三句就要说到诗联。

打开窗户说话

扯个篮盘做天

——他觉得这一联最上口,如说白话,好玩。

东山寺死个和尚

西竺国添一如来

——他认为这一联也很上口,又对得极工,妙!

坐北朝南吃西瓜皮朝东放

从上至下读《左传》书往右翻

——他相信这一联是绝品,对得滴水不漏,天衣无缝,后人想超乎其上,难!

大人大人大大人大到三十六级天宫为玉皇大帝盖瓦卑职卑职卑卑职卑至一十八层地狱替阎王老子挖煤——他说这一联不但风趣,风趣中还透出了傲骨,好,可圈。

我若奉命出师敌寇当前十二金牌召不转

公果尽忠报国权奸在内三千铁马杀回来

——这是一副纪念宋代岳飞的对联,何人所作,贤爹记不起来了。贤爹说,这一联好就好在对岳飞有赞有弹,扬中有抑,想法别出一格,但又句句在理。一个人呵,确实要忠,但不能是愚忠,是不是?有时候还要“清君侧”呢,还要“格君心之非”呢,还要俗话说的“不服周”呢,是不是?

当然,当然。我频频点头。

说完联,还要说诗。贤爹种西瓜了,必有西瓜诗;收南瓜了,必有南瓜诗;看见后生们赌博,必有针对赌博的怨刺诗;只是他厌恶水田里软乎乎的蚂蟥,一辈子没有犁过田,所以至今还没有犁田诗。但他还是有足够的理由嘲笑贺乡长,说那也是个大学生?书读到屁眼里去了?在大会作报告,哕哕嗦嗦说那么多,口水都说干了,有什么必要呢?“要是我,根本不要本子,什么事情拿过来,只要四句,顶多八句,保证说得索索利利。你说是不是?”

当然,当然是。我再次频频点头。

我不会旧体诗,只能当个假知音,欣赏他摇头晃脑地吟,即半诵半唱的古典表达。他显然发现我已经听累了,意犹未尽地起身告辞,临走时还要借点书看。我不知他爱看什么,把他带入书房,随他去挑。他翻了翻几本洋书,粗糙指头在纸页一摸,发出嚓嚓嚓的划拉声。“这些洋码字怎么这样怪呢?蝌蚪文呵?”又翻了翻几本理论,更加咋舌不已:“碰鬼!这些字我个个都认得,就是不晓得是什么意思。你说说,这是何理?”

我不便说他读的新书还不够多,更不好意思说好些书我也要懂不懂。

“这些人不是拿一堆纸来练字吧?”他摇着头,“怪事,怪事。都是娘肚子里生的,未必他们脑壳里不是脑浆子,是灌了青霉素和敌敌畏?”

看来,他觉得世上凡书都应该可以读懂,只有青霉素和敌敌畏一类化学药品,可能还要加上瘦肉精和锄草剂,在他眼里比较怪异,一旦灌进脑子就可乱我斯文,应该另作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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