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
(光曰:)……是故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司马光开始一边叙述三家分晋前的故事,一边发表评论,我们就他提供的史料和观点也来个现场点评。
司马光说:“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意思就是坚守自己做奴隶的本分,即便到了连奴隶也做不上的时候,干脆就找个凉快地儿死了算了,不要给领导添麻烦。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殷之微子,另一是吴之季札。
微子是殷商天子帝乙的长子,帝乙欲传位于他,但太史官说:“有妻之子不可立妾之子。”中国老早起就有红旗不倒彩旗乱飘的问题,所以儿子们就有嫡庶之分。帝乙一看规矩不能坏呀,只好放弃优秀的微子,传位于历史上有名的暴君纣,这个纣王暴虐无道,看过《封神演义》的都知道,把殷商折腾得灭亡了。
季札是吴国国君寿梦的幼子,寿梦欲立季札,季札坚决不肯,于是立了长子诸樊,诸樊死的时候,又立了二弟馀祭,诸樊想,咱兄弟火炬传递,国君的位子最终总能传到四弟季札手里(这种事越想越觉得没有可能性)。季札一看,哇,好危险,不能待了,于是玩消失了。事实是,还等不到传递到季札,诸樊的儿子和老三馀昧的儿子已经拿起刀枪练起来了,根本不体恤老哥几个的良苦用心,最后吴国灭亡了。吴国列祖列宗在地下再也享受不到子孙的丰富祭祀,成了阴间的贫困户。司马光讲:“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就这样,司马光依然认为,微子和季札的做法是正确的,“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咱们姑且按司马光的逻辑推演:如果选择了微子,殷商不会亡;如果选择了季札,吴国也不会亡。但是,因为选择他们都不合乎礼,所以只能放弃。只要合乎礼,即使两家都完蛋了,也是正确的;不合乎礼,即使国家得到英明君主,可以兴旺发达,那也是不对的。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看来,“形而上学猖獗”(毛泽东语),我们是有传统的。
司马光本来想从正面给我们讲礼的重要性,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最为荒谬的两幕,明知选择是错的,要导致亡国,但为了恪守所谓的礼,非要把脑袋往石头上撞。
历史的荒谬还不在于礼制的僵化,其实这种僵化往往只存在于儒家的政治文化里,存在于孤芳自赏的上三代美好传说中。
严酷的事实是:礼崩乐坏已经很久了。
别的不说,在接班人的问题上,“礼”从来都不是野心家的障碍,一切所谓的礼乐制度都可以通融,要不干脆就弃如敝屣。如果万一碰到了犟骨头如明代的方孝孺之流,坚决不肯通融,直接拿刀砍就是了。中国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禅让”,“禅让”是韦小宝所谓的“鸟生鱼汤”(尧舜禹汤)的光荣传统,后来,多次被活学活用,非要让野心家遵守名分,他们的对策还是有的。